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重启人生 第428章

作者:念头不通达

  “我没猜错的话,你口中的弗里西斯应该就是我认知中的尼德霍格吧?”庞贝询问。

  “对的。”

  “那么,以他的手段,找到你们真的很难吗?”庞贝试探道。

  玛尔斯沉默了会,道:“如果他毫不顾忌人类世界,张开龙躯,以【血系结罗】这样的言灵搜捕我们,那我们中的半数成员都将被他轻易找到,但他不可能不顾及人类世界,不然不至于隐藏至今,更何况陛下已经苏醒。”

  “听上去是个好消息。”庞贝眯眼道,“不过他真的已经恢复到可以轻易猎杀你们的程度了吗?”

  “对此我也在怀疑。”玛尔斯毫不避讳道,“先前我试探了他两次,但他都没露出马脚,失去了卵,失去了曾经的龙躯,我也怀疑他到底还剩几分力量。”

  “我有个好建议,一根筷子轻易就能折断,但几十双筷子叠在一起,任谁来都得掂量掂量,我觉得他刚才是在故意恐吓你们分散逃跑,让你们失去与之为敌的勇气,你们或许可以尝试正面和他干上一场。”庞贝严肃道。

  玛尔斯目光奇异地看了这家伙好几秒,摇头道:“这的确是个好提议,你的分析也很有道理,但要想达成,不现实。”

  “老实说,我们这些年过的……实在是太安逸了。”

  玛尔斯思及此处,忍不住叹气。

  “几千年没有敌人,没有竞争对手的日子让我们也在潜移默化中被人类社会同化,我们中的某些人除了血统外,上上下下的其他方面已经不配称为龙族了,用你们人类的话来说是……商人?好像是这个词。”

  “你不能指望一群商人上战场,他们不背刺你就不错了。”

  “你的分析和建议很好,但要想实现可能性很低。”

  玛尔斯拍了拍他的肩膀,告别道:“希望下一次我们还有机会再见,代我招待好这位奥丁·潘德拉贡先生,另外看好你的家族,我怀疑弗里西斯一直在注视着你们,毕竟你们手中可有着他曾经的卵。”

  目送玛尔斯展开龙翼,潇洒振翼而去,庞贝拍了拍肩上新朋友,低声道:“嘿,奥潘先生,你的那位宿敌已经苏醒了,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躺在他肩膀上的男人睁开眼,冷冷道:“他从未真正死过,他的狡诈是我平生仅见。”

  见新朋友不吝其言,庞贝精神一振,问道:“你觉得长老会这次会死龙吗?”

  “如果弗里西斯真的做好了准备,那长老会至少要死半数。”男人一字一顿,“玛尔斯刚才说,你的家族手中有他曾经的卵?这是怎么回事?”

  等庞贝简单地将事情由来讲了一遍,男人沉默了好一阵,道:“毋庸置疑,你们都是他的饵。”

第362章 隐秘的战争

  马来亚群岛,世界上最大的群岛,两万多座岛屿星罗棋布汇聚于此,隶属热带雨林气候和热带季风气候,常年炎热多雨。

  “史密斯老板,好久不见啦!”穿着沙滩裤的小伙冲刚下私人飞机的男人兴奋招手。

  史密斯微笑着回应年轻人的欢迎。

  他刚走出飞机,迎面便是清爽的风,蔚蓝的天与海,悠闲的云,以及远方在风中遥遥起伏的树影。

  阔别十数年,他又独自回到了这座作为安全屋的小岛。

  长老会的每个人在全国都有不下几十处安全屋,且彼此互不知情,就连福金也未必知晓这些“安全屋”的所在。

  史密斯已经有十几年没回来过了,如果不是情况意外,他现在应该还待在法国,处理上个月遗留下的,没处理干净的手尾。

  他沿着扶手走到最上层,凭栏而望,就连空气中都充斥着阔别已久的东南亚小岛的气息,仿佛带着椰香的甘甜与咖啡的醇厚。

  天空澄如明镜,远方渐起的迷雾消散后,金色的阳光便斜落入岛上的建筑群中,阳光慢慢推进,城市的影子被拉的斜长,错落地栽种在白色房屋间的椰树笔挺而立,岛上的人们迎着晨光笑着走出了家门……

  史密斯轻轻一叹。

  十几年没回来,这座岛屿似乎还和当年没什么区别,无非是年轻的人老去,年幼的孩子长大,这在他眼里和那些渐渐长高的椰树,和慢慢露出朽态的建筑群没什么区别。

  这座岛上的一切都是史密斯所“圈养”的。

  岛上的一切都属于史密斯个人,包括这些普通人也都以各种方式受雇于史密斯麾下的产业。

  某些家伙辞职投入另一家的怀抱,不过是从史密斯的左手捣腾到右手。

  他养着这些人类,看着他们从牙牙学语到成家立业,从风华正茂到垂垂老矣,从出生走到死亡,而他依然不老,只是以一个又一个不同的身份穿插在他们的人生,扮演着不同的角色。

  扮演的多了,他也愈发觉得自己了解人类了。

  至于为何会有如此无聊的举动,史密斯想了很久,最后答案却依然是“无聊”两个字。

  他们对征服世界没有什么兴趣,荣华富贵也唾手可得,有时候想想活着确实有些无聊,如果不是艾德乔的计划还在支撑着他们,或许史密斯会选择死一趟也说不定。

  史密斯慢慢弯腰,双手撑着围栏,望着山下蚁群般行色匆匆的人类,与再远些碧蓝起伏的海岸线,和海鸟振翅间的蓝天白云。

  听说陛下为自己选择的出生点在中国南方的某座小城,那里看不到海,也看不到这么碧蓝如洗的天空。

  他去过中国,中国的楼房永远鳞次栉比、连墙接栋,繁华的城市内反而看不到天空,因为镜面一样亮的大楼会反射着阳光,白晃晃的刺人眼,反倒是人烟稀少的乡村能看到旷远、蓝白的天幕,那里还有大片大片金灿灿的花田,田野间萤火虫在夜空下起舞。

  当时听闻这件事后,史密斯心中就在想陛下得是多想不开,才会选择出生在那座小城。

  是为了避开他们所有人吗?还是说那座城市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人?

  可他们扒干净了陛下觉醒前的生平往事,以及那一个个不识好歹、得寸进尺的可笑人类的丑陋嘴脸,也没找到值得陛下留恋的事物。

  史密斯望着海鸟掠过的天空,有些失神。

  陛下究竟在寻找什么呢?

  是小区楼下插着报纸偶尔会夹着一封来自所谓的“亲爹亲妈”寄来的明信片的老式绿皮邮箱?

  还是那条永远洒落一地阴凉,通往网吧的泡桐小路?

  又或是教室内白炽灯下悄悄走出走进的校园情侣?

  亦或是那个永远可以看到远处高架桥车流不息,可以独享顶楼的风、天光和春去秋来这个城市不同的气味的那座天台?

  时值至今,史密斯还是没能弄明白,就像他永远不清楚这些被他圈养的人类,为何明明只有短暂的几十年春秋寒暑,却总能将欢笑声浸透自己的人生,死前也能心满意足地阖上眼。

  人类太复杂了。

  陛下就更复杂了。

  史密斯毫不惊讶地接受了他们从未真正了解陛下的真相。

  他们不清楚那些年坐在王座上的男人到底在渴求什么,因为他从来不会向他们述说自己的渴求。

  他以为看懂人类就能看懂陛下,可事实上他至今还是没能完全读懂人类。

  史密斯忽然抬头,他的目光比鹰隼还要锐利,足以洞穿十几里外的地方,熟悉且不友好的气息正在入侵这座属于他的海岛。

  他有富裕的时间,选择逃跑,又或者是准备死战。

  可他最终什么也没做,在略显长久的沉默后,他转身走进了下方小镇熙熙攘攘的人群中。

  他很久没来了,难得来一趟,总要见见那些正在长大,又或是已经老去的“朋友们”。

  “史密斯先生,早上好!”

  “好久不见了,史密斯先生!”

  “史密斯先生,我儿子结婚了,真遗憾当时没能邀请您参加!”

  “嗨,史密斯先生,您还记得我吗?”

  ……

  各色的热情招呼声纷至沓来。

  史密斯极有耐心地和这些熟人们打招呼,他告别了一个个热情的熟人,最终走进了一家本地的特产店。

  “嗨,史密斯先生!”老板难以置信地走了出来,惊呼道,“好久不见!”

  “是的,很久不见了。”史密斯轻声感慨着和老板来了一个拥抱,“我们这里有什么特产?”

  “要送朋友吗?”老板热情地介绍道,“我们这的白咖啡、芒果榴莲什么的都很有名,如果你要送女生,或许还可以考虑我们这的特色蜡染布,我有朋友反映很多国外女生都喜欢我们这的特殊风格的蜡染布,另外据说锡制品也很有市场。”

  史密斯摩挲着下巴,沉吟道:“那就每个都帮我打包两份,我要最好的,你是知道的。”

  “当然!”老板大笑道,“在这座岛上,谁不知道史密斯先生的名字!我来替你安排,送到你家去吗?”

  “不不不。”史密斯晃动手指,“直接帮我安排走国际快递,地址是这里,另外再帮我带封问候信。”

  “没问题,信的内容您也有指定吗?”老板接过史密斯递来的一张纸条。

  史密斯想了想,道:“你这有纸笔吗?”

  “明信片和圆珠笔可以吗?”

  “挑一张风景最好的。”

  “如您所愿,我的史密斯老爷。”老板风趣地选出了一张最棒的明信片,递给了他,凑过头好奇道,“您准备写些什么?”

  “这也正是我在迟疑的。”史密斯挑眉。

  “那位朋友和您的关系好吗?”老板问。

  “嗯,不是很好,他可能已经不记得我了。”史密斯笑容遗憾道。

  “啊……是这样吗?”老板挠了挠头,“那要不,写一点你们的往事如何,说不定能勾起对方的记忆。”

  “往事啊……”史密斯喃喃,“这可不兴回忆啊,还是换点别的吧,啊,我想到了。”

  他似乎想到了什么忽然露出笑容,老板看的一怔,由衷感慨道:“虽然很久没见您了,但还是想说,已经很久没看到您露出这样的笑容了。”

  史密斯没在意,他低头写下了简短的一句话,然后将明信片一同递给了老板。

  “麻烦帮我把这封明信片放进去,一同寄给我的那位朋友。”

  当史密斯说出最后两个字的时候,他停顿了片刻,然后突然想通了什么,反而促狭地笑了笑。

  “当然没问题。”老板接过明信片,却只是低了一下头,再度抬头时,史密斯已经不见了。

  他追出了店门口,左右张望,街道两侧有举着气球的小孩嬉笑着奔跑,骑着自行车的女孩穿着只到膝盖的白裙,却唯独没有找到史密斯先生的身影。

  就好像他悄悄地来,也悄悄地离去,这座海岛上的小镇早已习惯了他不在的日子。

  ……

  距离海岛十几里外的海面上。

  史密斯漫步在凝结的冰块上,抬头看向半空中那位不知道该不该称呼其为“故人”的故人。

  “为什么不试着逃跑?”远道而访的男人问。

  “不需要,我早就活腻了。”史密斯淡淡道,“再说了,你难道真能彻底杀死我不成?无非是几百年的沉睡罢了。”

  弗里西斯淡漠道:“我不需要真正杀死你,也没有那耐心去找你的卵所在地。”

  “怎么,准备清场?”史密斯嘲讽笑道,“杀死我们,你到底能得到什么,一座没有人打扰的战场?可你即使不如此做,也无人会打扰你向他的第二次挑战。”

  弗里西斯的目光落在他的身后,那相距十几里外的海岛小镇,忽然道:“这几百年里,你所谓的研究人类计划,成功了吗?你读懂你想要读懂的人类了吗?”

  “怎么了,血统至上的弗里西斯,也会关心亵渎龙血的蝼蚁吗?”史密斯轻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