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那个魔王 第5章

作者:辰时埃

小比尔的眼睛忽然一亮,蹭蹭蹭地跑到吧台前,把那两壶酒抱在怀里,朝马尔福鞠了一躬:“谢谢老板,你是个好人。”

“好个屁人好人。”马尔福捻着他宝贝八字胡,没好气地瞪了小比尔一眼,“记你师父账上了,迟早喝死他。”

眼见着小比尔走出了酒馆,楚门才一脸严肃地纠正马尔福:“马尔福,你这话说得就不对了,你这酒哪喝得死人。”

“撑死还差不多。”立马就有人接话。

马尔福气得吹胡子:“爱喝不喝!有本事你去别的酒馆喝酒去,你喝得起吗!还不是我老马尔福心善,你们这帮懒鬼才有酒喝!”

说的也是,虽然马尔福的酒里掺水,但胜在便宜,这帮人只有在马尔福这才能每天都喝得起酒。

“怎么发了善心?”楚门看了看酒馆门口,给人赊账这种事他可不觉得抠门的马尔福能干得出来。

马尔福啧了一声:“那是小比尔,铁匠铺扬基的学徒。他要是打不回去酒,扬基能揍死他——扬基纯粹就是想找个借口揍他,要不然怎么会不给他钱。”

说罢,马尔福似乎有些感慨:“反正扬基最后都会来付钱的,他又不缺钱花。但小比尔可就惨喽,学徒本来就要给师父交学费,小比尔他爹还瘸了腿干不了重活……扬基每年都说小比尔学得很好马上就可以出师拿工钱了,可实际上三四年过去了什么本事也没教,他就是把小比尔当白打工的了。”

最后,老马尔福习惯性地做了个总结:“这世道,还让不让人活喽。”

“咱这还不能活?领主出了名的心善,周围领 难民都往咱这跑。”酒馆里立刻就有人唱反调,“隔壁齐格领说闹了特别大的山匪,野地里都不能进人了,那才叫真不能活。”

邻桌的人不以为然:“怕啥,我们都有勇者了,到时候勇者一马当先,直接单枪匹马把山匪的老巢端了不就行了。”

“朋友,齐格领的山匪是怎么回事?”楚门拉住刚刚说话的人,装作好奇地问道。

第八章 勇者代言

“就东边齐格领啊。”路人显然对自己的消息灵通感到很得意,“那边闹山匪呢,据说跟泥鳅似的滑溜,根本抓不着,齐格领的领主气到一病病到卧床不起——你们什么时候去把他们给办了?”

楚门哦了一声,没有继续追问。他的钱大多用来买情报了不假,但都是买的邪教踪迹与魔物传闻的相关情报,山匪这种事……他还真没关心过。

酒馆的大众闲聊就是互相抢话题的斗争,刚刚有人提起山匪的事,立刻就有人搬出魔女的话题来压:“山匪还好说,毕竟都知道在哪,灾祸魔女那才叫无妄之灾。”

“你说,灾祸魔女不会来我们领吧?”

“怕个球!看见老子这杆大长枪了没。”一直不说话的佣兵终于抢到了说话的机会,站起身一挺腰,“她要是来了,老子就这么一挺腰,把她从白枫领直接顶到圣马林的大牢里。”

“太细了,看不见,你说你能扎死那魔女我还信。”

“要是那魔女两百斤重,赘肉都堆到头皮里了,你能顶得动?”立马就有同桌的人开始做手势,“你怕不是得缩进去。”

又是一阵哄笑。

楚门没有参与进话题里,而是老老实实地吃着饭。

酒馆里的人越说越来劲,已经开始有人声情并茂地讲述他跟魔女的雨后一夜小故事,讲灾祸魔女是如何如何大,技术是如何如何好,他是如何如何七进七出——这种氛围一直持续到兰斯推门而入。

“楚门!”兰斯一眼就看到了楚门,大大咧咧地走到楚门身旁坐下,“我就知道你在这。”

勇者的突然光临让整座酒馆沸腾了,跟楚门进来时完全不同。

楚门来时,酒馆里的人打招呼的也不少,但大家都还克制。可兰斯一出现,气氛就立马不一样了。

气氛的差距大概就跟明星的经纪人现身和明星本人现身一样大。

“勇者大人,这杯我敬你!”

“俺也一样!”

“勇者大人!今天这顿饭我请了!”

老马尔福立刻做了决定,明天……不,现在就派人去找木匠雕一块新的牌匾,加一行特大特粗的字:白枫勇者光顾过的酒馆。

兰斯处变不惊,笑着跟认识或不认识的人一一打着招呼,他早就习惯了所到之处的仰视和吹捧。

“好了好了,我就是吃顿饭,大家不用这么激动,以后我们还会经常见面的。”兰斯双手下压,安抚着众人,“大家回桌上吃饭吧。”

马尔福改主意了,那个牌匾上的字应该改成:白枫勇者最喜欢的酒馆。

说着,兰斯拿起旁边桌上的一杯酒:“这杯我敬大家的。”

说完,兰斯一仰脖干了整杯酒,低下头拿出六枚铜板放在这杯酒的主人手边:“多谢,你的酒钱,额外再请你一杯。”

兰斯的豪爽瞬间收割了这群普通人的亲切感,甚至于忘记了兰斯就是在白枫城长大的。而兰斯也顺势说明自己要跟队友有话说,让大家继续吃,不用管他们。

“佛罗伦萨子爵怎么会让你出来吃?”楚门看着坐到自己身边的兰斯,感到分外惊奇。

今天的午饭可是勇者一行人回到白枫城后的第一顿饭,结果勇者不在领主家吃,跑到外面吃,这是什么意思?

楚门虽说偷偷跑出来的,可实际上他待会儿也是要回去的,来这儿只是借着吃饭的名头找情报商人白老鼠。

更何况他不想在领主府“无意间”碰见休米或卡特罗。

“接风宴定在明天晚上了,子爵一听说你出去吃了,立刻就猜到你要干什么了,让我今天也在外面吃,多和城里的居民接触,这有助于建立我的亲民形象。”兰斯对楚门竖起了大拇指,显然有些得意,“还是你有办法,不愧是读过书的,要不是你谁想得到这一层?但下次要提前跟我说啊。”

楚门的头顶冒出了一个问号,他就是出来躲一躲休米跟卡特罗,点份饭也只是支持一下马尔福,怎么就成了亲民之举了?

“楚门,我还有个好消息。”兰斯把胳膊搭在楚门的肩膀上,凑近他的耳边,“刚才城里的大商人贾佩来领主府了,说要资助我,我答应了。”

代言。

楚门在心里用两个字完成了对整件事的概括。

“他出多少?”

“两百金币!”兰斯的眼睛闪闪发亮,压低了声音,“两百!而且送了我一套新的铠甲,全身铠!上面印了贾佩商行的商标,而且他还说要修的话找他商行报销,我们再也不用担心修不起铠甲了!”

“准确地说,是你不用担心,我又不穿全身铠。”楚门瞪着眼,倍感意外,“两百枚?金币?他是要招你当女婿还是资助你啊?”

这话楚门可不是在阴阳怪气,按照这个世界的物价,两百枚金币的购买力相当之高,连兰斯的全身铠大修一次也只要七八枚银币,小修更是只需要一两枚银币。

来酒馆吃饭的人点的餐一般只在六个铜板左右,像老福特那样的力工更是只在兜里有富余的时候才点杯两铜板的啤酒。

楚门刚刚点的玉米浓汤加烤肉和面包一共十个铜板,这是一顿相对比较贵的午餐了,两百枚金币能吃二十万顿这样的午餐,折合成三餐能吃一百八十年还有余钱。

两百枚金币,足够在白枫城的郊区买个带田产的庄园,摇身一变成为地主;或者在城里买栋房子,再娶个媳妇每天好吃好喝地过完一辈子,一分钱都不用赚。

这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是一辈子都花不完的钱。

“他图什么?”楚门下意识的觉得商人不会单纯地资助兰斯。

“他说要给我画幅画像,让我签上名字拓印下来,挂到他其他城市的店里,以后我吃的用的全都用他商行的货,而且我不能给其他商行自己画像的使用权。”兰斯的脸上浮现出些许不好意思的神色来,实际上却是在炫耀,“他对我的要求就这点。”

楚门好不容易才把自己恨铁不成钢的眼神憋了回去。

勇者代言,这是什么排场?贾佩由此得到的收益绝对远超他所付出的。

本来他还以为兰斯赚大了,却没想到他是用两百枚金币把自己给卖了。

什么叫被人卖了还给人家数钱?这就叫。

第九章 说书人

勇者和勇者的队友,所受到的待遇完全不同。因为勇者接受了女神的圣灵祝福,成长上限远超其他人,是只要不战死,就注定会成为人类战斗力天花板的人。

如果说人类的上限是十,那接受过女神圣灵祝福的勇者上限至少有二十。

而勇者的队友,在故事中往往是跟班一,跟班二,跟班三和背包的。

拯救世界是勇者的功劳,作战失败都是勇者队友的错;勇者的队友在旅途中不但要背行囊,还要背锅。可就算这样,还有大把大把的人趋之若鹜,想要加入勇者的队伍,当勇者的跟班。

楚门加入勇者的队伍,一方面是为了寻找魔王,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把自己的名声打出去,这样他进入这个世界时失踪的队员也许就会顺着传闻找到他。

得益于勇者光环,楚门哪怕没有刻意宣传,只是在途经的城市里讲几段评书,名声也渐渐开始在各个领之间传播开来。

因此,商业化的代言活动也好,像明星巡演一样在各个城市坐游行花车也好,只要这些不打扰到他砍魔王和找队友,什么都好说。

这一个月里,兰斯的成长速度也让楚门确认了一点——女神的圣灵祝福似乎直接改变了兰斯的体质,他的肉体强度正在以飞一般的速度提升。而且根据传说,勇者还会觉醒类似于神术的力量,这才是将勇者与战士区分开的根本原因。

“挺有意思的。”楚门低声笑着,心里想的却是隔壁领闹山匪的事。

楚门不知道山匪那边的具体情况,因此也不好评价什么。但魔王都要来了还窝里斗,这是他觉得奇怪的地方。

“有什么意思?”兰斯有些莫名其妙。

“贾佩做的是粮食生意,你打算怎么给他代言?说白枫勇者吃了贾佩米,实力大增,一刀砍翻了魔王?”楚门忍不住笑出了声,“那画面想想都美。”

兰斯一愣,随即便大笑了起来。

“楚门,我想我们得雇些人,毕竟我做的事迹只让你一个人宣传的话,传播面也有限……”兰斯说话还是比较委婉,“而且你还得兼顾战斗。”

楚门了然:“所以打算雇几个吟游诗人到处讲你的故事?你就不怕那几个吟游诗人到了别的领转眼就把你忘了,到时候钱可就白花了。”

兰斯的胸脯拍得震天响:“没关系,贾佩说了,他出钱出人。”

眼看着这个话题越来越往记忆中某种熟悉商业模式靠拢,楚门猛地生出一股烦闷,他的眉头轻轻皱起,对这个话题失去了兴趣。

“这只是顺便,顺便——而且我们也得有钱啊,最近铁价涨那么高,我都没钱修铠甲了。”注意到楚门的情绪,兰斯苦笑着,“如果可以,我也不想干这些多余的事。”

兰斯说的倒是真的,但修铠甲贵这件事……兰斯至少得占九成的锅。

因为他非得穿一身铁铠,还要雕刻骚包的花纹,某些部位甚至是镂空的。而这就使得铠甲极易损坏,而且修复起来很麻烦。

毕竟那些镂空的设计可不是随便拿块铁皮糊上就完事的,需要手艺精湛的老铁匠一点一点修补。

楚门对此提出过抗议,认为兰斯的铠甲华而不实,还不如换身结实的皮甲,但朵缇雅和菲菲同时反对了楚门的意见。

勇者在勇者的队伍里拥有极大的话语权,就像一家私企的老板。但这并不是朵缇雅和菲菲维护兰斯的理由,而是因为勇者需要维持自身形象,以给民众信心。

当时指出兰斯在挑选铠甲上虚荣浮夸的毛病,是因为楚门觉得兰斯的思想有些不对。可当朵缇雅和菲菲反对后,他才想起来一件事。

那就是斯卡伊大陆上有一百多个勇者,环境确实很宽松。而且现在魔王还未出现,稳定民心才是最重要的。

从此,楚门便再也没提过这个问题。他加入勇者队伍是为了更快地找到魔王,同时还能共享女神教团的情报系统。

至于勇者骚不骚包,跟他没有关系。

“你看现在这个场合这么合适,气氛也好,你要不要……”兰斯冲着楚门挤眉弄眼。

楚门顿时明白了兰斯的言外之意,笑道:“刚刚不是还说要雇个宣传团队减轻我的工作压力吗?”

“这不是还没雇上嘛。”兰斯搓着手,腆着脸笑着,“大家一定也非常想听我们的故事。”

“那我就说一段。”楚门无奈地挠了挠头,示意侍者把餐盘收走,拿出了自己的醒堂木。

这可是吃饭的家伙,到哪都得带着。

跨世界救世主每次执行任务时的条件都不一样,有的需要直接杀入魔能最浓郁的地方干掉魔王,有的需要在人类社会生活一段时间搜集情报。

并不是所有世界都有佣兵工会这种小说里的便利机构,因此各种能糊口生活技能也就成了跨世界救世主的必修课。

因此,往日里一进三十三诸天的救世主协会培训中心,里面说相声的、拉二胡的、说书的到处都是。知道的是救世主协会,不知道的还以为进了茶馆儿。

楚门走到空地,拱了拱手:“各位,我也是好久没回来了,今天也是凑个巧,久违地再讲上一段评书,讲一讲勇者兰斯这一个月的冒险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