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瓦特之开局盗宝团,打劫申鹤 第723章

作者:一喵高歌

  再者,厄歌莉娅请求林野帮帮二代水神芙卡洛斯,林野不是很清楚枫丹的状况,难不成芙卡洛斯与纳西妲一样被权力架空?

  “我打算参加申鹤婚礼后,动身去往枫丹,你呢?“荧问道。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把蜜月地点选在枫丹吧,听说那里的水质特殊,能够自由深潜,”林野道,“我其实蛮期待的。”

  枫丹之行说定,接下来是享受容彩祭的庆典氛围。

  林野碰到来玩的宵宫、寻找失踪一斗的久岐忍、置办书籍的心海与五郎…通通送上婚贴,得到他们的祝福。

  然后,去一趟鸣神大社吧。

  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

  此句诗表达了对过去时光的怀念,以及对青春不再的感慨。

  这个解释能得两分。

  每个人的人生都会经历,所以是送分题(bushi

  璃月五粮液,稻妻绯樱酒。

  狐斋宫听到林野亲口说,不必再遮遮掩掩,她相信他,所以摘下来狐狸面具,露出一张不与岁月同尘的年轻明净的容貌,一双神圣的金色眼眸含笑。

  鸣神大社,神樱树下,六人组到了六人,神子代替雷电真,他们在粉色的花海下饮酒,玩歌牌。

  这是缩短彼此间隔、重新熟悉大家的方式。

  灵善坊没有先前的豪情,吟歌豪迈;千代也不会戒酒,仰头啜饮绯樱酒,她在璃月喝惯了白酒,区区甜酒,不得劲;狐斋宫一如既往的在角落扮演观察者角色,眉眼柔和,只是要比以往更加珍惜眼前的景色。

  人总是改变的,妖怪亦然。

  影向光代时隔百年,回到她与岩藏道启切磋的院落,墙壁颓圮,杂草丛生。

  在离岛与千代阿姨见了一面,光代得知道启没有杀死自己的母亲,松了一口气。

  即便开宗立派,道启的后半生饱受弑母的精神折磨,光代看在眼里,但她与对方断绝关系,也不知该如何安慰。

  光代感谢林野叔叔救下斋宫阿姨与千代阿姨,是的,她在看到林野的第一眼,记忆松动,想起了自己确实有一个人类叔叔。

  “浮生若梦十三年,影垰绯雪翩跹烟。再顾君已远。”

  光代一边抚摸墙壁上的痕迹,一边轻轻念诵道启生前常念的诗。

  光代之所以能在这个时代与狐斋宫、千代见面,肯定是有林野修改历史的功劳,但她为什么见不到那个呆子呢?

  道启不是鬼人,所以他过不了这么久。

  一代人一代使命,光代代替灵善坊肩负起振兴影向天狗的责任,岂能儿女情长,她也不希望道启承受御舆家的重压,妖怪的没落是历史必然。

  不过,光代偶尔会后悔,她想要做回那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姑娘,每日在鸣神大社玩耍,枕在浅籁响阿姨的膝枕上,听狐斋宫阿姨聊昆布丸的八卦,浅籁响阿姨恼羞成怒,自己则漫不经心的瞅着母亲与林野叔叔切磋,一心两用,边听八卦边偷学招式,然后被大家夸奖是天才!

  自然而然的长大,在千代阿姨的介绍下,遇见御舆道启,机缘巧合,爱上这个沉默寡言的呆瓜,寿命论什么的,有那么可怕吗?等他成了老头子,自己依旧貌美如花,给他膝枕,笑话他不中用喽。

  下葬后,自己换一身黑衣,影向家族里的小辈,询问妈妈为什么光代阿姨一直穿黑色衣服呢?他的妈妈就会说,光代阿姨在怀念她的丈夫…

  五百年前的漆黑灾难,摧毁了一切,在这片大地造成一起又一起的悲剧。

  光代重新封闭回忆,目光坚定。

  ……

  就这样,容彩祭告一段落,金奖得名者是另一位大师。

  若言子败北。

  原因在于若言子是以形象生动的文字与堪比史料的内容,讲述传奇鬼人御舆千代从崛起到背叛的一生。

  背叛将军大人?

  这不正确。

  当然,若言子的文笔还需磨砺,未来可期嘛。

  林野和申鹤回璃月结婚。

第671章 赤绳系定,白头永偕(大婚,万字)

  璃月港,绯云坡。

  黄历上写,六月十二,宜嫁娶,好祈福。

  经闲云、牧小锦和削月等人一致决定,将两位晚辈成亲大喜的日子放在今天,而林野和申鹤乐于听从长辈的安排。

  对于他们来说,彼此才是举办婚礼的缘由。

  昌鸿钱庄的澹安公之子大婚,这在热点云集的璃月港也是一件备受瞩目的大事。

  众多周知,绯云坡林家绝非小家小户,传承九十一代,最早能够追溯到璃月港建立,是个不折不扣的当地名门望族。

  那与女方的三书六礼,一来一回,被人津津乐道,言说这就是大族风范,如今少见。

  林孝风平时乐善好施,他的钱庄救济过许多走投无入之人,广结人缘,百姓也乐意见到他的孩子大婚,纷纷送上祝福,这是人间善意。

  林野本人,他做事低调,却不掩面而行。

  郎艳独绝,世无其二。

  如何不受人关注呢?

  再者,与七星交好,受千岩军信任,哪怕隐瞒[正义伙伴]的英雄身份,林野仍是年轻一代那颗耀眼的明星,他不以为意罢了。

  事实上,若非牧小锦认定申鹤为儿媳,把关防范得紧,不然林府隔三差五要有人登门拜访,至于目的,大抵是哪家的闺女到了出阁的年纪。

  林野今年也是二十有余,在保守传统的老人眼中,是该成家,再立业。

  世俗的功名利禄,很难吸引林野的兴趣,没办法,起点实在是太高了。

  这并非指的地位与权力,而是人生看过的风景。

  他是世界之外的降临者,也是一位记录诸多史诗的参与者。

  旧蒙德燃烧的火焰沸腾贵族的污血,长枪贯穿腐朽心脏,变革的风吹响整个城邦,鹰击长空,闪耀高歌;

  层岩巨渊二百里战线马革裹尸军人的尸骨,渊薮喷涌的怪物被尽数奋力杀死,阻止它们爬上人间,漫长的一轮又一轮的战争无人退却,千年千岩;

  浮生若梦二十三年,向既定的宿命发起挑战,[过去]不再是追悔,而是实打实的触碰,五百年前的悲欢离合、嬉笑怒骂都曾留有他的影子,修改历史;

  大漠孤烟居尔城之王观测绿洲覆灭千余年的征伐与斗争,曾为镇灵之理想国度而高据王座,也作游离王权的赤沙见证者,回答花神之梦;

  寰宇尸骸,辰星流浪,于文明图书馆里解读奇迹之钥,阅览万千星球末日灾潮,于黑色沙海中超越禁忌知识之主,化枯为荣,春回大地。

  常人眼中所谓的立业,无外乎考取功名,或是继承家业,但这对一位尊贵的命运宏大的超越之神而言,抱有这种期待未免太过狭隘,以至像是一种对神明的亵渎。

  好在林野对世俗利禄不感兴趣的原因,并非出自自身的骄傲,仅仅是性格所致。

  不追求海量巨额的财富,够用就行,而人间国度的权力,老实说,林野现与各国的掌权者为友,本身也当过数十载君主,万人之上的快感,早已成了慵懒。

  不在乎权与力,那么林野在乎什么?

  星空下许下的永恒誓言,已经说明了这个世界存在什么东西,可以打动他,足以使他着迷痴狂,视若珍宝。

  生死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原意描述同袍战友之情,却也能适用爱情,乃至亲情。

  世间任何深厚伟大的感情都是爱情,这里的爱情并非字面意义上的情爱,而是智慧生物才拥有的发自内心的[爱]。

  这是对柔软之物的怜爱,对感动于心之物的热爱,对补缺另一半之人的纯爱…

  林野深爱着申鹤,已经成为他眷恋提瓦特的原因。

  依照璃月婚礼传统,男方迎亲之前,要先起早祭祖。烧香磕头,告知列祖列宗,第几代子孙今日大婚成亲。

  每逢清明,林野才会来后院庙堂,他望着大大小小的黑檀木灵牌,估摸每一位都是往生堂的客户。

  林野祭祖,出于礼,并不指望遇事祖宗显灵,马克沁主义的他坚信求人不如求己。

  但这一次,林野神情比以往都要庄严肃穆,言行举止严谨慎重,摆上瓜果祭品,点香两短一长,郑重行礼,念叨着请求诸位祖宗保佑林家后代婚姻美满,家人安康。

  不然,林野会去边界找他们谈心,说道一二,笑。

  祭完祖,林野拍拍膝盖上不存在的灰尘,出了庙堂,回到自个儿的房间,取出新郎官的服饰,暂且不说中单衬衣,主要是一件通袖过肩圆领袍,大红颜色,绣有螭纹。

  这身婚服貌似前世明代的款式,发展历史却是不同,各种机缘巧合下,模样倒是大差不差。

  林野换上红袍,正好头冠,左右簪花,身披披红,腰束玉革,足蹬皂靴。

  深呼一口气,林野的目光变得坚定,就像是要上战场的一位战士,他推开房门,见到林孝风与牧小锦在外面。

  两人上下打量他们的孩子。

  身姿挺拔,气宇轩昂;

  俊朗神秀,明眸皓齿。

  林野完美的遗传林孝风与牧小锦优秀的基因,容颜俊美,又因眸中那一抹隐藏的神性,脱尘出俗。

  但因这一身订制考究的婚袍,硬生生的将林野拉回人间,一身喜气。

  林野见到父母二人,他笑了笑,没有说话。

  “迎亲礼车在府外候着,”林孝风上前一步,犹豫片刻,拍了拍林野的肩膀,低声道,“今日之后,阿野你就是一位有家室的男人,凡事以家人为重,我对你的要求只有一条…”

  “莫学我。”

  林野闻言一愣,过了会儿嗯了声,答道,“我知道了,爸。”

  林孝风也是一愣,随后露出了释怀满足的笑容,眼角很细微的鱼尾纹堆积在一处。

  牧小锦见父子和好,亦或者说愿意重新拾起这段破碎的关系,心里自是高兴,但不适应这种煽情氛围,她无情推开丈夫,抬头为林野抚平衣裳上的褶皱,絮絮叨叨。

  “申鹤是位好姑娘,要善待她,娶回家就该供起来…放心吧阿野,我和儿媳的关系一定会相处的非常融洽…如果闲云有意刁难你,你就说会告诉我,妈妈替你出气…这不是打小报告哦,还有…”

  牧小锦不是一个碎嘴的人,这回话格外的多,真真切切的是位老妈子了。

  林野心里感动,有她在,以后不怕丈母娘了,自己要当一辈子妈宝男!确定!

  且在牧小锦叮嘱迎亲过程中大小细节莫要出错时,林野看到咕噜慢悠悠的走过来。

  “咕噜,你有什么要和阿野讲的吗?”牧小锦注意到后,停下唠叨,转而问向咕噜。

  咕噜能有什么好讲的,祝林野和申鹤百年好合?

  对于能够活很久很久的人来说,这反而不是祝福,而是诅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