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的配偶 第13章

作者:神秘轩

帝国西部总体是由三皇子的势力把控,所以二皇子那边能拿下因斯沃克的话,必然会对三皇子的后方造成一定打击。近几年以来,二皇子的势力一直往这个方向稳步推进。

至于三皇子的主力被拖在稍北那一侧、帝国的重城碧安,还有一部分被拖在双方战场的前线、靠近商业之城的四季原野上。

而商业之城再往东,就是帝国的首都了,此时那里已经被二皇子占据……

Chapter 27 起泡酒

实际上直到四个月前,刀疤——纳尔森男爵——鲁珀特侯爵这一系还是三皇子的人。

毕竟他们先天上的地理位置就逼得他们不得不这么表态,否则在三年前那场大动乱中他们就会遭到针对、拔除。

但是随着近几年三皇子节节败退,二皇子的势力不断深入帝国西部,在四个月前,鲁珀特侯爵果断倒戈!连带着他领地内的所有属臣一起倒戈。

尽管这位颇有野心的侯爵,和二皇子的正规军那边还隔着一个尚未投降的领地。

但是那块领地的大领主态度相当暧昧,在局势未明朗之前,对方应该不会轻易倒向哪一方。

或许鲁珀特侯爵就是看中了这一点,才会抢在这个时期主动攻打丹布拉斯,只要胜利的天平逐渐往二皇子这一边倾斜,那么那位大领主会怎么选择就很清楚了……

在城西的「橡木桶酒馆」里,不过小坐了一会儿,林初就通过冒险者、雇佣兵、醉鬼和市井无赖的闲聊,大致上明白了丹布拉斯现在处于一种什么情况。

然后只见林初屈指敲了敲吧台,“一杯起泡酒,加冰。”

他这话一出,不仅吧台后的酒保,就连两旁听到这句话的酒客,都一脸诡异地转过头来看着他,不少人眼中还有隐晦的鄙视之色,这又是哪家天真的小少爷跑出来冒险了?

林初愣了一下,然后他尴尬地笑了笑,“没有吗?那有没有什么口味比较清淡一点的酒?另外给我旁边这位女士来点可口的饮料。”

中年酒保声线没有起伏地回应道:“南方产的科罗娜淡啤酒,饮料的话,黑椰汁怎么样?”

“好的,淡啤酒一扎,黑椰汁用高脚玻璃杯装,你知道的,女士总喜欢用优雅一点方式品尝。”林初笑道。

酒保没说话,只是很利索地先用高脚杯倒了半杯黑色的椰汁、轻推到女仆面前,然后用广口橡木杯,倒满了整整一大杯褐色的啤酒,平推到林初面前。

林初不在意地拿起稍微溢出来的淡啤酒喝了一口,不得不提的是,这杯啤酒基本上没什么泡沫。

这也是之前,林初点起泡酒的时候被人团团围观的原因之一,要知道啤酒的制造虽然不用什么高科技,按地球的历史,至少6000年前就已经出现了啤酒,但是一直到十九世纪,人们才喝上了饱含大量白色泡沫的啤酒。

这是因为十九世纪冷冻机被发明出来,经过低温后熟的处理后,人们才让啤酒冒出大量泡沫。

那么是不是说类似中世纪这种条件下,在不介入魔法等超自然力量的前提下,人们就喝不到起泡酒了呢?

这可不是,实际上啤酒只能算是广义上的起泡酒,人们一般说的起泡酒,都是指带有气泡的葡萄酒,在这个世界上,成品啤酒可从来没有大量冒泡,因此它甚至连广义的都算不上。

起泡酒的制作,在原始的条件下算是很复杂的工艺,它要经过葡萄采收-榨汁-第一次发酵-基酒调配-装瓶-第二次发酵-陈酿(时间越长越好)-转瓶-吐酒泥-补充加塞才能完成。

中间除渣吐酒泥这一步,还需要将瓶口浸入冰冷的盐水溶液中,使酒泥冰冻、和原液分离,可以说一点也马虎不得,稍有差错整瓶酒就会报废。

在这种客观条件下,起泡酒在拉瑟尔算是比较名贵的一种酒类,属于高级葡萄酒,这种低级酒吧里根本不可能有卖好吗!

实际上在酒吧点葡萄酒的人都比较少,底层人民更喜欢烈酒或者黑啤。

这让林初不得不感叹,地球上的起泡酒,因为工艺和科技的进步,品质还可以的那种价格已经很低廉了,只要你不去刻意买那些臻品、高档品、奢华品。

哦对了,平时经常可以听到的「香槟」就是最有名的起泡酒,只不过人家垄断了这个起名权,只有在法国香槟区酿造的起泡酒,才可以标注为香槟,其他的通通只能称为起泡酒。

实际上林初一直是个不怎么爱喝酒的人,他一开始穿越过来那会儿,甚至可以在大型宴会上端着果汁和其他宾客碰杯。

不过在永劫中辗转反复了那么多年,酒这种东西是怎么都不可能避免的。

于是在长久的时间中,林初慢慢找到了一种比较适合自己的、口味没有那么浓烈的酒类,那就是起泡酒。

因此刚才他才会下意识地点了这个品类,一时忘记了现在身处的环境。

品尝着口味淡得像掺了水一样、但却拥有低廉价格优势的科罗娜淡啤酒,林初静静思考了一阵;

一旁的女仆小姐喝着黑色、却有着特别甜味的椰汁,同样没有说话。

一扎啤酒下去了一半之后,林初再次敲了敲吧台,他排出一枚银德尼,“私密询问。”

表情一直很死板的酒保眼睛一亮,其他看到这一幕的人眼神也有点火辣,不亏是贵族子弟,出手就是一枚印着坦斯丁七世皇后肖像的银币。

这枚银币价值多少呢?举个例子,林初手中这一大杯淡啤酒只要五个铜索尔,女仆手里的饮料价值稍高一些,六个铜索尔。

一百个铜索尔可以换一个银德尼,也就是说这一枚银币相当于二十扎科罗娜淡啤酒,十六杯多黑椰汁。

维亚帝国目前流通的法定货币只有三种,从上到下分别是苏勒德斯金币(Solidus),俗称金苏勒;

德尼厄尔银币(Denier),俗称银德尼;

索尔铜币(Sol),俗称铜索尔。

这个体系一开始被确立的时候是百进制的,也就是100铜币等于一银币,100银币等于一金币。

不过实际上随着金价的波动,有时候你必须花125枚银德尼才能换到1枚金苏勒;

相应的,金价便宜的时候,你甚至只需要75枚银德尼就可以换到1枚金苏勒。

铜币往上兑换银币,有时也会受到这种贵金属价值波动带来的影响。

至于铜币本身倒是挺稳定的,拉瑟尔的铜矿产量很大,同时也被牢牢把控在各大势力手中,不会突然暴涨,也不会突然暴跌。

Chapter 28 老霍布斯

酒保不动声色地把银德尼收起,然后他小动作地招了招手,“跟我到后面来。”

抱着不浪费的念头,林初拿着还没喝完的橡木酒杯,和女仆一起随着酒保去向后面的私人单间。

把两位客人带入房间后酒保就离开。不一会儿,一个胡子打结、满身酒气的矮人老头儿推门走了进来。

红鼻子的矮人把门带上,打了个酒嗝,然后他笑眯眯地对林初问道:“客人想问点什么?”

“和我说说老头将军的事,我要详细准确的情报,不要那些街头巷尾的传闻。”

“好的好的……”老矮人完全没问林初的目的,“老头将军本名瓦伦,瓦伦?霍布斯,熟悉的人习惯叫他老霍布斯。丹布拉斯是霍布斯的故乡,他大约在十四的时候就加入了城市警卫队,由于表现良好。

十六岁的时候就接到了正式军队的征调,离开这个城市去大地方当兵。”

“霍布斯具体是在哪里当的兵,最后军衔又是怎么升到上尉的我不太清楚,只知道他参加过1763年的「蓝色卫国战争」,还在那场战役结束后被颁发了一枚「蓝缎带勋章」,嘿嘿,也算是一号人物了。”

老矮人擦了擦鼻子,“蓝色战争结束后,霍布斯的年纪也算大了,他向上级申请调回老家驻防,得到了批准。回到丹布拉斯差不多再值了八年班之后,他才从军人这个位置上退下来。”

“霍布斯父母早亡,是在城里其他人的帮助下逐渐长大的,所以他对这里有很深的感情。

因此之前刀疤第一次进攻的时候,他没多少犹豫就站了出来,他似乎很了解刀疤的作风,知道这里的城防军撑不了太久,还不如一开始就加入,以保留更多的有生力量。”

“后面的事就和街头巷尾那些传闻差不多了,虽然那些传闻夸张了一点,但是老霍布斯的确是打退了刀疤好几次进攻;

哪怕是有两次军队攻入了城内,形式岌岌可危,都被霍布斯带头冲锋给硬顶了出去。”

“现在丹布拉斯、连同附近下属三个骑士领、九个村庄的共同领主——加登男爵大人已经十分信赖霍布斯了,他一方面紧急向三皇子那边求援,不说加派更多人手。

但是后方的物资通道至少不能被敌人打断,否则丹布拉斯就彻底完了。”

林初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也就是说现在后方还没被敌人彻底包围,这也是他们和铁王座商队们过来的那个方向。

毕竟这里还算是在三皇子的势力范围内,刀疤一系还无法做到彻底掌控一切。

“好……”林初站起身,“最后一个问题,霍布斯现在在哪?”

老矮人犹豫了一下,“你要去找他?他这个时节不会见外人的。”

林初手上不知何时多了两枚银德尼,它们在林初的右掌中上下飞舞着,就像跃动的银色星星。

矮人的眼神一下子也跟着星星上下跳跃了起来,“老,老霍布斯现在住在男爵大人的领主府邸里,他在之前的几次战斗中受了不少伤,加登男爵生怕他出了事,正好吃好喝地派人照料着他,也是为了防止他被人刺杀。”

“具体位置呢?”林初淡淡问道。

“这不是我能知道的,大人!而且你也不要想着让我去探听,给我十个金苏勒我也不干,那样做的人会被男爵大人当成间谍,抓起来吊死在十字大街上!”

说是这样说,老矮人还是眼巴巴地盯着那两枚银币看。

这个回答不出林初所料,因此他只是摇摇头,然后把两枚银德尼扔到手忙脚乱的老矮人怀里,转身就带着女仆离开了。

……

等到出了酒馆,零儿才向林初问道:“主人,我们为什么要这么详细地打探情报?反正老头将军撑死不会超过十级,有什么事情,你直接上门问他不就好了吗?

只要你没太大恶意,面对这样的强者,我觉得那位理智的军人应该会选择配合的。”

林初摇了摇手指,“那样还有什么乐趣?我在享受这个过程,享受属于我本人的冒险,这也是一开始不选择用飞行赶路的其中一个原因。”

“同时这还有另外的好处,我可以多找找感觉,不然对我这种脑袋里有成千上万份记忆的怪物来说。

一旦陷入特殊的险境,有可能会再次陷入不知道自己是谁的情况,那可是很危险的。”

“感觉……”女仆摸着下巴咀嚼了一下这个词,“有点懂了,在这些或平凡、或精彩的日常中,「林初」这个「本我人格」,可以得到充分的情绪和性格释放,这有助于你「锚固」好自己,使自己不会在记忆的海洋中迷失。”

“果然捷径都不是那么好走的——”说到最后的时候女仆小姐不禁感叹道。

“嗯嗯……”林初连连点头,“所以亲爱的女仆小姐请一定要保护好我,尤其是在我迷茫的时候,要给我爱的拥抱。”

“好的,毕竟你是女仆所爱的异世界不良少年。”零儿一本正经说道。

林初笑了笑,“我才不是不良少年。”

……

接下来林初带着女仆往领主的府邸直线而去,别问他为什么知道在哪里,反正最大的那间肯定没错。

林初并不打算先找个地方住下,晚上再趁着夜色前去。

享受冒险归享受冒险,但是真的处处缩手缩脚那就是真傻逼了,林初明显没有那么蠢,他只是喜欢随着自己的心意去做。

此时虽然时近中午,但是街道上的人流却不多,而且面色大都有些惶惶不安,就如同这阴晦的天气。

在行至丹布拉斯有名的贸易市场附近时,林初两人突然听到一阵起哄声。

Chapter 29 神眷者

市场门口零乱地摆放着各种货物,赤着上身的苦力们三五成群地在唠嗑,有人手里拿着铁青色水壶,有人手里拿着黑面包。

街道两旁是卖水果、肉类等食物的小摊,还有一些在向顾客兜售陈年小麦的无良商贩。

那些麦子上虫蛀过的痕迹被人为遮掩过,不过在战争年代下,哪怕这样的次品都有人抢着要,只要它的价格比平常的小麦稍微便宜一点,不用多,只要一点点就好。

不过当起哄声响起之后,所有人都在朝市场内部望去,只见市场里的人一起挤向了同一个方向,这引得外面的人也好奇地往里面跑,除了手头放不下的人只能驻足远望,等其他看热闹的人带消息回来。

女仆看了那个方向一眼,“铁王座。”她低声说道。

女仆小姐虽然没有精神感知能力这种东西,但是她的眼睛可以充当望远镜、放大镜、红外线探测仪等高科技产品,她的耳朵除了能接收很远处的声音,还能接受超声波和次声波,所以女仆愿意转行去做刺客或者巡林客的话,也会是一把好手。

“过去看看……”林初饶有兴趣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