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嫡公子 第135章

作者:冥狄z

  这些农夫抄起挂在胳膊上的汗巾,用力抹了抹额头汗水,高声嚷嚷着,脚步丝毫不慢的朝田间大树下走去。

  那里有口井台。

  边走着。

  这些农夫也边聊着。

  “若这是自家田亩,今年一准是好收成,结果全是给那掌工家当佣耕,尔母婢也!”

  “自家田亩?只怕下辈子也是做梦。”

  “唉,说也白说,谁名下没有田亩?但收成落的到我们手里?本以为这秦人来了,我们的日子会好一些,结果都一样。”

  “做牛做马的还是我们!”

  听到这些后生越说越危险,老丈连忙呵斥道:“后生们,你们少说两句不成?非要给人落口舌?”

  “要是让掌工家知道了,非要说我不成。”

  这时。

  陈胜却是突然道:“日后我要是富贵了,绝不会忘了你们,到时你们也都不会给人做牛做马。”

  他的话刚落。

  四周顿时响起一阵哄笑声。

  老丈看了陈胜一眼,摇头道:“你给人做佣耕,谈什么富贵?你先把你那块田畦弄好再说。”

  其他人笑道:“你这懒货要是都能富贵,那我们岂不是早就富得流油了?”

  陈胜冷冰冰道:“燕雀焉知鸿鹄之志!”

  四周的农夫笑的更大声了。

  老丈没有笑,只是叹着气摇着头道:“陈胜这后生,真是疯了,疯了。”

  有陈胜这一乐子,其他人精神不少。

  他们去到井边,摇动辘轳,从井里提水,随后直接抱着大木桶咕咕的喝了起来,至于那备受嘲笑的陈胜,则是独自坐于一旁,兀自出神,似乎是在思考着什么。

  等休息的差不多,老丈开口道:“都喝饱了?后晌还要赶活,至于那小子,教他自己做梦去。”

  “别管他。”

  闻言。

  四周也是充满了欢快的气息。

第121章 法不容情,法亦有情!(求订阅)

  陈胜兀自愣神时,距离颍川百里外,一名持剑青年,正在楚地暗查着各地的失田情况,并开始试推行‘使黔首自实田’。

  不过。

  推行的范围并不广,也未曾引起他人注意。

  ......

  学室内。

  下午是令史昌的课。

  自从秦落衡等人在狱衙那边触了事后,令史昌就再也没有带他们去体验‘试为吏’了,所有的课程都在学室授习。

  令史昌作为法官。

  他讲的最多的还是案件。

  通过一起接一起的案件,让他们逐步加深对律法的认识,也逐步掌握和熟悉《封诊式》的书写。

  同时。

  也让众史子知晓法官的重要性。

  令史昌说道:

  “法是大秦立国根本。”

  “法官则是维护法制的核心人物。”

  “目下朝廷的法官体系是这样的,咸阳设有三名法官,分别位于朝堂、御史府和丞相府,各地郡县也各设一名法官、法吏。”

  “法官的主要任务是保管与核对法令,以及提供法律咨询。”

  “或许你们觉得法官名不副实。”

  “非也!”

  “大争之世开启,各国都在积极变法,为了使新法能在民众中得到支持,公布法令、让民众知法懂法更是成了应有之义。”

  “而这就是法官的职能!”

  “你们中今后或许有人会成为法吏、法官。”

  “但不要小看法令的保管。”

  “商君书言:封以禁闭,有擅发禁室印,及入禁室视禁法令,及禁剟(duo)一字以上,罪皆死不赦。”

  “......”

  听着令史昌又开始长篇累牍介绍法官,学室内众史子不由垂头耷脑,眼中露出一抹挣扎痛苦之色。

  令史昌太执着了。

  他来学室就不像是来授课的,更像是立志要把他们培养成‘法官’的,每堂课的课前,都会讲下法官对朝廷、对民众的重要性。

  而且是不厌其烦。

  秦落衡扶额。

  他听了这么多次,也是清楚何为法官。

  秦朝的法官跟后世司法局作用类似,担负着向民众普法的任务。

  不过。

  这时期的律条传播,全靠人工传抄。

  普法并不容易。

  洋洋洒洒说了一大堆后,令史昌开始了正式上课。

  令史昌道:

  “法官的日常工作是为民众提供法律咨询。”

  “今天我给你们举一个案例。”

  “案件名为杜县女子和奸案。”

  随后。

  令史昌就把案情讲了一下。

  秦落衡等人也连忙回神,认真的听了起来。

  令史昌道:

  “杜县滹(hu)里一名公士,在十二月癸亥日病故,其棺材尚摆在灵堂上还没下葬,但这名公士的妻,却是不守妇道,把其相好的领到这名公士棺材的内室,趁着这名公士尸骨未寒,在内室上演了一出好戏。”

  “但这事被公士的媪发现了。”

  “公士的媪在门缝偷窥了半天,却是不敢吭声,直到第二天才去报官,官府自然是把这伤风败俗的女人拘捕了起来,但怎样定罪却成了难题。”

  “最后案件上报给了廷尉府。”

  “现在假设你们为主审,会给这名女子定什么罪?”

  闻言。

  众史子沉思起来。

  他们这段时间学了不少律令。

  当即就根据令史昌说的案情,跟所学的律令进行一一核对,然后把这名女子按律定了罪。

  沈顺起身,冷声道:

  “回令史。”

  “律令规定:妻子对待丈夫要像对待父母一样,所以这名公士妻的犯了‘不孝罪’,丈夫尸骨未寒,就跟人行苟且之事,实在是伤风败俗、有伤风化,按律当严惩,依我看,当判处弃市。”

  讲反驳道:

  “弃市却是重了。”

  “这名女子虽然生活不检点,但罪不至死,我看当罚轻一等,黥为城旦舂。”

  “再则。”

  “公士的媪也在家,这名女子的行为构成了对长辈不敬的‘敖悍罪’,按律当判处完刑(剃去鬓角)。”

  “这名女子当被罚为‘完为舂’!”

  其他史子也赞成讲给的处罚。

  沈顺面露愠色。

  他作为儒生,对这种事极为厌恶。

  在他看来,男女不杂坐,叔嫂不通问,已经是极低标准了,现在这个案子已经是大逆不道了,务必要从重从严处罚。

  不过。

  他的反对无效。

  学室更多人赞成讲的判罚。

  沈顺铁青着脸,目光阴翳的看了几眼讲,最后把目光看向了秦落衡,拱手道:“秦兄你来评评,你在狱衙那边破过案,依秦兄来看,这女子当如何定罪?”

  “当从严?还是从轻?”

  秦落衡脸皮一抽。

  他在后面坐的好好的,沈顺把话题往自己身上引,他这是招惹谁惹了?这不是给他拉仇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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