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苹果咖啡味
凰栖云直接点名:“你想让他给你看病,直说就是了,拐弯抹角什么?”
金富贵尴尬一笑。
一旁的厨娘小心翼翼的开口:“白公子见谅,只是我家夫君见你甚至能治得好血毒的那般绝症,便想着能否替他也看看。”
白榆也不废话,直接丢出大红瓶:“我不懂看病,但我有灵药,如果这个也治不好你,那我也没办法了。”
金富贵连忙收下,感恩戴德:“不论有没有效,我老金都欠您两条命!将来有什么事,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白榆夹起鸡腿放在凰栖云的碗中:“若是有我搞不定的事,就算上你,也不过是骨灰盒再重个几斤罢了。”
“我们的事,你还是别掺和了。”凰栖云淡淡道:“倒是可以趁着这个机会,跟皇室打好关系,有公主护着你,至少伱的家族百年内可以无忧无患。”
“那是一定,我老金很擅长交朋友和攀关系的。”金富贵连连点头,旋即望向杨峥:“杨大人接下来的打算是?”
“先去一趟刺史府,将近些日子的事告知,之后让他奏折呈至陛下手里,张贴告示,公布天下,让血衣案死者瞑目,也还凰姑娘一个清白。”
凰栖云吃了口鸡腿,瞥见了小厨娘给金富贵夹菜的动作,又看了一眼自己满满一碗的菜,神情有些微妙,顿时意识到自己和寻常女子的区别了,因此注意力根本没放在杨峥说的话上。
找到真凶,还了自己一个心安后,她对所谓的清白名声已经不是那么在意了。
金富贵喝了口酒又问:“然后呢,直接返回京城?”
杨貂寺摇头说:“恐怕要去一趟东都,皇后娘娘的娘家就在东都,殿下本是打算回去省亲的,之前身体不好并未前去,这一次病治好了,怎么都该去看看……白公子和凰姑娘是打算去哪?”
“江湖漂泊,居无定所。”白榆随口答道:“接下来四处闲逛。”
“二位实力超群,可有报效朝廷的想法?”杨峥尝试着问了句:“就凭这一次的功劳,封侯绝对绰绰有余。”
“没兴趣。”凰栖云摇头。
“俺也一样。”
白榆笑着说:“我这人嘛,只羡鸳鸯不羡仙。”
“好一句,只羡鸳鸯不羡仙!”金富贵赞叹道:“白兄这才气惊人,张口便可吞吐云月,是个读书人,却毫无迂腐之气!才思敏捷,能勘破血衣案的真相,境界修为如此之高,更是样貌堂堂丰神如玉!真乃是神仙中人啊!”
他有了几分醉意,竖起大拇指:“我老金这辈子认识的年轻俊杰、人中龙凤可不算少了,但那群人跟白兄一比,简直是云泥之别!可白兄这等人,怎么会默默无闻至今呢?实在想不通啊,大隐于市不见真龙?”
“就算你夸我,我也不会再多给你一个红瓶了。”白榆端起酒杯:“走一个。”
几人也算是同生死共患难了,彼此放下了架子,开怀畅饮。
一向表情严肃的杨峥也多了几分微醺的醉意,神情放松了许多。
“不过枪魁这一死……大夏江湖又少了一位魁首,争夺的名号必将掀起好一番血雨腥风啊。”
“枪魁算什么?”杨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杨某也算是坐井观天之辈,从今往后便决意不再懈怠于修行……而且魁首更替,乃是江湖一代换一代,新人换旧人,乱不了的,只要他还坐在十魁之首的位置上,便乱不了。”
“他?”白榆问:“谁?”
“武仙,王斧钺。”杨貂寺吐出一口酒气:“封号是斧魁,十魁之首,不过年轻时候用斧钺,自从他过了六十岁之后,便是擂台比武,也再也无人能逼他拾起兵器了。”
“都说大夏江湖有武仙,便像是那锁妖塔有了镇狱明王,海眼里有了定海神针……不论是魑魅魍魉还是妖魔鬼怪,都逃不出他的压制和管控。”
“江湖第一人在看着,这江湖就乱不了。”
“如今这枪魁已死,若是天下人想要夺得这枪魁的头衔,想来最终还是要去一趟武仙治下的封地。”
“详细说说看。”白榆还真对五百年前的江湖不是很了解。
凰栖云主动开口,她闯荡江湖也有些日子,对武道十魁的故事都有所耳闻。
“王斧钺是武仙,朝廷认可,因此甚至获得了一块封地,就位于他的故乡……那地方本来不是什么仙乡福地,甚至算是穷山僻壤,却在成为了他的封地后,经过数十年的建设,拔地而起了一座城,这座城名为割鹿城。”
“好个割鹿城。”白榆说:“若是改成逐鹿城,也不知道朝廷百官和天子会是什么想法。”
杨貂寺失笑道:“天子岂会和武仙过不去?这割鹿城的牌匾就是出自先帝之手,先帝曾经和武仙携手登上城墙,笑谈道——卿得江湖,朕得天下,共此江山。”
“还真挺大肚的。”
“毕竟王斧钺看着江湖的武夫这么多年,压的许多武夫不敢犯禁,不可作奸犯科,甚至再无魔道之说。”金富贵感慨道:“所以有这斧钺仙在,大夏的江湖是乱不了的。”
这么一想,其实王斧钺当值武林盟主的这段时间,也的确成了大夏历史上的江湖最为鼎盛的时刻,也同样是最后的辉煌。
江湖也是个讲规矩的地方,如果没有了强龙压制住了所有人,那么这些人就会自立山头,变成群雄争霸的剧本。
不论是春秋战国、五胡乱华、五代十国,在没有统一的时代里,肯定会有无数人生死不由自己,因为没有了规矩和规则的约束,杀人都不算什么大事。
有武仙的江湖时代便是统一盛世,而没有了他,便是乱世……不守规矩不讲武德的老登们为了守着自己的江湖地位,不会对后辈太过于爱惜,要么就是江湖进入门阀割据的时代,此消彼长,各自在各自的地盘称王称霸……到最后,行走江湖都要看门派和姓氏,草根之人会被继续压榨。
极端案例就好比狂枭陆水虎,他就是混漕帮的,出生时间就在两三百年后。
酒席过后。
众人道别后,各自回到房间休息。
白榆散去了一身酒气,和凰栖云并肩行走散步。
“你现在算是清白了,打算什么时候回去凤凰台?”
“你很期盼着我现在就回去么?”凰栖云问。
“那倒也不是。”白榆摇头:“只是按照你的性子,此时应该回去直接对着凰烟霞一通冷嘲热讽才对。”
“不错,你很了解我。”凰栖云晃了晃手中的一封信:“我已经写了一封信,等送到凤凰台的时候,想必官府已经把血衣案的真相公布天下了。”
“果真是得势不饶人。”白榆唏嘘道:“唯小人与女子难惹也。”
凰栖云站在小桥上看着下方流水潺潺,问:“接下来你想去哪?”
“并未想好。”白榆凭栏眺望远方:“大夏很大,却也不是那么宽广无垠,风景看多了,却也千篇一律觉得无趣,若是说有什么看不腻的,便是清风明月……还有卿了。”
温柔一笑,不说迷倒万千少女,至少在这个时代通杀九成男女老少没什么问题。
可这次凰栖云不上套了,没有面红耳赤,而是微微挑了挑眉毛:“整天花言巧语,你很会骗姑娘的欢心啊。”
“天地良心,往前推五百年,我这话也只对你一个人说过。”白榆心想不是为了攻略你,我也不想说什么土味情话啊。
凰栖云低声问:“你真心喜欢我?”
“不喜欢。”白榆摇头否认。
突然的否认让凰栖云不可思议的瞪大眼睛,她抬起眸子迎上青年略带几分戏谑的目光和上扬的嘴角。
明摆着是骗人。
“你……”凰栖云抿着嘴唇:“混蛋,骗人。”
“有些话是谎言,一听就知道。”白榆扶着栏杆:“非要追问,只会显得我很失败。”
凰栖云走到小桥的另一边,背对着白榆,两人隔着一步远,她低声念着,就像是自言自语:“我哪里值得你喜欢了?”
“你这句话我听不懂。”
白榆认真道:“值得的人我未必会喜欢;但我喜欢的人一定值得。”
“因为价值观是我来判断的,我喜欢你,甚至和你无关。”
扑通扑通……
控制不住的心跳声在加快。
凰栖云轻轻按着心口,继而轻哼一声:“我看书上,也听师姐们说过,男人嘴上说喜欢女子,不过都是馋她们的身子,你可没对我少动手动脚,莫不是看上的只是我的身体?”
白榆微微一愣。
“怎么,被戳破了心思不敢说话了?”
“倒也不是。”白榆奇怪道:“我最多只是牵牵手,摸摸脸蛋,这算很严重么?”
“这已经算是轻薄了。”凰栖云回忆起之前的事便脸颊发烫。
“算吗?”
“不算吗?”
“好吧,那就算吧。”白榆也不纠结,直接坦白:“就算我是真的那样的人……那又如何?我既爱你容颜美丽,又怎么会嘴上装作四大皆空?”
“你承认了便好。”凰栖云蓦然回过身:“今晚来我房间。”
白榆:“?”
“我欠你诸多,或许根本还不清,但仅仅是这些要求,我,我可以满足你……正巧,我个人也……也对这些事有些好奇;不论发生什么,都是自愿,不用你负责。”
凰栖云本以为自己可以很坦然的把这些话说完,但话到嘴边还是不由得变得磕磕绊绊结结巴巴。
这些话已经是说的极为大胆了。
五百年前的时代,文化背景上可做不到现代人那么的开放,个人贞洁绝非小事。
通常意义上说,愿意婚前交付身体,通常就意味着一往情深和私定终身的关系。
但看凰栖云这一咬牙的冲动表情,白榆并不认为自己已经攻略成功了,恰恰相反……这是个危险信号!
经常看小说的朋友们都知道,如果有一位恋人未满的姑娘在面临巨大抉择之时,忽然忘记了一切,拉着主人公共度良宵春风一度,那么十之八九,等第二天早上醒来时,对方就已经不在了。
或许会有些人选择‘睡了再说,大不了一宿不闭眼’……但大部分人都会选择悬崖勒鸡。
虽然可以先上车后补票,但恋人未满就先一步CG,往往意味着……现阶段的攻略失败。
白榆并不难猜到凰栖云的想法。
她是觉得自己已经没办法回报什么了,却也不情愿就这么老老实实的被白榆攻略带回去变成小娇妻,更不情愿彻底放下自己同过去的恩怨,因而陷入了一种‘世界安得双全法’的两难抉择。
一方面是唾手可得的爱情,另一方面是必须要进行的复仇。
最终,她还是决定了挥剑斩情丝。
只不过在斩断情丝之前,她还是打算把该做的事给做完。
甚至为了追求效果,干脆利落的跳过了某些过程,直接一步到位。
这种事并不少见,上辈子白榆大学宿舍的某个室友就是在这种不明不白的情况下被突然分手的。
况且白榆也不是真的饿了。
他的自制力向来很强,而且经过充分锻炼后,抗压能力已经得到了全方位的提升。
拒绝凰栖云不过是小菜一碟。
弹指一挥,给了凰栖云一个爆炒栗子球。
白榆没好气道:“你这是要趁机把我睡了还不想负责的意思啊。”
凰栖云捂着脑门:“我,我没有……而且不用你负责,不是更方便你么?”
“方便我什么?”白榆挑眉:“把我当什么人了?我缺的是个斐济杯么?我缺的是共度一生的良人良配,而且我从一开始就这么说了,你愿意跟我组一辈子的生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