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若凌霄 第621章

作者:月关

“看紧了他,不是老身担心他们会再出来坏我孙儿的事。我是怕,他们再出来惹事,可就没人这么宽容他们了。”

贺兰曌叹了口气,道:“他们两个,志大才疏,眼高手低的,而治儿,这孩子看着不如老身严厉,却是个外柔内刚的性子。一旦让他觉得这两个人是大麻烦,那时候……”

“是!侄孙明白,圣人放心。再说,还有娆娆呢,不管怎么说,那两位都是她的叔公,必要的时候,会伸援手的。”

贺兰曌脸色一霁,道:“说到这个,娆娆和治儿的大婚,是不是也该操办了?老身想临走之前,看着他们完婚,贺兰家有了依靠,老身心事也就了了。”

贺兰隐惶恐道:“圣人龙体康健,精神矍烁,怎么能说这么晦气的话?圣人必然长命百岁、千岁、万万……”

“别学着外姓人拍马屁!”

贺兰曌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哪有人活到千岁万岁的,老身要是能活到一百岁,那就是老天垂怜了。”

贺兰隐赔笑道:“是是是,圣人必然长命百岁。”

贺兰曌冷哼一声,道:“百不百岁的,等我把该操办的事都办妥了,也就真该退了。”

贺兰曌忽然露出伤感之色,忧伤地道:“老身想通了,人这一辈子啊,没有什么,是能一直攥在手里的,该交的时候就要交,大家都得一个体面。不然,就如朕在上阳宫的这段日子……,如果老身当时就死了,可不成了后世人口中的一个笑话。”

贺兰隐不敢搭话,只是垂手听着。

贺兰曌一双老眼有些湿润了:“等差使都交卸出去啊,我想回长安去住。我想大明宫了,我想终南山,我想……在长安的岁月啊……”

“我十四岁入宫,六十七岁迁都洛邑,我这一辈子,都是在长安度过的。我……想他了……”

贺兰曌哽咽着,贺兰隐也不知道她说的是他还是它,是那座宫,还是那座宫的主人。

只是看着她悲伤的样子,一时也心有戚戚焉。

贺兰曌叹了口气,道:“你回去吧,娆娆的婚事,尽快操办。”

贺兰隐长揖到地:“臣,遵旨!”

第658章 去矣,无声无息

洛阳东郊,籍田边的山坡上,围起的栅栏中有几幢小木屋,参差在丛林之中。

黄昏,庶人唐仲平走进自己的小木屋。

门槛有点朽了,屋时地面也凸凹不平,但他已经习惯了,步伐轻快,如履平地。

“娘子,娘子。”

唐仲平进屋就叫。

韦氏懒洋洋地躺在土炕上,懒得理他。

她本以为养鸡是很轻松的事情。

谁知道,上千只鸡啊,虽然她只负责十分之一。

拌鸡食、喂鸡,捡鸡蛋……

鸡蛋要数数的,这都是要上交宫里的。

一想到她本来就是宫里那个享用这一切的人,现在却变成了为之奉献的人,韦氏心里就难受。

这也就罢了,她还要铲鸡粪,那个要交给她丈夫所属的那个职司衙门,统一沤肥,用来给菜地、果园施肥用的。

累啊。

“娘子!”

唐仲平凑到炕边坐了下来,从怀里小心翼翼地摸出两块乳黄色的东西:“喏!”

“什么?”

韦氏嗅到一抹淡淡的奶香,一下子睁开了眼睛。

唐仲平得意地嘿嘿直笑,献宝道:“刚刚给牛挤奶的时候,我趁主酪丞不注意,偷拿了两块乳酷。”

韦氏一把抢过来,塞进嘴里一块,融化的奶香味儿布满舌尖,韦氏舒心地吁了口气。

唐仲平本想与韦氏分享,一人一块的。

结果两块乳酪都被韦氏一把夺了去,唐仲平张了张嘴,没说什么。

韦氏吮着奶酪,伤感地道:“哎,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儿啊,那老东西,怎么不宵死!”

唐仲平也不敢追究她咒骂自己老娘的话,咳嗽一声,苦笑道:“母亲若真的大行,他就成为天子了。那时候,咱们还能扳倒他?”

韦氏瞪起眼睛道:“有什么不能?老东西一死,他做了天子,他让自己的爹娘在这儿受苦?他就不怕天下人戳他的脊梁骨?”

韦氏冷笑一声道:“那时,他必须得把咱们接回宫去,晨昏定省,以示孝道。你也说了,他都已经做了皇帝,咱们还能扳倒他?

他也会是一般的想法,到那时,咱们想给他下毒,岂不是易如反掌。”

唐仲平叹气道:“那药,咱们还有么?”

韦氏道:“放心,上次得来那药,我藏在一个极隐秘的所在。等我们回了宫,齐儿修儿他们,便也能来探望咱们了。

到时候,我们把真相告诉他们,让他们去把药取来就是。”

唐仲平点点头,喃喃道:“但愿他不会在我们回宫之前,便有了儿子。”

韦氏道:“他现在就算有了儿子,也不是正宫所出。就算是正宫所出,他还如此年纪,也没有这么早就立下太子的道理。”

这一点说的倒也不差,这个年代婴儿夭折率挺高的,所以除非特殊情况,即便是正宫所出嫡子,也没有还是个婴儿就册立为太子的。

韦氏道:“只要他死了,我们又说出了真相,他即便有了儿子,儿子也还小,你猜大臣们会怎么决定?”

唐仲平也振作起来:“不错,关陇门阀现在对他是不敢怒也不敢言,到那时候,我再向他们示好,拉拢一下,他们必然全力拥戴于我。”

韦氏道:“正是如此。”

说着,她把第二块乳酪,也塞进了嘴里。

唐仲平心情愉悦起来,他站起身,拍拍身上的尘土,道:“娘子一会儿随便煮点粥吧,我还得去给耕牛喂食。”

韦氏含着乳酷,“唔”了一声,却没动弹。

当初被放逐放州时,虽然也是庶人,其实还是有人伺候的,哪里用得着她做饭。

现在才是真的苦。

烧火做饭?烟薰火燎的,韦氏想想就烦。

等他回来自己烧饭吧。

唐仲平见她没动,也没敢再提,暗暗叹息一声,便又出了房门。

牛圈里,唐仲平给一头头耕牛喂着草料。

耕牛在这个时代,是农耕最给力的劳动工具,因此农人视牛如子,十分的宠爱。

官方保护耕牛的法令,是为了防止有人高价收买耕牛,宰了给达官贵人吃肉。

但是对于大多数百姓人家来说,牛就是他们家最主要的劳动力,给了高价也不舍得卖的。

农闲时节,耕牛是一天喂两冷饮,清晨一次,黄昏一次。

遇到农忙,耕牛体力消耗大,就得适当增加细料,而且中午还得加餐一顿了。

晚上这一顿,大概是从下午四点到六点之间。

如今这个时间,也就相当于傍晚五点。

唐仲平想着赶紧喂完这些年,今天也就可以彻底歇歇了。

最后一簸箕牛饲料倒进了槽里,唐仲平长舒了口气,提着簸箕转过身。

然后,他就看见夕阳余晖之下,站着一个人。

牛棚产生的阴影,斜挡住他下半斜身子,就像是他一身雪白的袍衫,斜着变了两种颜色。

这人长身玉立,看着很年轻,只有三十多岁的模样,眼睛很明亮。

他的肩后,斜背着一口乌鞘长剑,没有剑穗,这样的剑柄,更适合握紧了用来杀人。

唐仲平蓦然退了一步,呼吸突然有些吃力。

虽然,这个人没有露出半分杀气,但是在这种地方,突然出现这么一个人,他本能地感到恐惧。

“人呐,是这世上最孱弱的生物,却也是最顽强的生物。”

白衣人微笑道:“比如一只猛虎,处境再可怜,它也不可能变成生活在水里,吃那淤泥和水草。但是人可以。”

他欣赏地看着唐仲平,道:“殿下可以住天下最华丽的宫殿,穿最柔软的丝绸,吃最精美的食物,也可以如此时这般,真是叫人佩服。”

唐仲平吞了口唾沫,吃力地道:“你……你是谁?”

白衣人道:“可我,却替你觉得悲哀,好死不如赖活着?不不不,男儿大丈夫,该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这句话说罢,他的手一抬,肩后的剑便化作了一道雪亮的虹光,笔直地贯进了唐仲平的心口。

唐仲平惊愕地张大了眼睛,双手紧紧捂住心口,却还是阻不住殷红的鲜血,从指缝中涌出来。

“我叫叶东来。”

白衣人笑得如沐春风:“殿下应该不知道我是谁,不过……”

“叶……叶胡?”

叶东来云淡风轻的笑容僵在了脸上。

他没想到,志在天下的令月公主,都不知道他的名字,可这个唐仲平居然知道。

而且,他知道也就算了,偏偏叫出来的,却是他最不喜欢听到的绰号。

真是该死啊!

于是,唐仲平就死了。

心脏被刺穿,死亡时间可以是瞬间,最长也不过几分钟。

很显然,唐仲平的生命力并不顽强。

所以,他都没有捱到恼羞成怒的叶东来再补上一剑。

……

典牧署快疯了。

本来典牧署做为一个养牛养羊、侍弄果树和瓜果蔬菜,供应宫中时鲜肉食的这么一个衙门,颇有一点田园风格,生活节奏也是很慢的。

结果唐仲平的死,一下子让典牧署上上下下闲散惯了的官儿们全都手忙脚乱起来,忙得鸡飞狗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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