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 第12章

作者:七月新番

而次日清晨天刚蒙蒙亮,第四咸果然已换了一身装束,端坐在临渠乡第一氏宅院内。

“我让你派人藏在第五里的物什,可放好了?”第一柳仍是装模作样地捧着卷书目不斜视,但第四咸的话却让他不淡定了。

“我没放。”

第四咸将一包沉甸甸的东西拎上来,摆在二人之间的案几上。

这位白衣商贾没了昨日的啰里啰嗦,言简意赅地表明立场:“啬夫,我想清楚了,这事,做不得!”

……

布包里面装着的不是酒坛,而是许多小金属片,发出悦耳的响声,被扯开后,原来是满满一褡裢钱——汉朝的五铢钱!

第四咸昨日就跟第五伦说过,新朝之制,用汉时五铢钱者触犯法禁,平民罚服役一年,吏免官。

可却没说,他至今还藏着不少呢!

这就是第一柳报复第五伦的主意:让第四氏假言登门助祭,夹带五铢钱在第五里中隐蔽处埋好,再派人诱骗第五氏愚民拿着五铢钱,去市场上用,让市吏当场抓个正着……

然后,第一柳就能不必自己出面,而请郡里的钱府官带人搜查第五里,他派人作为向导,乱搜一通后找出这些五铢钱来,坐实第五氏非沮宝货、唆使里民使用前朝货币之罪。

不至于让第五氏祖孙丢掉性命,但因为情节严重,郡国槛车铁锁,传送长安钟官做苦力是少不了的。到时候第五氏的名声也好家业也罢,肯定会大受打击。

但第一柳万万没想到,作为计划最关键的一环,第四咸居然撂挑子了。

这可咋整。

“第四咸!”第一柳大怒,压低声音斥道:“先前不都说好了么?”

“我只答应试试。”第四咸垂下眼睛道:“可第五霸记仇,还念着我年轻时卖他劣质恶铁之事,连酒都不肯收,派人盯着我带去的族人,若是偷偷埋钱,必被发觉。”

“就算没当场抓住,届时郡里派人询问,第五氏肯定会怀疑到我家头上。毕竟这年头除了商贾,谁还会拥有如此多的汉五铢?他家入了狱,恐怕会将我也牵连进去。”

所以,想出这破绽百出计策的第一柳真是愚蠢啊,第四咸才不想为了他的不忿,将自家搭进去,开始苦口婆心地劝道:“就算做成了,对第一、第四两家有何好处?损人不利己罢了,我身为商贾,无利之事是决然不碰的。”

“然也,做了没好处,但不做,对你家坏处可不小!”

第一柳瞪着第四咸道:“你家这十年间可有不少违法犯禁之事,若非我处处护着,让人夜里放满载违禁货物的车马通行,早被县里缉捕投之于四夷!”

开玩笑,新朝的法令如此苛刻荒唐,简直是举手犯禁,那些老老实实遵守的工商,早就破产了,第四氏能活到今天,当然不干净。

第四咸却不怕:“第四氏能残喘至今,是得多谢啬夫相助,但你我两家休戚相关,若是第四氏违禁之事被人举咎,第一氏难道能撇清?”

第一柳将手里竹简往案几上狠狠一拍:“我是不会举咎你,但往后的生意,也别想做了!第一还是第五,你选一个!”

本以为抓住了第四氏的命根子,却不料第四咸叹息道:“啬夫,我今日实话实说,这货殖风险太大,获利极小,朝廷一改政令,先前居奇囤积统统白费。我整日夜不能寐,生怕犯禁被槛车铁锁抓走,思来想去,还不如安心种田踏实。”

“正好,今日便洗干净手,这货殖,不做也罢!”

说着将那些五铢钱推了过来。

“你……”这下第一柳哑然,怎么一个两个都这样,第五伦辞职不来做孝悌,如今第四咸又要放弃货殖,让他一拳打到空气上,拿二人一点办法都没有。

“但念在多年情谊,还是希望啬夫听我说完几句话。”

第四咸避席再拜,抬头反问:“啬夫,你多久没离开过本县了?快两三年了罢?”

“你知道这外边,成了什么模样?”

“一个字,乱啊!”

“我经常行走各县,所见历历在目。”

第四咸脸上露出了一丝恐惧:“庶民举手触禁,怨声连连,豪右兼不了土地,暗暗切齿。加上水旱无常,今日泾水改道,明日黄河决口,蝗虫也一年较一年多,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人食人!”

“受灾的百姓限于私属之令,连卖身为奴婢都不成,只能铤而走险去做盗贼。现在函谷关以东,到处是大大小小贼寇,少的几十,多的上千。路上商贾经常被劫,休说赚钱,性命都难保。常安附近粮价越来越贵,十年间涨了五倍,而钱则越来越贱。”

春江水暖鸭先知,商贾行走各地,关心市价行情,比厚土重迁的农民甚至是尸位素餐的官吏,更能察觉各地的微妙变化。

第四咸虽然不像第五伦那般,料定几年后天下将大乱,但也明白,世道变得越来越艰难了。

“既然如此,吾等同祖同宗,就该抱团取暖啊。”

“恰逢族中出了第五伦这样年纪轻轻,名望却传遍全县的少年英才,应该高兴才对。我今日观他言行,应该也想聚合宗族,世人推崇孝悌仁义,他一人出头扬名,对吾等都有利,岂能害他犯禁?”

第一柳只楞楞听着,良久后骂道:“第四咸,果然啊,连你也要背叛我家么?”

他为何要打压第五氏?当然是感受到了第五伦祖孙勃勃的野心,以及对他这“大宗”的威胁,家道中落是事实,但乡中著姓的最后尊严,必须死死守住才行。

至于外面乱不乱,关他什么事!这大新,还能亡了不成!

他只希望维持一件事:临渠乱不乱,第一说了算!

第四咸见自己话说到这份上,第一柳想的还是蜗角之争,只觉得可笑。

难怪第一氏曾经何等兴旺,到他这一代却只能混到乡啬夫。而第五氏祖孙,不论眼光还是智慧都比第一氏强许多,第一柳是真的该让位了。

而就在这时,乡佐却再度叩响了门扉。

“啬夫,郡里来人了!”

……

“郡府派人来到本乡?”

第一柳和第四咸都十分愕然,第四咸不可思议地看着对方,低声质问:“啬夫,你不会已将这件事,告上去了罢!”

陷害第五氏的事八字还没一撇,得多愚蠢才会这么着急!

“不是我,我没有。”

第一柳也愣了,他只跟有姻亲关系的郡功曹通了气,希望得到他支持,对方还没回信呢,不可能这么快派人来查啊。

这么说郡府来人,与此无关?虽然列尉郡府也设在长陵县城里,但临渠乡作为乡一级行政单位,除了偶尔遇到督邮巡视,甚少能和郡府直接往来。

除非……是出了大事!

第一柳也顾不上瞎猜了,让第四咸先回去,他整理衣冠,带着乡寺众人抱彗相迎。

彗就是扫帚,正所谓“以衣袂拥帚而却行,恐尘埃之及长者”,是遇到贵客上官登门时的礼节。

他们刚站好,便从路北面驶来辆马车,一马架辕,有车盖,看车舆的漆色,规格不高也不低,车侧还有两位骑士护送。

车停后走下来一位官吏,他头戴缁布冠,身穿黑色官袍,腰上佩铜印黄绶——这是新朝二百石至五百石官的标志,可比乡啬夫的半通印大多了。

此人相貌倒是不甚出奇,但一开口,那颇具磁性的男中音让人印象深刻。

“临渠乡啬夫何在?”

第一柳迈步上前,心怀忐忑地拱手:“下吏在此。”

郡官道:“吾乃郡文学掾,景丹。”

郡文学掾,可是秩三百石的曹掾啊,主管郡内教化、礼仪之事,不算太有实权。但第一柳记得听人说过,这景丹,乃是郡大尹身边的亲信红人。

第一柳头垂得更低了。

“我奉大尹张君之命至此,要前往汝乡第五里。”

听到这熟悉的地名,第一柳不由大惊,景丹却道:“啬夫熟悉本乡,听说又与第五氏是亲戚,便带个路,随我去一趟罢!”

第14章 宰天下

秋社本在立秋后第五个戊日,但第五氏是东方移民,遵循齐地传统,他们的社日稍迟,定在秋分这天。

在第五伦组织下,里民们几乎全体出动,身强力壮的男人从坞院猪圈里将四头黑彘赶出来,麻绳把前足与后腿绑一起,凄厉的猪叫声响彻里中。

孩子们既害怕又好奇,捂着耳朵钻在人群里偷眼看。

却见一群人死死按着猪身,庖厨对准脖子,拎着尖刃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一旁自有人端着盆过来接血。将猪统统放倒后,便是更加麻烦的烫毛刮毛和开膛破肚,众人捋起袖子一起帮忙,周围弥漫着血腥的气息。

猪肉在树下搭好的棚屋里由众人切了,这时候另一群人也将灶火点燃,好几个大陶釜倒了水架在上头烈火猛烹,还带着血的肉用井水随便冲了冲,直接大块扔了进去——还没放盐。

而黄橙橙的粟米饭也上鬲甑开蒸,粮食的香味随蒸汽飘散,和肉味合在一起,萦绕在里社上空。

“社神、先祖,尚飨!”

秋社本就是庆贺丰收,祀社神以报谢,神仙和祖宗享受的是食物的气味,以及新鲜的畜血。里中最德高望重的两位老人颤颤巍巍端着血盆,慢悠悠从大树脚一路洒到里社和祠堂。

里中的狗子伸长舌头想去舔血,却被第五格粗暴地一脚踢走,只悻悻夹着尾巴跑去吃收拾肠肚留下的那堆带血污秽。

等神仙和祖先“吃”完,就轮到活人了,庖厨将釜中浮沫打掉,把里头的肉一块块捞出来,铺在棚屋的草席上。

连盐都不放的白水肉啊,第五伦让人放了很多姜,刮洗了扔进汤釜中一起炖,好歹中和了点肉臊味,闻起来似乎能入口了。

但第五伦仍是一点食欲都没有,因为他早就发现,家里养的猪吃的可不止糟糠猪草,还吃那玩意……

厕溷连称,他家厕所就与猪圈连通,有时候一低头还能看到个大猪头在下面,差点没吓死他。

第五伦一下子记起,里社里祭祀着一位“厕神”,听人描述,居然形如大猪!难怪!

在发现这点后,第五伦发誓,猪舌头他这辈子绝对不吃,再香都没用!以后也多食羊肉鸡鸭鹅,少碰猪肉。

可他这“肉食者”有选择,普通族人却没得选,庶人粝食藜藿,非乡饮酒膢腊祭祀无酒肉。关中环境没过去好了,已经很难猎到野兽,猪肉成了最容易获取的肉食。

而一年中的社日,更是难得的吃肉时光。放眼望去全里一个胖子都没有,大家肚里都没什么油水,有的穷人家,连吃米还是吃糠都没资格选,还能挑肉臊不臊?

所以五十七户人家的眼睛都盯着摆好的胙肉,却见庖厨将井水清洗过的刀递到第五霸面前:“家主,该分肉了。”

“我年纪大了,弯不下腰。”

第五霸看向一旁的第五伦,将刀递给他:“伯鱼,往后的肉,便由你来宰分!”

……

这刀子虽轻,但第五伦却知道其份量很重。

分祭肉是个重要环节,非族长或有声望之人不可为。来到这个时代后,第五伦听说过陈平在里中社日上分肉的故事,因为分得很平均,得到了里父老称赞,说他善为宰。

乍一听,感觉没什么难的啊,我上我也行!

但经过前几天修祠堂干活吃饭的事,第五伦认识到管人是门大学问。他放下了穿越者的身段,抛弃固定思维,更加虚心了解这时代的种种俗约。这才明白,所谓的“均”,绝不是将肉分得大小合适就行。

“里中五十七户,有的是同族,有的是异姓,与大宗关系远近不一,在里中地位也不同。而另一方面,别看都是猪身上的肉,不同部分亦有高低之分,同一位置还有肥瘦之别。若想让各户都满意,何其难也,非得有很高的情商才行。”

难怪陈平后来辅佐刘邦父子,为丞相,也将国家治理得井井有条。而若区区一肉尚不能宰,何谈宰天下?

好在第五伦已提前跟祖父、庖厨了解过,略加思索后,就在五百多双眼睛注视下,开始下刀。

后世的肉,精瘦的里脊一定比肥厚的腩肉贵出两三倍,可这年头却全然反了过来。待客时常恐肉不肥,毕竟肥肉解馋,油水多啊。

于是五花肉便走上肉身巅峰,成了猪身上最受欢迎最贵的部位。第五伦先挑好花糕也相似的大块肥五花,一分为二,用叶子裹了,亲自送到位置靠前的两户人家面前。

这两位算是里中“父老”,年纪比第五霸还大,辈分也高,方才祭祀神、祖便是二人主持,接过第五伦递来的肉后看了一眼,露出了笑。

老人家牙齿动摇,嚼不动瘦肉,五花肉炖足了却入口即化,他们都十分满意,只赞道:“第五氏宗祠有人继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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