铠甲勇士:我!开局统领幽冥军团 第303章

作者:大内总管

黑袍亲王想活下来,就只能一条道走到黑。

沉吟了一下,黑袍亲王继续道:“大战之日,我会跟着邪褅共同御敌,但在关键时候,我一定会出现在邪褅背后。

邪褅很信任我,他对我几乎不设防备。”

李子闻言,嗤笑一声,面露不屑:“你为何不亲自去向主人汇报?用我这个传声筒,要价可是很贵的呦。”

说着,他伸出三根手指,朝中间搓了搓。

暗示之意,再明显不过了。

黑袍亲王见状,一抹愠怒从眸中流淌而过。

在地球上生活这么久,这个动作意味着什么。

他再清楚不过了。

黑袍亲王紧紧捏住两个拳头,皮笑肉不笑:“说说你的价钱。”

李子嘿嘿一笑:“不高,像上次那种精血,再给我来上三五滴就够了。”

此话一出,黑袍亲王差点儿被他气笑。

他的一滴精血,融合丧暴病毒,就能制造出一个银月后期的欧克瑟之王出来。

其价值之高,不言而喻。

眼前这个家伙,平白得了他两滴精血,还不满足。

居然还敢以此事为要挟,狮子大开口。

当真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的吗?

黑袍亲王眸中似有霹雳闪过。

他没有说话,只是右手一挥。

一股磅礴的能量蓦然打了出去。

正中李子肩膀。

李子如今的实力,也不过半步日冕。

几乎是毫无反抗之力,就被这股能量掀飞出去,鲜血从口中喷出。

等到他从地上爬起来时,忍不住神色大变:“你疯了!”

黑袍亲王踏前一步,淡漠地俯瞰着他,如同俯瞰一只蹦跶的蝼蚁:“在你们地球上有句话,做人最重要的是认清自己,做虫子也一样,否则终是会害人害己。”

“区区半步日冕,仗着比本王早效忠几天,便敢向本王索要好处,你猜这件事情倘若传进主人耳朵里,他是会罚你,还是会惩处本王?”

李子的怨毒,顿时就僵在了脸上。

紧接着,脸色就变得异常惨淡。

一语惊醒梦中人。

这些日子里,他仗着楚风的背景,在黑袍亲王面前嚣张跋扈,的确膨胀得过头了。

全然忘记了。

对方可是一名真正的顶尖强者。

自己能有今天,还多亏了他那滴精血。

二者差距实在太大了。

几乎是一个在天,一个在地,不可同日而语。

倘若真让楚风从他俩中间选择一个。

毋庸置疑,楚风一定会选对方。

无他!

两条狗之间,谁更凶,能帮主人看家护院,甚至开疆拓土,自然就更受主人宠爱。

李子受教了!

硬撑着从地上爬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铁青的脸上勉强挤出一丝笑容来:“大王教训的是,是属下没能摆正位置,属下现在知错了。”

他本就是马天豢养的一条狗。

在马天身边卑躬屈膝多年。

骨子里的奴性尚在,如今身份转换也只在瞬息之间。

黑袍亲王微笑着点头。

一切如他所料。

这小子在楚风那里果然还没上升到宠臣的地步。

既如此,那他就放心了。

黑袍亲王满意地离开了。

李子也站了起来,佝偻着身,看着黑袍亲王消失。

下一瞬,他再压抑不住心中的恼火,猛一挥手。

一道魔光闪过。

“砰”的一声巨响。

整个顶楼的地面四分五裂。

只见李子紧紧握着两个拳头,浑身都在微微颤抖。

实力!

这该死的实力!

黑袍亲王刚刚彻底点醒了他。

这终究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

而在主人身边又何尝不是?

没有强横的实力打底,即便是他再忠心,最终也一定会沦为一颗可有可无的棋子,甚至是被主人抛弃。

所以,要想做一条合格的狗,永远跟随主人,直至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首当其冲,便是要掌握看家护院的本领。

嗅着空气中尚未消散的血腥气息,李子不禁有些心疼。

该死!

他留着马天,原本是想利用完他,再做吞噬之用。

欧克瑟本质上算是虫子。

而虫子与虫子之间,也是可以相互吞噬,增强实力的。

如今,被黑袍亲王一掌打下去。

全TM毁了!

同时毁掉的还有他进阶日冕级的希望。

李子这阵杀人的心都有了。

但看着黑袍亲王刚刚离去的方向。

转念一想。

眼底露出一缕贪婪之色。

现在食物没了。

总该有新鲜的来替补吧?

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两位亲王阁下本身就是不错的选择。

最重要的是!

他们可都打骂、凌辱过自己。

“事实证明,欺负我的人,从来都没什么好下场。”

看着满地的血污,李子自言自语道。

……

……

而就在李子下定决心,把主意打到两个亲王身上的同时。

灰冥队的进攻也异常顺利。

第251章 太君别开枪

前面负责开路的安迷修、炘南和吴刚,已经杀到距离公司大楼不到一千米的地方了

效率遥遥领先其他两队。

看着近在咫尺,被众多欧克瑟如同众星捧月般拱卫的公司大楼。

安迷修深吸了一口气。

胜利近在眼前。

“日落之前,攻下这座大楼,胜利终究属于我们灰冥小队!”安迷修大喊道。

闻言,紧随其后的五名幽冥魔皆振奋不已。

强忍着来自生理的疲惫,更加卖力地肃清一只只欧克瑟。

他们仿佛便是一台大型收割机,用手中的武器,肆意收割着欧克瑟的性命。

每一名幽冥魔,每一次动手,至少都要伴随着十几只欧克瑟的陨灭。

而冲在最前方的安迷修、李炘南。

不出手则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