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混沌文工团
皮肤能感觉到盔甲的冰冷,厚实的钷金属永远都这么可靠,但黑黄相间的盔甲也在不断吸取他的温度,就像是打算把他从内心改变为一个冰冷的人。
“现在可以说说你的目的地了吧?如果没错,你应该不认识我们这里的路。”辛迪和他并排而行,此时提醒他。
“呃,你说的没错。”苏明当然不会认识哥谭的道路,他连蝙蝠女的家和公司在哪里都说不清:“我们现在已经得知,布莉丝带着阿尔弗雷德跑路了,说明他有带走自己亲人和朋友的打算,但是在这些人中,有一个人一定不会和他走。”
“你是说……”辛迪微微点头,面具上红色的独眼在路灯下闪耀着。
苏明肯定她的猜想,看了看道路边巷子里畏畏缩缩的黑色人影,掏出枪来吓唬了他们一下:“我们现在就去找他,然后搞个大新闻,逼蝙蝠出来救人。”
“呵呵,这个计划我喜欢,之前的举动都太小男人了,这边,跟我来。”
第八章 哥谭的法律
哥谭的夜晚仿佛永远都是一样的,市中心的大厦里,高档餐厅和夜店永远不缺少客人,他们尽情挥霍着大把的钞票,换来肉体或者是精神上的快乐。比如吃一顿能花费掉贫民们半生积蓄的晚餐,或者是大肆玩弄年轻的风尘男子。
而这些大楼不远的小巷里,时不时就会传来别人的惨叫和枪声,黑暗中,永远都是罪恶当道。
任何罪恶行为在哥谭都能见到,不管是罪行本身还是犯罪者有多么的匪夷所思,在哥谭都能见到,这里就是活生生的近代犯罪史博物馆。
混乱和秩序纠缠在一起,黑白分明的世界越发远去,周围都是灰色地带。
哥谭的夜晚永远不变,至少不会变得更好。
在这里工作了三十年,詹姆斯·戈登深刻地理解了这一点。
他从一个小小的凶杀警探开始,做到警长,直到今天的局长,身为一个男人,举步维艰。
不光是因为这个世界职场中多少有些歧视男性,还包括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个刚正不阿的人,而城市里真正清白的人,少得可怜,任何人或多或少都和黑暗中的事物,有所牵连。
市长是企鹅人冰山餐厅的常客,参议员在把阿卡姆的药品偷卖给稻草人,大法官更是双面女的老上司,黑面具更是挂靠了哥谭研究所,明目张胆地在城里用化工厂掩护制毒。
这样的城市中,自己能当上警察局长还没有被干掉,他有时也会觉得这是奇迹。
但理智总会提醒他,不是这样的,这不是什么奇迹,而是因为在他身后,永远也有一个黑暗中的影子。
那个影子在黑暗中来去无踪,嫉恶如仇。
法律管不到的事情,或者是警察们力不能及的事情,她就会接管。以往试图杀害戈登的人不是没有,但总会有一个穿着蝙蝠制服的女人帮她们打消想法。
恐惧。
是的,任何内心中有黑暗的人,都会害怕那黑暗中的蝙蝠,她心思缜密,身手矫健,而且无处不在,从不手软。
在戈登还是队长的时候,那蝙蝠女第一次出现,一开始对于这个蒙面义警,戈登内心是拒绝的。
不能因为你说自己是个好人,我就让你在城里蒙着脸乱晃,随意去打人,我总要看看你的所作所为,是不是真的对治安有效果,而不是让城市变得更乱。
那个年代的哥谭,还远远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以黑道老大法尔科内为主的黑帮家族遍布整个城市,就连警局内部都有一半是黑警。
毒品、走私、军火、奴隶,他们什么赚钱就做什么,官员给他们织成了保护伞。
戈登试图抓捕这些黑帮份子,但是总是阻力重重,这个时候蝙蝠女帮助了他,她用暴力取得了证据,打倒了和黑帮勾结的官员,让戈登能够使用法律给他们惩处。
并且在最后,当戈登和法尔科内最终决战的时候,蝙蝠摧毁了法尔科内的自信,彻底打垮了这个黑道巨头,让阳光降临了哥谭。
从那以后,戈登对于蝙蝠女的态度就变成了睁一眼闭一眼。
她的行为确实是对哥谭有好处的,是有益于人民的,至于打扮得像是蝙蝠……可能是个人爱好吧?
想起那个时候的日子,戈登难免露出一丝笑容……
“戈登队长,听说昨晚抢劫银行的罪犯是被一个身穿蝙蝠装的怪女人打倒,请问警方对此有何看法?”记者们疯狂地包围了警察局大门,在那里,还是队长的戈登正从警车上押解犯人下来。
“荒谬!荒谬至极!哥谭从来都没有什么穿着蝙蝠紧身衣的怪人。”戈登义正言辞。
“可是我们有录像,有证据。”记者不死心,纷纷表示她们都有实锤。
“伪造的,都是伪造的,我代表哥谭市警察局对此表示严重关切,以及强烈谴责!”戈登立刻严肃说。
可在把犯人都关起来之后,他就会跑到天台上的杂物间去,偷偷给蝙蝠女打电话抱怨,什么你这次事情又搞大了,下次能不能躲开监控再动手之类的话。
……
蝙蝠女在那个年代倒还好说话,行为也比较收敛。
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哥谭出了个蝙蝠女侠的事情,还是流传了出去,这引来了她的同好们,可惜这些蒙面人,全都是坏蛋和神经病,这也让哥谭的治安情况情况迅速恶化。
那之后的哥谭,再有人报警就不会是银行被抢,或者是家里遭贼这种小事了,而是动不动就遇到想拉整个城市下地狱的大事件。
比如有疯子在市中心藏了核弹头,想要和蝙蝠女单挑练练,或者有人绑架了数百栋大楼里的人质,要和蝙蝠女玩猜谜游戏。
好在蝙蝠女最后还是解决了这些问题,但不可避免的,城市中也出现了她的反对者,她们觉得是蝙蝠把全世界的恶棍们都引来了哥谭。
而蝙蝠并不打算就此解释什么,依旧我行我素,而且手段更加残酷。
戈登在那个时候也当上了局长,他立刻命令在警局楼顶设立了蝙蝠灯,不再遮掩了。每当蝙蝠灯亮起,就代表他有事情要和蝙蝠女商量,城里又来了新疯子,需要蝙蝠女去解决了。
是的,从那时起,再出现的犯罪份子就再也不是警察能对付的了,必须依靠蝙蝠女侠,警察的作用就是等戈登的命令,在事后去收拾蝙蝠女侠留下的罪犯,那个时候,罪犯们往往是昏迷或者残废状态。
好在,那个时候哥谭虽然危险,但至少人们还不是今天这种样子,至少那时,人们心中还有美好的期望。
直到蝙蝠女最大的对手到来。
没有人知道她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她留着绿色的长发,惨白的脸孔,脸上永远是一个夸张的笑容,也喜欢用小刀把这个笑容刻在别人脸上。
她做了几件大事,告诉人们她有多疯狂,也告诉人们疯狂是件大好事。
再也不用担心死亡,再也不用担心饥饿和贫穷,每天只要开心地去笑!
她把疯狂的种子深深地种在了哥谭人的心中,并且耐心地,偷笑着等待它们发芽,时不时的,她也会做些拔苗助长的事情,只为了更加好玩。
她和蝙蝠女纠缠在一起,无数次被抓住,又无数次越狱,仿佛这座城市都变成了她们的舞台,她只想要蝙蝠的所有注意力都放在她身上。
直到半年之前,弄臣想到了一个新游戏,打算邀请戈登去充当下道具,结果绑架过程中出了些乱子,戈登的女儿芭芭拉,被子弹击中了腰椎,变成了高位截瘫,下半辈子都只能在轮椅上度过了。
事情的最后,弄臣又被蝙蝠抓住,戈登想要杀了她替女儿报仇,但蝙蝠女侠挡住了枪口,告诉他不要被弄臣愚弄,不要被疯狂支配,不要丧失原则。
戈登最后还是放下了枪,选择按照法律办事,而法律对于精神病是没有判决的,只会关进阿卡姆进行治疗……
可是谁能治得了弄臣呢?曾经给她治疗的医师,反而被她感化,变成了今天的小丑女哈莉奎茵,不光帮弄臣逃狱,还一起创造了双面女这个怪物。
从那以后,阿卡姆就不再给弄臣安排医生了。
这次弄臣好像也玩累了,她老老实实地待在阿卡姆,很久没有动静了。
而依照以往的经验来看,弄臣被抓住,小丑女就会像失了魂一样,彻底平静下来。所以对于上次没有抓到哈莉,蝙蝠女和戈登都不是太在意,这样更好,要是把两人同时关在阿卡姆,反而会出事。
大约苏明抵达的半个月之前……
戈登如同以往一样,从噩梦中惊醒,晃了晃脑袋,摸索着自己的眼镜戴上,他发现自己不是被弄臣绑在游乐场的过山车上,不用面对疯狂的场面,而是在自己家中的床上。
冷汗浸透了床单,没有关紧的窗户传来呼呼的响声,窗帘更是被风掀得老高。
床头的电子闹钟告诉他,此时只是半夜四点,他刚刚躺下还没有两个小时,结果梦中都是芭芭拉倒在血泊中,而弄臣则不停地狂笑的场面。
戈登的第一任妻子和他离婚,告别了哥谭和女儿,再无音讯。第二任妻子则是警察,于执行任务时为救婴儿们被弄臣杀害。
除了弄臣外,她们也经常会出现在戈登的噩梦里,现在仅剩下相依为命的女儿,也被弄臣搞成了残疾人。
戈登比任何人都有发疯的理由,但是他没有,他依旧坚持着正义和法律。
他从枕头下拿起枪,先把没关好的窗户关紧,然后仔细检查每一间房间,防止有坏人混进来,最后,他来到芭芭拉的房门外。
轻轻推开门,借着月光,看到自己的女儿好好地在床上睡着,他才放下心来,把手枪插在腰后,自己到厨房找点水喝。
冰箱里面的东西不多,在芭芭拉还健康的时候,都是女儿在家做家务什么的,戈登太忙了,以至于没有什么时间去超市购物。
找了半天,只找到半盒牛奶,应该还没有过期,可以稍微润润喉咙。
就在他喝着牛奶关上冰箱门的时候,突然冰箱门后显露出一个人,吓得他差点奶瓶都丢出去。
“下次睡觉时,最好先关上窗户。”
“噗……该死!蝙蝠女你就不能弄出点响动么?总是这么突然出现,会把我吓死的!”戈登喷出了嘴里的牛奶,而蝙蝠女敏捷地躲开,她的斗篷上都没有沾到一滴。
“因为……我是蝙蝠女!”来人面无表情地回答,声音明显经过变音器的改变。
“我知道你是谁,你真正是谁,我只是不说罢了!”戈登没好气地去找抹布,打算清理地面:“现在是半夜四点,而且所有的疯子都被关起来了,你就不能让我好好睡个觉么?你晚上就没有别的事情可做?”
蝙蝠女完全无视了这些话,谁都知道布莉丝·薇恩是个有钱又一无是处的富家女,城里人都以为她每天晚上过着纸醉金迷,夜夜笙歌的生活,但其实都是她雇来的演员,表演的伪装罢了。
她直接开口说起了正事:“我必须离开哥谭一些日子,我留下的话,会对大家都造成威胁。”
“哦?这回又是什么疯子?我这就给局里打电话。”戈登吐了一口气,丢下了手中的抹布,去找他的手机。
“我不知道,依旧在寻找线索。”
蝙蝠女摇头,藏身在黑暗中,蝙蝠斗篷让她完全融合在阴影里,但熟悉她的戈登能猜到她现在的样子。
“那你怎么知道危险的?”戈登奇怪了。
“有人告诉我的,从某些方面来说,他非常可信。”蝙蝠女似乎是在摸口袋里的一个什么东西,但是并没有拿出来给戈登看:“你和芭芭拉也立刻和我走,否则那些疯子们会用你来逼出我的。”
戈登沉默了,片刻之后,他摇摇头:“不,我是哥谭的警察局长,我绝不会离开。不管是什么人,想要在哥谭捣乱,除非我死了。”
“你确定?虽然不知道具体情况,但是就目前我了解到的,绝对是远超以往的危险。”布莉丝劝阻道:“也许你可以请上一个月假,我们顺便带芭芭拉去世界范围找找医生。”
“不,我不会走的,你带芭芭拉走吧,我留在这里。”戈登坚决道,一旦蝙蝠女侠离开,他如果再走的话,哥谭就完了,也许一夜之间,他三十年的辛苦就会白费:“哪怕她们杀了我,你也一定不要回来。”
“我也不会走,我爸爸都能留下,而我作为一个女人更没有逃走的必要了。”
原来是芭芭拉,自从被弄臣打成残疾后,虽然生命无忧,但是腰部的疼痛也让她经常难以入睡,加之精神始终紧张,有风吹草动就会醒来,这次她听到了厨房中两人的谈话,于是坐在轮椅上从房间出来。
“芭芭拉,你可以考虑一下,也许……”布莉丝开口对她说。
“不用了,连弄臣都没有杀掉我,别人就更不行,我会留在这里,和我爸爸一起,我想警局的通信室比较安全,也能发挥我的计算机特长。”
芭芭拉拒绝了她的好意,表示也要和哥谭共存亡。
布莉丝犹豫了一下,见到两人这么坚决,就连她也想留下了。但是神秘人告诉过她,如果继续留在哥谭,不光是这座城市,还有整个地球,都会有危险,她必须离开。
一卷披风,她离开了戈登的家,向着阿尔弗莱德等她的地方去会合。
戈登抱着芭芭拉哭了一会,坚定了自己的信心,郑重地对着黑暗中说道:
“我们不会离开的,蝙蝠女侠,去做你该做的事情,我……等等,她又离开了?为什么每次都不能听我把话讲完?!”
戈登无奈了,这次蝙蝠女又和过去成百上千次一样,突然出现后就是突然消失,他从来没有听到过一次告别之类的话。
“因为蝙蝠女就是这样的啊,能送我回房间吗,爸爸?”芭芭拉捂着嘴打了个哈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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