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水群触手怪
寻声暗问弹者谁,琵琶声停欲语迟…
移船相近邀相见,添酒回灯重开宴…
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
转轴拨弦三两声,未成曲调先有情…
弦弦掩抑声声思,似诉平生不得志…
低眉信手续续弹,说尽心中无限事…”
这首白居易的琵琶行,被她谱上了南方特有的小调,听起来如诉如泣,别有一番风味。
再加上她原本的音色就很动听,让人听着有种赏心悦目的感觉。
如果小田老师能这么上课,肯定大部分人都能背诵古文。
花奴娇弹完这一曲,已经泪流满面。
和她一起哭的还有林萱。
林萱似乎能和她感同身受,似乎听到了小曲之外的故事。
花奴娇放下琵琶,伸出手,白皙袖长的手正要接触到林萱时被大妖雪球拦住了。
林默也警惕地将林萱拉到身后。
“你想干什么?”
“我想…我想…总算遇到懂我的人了,我想借她的身体…继续等。”
花奴娇说完,盘在头上的青丝披洒下来,如同拥有了生命,不断向外扩散,生长。
这些黑丝的主要目的就是林萱,但似乎也不打算放过其他人。
原本大妖雪球不准备出手,但他答应过林默要保护林萱,这只阿飘一开始目标就是林萱,那么证明雪球的死也不是偶然。
大妖雪球瞬间化形,变为一只巨大的九尾狐。
它通体雪白,只是额头有红色的图腾纹理,一双赤红的眼眸充满了无尽威严。
妖怪的气压全开,一股肉眼不可见的力量爆炸开,直接弹飞了冲向林萱的恐怖黑丝。
林萱惊讶地看着雪球:“雪球,想不到你竟然会进化!”
因为一开始林萱就觉得是做梦,所以她并没有因为雪球变身而害怕,相反,她变得异常兴奋。
九尾狐瞥了一眼略显智障的林萱,目光落到林默身上。
“子”不教,“父”之过。
林默忽然有点自责,林萱被自己教得这么傻,简直没救了。
林默单手抱起叶子沫,躲过袭来的黑丝。
“没事吧?”
“嗯。”
小菊冲向花奴娇,一拳打了过去,拳头直接穿过了她的身体。
阿飘不是任何人都能接触到的。
小菊愣了愣,花奴娇的脸变得狰狞起来,她伸出手,掐住小菊的脖子,小菊瞬间感觉到无法呼吸。
自己接触不到阿飘,阿飘却能准确攻击到自己的要害,完了,小菊第一次处在这么被动的局面。
林默将叶子沫放到林萱旁边,双脚离地跳跃,几乎是闪现到了花奴娇面前,伸手抓住了花奴娇的手。
拥有巫师血统的林默与生俱来与超自然生物接触的能力,所以,他和小菊不同。
尽管他以前从未见过阿飘,但第一次摸到,他还是觉得脊背发寒。
好在自己现在已经是超人了!拥有的力量非常强大,哪怕是一头大象都能捏死。
林默手臂发力,花奴娇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声,整个人都缩了回去。
小菊掉在地上,脸色有些胀红。
“谢…谢…”
花奴娇的黑发再次向外延伸,如同利刃,可以斩断这世上一切坚硬的事物。
黑丝似长了双目的触手,将林默的身体缠绕起来,大字型将林默拉开,欲要来一个五马分尸。
第55章 约定
“哥,雪球,快救我哥。”
林萱大叫,九尾狐高傲地仰起头,没有理她。
我的目的只是保护你,让我当所有人的保姆,没门儿。
叶子沫全程异常冷静,如果换做以前的她,这只阿飘挨不住她一招,林默就算发挥不出自己十分之一的力量,但也不至于被吃掉。
林默控制体内力量,震断了束缚手脚的黑丝。
黑丝再次席卷而来,直接将他缠成了木乃伊,只不过是黑色的。
林默感觉这些头发没完没了了。
黑丝顺着林默的五官,就要钻进去。
林默知道不打击本体,无论躲开多少次黑色,最终都会耗尽体力而亡。
他不去理会这些头发,身形一闪,直接拉着黑丝出现在花奴娇背后。
花奴娇痛苦微缩,感受到一股无比恐怖的力量从林默体内涌出。
这不是巫师的力量,而来源与血族。
发丝涌入林默的身体,激怒了血族的圣器。
一瞬间,花奴娇的身体不受控制,感觉体内的力量正在一点点流逝。
林默才接触到花奴娇,就感觉到一股凉凉的力量涌入体内。
“不要,不要,不要——”
花奴娇发出凄厉的惨叫声,整个身体都畏缩了。
空间开始破碎,周围的一切都如同镜面般碎裂成一片片闪烁着点点星光的玻璃。
每一片玻璃里都有一个关于花奴娇的回忆片段。
而那道凉意渗透到林默身体中,似乎有一股意识瞬间侵占了他的大脑。
【我原本是花楼的头牌,在花船上弹奏琵琶曲,靠着妓艺攒了不少钱。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的船停靠在岸边,遇到被逼债的少女。
她有一双清澈的眸子,仿佛没有被这世界污染过,那一瞬间,我似乎看到了这世上最纯净的东西。
通过岸边人的谈话,我听了出来,原来欠债的不是她,而是她的父亲,欠了人家赌债,要以女儿抵债,想把她嫁给债主当小妾。
那女孩不愿意,哭着求着,却没有人理会。
这种戏码在旧社会,基本上每天都在上演。
我已经见惯不惯了,我的一些姐妹就是被抵债送来的。
但看到她那双清澈的眸子,我还是觉得想帮一帮,我拉开花船的帘子,丢出了一个钱袋。
“这些钱够不够,她的债我替她还了。”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见到那个少女。
几个月后,我被一位富商追求,闹得满城都知道。
我也厌倦了花船上飘荡的日子,想着总要嫁人,嫁给谁不一样呢?于是我嫁给了这个商人,做了五姨太。
在洞房花烛夜的时候,我又看到了那双清澈的眼睛。
她最终还是被卖了,只不过是卖给富商做了丫头,没有卖给债主当小妾。
我觉得和她也算有缘,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储绯。”
她说出了自己的名字,这个名字与她的身份似乎有些格格不入,按道理贫苦人家取不出这样的名字,她解释说出生那年,村里路过一个教书先生,先生取的名字。
解释的时候她脸刷得通红,样子十分可爱。
这一整夜,她都守在门口,听见我与富商在房里缠绵的声音。
之后储绯就陪在了我身边。
大太太总是刁难我,说我是花船来的婊子,不干净,不配进段家,还想动手打我。
储绯挡在前面,挨了大太太一耳光,左脸都肿了起来。
她不会说话,但因为我是她的恩人,所以她觉得她应该保护我。
我为储绯上药,问她:“你怎么这么傻。”
“你是我的恩人。”
储绯说道。
我被她逗笑了。
“如果不是我,你也许就是有钱人家的小妾,不是个丫鬟,你该恨我才是。”
“不,我觉得现在挺好。”
储绯和我说话的时候总是很害羞,青涩得如同刚采摘的橘子。
我有一头乌黑的长发,储绯每次帮我梳头发时都会格外小心,认认真真梳出最好看的发髻,我喜欢她梳的头发,也喜欢她清澈的眼神。
富商总是把我送去各种官员的家里,第二天才会接我回来。
我明白,自己也不过是富商的一颗棋子,利用我来谈生意的棋子,和在花船的时候没有多大区别,只不过是变成了家养。
每次储绯都会陪在我身边,然后悄悄躲起来哭,似乎我的眼泪她都替我流了。
直到有一天,储绯对我说:“我们离开这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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