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觉醒:我在诸天梦中证道 第349章

作者:无定风歌

  “谨遵无上神王之命!您的意志就是臣等前进的方向!”

  “将世界,献于吾王!”

第533章 人间道分身:琦玉!

  不死者之王的副本里,封夕总算是等到了集体穿越成功。

  不过他并没有太过于兴奋,甚至派出了手下的部队侦查四周之后,自己反而开始闭关。

  这个异世界是个什么情况他其实是知道的,基本就是一群菜鸡互啄,唯一能算得上是他对手的没有几个人,值得他关注的只有跟他同样刚刚穿越过来的原著主角和他的安兹乌尔恭公会。

  所以他根本没把周围的威胁放在心上,当务之急是要把现在的力量融入到混沌元能中,从而再次提升在他这个副本里的战斗力。

  然后就是找到纳萨里克大坟墓,一波收割掉这群非人类反派。

  这并不是狂妄,而是实事求是。

  因为在封夕十年的压制下,安兹乌尔恭公会的实力和底蕴是远远不如原著中的水平的。

  唯一性世界级道具,没有;

  顶级套装,没有;

  公会等级,没到最高级,连带着公会里的NPC等级也受到限制,没办法达到原著水平。

  因为这个游戏里的机制就是如此,公会里可以创造的NPC的总等级是有限制的,公会等级越高、实力却大,可以支配的NPC总等级才更高。

  现在安兹乌尔恭公会甚至不是理论上的最高等公会,那就更别提NPC的实力了。

  唯一算得上是威胁的,可能也就只有一个满级的主角,实力虽然削弱、装备虽然没原著中那么好了,但好歹是一个满级的魔法吟唱者不是?

  而恰恰相反的是,封夕的神庭公会简直强大到变态,每一个主要NPC的等级都是满级,数量还那么多,身上的装备也是最顶级的神装。

  就算安兹乌尔恭公会维持了原著中的水平,神庭公会依旧可以轻松吊打他们,更别说是现在这种阉割版了。

  可以说知道封夕的人找到对方的位置,那基本就能马上给对方送上GG。

  而封夕也是知道一些对方的穿越地点的,原著中它们的公会地点就在那个村庄附近,找到了那个村子,基本就能找到对方的驻地了。

  到时候,封夕会把他们吃干抹净,然后开始征服这个异世界。

  ·········

  事实证明,原著主角天性就比较苟,以至于让他一直在跟空气斗智斗勇,然而现在这却给了他一点拖延时间的机会,让封夕的人没那么容易找到它们的位置。

  等封夕把这个副本得到的力量融入自身体系之后,手下们也弄清楚了神庭驻地周围的基本信息和周边环境,就在人族最强国家教国的边境线附近,但派去寻找安兹乌尔恭的人手却还迟迟没有传回好消息。

  封夕不由猜想,要不就是纳萨力克大坟墓的穿越位置变了;

  要不就是它们隐藏驻地后还没派人出来接触异世界土著;

  要不就是主角飞鼠因为实力比原著中更低所以变得更谨慎了。

  或者三者都有。

  基于这些猜测,封夕也决定暂时隐藏神庭公会的驻地,只派出手下的得力干将渗透到异世界的国家中,慢慢谋取这些土著势力的掌控权,编织出一张大网,等待猎物出现。

  最先要拿下的就是近在眼前的异世界人族最强国家斯连教国,也许他还能在这个国家里找到一些惊喜也说不定呢。

  封夕知道,飞鼠就算再谨慎,在接触到弱得可怜的土著势力后,肯定还是会跟原著中一样展开行动,企图打响公会的名声,从而吸引到有可能存在的同公会玩家伙伴们的注意。

  到时候自然就能找到他们。

  它们也绝对想不到,吸引过来的不是同伴,而是它们绝对无法应对的猎人。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身为猎人,封夕觉得自己当然需要一点耐心。

  ·········

  不死者之王的梦境副本暂时告一段落,封夕这几天又专门攻略掉了一拳超人的副本。

  没错,他还是忍不住对琦玉出手了。

  反正都是要打的,这家伙又不可能被任何反派削弱,早出手玩出手都一样。

  而这一架,当真是打得天翻地覆。

  靠着碾压这个世界的力量,还有力量宝石规则性的绝对最强效果,封夕确实完全不输琦玉,甚至能压着他打。

  琦玉也没想到地球上居然真有一个能够与他匹敌的强者,一时间也打嗨了。

  两个妖孽第一次对拳,整个地球就有了一种岌岌可危的感觉。

  天空撕裂,火山爆发,潮汐逆反,剧烈地震,大陆架漂移······总之是引发了各种灾难。

  于是两人为了避免毁灭世界,直接打到了外天空。

  在双方战斗的余波毁灭掉不知多少颗星球后,最终还是掌握规则的封夕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琦玉被封夕直接收割走灵魂,留下一具无限变强的身体,被他拿来制作成了人间道分身。

  这也是封夕的第五具六道分身,接下来只剩下天道分身还没有着落。

  封夕暂定的人选是仙剑奇侠传中的天帝,只是现在想找对方的麻烦可能还有点困难。

  如果有其他的选择,他也不会死揪着天帝不放,他还没这么执着。

  言归正传,琦玉的身体应该是封夕制作的所有分身中最艰难的那个,即便是在时间流速更快的副本里,也花了他不少的功夫才制作成功。

  等到他掌握修真体系中的身外化身炼制之法,重新炼制六道分身加深联系的时候,估计会花费更多的时间。

  不过一切都是值得的,琦玉的身体加上力量宝石的增幅,足以成为他手中最强的肉盾和物理攻击手,就算是抗衡邪神投影也不会弱到哪里去,完全是值得的。

  ·········

  等到封夕制作好了人间道分身时,现实中年假已经接近尾声。

  悠闲的假期即将结束,归家的学子们纷纷回到了天都城,继续为变强而奋斗。

  而封夕看了看时间,眼瞅着就到了跟萧语薇约好去接人的日子,于是就先把白素心送回外海继续上班,然后就直接转头去了京都。

  萧语薇答应调给他的科研人员全部都在京都工作,因为大夏大多数官方旗下的高端科研项目都放在京都,方便于保护这些科研人才,同时也是提供最好的条件和便利,算是一种隐形福利。

  领导说,假期结束后就会有人把他们集中起来,然后等着封夕来接他们。

  封夕提前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正好还能看看大夏首都的风景。

第534章 大夏首都!偶遇楼少!

  相比起天都城的高度科技化未来化,京都给人的感觉就是繁华,极度的繁华。

  虽然封夕仔细看来,京都在科技化的程度上其实并不比天都差太多,当然他莫名的就感觉这里更“俗”一点。

  满城的高楼大厦,仿佛在争着比谁更大、更豪华、更新颖别致一般,一座赛一座的壮观,还有各种独一无二的奇特造型。

  换了在其他城市,这样的建筑足以成为地标,但在京都却随处可见,以至于挤在一起后,看起来反而没了多少惊艳感。

  街上的行人也比天都城多很多,一个个光看穿着就知道,这里的生活条件远超其他城市的民众,以至于他们身上都有一种傲气,走在路上都显得很有自信。

  不过仔细想想也是,能在大夏首都定居下来的人,就算是在普通人里也是佼佼者,生活条件优渥,自然觉得自己高人一等。

  这种事就算在前世也是一样的,没有什么问题。

  问题是封夕现在走在街上,收敛着气息随意的逛着街,不时欣赏一下周围的风景,看起来就是个刚来京都的外地人。

  然后他就察觉到不少路人投来了鄙夷不屑甚至有点厌恶的目光。

  这让封夕有点诧异了:京都人这么排外的吗?看到个外地人都这幅德行?傲到这种程度可就有点违背社会主义道路了哇!

  他本能的感觉这其中可能有些更深层次的社会性问题,不过他却没兴趣去了解。

  笑话,我就是个游客,管那么多干嘛?

  不是一个圈子我不硬融,不是一个level我不battle。

  换了一年前的自己,他这会儿肯定释放出强者威压,吓一下这群不长眼的家伙,搞不好兴致来了还会亮个罗天剑徽出来亮瞎他们的狗眼。

  但现在他已经成熟稳重多了,好歹是个辉月守护使,还是归墟帝君,整个人族里都是数一数二的强者,再跟普通民众计较,就显得太没有逼格了。

  所以他直接无视了路人的目光,继续逛街看风景,旁若无人。

  本身他也没有什么目的性,只是往市中心方向走,看似走得缓慢,实则速度极快,看完一条街景,下一步就缩地成寸,直接来到下一条街上,没一会儿就进了市中心范围。

  到了中心城区之后,繁华更胜一筹,这里的高楼大厦也越发壮观,而且造型上还多了一种韵味和艺术性,看来是出自名家之手。

  封夕打眼一瞧,正巧就看到一栋值得注意的建筑。

  论雄伟程度,这栋大厦在周围这片区域都是鹤立鸡群的存在,不过封夕注意的不是这点,而是它的名字。

  “玉楼集团?介不是楼君炎那臭屁二代的家族企业吗?”

  就在封夕想到这里的时候,正巧一辆酷炫至极的超级跑车刷得一下从他身边过去,停在玉楼大厦的门口,引起了封夕的注意。

  正当他下意识看去的时候,却发现那辆跑车又原路倒了回来,回到封夕的身边停下。

  然后车窗打开,露出里面两张面孔。

  一个称得上是极品的美女,还有一个一脸桀骜的年轻帅哥。

  此时那个帅哥正一脸诧异的看着封夕,表情逐渐怪异:

  “封夕?你怎么会在这里?”

  “呦!介不是小火吗?巧了不是!”

  封夕也有点意外,车里的富家大少正是之前挨过他一拳的京都大少楼君炎,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确实是挺巧的。

  只是想不到的是,这小子终于不再死磕萧祈月,学会泡妞了,这才符合超级富二代的身份嘛。

  不枉费我教导一场。

  “神TM小火!我说过别这么叫我!”

  楼君炎脸色一黑,开门走下车,来到封夕面前,眼神不知为何有些复杂,看得封夕有点怪怪的。

  他的女伴这时也跟着下车,踩着高跟鞋、扭着小蛮腰就来到了他的身边,看了一眼封夕,随后娇声询问道:

  “楼少,这位小弟弟是你朋友吗?不介绍给我认识一下吗?”

  她也是个明眼人,从楼君炎的态度上就能看出他对这个年轻人的重视,而且对方居然敢称呼楼大少为“小火”,这就更加说明了眼前的年轻人不简单了。

  她刚刚才傍上楼大少,眼前的不正是潜在的人脉吗》她当然想认识一下封夕了。

  不过楼君炎却没有给她介绍的打算,本来还挺有兴致的,但现在却觉得这女人有点碍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