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学语新风
什么叫“断期待”?
简单来说,就是故事阶段性结束了,读者原有的期待得到了满足,于是就停止了追读。
主角终于摆脱了死囚身份,从牢里放出。
惊天悬案的犯人被抓到了。
困扰专家的旷世难题被破解了。
鱼肉乡里的反派终于得到了惩罚。
这个时候,哪怕马上连续着去写下一个新故事,如果下一个新故事和当前的故事没有非常强烈的连接性,就会有很强的中断感,会流失大量追读。
哪怕是大作者,很多时候也会担心断期待。
江湖传闻,土豆写斗破时,担心完成三年之约后读者大量流失,硬是在三年之约的最后两个月里硬拖着发生一堆事,把药老都整沉睡了,就是不去赴约。
这一特性不仅限于小说,在各种各样的连载作品中都普遍存在。
作者们为了和“断期待”对抗,不得不绞尽脑汁、使出浑身解数。让故事之间的发展有承接性,始终营造一种“故事还未结束”的感觉。
主角摆脱了死囚身份,从监牢里出来,才知道自己莫名入狱是受人诬陷,开始着手寻找诬陷者。而那位诬陷者,也早已瞄准了主角,这一次,她不打算借刀杀人,而是要亲自动手……
惊天悬案的犯人被抓到了,但他马上就越狱了,而他的背后,似乎还隐藏着一位神秘莫测的幕后主使……
鱼肉乡里、十恶不赦到完全看不出人性的大官得到了惩罚。没人相信他脑袋落地前讲述的那些怪力乱神之事,什么天仙转世,什么贬谪下凡。直到三日后,背后为其撑腰的那个人怒气冲冲前来问罪时,九重天门开,夏日飘飞雪,百官惶恐迎仙君,天子长跪谢死罪……(什么鬼展开哦!)
反正故事之间要有承接性,不能简单突兀地结束,要不断引出新的展开、新的期待。
这也就是为什么有那么多“打了小的来了老的”,这也是最容易营造出“故事还未结束”感觉的套路。
而《童话世界的魔法师》这本书很明显,整体结构上,更像是【短篇合集】。
我有意在故事之间增加一些衔接,让故事之间的人物能够串联起来,设立一个长期的主线。
但这种联结的紧密程度是有限的,更像是一层皮,一个幌子,强行将故事串联。
短篇这种模式,放在真正的童话书上是常见,每一个故事几乎都是独立的,你可以随时翻看其中的任何一篇。
作为一本实体书,你买到整本书后可以随意前后翻看。
但作为一本连载网文,短篇合集的模式显然是不合适的,每次故事的阶段性结束,对于追读都是致命。
写诸天文的作者常常遇到的一个困扰,就是每次换世界都会导致追读大量流失。而其他类型的创作者,也常常困扰于换地图带来的追读暴跌。
所以,通常来说,作者会选择,一个地图写几十万字,榨干其潜力之后再换。
而因为我最开始的设定,我还不得不频繁换地图。
如果重新创作这本书,我可能会选择把世界观压得更小,尽量把尽可能多的故事融合在一个王国内,让人物之间的联系更紧密一些。当然了,写书这种事情没有如果。
讲完了写书时遇到两个困难,接下来说说我之后的创作打算。
(未完待续)
完本感言(四)
以前我很羡慕那些能够写长篇小说,画长篇漫画的作者。
羡慕他们可以构造一个属于自己的幻想世界。
然而经过了许许多多次的尝试后,我不得不感叹,我可能确实没有写长篇作品的能力,至少暂时还没有。
我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我花费了一段时间仔细去思考,写书这事,对于我来说,到底是快乐还是负担?
最后我的结论是,单纯将脑子里的一个点子分享出来,我还是很欢喜的。
但是长时间的每天更新又让我很痛苦。
之前家里人就问我干嘛写那么长,为什么不10万字就完本?
我和家里人解释说,起点网文这个东西呢,十几万字才刚开始收费呢。
但是不得不承认,家里人说的也对。
可能因为我就是一个点子型作者,长篇连载对我来说是一个负担。会把初始的一腔热血消磨在一天又一天的日常更新中。
而且,长时间连载会让我脑子浆糊,慢慢忘记什么东西才是有意思的。
所以,我做出了决定,从下一本书开始,尽量压每本书的篇幅,从开书时就说明是短篇。
我觉得30多万字就差不多,两个多月写完,不至于太厌倦,也能稳定吃第一次上架后的推荐。要不是起点上架比较晚,我想把篇幅压得更短。
如果反响好,确实想把这本书写长,那我完全可以再开一本“第二部”啊。两部之间休息一两个月。
就像实体书和电影三部曲/n部曲的模式一样,一部反响好了接下一部,中途可以休息,整理大纲和思路,不用一直连载,避免脑子浆糊。
唯一的缺陷是,比较影响订阅收入。不过问题也不大,写1,000万字和写30多万字的小说相比,付费章节的比例也就多了5成。一个题材选对选错,订阅可能差几倍呢。
当然这只是一个非常粗浅的想法,和起点的常规模式也不同,能不能成我也不知道,姑且先这么定了吧。
如果真能搞出点名堂,那也算是起点的一个模式创新了。
汇报一下工作情况
《炉石传说》有点玩腻了,现在开始几天登一次,但还是高强度关注社区和迷你包的新卡,不知道为什么。
日漫《无能的奈奈》基本追平了。故事有点意思,画风我也喜欢。
在小红书上看各种外国人的好玩的帖子。
至于下本书,我还在想。
附录本书涉及的故事
附录·本书涉及的故事
格林童话:《睡美人》《灰姑娘》《白雪公主》
安徒生童话:《皇帝的新衣》《打火匣》《卖火柴的小女孩》《海的女儿》
一千零一夜:《四色鱼》《阿拉丁神灯》
其他:《木偶奇遇记》《绿野仙踪》《快乐王子》《聊斋:种梨》
有感而发写点东西
(文章题目没想好,就先不写了)
最近用deepseek时,真切感受到什么叫“科技重塑生活”。但有个现象总让我有些沮丧——
人们能坦然承认自己依赖科技偷懒,却羞于面对文化消费的真实需求。
人类懒得走路,于是有了汽车和飞机;人类懒得寄信,等待漫长的时间回复,于是有了现代的通讯工具。它们是时代进步的标志。
人类的历史就是懒人的历史,懒惰是文明的意义本身:我们从茹毛饮血、朝不保夕的原始人,走到盛夏时依旧凉爽的空调房里,享用唾手可得的美味食物,发展就是为了让人类“有资格懒惰”。
追求方便、舒适、便捷是人类的天性。
坦言自己希望手机用起来更方便,或者汽车乘坐时更舒适,或者对口味绝佳的美食赞不绝口,不会造成任何的心理负担。
抱怨“高铁太快了,导致我欣赏沿途风景时间不够”,一般来说,只会出现一种情景里——老师要求小学生写无病呻吟、言不由衷的作文。
我想起,以前小学时候,语文老师让我们根据某个问答题写小作文,主题是“现代通讯方式那么方便,是不是我们就没必要写信了呢?”
我根据老师的要求,引经据典,揣测出题人思路,说明书信中承载的文化内涵,用各种排比句比喻句论证:为什么冰冷的电子邮件无法代替纸质书信,为什么即时的通讯方式“太快了”,无法承载默默温情。
那天,我是全班答案最好的学生,站起来被老师点名表扬,享受着全班同学崇敬的目光。
但今天,要是让我再回答一次这个问题,我只会说:
“你特么自己爱写信贴邮票靠邮局寄信,你随意,反正我不会那么无聊!”
十多年后,坐在屏幕之前,享受着现代文明的成果和便利性,没有了课业压力和老师目光,不再需要揣测出题人意图、攀折拿高分的我,终于能够心安理得地坦言承认自己的“懒惰”,认可技术进步的伟大。
这可能也说明了某种时代的发展——在我小时候,人们充满了对“技术进步”、“后现代”的不信任感。
那时候的科幻电影和动画总是描绘科技带来的一个黑暗的未来:污染遍地、传统文化消亡、人工智能叛变……
我们花了很多年的时间,终于能正视技术进步带来的便利了,对科技的不安全感逐渐消解在了技术进步带来的美好中。
今天,我们夸赞智能手机的人性化设计或惊叹自动驾驶的精妙算法时,不需要为此而感觉羞愧。
“对,我就是懒惰,我就是希望更便利更快捷,希望有更舒适的体验。”
遗憾的是,这种对“技术进步带来便利性”的认可,没有同步延伸到文化产品中。
大部分人尚未意识到,文化产品的进步和技术产品的进步,遵循的是同样的路径。
一旦面对文化产品,面对小说、漫画、动画、游戏和电影,社会好像又变回了老古板:
想要更流畅的叙事节奏、更精准的情绪爆点、更体贴的碎片化阅读设计——这些优化诉求和技术产品是完全同源的,却需要遮遮掩掩。
这可能源于一种社交羞耻——承认自己喜欢那些追求密集情绪感官刺激、被精巧设计过的文化产品,会被认为是审美低下,缺少鉴赏力的表现。
这也让人们下意识的忽略了,流行文化产品创作者投入了多少的心血,他们为了满足客户需求时所做出的巨大的努力。就像《黑神话:悟空》团队在科隆展大屏播放的实机演示里,那个虎先锋毛发拂过月光的效果,背后是2000小时的动作捕捉调试。
对技术产品来说,用户需求是合理的。但面对文化产品,真实的、客观存在的用户需求就被淹没在了这种社交羞耻感之下,引发了双重标准和审美霸凌。
我以前在投资公司里于ppt中见识了上百个企业做产品的思路——他们描绘“用户画像”,说明产品的“竞业壁垒”是什么,“核心优势”又是什么,努力证明自己的项目具有商业前景。这些企业有电商,有牙科医院,有线下商铺,但他们做产品的思路是殊途同归的。正是他们的努力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了。
而随着我接触网文写作,见识扩展,才发现,原来文化产品也遵循一样的模式。
那些游戏制作者们,那些畅销小说和网络文学作家们,那些漫画家和动画创作者们,数以万计的创作者们呕心沥血,绞尽脑汁,用尽所有的智慧和技术手段,在一代又一代的产品更迭中,研究心流,探索人类的心理特质,保留最有效的铺垫,减少人们付出的精力,提高产品使用过程中的舒适性——正如交通工具代替人脚一般,手机代替信件成为新的通讯工具一样。
这产生了一个相当讽刺的现象:
在技术产品中,你越是追求便利性,越是追求使用者体验时的舒适,越是精准满足客户的痛点,你就能收获越多的赞美。
但对于付出了同样心血的文化产品创作者,标准一下子就变了。他们明明也在做出同样的努力,但努力得越多却越被认为和“优秀”背道而驰,越是努力改善客户的使用体验,吸引尽可能多的大众,就越是被认为低贱,越是要被所谓的“阳春白雪”硬压一头。
他们的心血和努力在显而易见的双重标准中被嗤之以鼻。我们享受着商品构筑的现代生活,却对同样属于商品的文化创作竖起道德牌坊。
这也是为什么,我希望确实有一定成绩、个人创作而非为工作室打工的网文作者们,鼓起勇气,名正言顺地叫自己“作家”而非“写手”。
阅文起点存在“ Lv3作者”“ Lv4作者”这种等级吗?
不存在!
正确的叫法是“lv3作家”“lv4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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