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二两小酒WD
太叔莺后退几步,仔细端详过后,又拿出一款男士墨镜给他戴上,随后自己也戴好墨镜,挽住了他的胳膊:“今后,你就以我男朋友的名义陪着我,称呼上也要改一改,不要露出马脚。”
男朋友?果真是馋我身子!
不过有任务在身,凌云也没反对:“那我以后怎么称呼你?”
“叫我莺儿。”
莺儿?凌云总觉得这个称呼很熟悉,但又说不上来。
“你就叫我阿云吧。”
在香江,用“阿”加上“名”还是很正常的搭配。
司机的任务自然落在了凌云身上,他开着太叔莺在香江购置的豪车,前往了附近一家高档餐厅。
这种地方,兴许一顿饭就能吃掉他辛苦一个月的薪水,所以从未来过。
太叔莺把点菜的选择权都交给了凌云,问就是她不挑食。
二人挨得很近,凌云不得不承认,太叔莺是他见过最有魅力的女人,即使是自己的养母陶莹儿都略逊一筹,洛馨月则是另外一种截然不同的气质,无法作比较。
吃饭中途,太叔莺总是有意无意观察着他,让凌云有些亚历山大。
下午的时候,凌云又陪着太叔莺去见了她在当地的生意伙伴,那位贵妇人的眼睛恨不得焊死在了凌云身上,倒是让太叔莺好一阵调侃。
等太叔莺她们方便时,凌云站在走廊尽头眺望着窗外。
不一会儿,他居然听见了李耀祖的声音。
他循声走了过去,发现李耀祖在外面的洗手池处跟人聊天,那是个满脸愁容的中年男子,正在跟李耀祖哭诉着公司不做人的诸多事宜。
“兄弟,我懂。”李耀祖安慰着男人,“这些大公司就是这样,恨不得让你一天24小时加班嘛,还不给加班费!”
“这就算了,我老娘明明重病在家需要我照顾,该死的公司居然不给我批假条,还说什么任务重……”
凌云本想跟李耀祖打声招呼,看了眼镜子,随后愣住了。
镜中只有李耀祖一个人,那个中年男子的身影压根儿就不存在!
凌云以为是自己眼花了,揉了揉眼睛,再看过去,发现镜中还是没有那个男子的身影!
他是鬼!?
凌云想要开口喊李耀祖,又怕那鬼会对李耀祖不利,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了急匆匆的脚步声。
来人似乎很匆忙,不小心撞到了凌云。
“抱歉抱歉!”
她连连道歉,看上去是这家公司的主管。
李耀祖和那个男人又往前走了点距离,由于角度问题,这个女人只能看见李耀祖的背影。
“那是李警官吗?他在跟谁说话?”
“你认识他?”凌云讶然。
“是啊,是我给他打电话的,我们公司最近好像是闹鬼了。”
在听到女人的声音后,原本跟李耀祖聊天的男子突然扭过头,看向了女人。
“都是你,都怪你!我要你偿命!”
那个男子撞倒了李耀祖,化作一道黑影,径直掠向了女人!
凌云无法阻止,只能眼睁睁看着鬼魂钻进了女子的体内。随后,女子浑身皮肤泛青,眼睛也变成了灰白色,露出了诡异的笑容。
“凌云!别让她碰到你!”
李耀祖的声音从后面传来,他刚刚被撞得不轻,枪都飞出去老远。
凌云迅速后撤,他的枪还在车上,并没有带出来,于是立马扑过去捡起了李耀祖的配枪。
打开保险,上膛!
凌云的动作一气呵成,对准了缓慢走来的女人。
“站住!”
女人没有反应,依旧是笑着踱步向了他,还伸出了右手。
“站住!否则我就要开枪了!”
女人依旧没有反应,只是面部表情更加狰狞,速度加快了些许,似乎是适应了现在的身体。
凌云紧紧握着手枪,迟疑着要不要开火。
“凌云!开枪杀了她!”
李耀祖一声怒吼,凌云不再犹豫,当着被动静吸引而来的太叔莺和贵妇人的面,将这个胖女人一枪爆头!
会议室内,李耀祖将擦拭好的枪收进了枪套,拍了拍凌云的肩膀。
“别有太多心理负担,在杂物科,迟早要面对这种事。”
“所以,被鬼附身后,就只有开枪解决这一种办法?”
“至少我们能做的,就只有这么多。”李耀祖拉开椅子坐了下来,“被鬼附身以后,人就会丧失一部分的魂魄,即使鬼离开了,他们的身体也不会恢复,就像活死人一样留存在这个世界上。”
“那鬼呢?”凌云抬起头,不解地看向他,“鬼就能没有代价的任意附身?”
“它们一旦附身后,就无法自主离开,必须通过肢体接触的方式才能附身到下一个人身上。所以,我让你别被她碰到,否则你也会变成它附身的容器。而一旦被附身之后的宿主死亡,那么鬼也会跟着消亡。”
“死去的人呢?它们不会再变成鬼吗?”
“不会,在他们被附体的一瞬间,就永久丧失了化作厉鬼的机会。我们杂物科接触的这么多案件中,都是这样的。”
凌云揉了揉脸,这种眼睁睁看着对方死亡却无能为力的感觉,真是有够糟糕的。
重点是,一旦被鬼附身,就相当于宣判了死刑,就连他们也不例外。
“头儿,真的没有别的办法吗?”
“或许是有的。”
“或许?”
“之前香江这里有很多著名的风水先生,只不过随着时代的推移,他们的活儿越来越少,最后几乎断了传承。如果能找到一个真正的大师,还是有机会将它们提前扼杀,避免出来害人。”
李耀祖看了眼时间,从椅子上起来:“好了,我回去写报告了,这次怎么说都出了人命,我还得去跟老大汇报一声。不过你放心,这种事不少见,你只有功,没有过。我先走了,你好好保护太叔莺女士。”
打开门后,李耀祖跟二女点头笑笑就离开了。
贵妇人吓得不轻,她没想到公司大楼内会出这种事,为什么自己信任的主管会变成了疯子,还要袭击警察呢?
太叔莺若有所思,只不过没有当面问出来。
凌云开车送她回了酒店,出了这档子事,凌云建议今天就不要到处乱跑了,待在酒店里会方便一些。
晚餐他们就在酒店里的餐厅吃的,口味虽然比不上中午那次,但也胜过路边的小馆子。
太叔莺用勺子搅动着碗里的汤汁,声音很轻,像是在耳语:“那个女主管,应该是被不干净的东西沾上了吧?”
“没有,你别乱想。”
“我认识一个很厉害的驱魔先生,对付这种事很有一套心得。”
凌云放下碗筷:“你说真的?”
“该叫我什么?”
“莺儿……”凌云觉得说起来分外肉麻。
太叔莺噙着笑:“说起来,这位驱魔先生还跟你是同行呢。”
“同行?”凌云越觉得有些不靠谱,要是同行的话为什么不来杂物科,“他在哪里就职?”
“他在九龙重案组工作,早年间是从内陆过来的,跟我家有点亲戚关系。”
“那位大师怎么称呼?”
“你现在的身份是我男朋友,按照辈分的话,得喊他一声九叔。”
第371章 女校遇故人
香江,九龙。
这里遍布着繁华的工商业和住宅区,其中就包括了尖沙区,距离铜锣区也不算远,因为整个香江也就那么大。
在得知九龙重案组有个驱魔警察后,第二天一早,凌云就马不停蹄开车带着太叔莺前去拜访。
昨晚他休息的不算好,太叔莺洗完澡后用浴巾裹着性感的胴体,斜躺在床上让他上来睡,得亏凌云定力惊人,否则肯定会违反铜锣区警署规定——在保护重要人物的时候与之发生亲密关系。这可是大忌。
他在沙发上凑合过了一夜,跟陶莹儿那边倒是好解释,就说出任务暂时不回家了,让她自己照顾好自己,对方也表示理解。
第二天一早,看着赤条条的太叔莺从浴室出来的时候,凌云的眼神还是闪躲了一瞬,但太叔莺却带着湿漉漉的身子走到了他面前,用食指勾着他的下巴,迫使他仰起头看向自己。
后面凌云已经记不清自己是如何坐怀不乱地走出了总统套房,并在楼下等她的了。
总之,他感觉再保护下去,自己的职业生涯迟早要栽在太叔莺手里。
车内,太叔莺笑盈盈看着他,让凌云有些如芒在背,短短十分钟内钟换了好几个姿势。
“凌云,你之前谈过恋爱吗?”
太叔莺将手放在凌云的大腿上,只是位置很巧,距离小兄弟也只有不到几公分的距离。
“谈过,谈过很多很多。”
凌云本以为这样说就能打发掉太叔莺,没想到女人却笑地很开怀,并将手往他裆部靠近了几分,几乎就隔着裤子覆盖住了他的龙头:“我怎么看不出来呢?”
凌云将她的手拿掉,神情严肃道:“太叔莺女士,请自重。”
“怎么,不喜欢我?”
“注意我们现在的身份……”
“不是男女朋友嘛~待会儿到了九叔那里,你可别叫错了。”
凌云本意是想说警察跟被保护者,太叔莺却抢先说起了伪造的身份。
“警署有规定……”
“我知道,但这都是我自愿的,就算你们刘处长怪罪下来,还有我帮你顶着呢,怕什么?”
红绿灯前,凌云轻踩刹车停了下来:“那晚是我语气有些冲,但你也不至于这么针对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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