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道长途 第44章

作者:大脑被掏空

  “老板,我以前也是白的呢,只是风吹日晒,什么白,都得变成黑。”李启挠头,故作姿态的说道:“只是我家小妹可不一样,我可舍不得让她出去劳作。”

  “是这样,我家也有个小妹,长得不如你小妹标致,但做父兄的,宁肯多吃点苦,也不想让小妹们操劳啊。”富户似乎深有感触,如此说道。

  沈水碧当然是低头跟着,一言不发。

  虽然在后面跟着,但她像是没听见一样,眼观鼻鼻观心。

  这是李启叮嘱的,她正好也不善交际,所以也乐的如此,不用费心。

  一行三人,一直走到城西。

  城西,一栋大宅子。

  看起来是很豪华的大宅子,很符合富户的身份和他的财力。

  不过,让李启有些奇怪的是,这里面并没有下人和家丁,甚至门口的石狮子都长青苔了,看起来像是很久没有人打理了。

  但偏偏里面还有炊烟,有人气。

  李启留了个心眼,因为他看见,这个富户自己出门,也没有带随从。

  “我家有个规矩,那就是不使唤佣人,但宅子大,就难整理,见谅,见谅。”富户笑着说道,然后推开了门。

  一阵阴风传来,让李启打了个寒颤。

  原来开门之后,穿堂风直接扑面而来,还有个瞎了眼的老婆子坐在院子里。

  “母亲,怎么又坐在这里,这里冷啊,还不进去烤火!”富户连忙走进去,搀扶着盲眼老妇,担忧的说道。

  只是,他马上转过身,从兜里拿出一粒碎金子:“这里大概十分之一金,差不多一千钱,你拿去吧,兽骨就放在那边,你们走吧。”

  从头到尾,那个盲眼老妇什么反应都没有,也不说话。

  李启点了点头,接过金子,掂量了一下,分量差不多。

  一金值万钱,十分之一金,大概是千钱。

  李启虽然觉得这个宅子到处冒阴气,肯定不正常,但此刻也没有心思去深究,拿了钱,交了货,就准备走吧。

  于是,他验过金子后,放下兽骨,背起背篓,带着沈水碧,离开了。

  只是,沈水碧出门之后,悄悄的说了一句:“刚刚那个女孩,好像是卜人。”

第64章 瞩目

  女孩?

  李启一时没反应过来。

  不过,他思索了半秒,发现是说那个盲眼老妇。

  呃……好像也没什么问题,沈水碧虽然看起来年轻,但估摸着年龄得三位数往上了,搞不好能有一千岁,叫一声小女孩还真是天经地义。

  “她是卜人,有什么问题吗?”李启有些疑惑。

  沈水碧平时不会过多评论东西,这次突然说,肯定有言外之意,只是李启虽然聪明,但没有文化,读的书太少,听不出来。

  “卜人精通占卜,古书有云:“卜人掌开龟之四兆,一曰方兆,二曰功兆,三曰义兆,四曰弓光。凡卜事,眡高,扬火以作龟,致其墨,凡卜,辨龟之上下、左右、阴阳,以授命龟者而告相之,祭祀先卜,若有祭事,则奉龟以往,先筮而后卜,以辨吉凶。””沈水碧马上开始背书。

  “意思是说,卜人掌握着利用龟甲占卜的能力,通过辨别不同的兆,辨别吉凶,可是李启你看吗,她家阴气阵阵,一看就凶的要命,这哪里是卜人会给自己做的格局?”

  “再说,你看他买兽骨,其中就有你的龟甲,说不定其他的都是幌子,他只是想买龟甲而已,可是,要我猜啊,是他遇到了凶事,准备嫁祸给你呢。”沈水碧说道。

  “嫁祸给我?”李启皱眉。

  嫁祸一术,他看《祝》书的时候,里面也有提过。

  通过一些媒介和仪式,能够将原本的霉运,凶灾之类的东西,嫁接给别人。

  “但他看起来好像没什么仪式,我也没参与,如果说非有什么嫁祸的媒介和途径的话,就只有这个了。”李启拿出自己兜里的碎金子。

  “应该就是这个了,不过……我只是有感觉,不保证啊……”沈水碧玩弄着垂下来的头发,低着头说道。

  李启自己是没有任何感觉的,而且,虽然是有些诡异,但他觉得也不至于到这种程度。

  但沈水碧说有可能……李启认为,她的推测不一定可信。

  可是,她的感觉一定可信!

  所以他当即心思转动,开始斟酌。

  “不管,人家有钱,在城里,穷人是斗不过有钱人的,但也不能就这么当做无事发生。”李启摸了摸下巴,想着办法。

  最简单的,当然是花出去,只是怎么花有讲究。

  李启不准备花给无辜的路人,万一如果真的是嫁祸的媒介,那他就显得太过于卑鄙无耻了。

  在李启心中,自己算不上什么好人,但也绝对不是坏人。

  他不会为了坚持做好事而损害自己的生命或财产安全,但也不会去做些损人利己的事情,除非那人和他有仇。

  正常情况下,他是一个有道德和操守的好人,他不介意遵纪守法,也不介意做好事。

  不到迫不得已的时候,他也不会做坏事。

  但是,这一切的前提都建立在,坚持道德与操守不会影响到他的生命安全。

  如果是一万人的命和他自己的命,李启会毫不犹豫的选自己的。

  所以,在处理这块有可能有风险的金子上面,李启不会因为那么一点可能性就去丢给别人,能自己解决,就自己解决。

  如果真解决不了,那再说吧。

  “咱们先去买衣服,然后再说。”李启没有多说什么,先带着沈水碧买衣服去了。

  这一次,李启准备换两身衣服。

  一身赶路,一身见人。

  总不能随时随地都穿这身麻布衣服,便宜是便宜,却做不了大事,看起来更像是土人。

  虽然他确实是穷鬼就对了。

  以后,他肯定是要做其他的事情的,甚至可以和其他祝人一样,参加大型祭祀,举行宗教活动,和各种人物接洽,必须得有一身好衣服。

  费了一番口舌,花了整整三千钱,他给自己和沈水碧都买了一套很精神的棉布衣服,大体是棉布的,但外面也有一层绸缎做的花纹,这种衣服,一般都是中产之家才能穿得起的了,而且大概是家里最好的一套衣服。

  这种衣服,已经不能算寒酸了,哪怕是穿出去参加宴席,也最多算是“不那么富贵”。

  李启还又花了两百钱,买了一套普通的,市井人穿的粗布衣服,不那么体面,但也没麻布那么简陋,至于麻布衣服,经过了山林生活和好几次作战与捕猎,已经有些破损了,在野外穿穿就好了,反正不心疼。

  两百钱,以前花起来可心疼的不得了,但现在,居然感觉那么便宜?

  果然,有了本事,就是好挣钱啊。

  仔细把绸缎衣服收好,再换掉那身麻布衣服,穿上粗布的市井服装,李启换行头的计划就算完成了。

  绸缎衣服只会留到需要的时候才穿,毕竟这一件就要一千五百钱,太贵了。

  而沈水碧,则直接换上了绸缎衣服。

  没办法,人家无垢之体,灰尘不染身的,她现在身上那身麻布,没换没洗,可穿到现在都还是新的呢!

  只要不是强行撕毁,她的衣服穿多久都都不会脏,不会旧,更别谈磨损这种事情了。

  让李启不禁感叹,道门的所谓山中无岁月,就需要这种能力才能完成吧?

  不然天天吃喝拉撒,衣食住行,诸多俗事困扰,怎么才能山中无岁月呢?

  唯有达到沈水碧这种二次元美少女的程度,才能真正在山中蹲一百年却依然仙气飘飘,俊逸出尘啊。

  李启这边想着,沈水碧那边也换好衣服出来了。

  然后,买衣服的裁缝瞪大了眼睛。

  “龟龟,这姑娘……可真俊。”裁缝愣了愣神,没忍住,喃喃说道。

  罗衣何飘飘,轻裾随风还,顾盼遗光彩,呼吸气若兰。

  须臾之间,美貌横生,耀乎若白日初出照屋梁,皎若明月舒其光,眸子炯其精朗兮,瞭多美而可视。

  无妆粉薄,却眉眼之间,一寸横波惹春留。

  从粗麻布衣服,披头散发,换成了现在这样的绸缎衣裙,再梳整齐了头发,这样走出来的沈水碧,仿佛是让整个裁缝铺都光亮了几分。

  李启一拍脑袋。

  长叹一口气。

  坏了。

第65章 嫁祸

  毫无疑问,沈水碧出来的时候,立刻就吸引了整个店铺的目光。

  李启怎么也没想到,仅仅只是换了身衣服,把披头散发变成了梳好头发,再加了个普通木簪子,她就能变化这么大。

  所以,李启连忙把钱付了,本来他还打算讲价压点价格的,现在搞了这一出,他压价也不敢了,拉着沈水碧就往外走。

  “借过,借过啊……”他一边不好意思的笑着对周围的路人说着,把因为换了新衣服而正开心的沈水碧拉了出来。

  根据这一个月的相处,对沈水碧的了解,李启敢打赌,她根本对外界的目光没有感觉,她脸上的笑容应该是单纯的高兴。

  就和那种拿到新玩具的小孩子那样。

  她是单纯的高兴了,但李启拉着她上街的时候,周围的目光都快把李启给钉死了。

  而李启也不愿意剥夺沈水碧换上新衣服的快乐,如果说是为了不惹人注目就让她换回去的话……那显得自己也太废物了吧。

  就算惹点目光,他应该还是护得住的。

  不知道哪里来的自尊心,让李启没有以往那么谨小慎微,而是大大方方的拉着沈水碧,朝着城外走去。

  好在,大鹿国总体来说,算得上是法度森严的国家,尽管这个森严只体现在台面上。

  但台面上的森严,也已经能阻止其他人光天化日之下动手。

  至于晚上的话。

  在这个世界,没有人会在晚上的时候出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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