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那个魔王 第399章

作者:辰时埃

楚门给他安排的下一个研究课题是定向培育出耐盐碱的稻种,这虽然跟之前做的事情差不多,可总是让派迪有种幻灭感。

他很想叫住楚门,跟他讲一讲关于自己的事。可思前想后,他还是没有那个信心让先知听完他的故事。

他这个人不太会讲故事,嘴比较碎。一个完整的故事能让他讲得七零八落,东一头西一头。

可他还是很想告诉楚门,其实他的愿望并不是让植物系魔法师翻身,毕竟如果他想要翻身,转修其它系的魔法更实在,根本不必死磕植物系魔法。

他更想问问,他的工钱有多少。

他的家人都在乡下,等着他光宗耀祖重振贵族门楣,他得有钱,有地位,有权力。

“我不想伟大啊……”派迪小声嘀咕着,“比起青史留名,我更在乎能不能拿到工钱……这都一个月了……”

派迪坐在地头,望着这片稻子发呆。

能在一个月里培育出几十代稻子,并不是因为稻子作为普通庄稼更容易生长,毕竟植物也是分适合用魔法催生与不适合用魔法催生的。

他之所以在催生稻子上这么得心应手,完全是因为他对这种庄稼很熟悉。

风吹过麦子,这片生于早春的麦浪有一种不合时宜的违和感。但空气中飘来淡淡的青草香,让他一时之间意醉神迷。

他想起他家是村子里唯一有姓氏却在种地的人,父亲总是喜欢别人叫他格鲁恩先生,而不是叫他的名字。

他们这种失去了封地的乡下小贵族跟城里的大贵族根本就是两个物种,就连农民都对他们没什么尊敬。有时候父亲跟别人吵架,对方还会直呼父亲的名字,每次都把父亲气得够呛,还有一次险些闹出人命。

派迪低下头,拨弄着土地。他对大地很熟悉,因为他是要靠着大地吃饭的。

他们一家都靠着大地吃饭,至少曾经如此。

忽然间,他懊恼地挠起脑袋,似乎在为自己前来丹迪领的决定而懊悔。

他在魔法之都图里安学习超过十年,这十年的学费,一部分来自他出售的沃土国王种子,但更多的是他姐夫的资助。

他的姐姐嫁给了镇子上的商人,家里这才有了点钱,省吃俭用地供他去图里安学习魔法。

若是他没能闯出个名堂,这些钱就全白瞎了。

他从没觉得自己家是贵族,但父亲把这看得很重,好像这就是他家翻身的唯一希望——翻身,他父亲总是提起这个。

小时候,父亲坐在桌子前,满眼放光地给他讲贵族是如何如何威风,每天什么工作都不用做就有大把的钱入账,红灯区的头牌想点哪个就点哪个,就算不付钱人家都得赔着笑伺候。

每每提起这个,派迪都觉得贵族的生活离自己很远,但父亲却总是在说完之后补充上一句:“我们家也是贵族,就是没有封地而已……等哪天我们有了钱就好了。”

说起这句话的时候,父亲眼里有着星辰般的光彩,他如老树皮般的脸总会挤出笑容来。

桌子上摆着老旧却洗得很干净的桌布,就算穷得揭不开锅了,父亲也会借钱买来纸笔,在桌布上教自己和姐姐妹妹写字,而不是在地里用树枝划拉。

餐具也一定要全套,就算不是银的,至少也得是镀银的,而且哪怕要饿死了也绝对不卖。

就算家里只有黑面包可吃了,也一定要把黑面包切成三份,一份当前菜,一份当主菜,一份当甜点。进餐的时候也要讲究礼仪,绝对不能逾越半分规矩。

不过也得益于这些刻板的规矩,姐姐哪怕生在土飞狗乱的农村,依旧有着贵族小姐的架子。就算蹲在河边洗衣服,看起来依旧像骑士小说里的落魄贵族小姐,正在河边等待她的骑士。

上天也算眷顾他家,镇上的商人看上了姐姐……或者说他家的姓氏,娶了姐姐。

姐姐出嫁那天,父亲从箱子最底下翻出一套派迪从未见过的正装,他黢黑的皮肤在那套正装的映衬下更加粗糙,看起来就像一只猴子穿上了人的衣服。

这套正装是派迪父亲的爷爷传下来的,也是他家唯一值钱的东西了,也是祖上阔过的证明。就算从来不穿,父亲也经常把它拿出来偷偷地洗,直到姐姐出嫁那天,有些地方都洗得掉了色。

即便这套衣服让父亲看起来更加滑稽,可父亲还是挺直了腰板,拄着拐杖走到镇子上参加姐姐的婚礼。在婚礼上再三申明派迪姐姐的姓氏是格鲁恩,那个商人娶了她是沾了光。

这很重要吗?

是,很重要,以至于光宗耀祖重振门楣成了派迪这一辈子唯一的渴求。

他不想再看到父亲满足于别人施舍的尊敬。

……

村子里经常饿死人,尤其是大灾年的时候,经常有人家整户整户地饿死。直到大姐嫁给了镇子上的商人,家里的情况才有所改善。

可在那之前,他家也从不用担心饥荒年间会饿死。

因为他家有姓氏,所以在大灾年的时候可以去城里的贵族家讨粮食。无论他家是多小的贵族,那也是贵族。如果有贵族饿死了,对所有贵族来说都是颜面无光的事。

可在拿着粮回家的时候,父亲还是会把粮食捂得严严实实,在半夜才敢进村。

这也叫贵族吗?

小时候的派迪是不懂的,等他长大了,进入魔法之都学习之后,才明白。

失去了一切也不能失去脸面,就算这个月的生活费还没到,依旧能笑眯眯地赊账吃饭购物;说话一定要有奇怪的,区别于平民的口音,无论对方听不听得懂。若是对方听不懂,便骄傲地白上一眼。

哦,原来这就叫贵族啊。

他又想起自己的家,现在已经搬到镇子上住的父亲每天都拄着拐杖出门遛弯,听居民叫他几声“格鲁恩老爷”。

哦,原来这也叫贵族啊。

他绝无半点嘲讽自己父亲的意思,只是他想不明白,究竟什么是贵族。

……

这个问题一直困扰他到今天,他依旧没有想明白——不过他也不在乎了。

姓氏保住了,一家人都搬到了镇子上住。虽然听说父亲经常和姐夫吵架闹矛盾,但好歹他们住的房子不漏风了。

挺好的,一切都挺好的。这几年父亲也张罗着给他找个良家女,最好是个家境好的。

可派迪躲着他们,在找到了工作之后,除了日常开销,钱都寄回家去。

他知道,他怎么不知道父亲的艰辛。

母亲死得早,父亲一个人把三个孩子拉扯大,吃够了人世间的苦。

每当父亲坐在餐桌旁讲贵族的生活时,派迪都不忍心打断他的畅想。

他怎么可能不理解父亲的想法呢?

姐姐当初出嫁的时候,父亲是极力反对的。直到有一天姐姐和父亲在半夜吵了一架,声音大到隔了两间房子的村民第二天都来偷偷问派迪发生了什么。

那天过后,姐姐离开了家,直接去了镇子上。又过了一个月,父亲从箱子底翻出了那套正装,去参加姐姐的婚礼。

一生要强的父亲,怎么会甘愿寄人篱下,当女婿家的一个米虫?

无外乎是怕姐姐在人家里受欺负罢了。所以他要端着架子,做出一副不好惹的样子,让所有试图欺负他三个孩子的人都吃个大瘪。

温柔矜持的姐姐怎么会嫁给只见了几面的商人呢?

无外乎是不想让有老寒腿的父亲住在漏风的房子里,也不愿意看到弟弟妹妹吃了上顿没下顿罢了。

钱买走了父亲的自尊,买走了姐姐的爱情。

所以他要翻身,他要光宗耀祖,他必须做到这些,才能让父亲和姐姐吃的苦不白费。

他不想伟大,他只想要钱。

他想要钱,他想把失去的一切都买回来。

他也想要他的孩子,不再被别人用钱买走一切。

第三百二十六章 此山是我辟!

楚门马不停蹄地在神许之城中奔波,几天的时间里,把重要的工业设施都跑了个遍。

随后,他回到市政厅,召集了所有财务人员与高层市政人员,并召集了工人代表,开了一次会。

这场会议连续开了两天,每天都是从早上一直持续到晚上,一些单位甚至因为缺少了领导而停摆。

但当各位代表与市政人员走出市政厅后,带来了一个令人振奋,也令人担忧的消息。

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经济制度并存!他们以后要组建一个由各行各业,各个生产阶层的代表组成的议事团,定期召开决定神许之城发展方向的会议。

代表定期更换,由平民投票决定。

神许之城即将恢复金钱流通,不再以粮食作为结算物了!

有人欢喜,是因为他们的工作终于能拿到钱钱了;有的人发愁,因为他们觉得如果恢复了用钱来结算的日子,他们又将回到连食物都买不起的穷苦日子。

但楚门对此毫不在意,恢复金钱流通是他早就在计划的事情。金钱流通与私有制能最大化地刺激人们都生产积极性,在工业化初期,没有比钱更能打动人心的东西了。

神许之城日新月异,工厂在不断生产出他们从未见过的新东西。所有人都想尝试,也都知道那些东西的好。

可有些东西,像自行车都是市政厅统一分配给工厂工人的,其他人只能干瞪眼。现在恢复金钱流通就不一样了,任何人都可以拿钱去买。

这部分钱由市政厅支付——市政厅的钱由楚门支付。

而楚门的钱由罗曼帝国皇家宝库支付。

“皇恩浩荡。”装模作样的楚门在饭前假装虔诚地祈祷,他的心里充满了感恩。

这一个月里……不,这将近半年的时光里,楚门一直在试着深入了解这个世界。

他知道自己的站位从一开始就太高了,所以他想要把自己的位置放低一些,再低一些。

趴在地上,贴着,才能看清楚这片大地。

自上而下需要过程。

最开始的时候,他是俯瞰这片大陆的救世主。

然后,他是拯救一方的先知。

接着,他是走街串巷建设城市的建设者,是炼钢厂里和工人一起讨论机械结构的工程师。

后来,他是在酒店的贵客,在野地里席地而眠的旅人。

而如今,他回到神许之城,完成了他第一阶段的调研。

到这里已经足够了,他已经把这个社会几乎尽收眼底。

《斯卡依大陆农民运动、制度改革与工业化改革调查报告》,是他正在撰写的文件。

他并不是不知道钱才是刺激人们劳动积极性的最佳物品,而是以前的他没法拿出这么多钱来。

即便他可以点石成金,但这么做的唯一后果就是使大陆的经济体系失衡。

从皇家宝库里拿出的钱,虽然在短时间内可能冲击经济体系,但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经济体系的平稳运行。

当然了,最主要的是楚门懒得一枚一枚金币按照帝国制式去铸造。

这些天,他渐渐把城市管理的工作交给了卢修斯,把城市防务交给了坎德尼斯——顺带一提,坎德尼斯真的带着一群人投奔神许之城了。

按照坎德尼斯的说法,这些人都是经过了考验,值得信任的战士。他们融入了神许之城的城防部队,并且有相当一部分文职人员进入了市政厅工作。

给派迪这种科研人员的奖金也一并发放,给劳动模范的奖金和奖牌也在按程序陆续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