我叫卫青,我想打匈奴 第354章

作者:豆蔻

灭了匈奴蛮族是为了人族的安危不受威胁,如果人族都没有了,那杀匈奴蛮族干什么?

复仇归复仇,生活归生活。

就看现在你麾下里面,不也有大量的匈奴蛮族的降将?

你能驾驭,也愿意驾驭他们,舅舅很开心。

这是舅舅做不到,毕竟在匈奴蛮族眼中,舅舅跟匈奴蛮族不共戴天,根本不可能愿意统御他们,也就不敢来舅舅麾下效力了。

可要神不知鬼不觉的摸到匈奴王庭,没有这些匈奴降将的帮助 ,恐怕还真要成问题。

论对匈奴蛮界最了解的,其实不是你我舅甥,而是这些匈奴降将们。只有利用好他们,才能更顺利的摸到匈奴王庭,这也是舅舅坚持要你来做主攻的原因。”

卫青说的这些,霍去病也清楚,他麾下的那些匈奴降将提起卫青,都是又敬又畏,但更多的还是畏惧。

如果说霍去病是时代之子,降临就是为了终结两族之间的纷争。那么卫青的出现,更像是掀起时代浪潮的那个开拓者。

而开拓者给人的印象,往往都是极端的存在。

别说匈奴蛮族了,就连人族自己也坚信,卫青对匈奴蛮族嫉恶如仇,绝对不愿意统御匈奴降将。

但只有少数人知道,卫青府里唯一的暖床丫鬟,就是匈奴蛮族的长公主。

甚至说卫青从最开始就想过劝降这位匈奴长公主。

拉拢匈奴打击匈奴,这是卫青很早之前设想过的决策。

可惜总得有人扮黑脸,有人扮红脸。

霍去病是汉朝锐意进取的王牌,那么卫青则是汉军中的精神支柱。

这种情况下,卫青必须保持鲜明的态度,不能像霍去病那样,对匈奴降将一视同仁,甚至因为匈奴降将能力强,就更加重用他们。

否则汉军很容易出现军心不稳的情况,因为这意味着汉军中人族的地位开始被动摇。

地位越高,做事就越是束手束脚,因为每一个举动都可能牵扯着亿兆生命。

当初吕禄跟卫青说过的话,如今的卫青体会的是越来越深。

.......

想跟大家商量个事儿,其实有点难以启齿,毕竟几天前才信誓旦旦的表示,这个月肯定要写够二十万。

不过还是想跟大家说,希望大家能理解下。

首先这本书快完结了,因为各种原因吧,后面写的不尽如人意。原本计划写够二百万字,也直接打骨折了。

好在故事发展有始有终,解决完匈奴单于,镇压一个时代也算有了结局。

然后就是新书的事情,大家应该知道,我是全职写书...靠这个恰饭,虽然生活中还有点其他收入,但小县城的工作收入真不高,现在还有房贷要背,所以老书完结,新书肯定要连着。

所以我打算新书过几天就发,争取月末签约,然后下个月能恰一个月的全勤,下下个月上架。

.......

这本书不出意外的话,应该下个月初完结。

因为要保证半年奖,也就是每个月十五万字以上,并且要保证全勤。

接下来几天的更新,可能会不稳定。

当然肯定不会断更,只是更新量可能到月底凑不够二十万字了。

希望大家能够理解一些,实在是生活所迫为之奈何。

之前发了个大纲,原本打算曾无职转生的热度,但大家都说不太合适,就放弃了。

换成了一个真·无敌流的故事。

我认为无敌不能只是武力无敌,要各个方面无死角的无敌,这样才有趣。

故事中会涉及到一些有趣的问题。

比如说解释赌博问什么十赌十输,怎么都不回赢。

比如说解释现在福利(和谐)姬能做到了哄抬B(和谐)价。

比如说如何通过语言的艺术,来增加自己的影响力。

比如说怎么点石成金,凭空创造出财富来。

我后面发一章,大家有兴趣可以看看

新书开头(初版)

“兄弟先自我介绍下,咱大名熊霸天,小名天生养,人送绰号死狱山第一熊!

刚出生时,咱就在死狱山横砍十八座山头!

只要报声名号,大大小小的异兽们,都得给咱个面子。

对了老大,你以前是哪个堂口混的?”

“堂口?你老大我六岁偷喝月子奶,九岁夜踢寡妇门,十二敢扒绝户坟!励志在十八前成为第一要塞的黑帮巨星,混什么堂口?没出息!”

以上就是仲欢与他最忠实的马仔熊霸天,初次相遇时的对话。

现在七年过去了,仲欢的恶行从第一要塞到死狱山,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可惜熊霸天并没有如他幻想中的那样壮似棕熊,反而做到了肥如橘猫。

没错熊霸天就是熊猫,仲欢怎么都想不清楚,在大灾变期间亿万物种近乎死绝的情况下,这种专门靠卖萌讨生活的濒危动物,怎么还能生存下来?

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居然还在死狱山称王称霸。

“醒了醒了,该回去了。”

仲欢踹醒了爬在身边午睡的小熊猫,死狱山随时都有异兽出没,不过因为是在外围,所以没什么危险。

当然哪怕顶峰,对于仲欢来说也跟回到家里一样,异兽们也个个都是人才,不仅非常好客,说话又好听,他超喜欢那里。

走的时候还能带点土特产回去,比如这次带回去的就是死狱魔龙的尾巴。

原本小熊猫说想要魔龙的爪子,但考虑到那地方也没二两肉,最多尝尝有没有内味儿,根本填不饱肚子。

于是仲欢在狠狠地批评了小熊猫不能挑食后,还是毅然决然的选择砍掉了魔龙的尾巴。

第一要塞作为抵挡异域生命的前哨站,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与其说是要塞不如说是城市,里面的居民、佣兵、军人、学生,死刑犯加起来近三十万人。

由于接近死狱山,每年除了不少的学生前来历练外,也会有不少重型犯被发配来改造,因此流动人口也就更大了。

仲欢并不是学生,他是土生土长的要塞人,原本有机会返回大城市过正常人的生活,结果因为犯罪被判了留守观察三年。

然后三年之后又三年,三年之后又三年,算算时间就快十年了。

“并不是我作恶多端,是我被针对了!”

诸如此类的话,几乎都成了他的口头禅。

然而但凡在这里带过三天以上的人,哪个不知道他仲欢的恶名?

豪杰见了要流泪,英雄见了要下跪,实打实罪人们的救世主,无数自诩正义人士的一生之敌。

当然但凡是仲欢的一生之敌,通常这一生都会很短暂。

回到第一要塞,原本还在检查出入者身份,防止有异域奸细渗透进来的工作人员,看到仲欢肩膀上那标志性的小熊猫,瞬间一哄而散。

那速度远比听到隔壁超市搞半价时闪的还快。

仲欢随手把尾巴扔给负责收购材料的窗口:“皮换成钱,肉跟钱送去极恶酒馆。”

极恶酒馆顾名思义,专供大恶人们聚集的酒馆。

工作人员等仲欢走远,这才挥手示意那些守卫先把尾巴搬走,然后远远的说:“仲欢,维尔伯特让你回来后,去领主府找他,说有任务要交给你!”

小阴逼又有任务了?

维尔伯特是领主的幕僚,整个要塞里的二把手,原本仲欢喜欢叫他老阴逼,但自从跟领主打完交道后,老阴逼的称谓就落到了领主的头上,维尔伯特只能退居小阴逼之列。

领主府位于要塞的中央,很显眼,占地面积最广、建筑数量最大的那个就是。

这很符合老隐逼的审美观:多就是好、大就是美。

到领主府,守在门口的护卫见瘟神来了,赶忙让出一条路来。

要塞大大小小各种琐事,基本都是维尔伯特负责,所以平日里忙得瞻前顾后的,连饭都来不及吃,但...穿着打扮方面向来是一丝不苟,永远是那副骚包模样。

奇怪的是今天他的办公室里,并没有像以往那样人满为患,除了维尔伯特还是埋头处理公务外,就只有一大一小,两位少女安静的坐在待客席上,似乎在等待着谁。

就跟马师傅对钱不感兴趣一样,仲欢对女人也没有兴趣。

他径直的走到维尔伯特的办公桌,轻轻的敲了敲桌子说:“又有什么事情要麻烦我?”

带着金丝眼镜的维尔伯特,将手里的那份文件有条不紊的处理完,然后抬头看向仲欢,慢条斯理的说:“这次是好事。”

“有多好?”

“投入小,回报大!”

仲欢必须承认,他被维尔伯特说动了,个屁!

真有这种小事儿,还能找到我?

找个路边摆台的老大娘都知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仲欢并没有着急拒绝,主要还是习惯了,因为维尔伯特给的任务,每件都是“好事”。

“先说报酬。”

“完成这件任务,你之前犯下的罪责全都一笔勾销。同时领主大人愿意亲自为你作保,之后可以离开第一要塞,去过正常人的生活了。”

哦?仲欢表情愕然,心想还有这好事儿?

他随机又紧跟着问道:“任务呢?”

维尔伯特抚了抚鼻梁上的眼睛,郑重的说:“领主大人请你担任缇雅小姐,为期三个月的监护人。”

“看护工作?小的?”仲欢说话时,还不忘伸出伸手指了指背后的俩个少女。

见维尔伯特点头,仲欢不禁有些意外:“能让老阴逼开出这种条件请我做她看护人,难不成是国王的私生女,又或者某个大公的亲女儿不成?”

哪怕平日里总是摆着张司马脸的维尔伯特,听到仲欢的猜测,面部神情中还是表现出一脸震惊:“你猜的没错,缇雅小姐正是席尔瓦王国的国王,与索恩大公的私生女。”

仲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