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威严
看到他如此动作,奶妈团三人再次想要捂脸。
注射器的事情先放到一边,苏墨明明都拿出了一把枪一柄短剑,却依旧要如此小心翼翼的动作,这岂不是说明,他衣服里面还藏了别的武器?
三人如今才终于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全副武装。
还真是武装到了牙齿。
“这里面的东西是?”
嗅到了某种腥甜的气味后,酒德麻衣忍不住问道。
没等苏墨回答,三无萝莉就凑到苏墨身前闻了闻,然后无比笃定的回答道。
“是龙血!而且是高等级的龙血!”
闻言,奶妈团终于彻底沉默了。
苏墨能搞到手的高等级龙血,那不是龙王的血么?
她们终于意识到,小白菜在小龙女那边或许的确过得惨,但他绝不是什么人畜无害的类型。
枪械、炼金刀剑、龙血……这家伙是抱着同归于尽的心来到这里的啊!
比狠人多好几点,这是个狼灭!
看到众人的样子,路鸣泽不由得有些好笑的对苏墨问道。
“枪械防身、刀剑是餐刀,那这个呢?”
你还能有什么解释?
“这个是番茄酱。”
苏墨面不改色的说道。
“你要尝一点么?”
“还是免了。”
路鸣泽立即摇头,他可没兴趣品尝芬里厄的血。
话说回来,苏墨这是不是想忽悠他,尝过芬里厄的血就算报仇?以他的性格不是做不出来这事。
想到这里,路鸣泽晃了晃脑袋,清除掉这一无厘头的想法,并继续之前的话题。
“想要吸收黑王的血脉,像你这种直接注射的方法也是可以的,直接一口吞下去的方法也是可以的。当然,不推荐煮熟了吃,高温会破坏很多蛋白质的特性。”
“而且,所有这些办法,都不如直接茧化吸收的营养多。”
听到路鸣泽这话,苏墨收回了注射器,心中庆幸还好那一保温杯的龙血没有被发现,而后好奇道。
“听你说的很有经验的样子,有人干过这事?”
“自然。”
路鸣泽点点头,看向苏墨。
“不然你认为,在太古时代,天然混血种还没有诞生的时候,人类是怎么活下去,并成为唯一勉强能有资格和龙族一起战斗的种族的?”
天然混血种,即是自然诞生的混血种。
在这种混血种还没出现的时候,人类是如何改变身为奴隶的命运,甚至被白王选做盟友的呢?
答案是依靠直接吞食或者使用龙血。
只要能抗住侵蚀,通过封神之路的话,就能在短时间内爆发出匹敌龙类级别的战斗力。
这种做法原始且野蛮,想都不用想,死亡率必然奇高无比。
但以人类的基数,一旦有人能够跨越这道试炼,那将爆发出让龙王都侧目的璀璨光芒。
“这种做法,副作用应该很大吧?”
苏墨问道。
他当初已经茧化完成的状态下,吞噬个龙血,夏弥就紧张了半天。
太古时期的人类却能直接生吞龙血,是要怎样的钢铁意志,才能够做到这种事情?人类的身体,又真的扛得住么?
“嗯,以人类的身体,即使能拥有匹敌龙类的心,也经不起战斗的消耗,这种人的寿命往往会很短。”
路鸣泽点点头,旋即对苏墨告诫道。
“所以,龙之心和龙之力相辅相成,二者缺一不可。”
“你的意思是,想让我谋划龙骨十字?”
苏墨意识到路鸣泽的潜台词。
既然决定和苏墨合作,他便已经做好了当保姆的准备。
反正这一点他也轻车熟路,只要能让自己的哥哥脱离命运枷锁,他不介意帮助苏墨成长。
反正他要那些龙骨十字没用,与其留给奥丁那个反骨仔不如给苏墨。
“嗯,不过那是在这之后的事情了,想来你自己也有谋划,现在不急。”
路鸣泽摇了摇头,倒并不准备干涉苏墨的做法。
同样的事情,苏墨来做,比他来做对命运的影响大得多。
“嗯,龙骨十字的事情,的确是不急于一时。”
苏墨点点头,而后开口道。
“关于奥丁我还有一些疑问,要不然边吃边说?”
讨论已经讨论了半天,他都有些肚子饿了。
听到他这么说,路鸣泽自然不会拒绝。
“好!”
午宴,终于正式开始了。
·
在苏墨和路鸣泽基本达成一致,正在商讨有关寰亚集团的细节,以及关于奥丁的情报的时候。
千里之外,另一个城市中。
夏弥小姐刚解决完午饭。
因为苏墨昨天分量做得足够的原因,今天她只是简单地热了一部分菜。
明明热得也并不算多,但一个人吃饭总感觉胃口小了不少,所以她很快也就解决了午饭,然后趴在床上打算和往常一样玩电脑。
床边放着的,是两箱木瓜牛奶。
虽然对苏墨留下的纸条很生气,但木瓜牛奶是无辜的,夏弥自然将其搬回了家中。
她相信天道酬勤,只要自己喝的足够多,肯定还是有用的!
“好无聊啊,苏墨你——”
趴在床上刷了一会电脑,但没找到自己感兴趣的动漫番剧,夏弥下意识地想询问一下苏墨有什么好看的。
这方面苏墨的品味还不错,似乎一眼就能看出那些动漫是能够成为经典的作品。
然而,话刚出口,她才想起来苏墨并不在家。
“哼!那家伙在外面和富婆吃大餐,留我在这里吃剩菜剩饭!”
少女撅了噘嘴,语气酸溜溜地小声嘀咕道。
第167章 夏弥:是你懂苏墨还是我懂苏墨
说是剩饭剩菜,其实因为苏墨做的很多的原因,比平日里其实要丰盛许多。
但是夏弥小姐不管。
毕竟,她吃得不开心难道还不是苏墨的错?就算苏墨不在这里,也总不能是她自己的问题吧?
这么不开心的噘着嘴,趴着刷了好一会电脑后,少女觉得十分无聊。
看到论坛聊天的好友们也都不在线,她干脆关掉了电脑,起身出门。
一个人在家太无聊,不如练习一下苏墨之前教过的电磁炮。
这个技能,即使以混血种的言灵也能发挥出足够好的效果,倒是适合他们卧底卡塞尔学院的时候使用。
正好,借助言灵搭配的理由,两人在任务中也大概率会被分到一起。
这么想着,夏弥很快来到了尼伯龙根,并一如往常来到了芬里厄面前的空地,准备练习起言灵来。
和往常一样,夏弥和芬里厄只是打了个招呼,什么零食都没带。
以双生子之间的羁绊,并不需要像苏墨一样维护关系。
不过,奇怪的是,这次的芬里厄并没有因为夏弥的到来而露出太过开心的神色。
相反,芬里厄僵在原地,瞪着大大的黄金瞳,罕见的似乎在犹豫着什么。
像是在思考,又像是在发呆。
夏弥对他的表现并未细看,下意识便认定他是在发呆。
毕竟,芬里厄这家伙还能思考?别开玩笑了!
自认为不明白笨蛋脑回路的她,自然也没有太关注芬里厄的表现。
“第一次!”
芬里厄嘴里嘀咕道。
他计算的是夏弥来看他的次数。
按照好朋友的说法,只有当姐姐看他第九次的时候,才能告诉姐姐
虽然以他的感觉,夏弥在上午的时候似乎是为了找什么而来过尼伯龙根,但那次并没有来看他,所以自然不计算在内。
“什么第一次?”
正在练习超电磁炮的夏弥随口问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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