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儒皮法骨道家心 第361章

作者:朱之月

  此时的盖聂虽然从外表看上去依然年轻俊朗,但是气质却是成熟稳重了许多。

  嬴未知道,如今的盖聂剑术已经出神入化,即将达到一生的剑术巅峰。

  当初的盖聂独自面对黑白玄翦,绝对不是对方的对手,而如今的盖聂就算是在单独面对黑白玄翦,也能与对方打个五五开了。

  这还是黑白玄翦在放下一切后武功又有进步的原因,若还是过去的黑白玄翦,早就不是如今盖聂的对手。

  这位秦王剑术教师,他的剑圣之名,终于是名副其实。

  嬴未觉得盖聂有如此实力也在情理之中,这个男人心无杂念,一心为剑,天赋又是这世间一等一的强。

  若是这样的人都不能称作剑圣,又有谁敢在他的面前说自己会用剑?

  “为长安君保驾护航本就是在下的职责,君上客气了~`。”

  盖聂的语气儒雅温和,他对着嬴未拱了拱手笑道。

  嬴未点了点头。

  这一次他出门和过去已经完全不同。

  盖聂也不是第一次成为嬴未的护卫,但在过去的时候,盖聂在嬴未的诸多护卫中更像是一个小透明。

  但是今时已经不同于往日,在东君、惊鲵等自己的姬妾无法陪伴在身边时,现如今嬴未的护卫中反而盖聂是最靠谱的那一个。

  不管是月神、星魂,他们的实力都比不过盖聂,尤其这两人终归还是阴阳家的人,不可能得到嬴未的绝对信任。

  如今保护着自己的这一群人中,最值得信任的就是盖聂了。

  他虽是纵横,但行事作风却如儒家君子,做下的承诺绝不会背弃。

  想到承诺,嬴未就是问道:“曾经王上在赵国与卫国寻找的丽姬,如今在咸阳宫中过的如何?”

  盖聂迟疑了一下,模糊不清的道:“此事我也不知,在下只是王上的剑术教师,不可能关心王上的后宫之事。”

  嬴未又笑道:“那丽姬经过调查,是曾经刺杀秦王的荆轲的妻子,不知她是否对王上有所怨恨,盖先生一定要注意王上的安全。”

  盖聂心下一凛,他一时间不理解嬴未的意思,甚至看不出来嬴未是在警告他还是怎么样。

  盖聂知道嬴未是罗网的执掌者,自己过去和荆轲的关系很可能被嬴未给探查到。

  在沉默了片刻后,盖聂低垂着头道:“此事以在下的身份不好和王上说,还是由君上亲自告诉王上吧。”

  嬴未只是温和的笑了笑,似是刚才自己只是随口一提。

  实际上对于丽姬,嬴未可比盖聂了解的多,通过赵姬之口,嬴未也知道了丽姬的一些生活情况。

  嬴政对丽姬的感情与其说是爱,不如说是对童年女神的仰慕。

  在丽姬来到咸阳宫后,嬴政也只是偶尔的见一见丽姬,对待她虽然比对待其她的那些妃子们要稍微好上一点,但也没有什么宠爱的意思。

  丽姬也生下了她与荆轲的儿子,就如原著中一样,依然是被起名叫天明。

  对于这个和自己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孩子,嬴政也没有苛刻对待他,而是让他如一位普通的皇子在咸阳宫中成长,并且给他找各种老师教导。

  可以说嬴政对丽姬母子也是仁至义尽了。

  丽姬也明白这一点。

  不管她是为了儿子的安危还是什么其他原因,她也没有对秦国和嬴政表现出仇恨的情绪,而是如一位普通温柔的妃子一般对待嬴政。

  等到楚国战事结束,我也去咸阳宫中见一见这对母子,不管怎么说,那也是原著中的主角。

  嬴未莞尔一笑。

  嬴未又是和盖聂说了几句话,便是放下车帘。

  马车内,焰灵姬娇柔慵懒的胴体靠在嬴未的肩头,嬴未拦住美人腰肢,轻声道:

  “这一次出行不比过去,舟车劳顿,马车内也是颠簸,倒是苦了焰灵姬你了。”

  焰灵姬柔声一笑道:“奴家可不是那长在深闺中的大家闺秀,从小也是吃过苦的。”

  “不过君上这样担心奴家,奴家就偷偷笑一声了。”

  这样说着的焰灵姬她半蹲在嬴未面前,白皙修长的手指轻柔的给嬴未捏着腿。

  嬴未闭目享受,不知过了多久,马车外传来一道急促声音:“君上,郢都传来情报。”

  嬴未猛然睁开眼,沉声道:“速速拿来!”

  嬴未从焰灵姬的手上接过一封密报,他迅速的将内容读了一遍,叫来保护自己的秦国禁军的千夫长,对着他下令道顶:

  “加快速度,前线有变,我们需要迅速与大军会和,赶往郢都!”

  那身披甲胄的千夫长高声道:“喏!”

  整只大军立刻加快了行进速度,一天之后就是抵达了这次军队集合的目的地。

  就算秦国早有准备,五万大军的调遣也不是一两天就能够完成的,这时城中才只聚集了一万多军。

  嬴未没有多等下去,直接就是对着这支军队下达命令,率领一万军进行急行军,直往郢都而去。

  嬴未得到的情报正是涉间发来的,涉间已经率领三千秦军,正在郢都内部与昌平君对峙。

  只要李信按照自己的要求率三十万军回击郢都,那么自己这驰援的部队就要成为压倒昌平君的最后一根稻草,让他主动放弃郢都。

  所以嬴未也不敢有任何怠慢,哪怕他率领的军队暂时不够,但也不能在等。

  他要做的是去壮大声势,至于真正会让昌平君惧怕的主力,依然是李信的那三士万大军!。

第二百四十四章 昌平君的愤怒与不甘

  郢都,涉间一把擦干脸上流下的鲜血,怒视着外面的楚国士兵,恶狠狠道:“该死的楚军,该死的昌平君!”

  涉间带来的三千士兵亦是死伤惨重,有近一千人死在了与楚军的廝杀中。

  主要是就连嬴未都没有想到,昌平君竟然如此大胆,利用自己的职权,让上万的楚军神不知鬼不觉的进入了郢都内部。

  当时昌平君召开了一场宴会,将郢都内部政军部门大大小小的官员都是宴请到自己的府上,美其名曰感谢各位官员的协助。

  这些郢都的官员们又怎么敢不来,毕竟昌平君虽然人在郢都,但他的职位依然是秦国相邦。

  而如此一来,整个郢都的官员几乎被昌平君一网打尽。

  他也正是利用这个时间差,借用这些文官与武官的身份证明,调动了郢都内部的军队,从而让潜伏许久的楚军一举出击,将整座城市彻底拿下。

  涉间则是听从嬴未的命令,也是一直潜伏在郢都之中。

  最开始时他并不知道郢都会出现什么问题,这里毕竟是秦国后方。

  不过涉间此人生性谨慎,他一直按照嬴未的命令行事,直到郢都内突然大乱,他才知道出了事。

  涉间立刻的率领自己带来的三千秦国士兵开始反抗昌平君,以及郢都内部的楚军。

  不过他的士兵终归太少,最后寡477不敌众,退入了楚国旧王宫中,才是凭借着楚国旧王宫的城墙,暂时挡住了楚军的进攻。

  但一时间他也难以从这里出去,从而给外面报信。

  就在涉间咒骂着楚军,咒骂着昌平君时,一道如鬼魅的人影出现在其身旁。

  只见那人手持一黑一白两把神秘长剑,仅仅只是在那一站,就带着一股令人战栗的血腥气息。

  见到此人,涉间神色大喜,连忙问道:“玄翦兄,你那里的情况怎么样?”

  黑白玄翦对着涉间轻轻点头,说道:“情报已经传递了出去,君上已经得到了我们的消息。”

  “君上这时正率领另一只大军赶来郢都,李信将军的三十万大军也正在突破包围圈,往郢都而来。”

  “不过楚国也已经派兵支援。”

  “郢都城坚,若是李将军的大军被阻挡在城墙之下,后面又有近四十万楚军追杀,涉将军,此时就要看你从郢都内部协助,助李将军攻破城池了。”

  黑白玄翦用着极其稳重的声音告诉着涉间此时外面的情况。

  这也是嬴未将诸多罗网杀手布置在郢都的原因。

  涉间这三千士兵本就是嬴未的一步险棋,昌平君若是拿下郢都,必然会进行封城,让内外无法进行联系。

  这个时候就需要罗网这些能够高来高去的江湖高手来进行情报传递。

  本身使用墨家或者公输家的机关兽传递情报是更好的选择。

  只是嬴未不想暴露自己的意图,才没有提前将机关兽调到郢都,便只能用罗网这些人力来解决情报传输的问题。

  昌平君翻不起多大的风浪,这一点嬴未从最一开始就是确定的。

  秦国与楚国的国力毕竟相差实在是太大了,昌平君就算在这里真的让李信的大军全军覆没,楚国依然逃不了灭亡的结局,只是楚国能够苟延残喘一段时间。

  所以从一开始嬴未的目的就不是为了对付昌平君,他的目的有二,一是让昌平君主动掀起叛乱,让自己暴露出来。

  若是昌平君不叛变,嬴未他会感到头疼,这就说明历史出现了改变,自己就不好再根据历史来算计昌平君了。

  这么一颗钉子作为秦国相邦钉在秦国,嬴未也觉得恶心。

  所以嬴未并没有在郢都布置太多的东西,他怕的是如果自己布置太多从而打草惊蛇,让昌平君放弃计划,那就得不偿失了。

  如今嬴未的第一个目的已经达成,昌平君果然叛乱。

  而嬴未的第二个目的就是在昌平君的这次叛乱中尽可能的减少秦国的损失,主要是要保下李信。

  作为嬴未在军中最重要的一步棋,他可不想在这个六国即将统一的时刻,让这步棋出现问题。

  而嬴未现在所做的一切以及提前进行了准备,都是为了第二步来进行的。

  涉间也知道这时候是自己立功的机会,如果他能帮助李信从内部将郢都打出一条通道,此次灭楚之战他将会有一份大功劳。

  同时他也会彻底得到嬴未和李信的信任,飞黄腾达就在此时。

  涉间舔了舔嘴唇,这个血性的猛将看向黑白玄翦问道:“玄翦兄,李将军说了他要什么时候攻城?”

  黑白玄翦沉声道:“李将军将会在明日抵达郢都,后方有大量的楚军正在追击,李将军不敢休整,估计要立刻攻城。”

  “明天吗?我知道了。”

  涉间用力点头,他转过头来看向身后那两千刚刚经过一场浴血奋战的秦国士兵,高声喊道:“诸位,李将军的大军明日即将抵达郢都。”

  “今日都好好休息,这旧王宫中还有不少好东西,全都吃好喝好,明日就与我一起,杀入城中,让我们打开城门助李将军一臂之力!”

  “我们要让那昌平君,为自己的背叛付出代价。”

  涉间可不能说此时的李信其实是在被楚军追杀,而是要将李信的撤退说成是对昌平君背叛的愤怒,是对郢都的反攻。

  唯有如此,才能提升起这些士兵们的士气。

  涉间在郢都内与楚军交锋一直都是廝杀在最前线,这是一员真正的猛将,死在他手上的楚军已经有数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