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万华镜 第205章

作者:八八三

此时这个神明,又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呢?

这些假设和猜测,随后没多久,便在休谟的身上得到了验证。

通常情况下,卢德将神明分为两类,一类是世界性的大神,比如御三家和大地母神,这都是全世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上位神,而其他神则普遍都是区域性的小神,只在自己的教区内有名。

但无论是哪一类,这些大小教派的内部,至少都是教义统一的、固定的。但休谟却是一个在所有神明当中都十分特殊的存在,或者说是奇葩。

一方面因为“盗神”的神位,使得她拥有数量庞大且分部极广的信众群体,但还是因为神位的关系,让盗神的信众并没有像御三家那样统一的教派组织,替她在全世界范围内统一教义和信仰。

于是乎,分散的信众和始终无法统一的教义,使得一个个彼此独立的“信仰生态圈”形成,而休谟自己也因为病急乱投医,自己下场在世界各地组建了大大小小信奉盗神的地下教团,结果使得问题进一步恶化。

大家信的都是盗神,但又不完全是同一个盗神。

这便是假货能够产生的主要原因,库米拉德称呼她为盗神的“异位体”,卢德则在背地里偷偷的叫“休谟 Lily”或者“黑手休谟”神马的,黑手兄弟会便是孕育起诞生的信仰生态圈。

但就跟所有信奉盗神的信徒一样,黑手兄弟会虽然在炎木城势力庞大,但终究是不敢堂而皇之的将自己摆到阳光下,整个炎木城百万人口,真正知道且信奉黑手休谟的,也就是那么几万人,而且还不一定虔诚。

所以卢德现在要做的,就是往这个封闭的生态圈里塞人,这些人都看过《岩窟王》,并且在心里不知不觉间接受了剧中的盗神休谟的设定与设定,到时候谁是谁的同人可就不一定了。

在卢德的运作下,全新的盗神形象开始在整个炎木城范围内广泛传播,借由《岩窟王》疯狂收割信仰,而这一切都是在黑手兄弟会的眼皮子底下进行,他们甚至对即将到来的危机一无所知。

此时的黑手兄弟会内部,几个长老依旧将全部精力都集中在有关会长之位的争夺上,就连原本想要保持中立的“蛇婆”雪丽,也因为和亡灵术士迪克见了一面而被迫下场参战。

不过所有长老之中,赢面最大的人选,依旧是统领着纳瓦罗家族的胡恩,若是单打独斗,其他几个长老都不是他的对手。

作为城里的首富、最大商会的拥有者,纳瓦罗家族的私人庄园位于炎木城西郊,是一座独立的小城堡,家主胡恩平日里就住在这里深居简出,一般事务都交给自己表弟胡安负责。

外界很多人都只知道纳瓦罗家族有钱有人脉,却不知道这个家族曾经还是赫赫有名的炼金世家,出过很多在这一领域的大佬。

而自幼就被称颂为“天才商人”的胡恩,本身也是个本事了得的炼金术师。如今年岁大了,便将生意交给值得信任的表弟管理,而自己则在庄园里深居简出,每天花费大把的时间在研究炼金术上面。

因为天生的体质虚弱,再加上研习炼金术要经常接触一些有毒有害物质,现年五十五岁的胡恩,身体状况一直很早,如果单看外表,很容易让人误以为是七老八十,已经半截入土的老头子。

相较之下,只比他小几岁的胡安却是身体倍棒,隔三差五就要去银屋泻火,和光明圣教的奥古斯特主教是关系不错的好朋友。

家里很多人都觉得,这位老家主恐怕最多还能再坚持个三到五年,但被他钦定的继承人特林,却在半年人被死伤过半的家族护卫从外面抬着带了回来。

大家当时都担心,身体虚弱的老家伙会不会因为无法承受这个噩耗,当场撒手人寰。结果对方只是一脸无悲无喜的检查了一番大少爷特林的“遗体”,然后淡然的吩咐下人,把遗体送到城堡地下室,那里有胡恩的炼金实验室,放到里面一个特殊的冷库内安放。

本章完

了解胡恩的人都知道,这个看上去总是病恹恹的瘦弱男人,其实是个睚眦必报的狠角色,在江湖上素来以做事讲诚信而闻名,说杀人全家就杀全家,连狗都不放过的那种!

而这次出事的,是他一直以来最疼爱的嫡长子、纳瓦罗家族的未来继承人,所以很多熟悉他性格的人都觉得,这老东西只要没有因为悲伤过度而当场咽气,那必然是要掀起一场可怕的血雨腥风。

但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的是,老胡恩竟然真的忍下来了,甚至于亡灵术士迪克重新出现在炎木城,胡恩也没有任何表示,只是窝在他的炼金实验室里,不知道在捣鼓些什么东西。

眼见着自己曾经又敬又怕的表哥如此消沉,胡安有些坐不住了,好几次找到胡恩,希望对方能够重新支棱起来,但说什么都没用。老头甚至不愿意将特林的遗体安葬进家族墓园,还莫名其妙的说这孩子没死,他有办法让其复活,让胡安感觉表哥真的是老了。

这么多年来,胡安一直兢兢业业的给自己表哥当马前卒,他不是没有野心,而是清楚自己的斤两。

当年同辈人争继承权,胡安自知不是嫡系,他亲生父亲是入赘的,在家族当中人微言轻,而他自己又缺乏狠劲儿,但胜在有自知之明也颇有几分识人的眼色,于是早早的抱上表哥胡恩的大腿。

因为他看的出来,胡恩是个狠人,拥有自己最缺的杀伐之气。而后来的事情也证明,他择的没错,胡恩不光坐上了家主之位,还把其他参与竞争的兄弟姐妹都给灭了,就胡安活了下来。

所以胡安这大半辈子一直对胡恩忠心不二,对表哥言听计从。如果说曾经反对过什么,那大概就是在立特林为嫡长子这件事上面了。

在胡安看来,决断一向精明鲜少有疏漏的表哥,在这件关乎整个家族前途的大事上,却极为罕见的犯了天大的糊涂。特林压根儿不是一个合格的继承人,比他更优秀的儿子有那么多,但胡恩就是看好特林,不顾旁人的反对,非要立他当这个嫡长子。

胡安也是无奈,但架不住胡恩说一不二,他也只能作罢。这次特林被人抬回来,胡安其实私下里悄悄的松了一口气,心说这人都莫得了,您老人家是不是也换重新选立一个更合适的继承人,结果胡恩就跟不愿意接受事实一样,还说出了他能让特林起死回生这种糊涂话。

那些神官的大复活术都不好使,您这是哪来的底气能把人再拉起来哟?

眼见着昔日无不敬重的表哥,变成了如此冥顽不灵的老糊涂,胡安只觉得自己也该早做准备了。

别看胡恩身子骨一直不咋地,但对那方面的影响其实不大,仗着娶的老婆多,生的孩子也多,如今光是成年的男丁就有十来个,可以说绝大多数的本领都比不学无术的特林要强。

胡安没想过要取代表哥,因为他心里很有逼数,知道自己坐不来那个位置,真要上去了,估计很快就被下面的人再弄下去,还是“师爷”的位置安全,也更适合自己。

所以这段时间,胡安私下里接触了好几个侄子,稍微探听一下他们的口风和真实想法,同时也暗自进行评估,看扶持谁上去当家主,对自己最有利。

而另外还有一件事,同样也让胡安十分上心,那就是黑手兄弟会的会长选拔。前会长宣布退位让贤已经有一阵子,留下讯息指明让几个长老竞争,直接导致兄弟会内部现在气氛紧张。

正常来说,胡恩是最有希望上位的人选,但表哥现在如此沉沦的模样,让胡安感觉很不安。

皇帝不急太监急,胡安从未想过,整个纳瓦罗家族会有需要自己站出来挑大梁的一天,让他感觉自己这段时间的精神压力爆表,急需出去找点乐子放松一下。

于是胡安换了一身便装,出门来到天籁歌剧院附近的一座院落,这里是飞霞歌舞团团主凯蒂的住处,胡恩没少在这里和对方幽会。

比起银屋里的姑娘,胡安更喜欢来找凯蒂,虽然这娘们儿是个人尽可夫的大碧池,自己出门吃个饭都能碰上九个上过她的男人,但好歹是这炎木城里颇有名气的大明星,比妓女更有地位,而且很会讨男人开心。

胡安对凯蒂从未动过真心,知道对方讨好自己是为了什么,他也只当对方是个玩物,彼此都很轻松。

像往常一样,胡安在来的路上顺手买了一点便宜的小礼物,一边走后门上楼,一边在心里盘算着等一下要不要久违的走一次后门,结果刚一进屋,就看到凯蒂坐在茶几边,垮着张小脸,似乎正在为什么事情犯愁。

于是胡安从对方晃了晃自己手上的礼盒,笑嘻嘻的冲凯蒂说道。

“宝贝儿,我来看你啦!怎么了?愁眉不展的。是谁惹你生气了吗?告诉我,我帮你出气。”

见来的是胡安,凯蒂没有搭话,只是撒娇式的白了她一眼。胡安不以为意的来到她身边,伸手抹上凯蒂裸露在外的香肩,用指尖感受那细腻的肌肤,双眼则越过肩头,从上方俯视山峰与沟壑。

“宝贝儿,我想你了。”

“哼!你们男人都是骗子,嘴上说着想我,你是想我的身子了吧?”

“哈哈,那都不都一样嘛!”

嘴上说着“都是骗子”,但凯蒂并未抗拒身后的男人将手钻进自己领口。这时胡安低头吻上凯蒂纤细的脖颈,在她耳边低声问道。

“说说,到底为什么烦心?”

“为什么烦心?你出门去问问,现在整个炎木城最热的话剧是什么,不就知道了。”

“那个什么岩窟王吗?我前阵子出城办事去了,这昨天才刚回来,是真不怎么清楚啊!一群外地来的戏子不懂规矩,你不喜欢他们,那我就让手下出面稍微‘处理’一下,这点小事儿对你胡安哥哥来说……不难。”

本章完

在凯蒂的住处过了一夜,第二天一早,胡安神清气爽的出门,一回来便叫过一个心腹手下,让他去查查这个彩虹歌舞团,重点是对方是否有什么特殊背景?

别看胡安昨天满口答应的痛快,要帮凯蒂出头,但他当了纳瓦罗家族这么多年的“二当家”,能好端端的活到现在,成为这炎木城里响当当的一号人物,自然靠的是本事和脑子,而非背景进而运气。

这炎木城里水深的很,很多事牵一发而动全身,小心行事总归是无大错。

结果这一查下去,果然发现了不少问题。彩虹歌舞团虽是一支外来的队伍,但背后金主并非无名之辈,而是最近几年声名鹊起的药神教。这家教派以各类效果拔群的神术药剂而闻名,胡安自己也用过,那效果的确是顶的一逼!

除此之外,他们还因为《岩窟王》这部新剧而在本地大受追捧。首演当天去了很多大人物,城主一家、大主教奥古斯特,甚至还有同属黑手兄弟会的杰德,这么多大佬捧场,就已经很说明问题了。

听完了手下的汇报,胡安心里不禁犯嘀咕,那臭娘们儿还真给自己整了一个大活儿。

换了是一般默默无名的小角色,就凭他胡二爷的赫赫威名,随便让手下捎个话过去,对面只要不是白痴傻×,绝对立马麻溜儿滚蛋。但彩虹歌舞团的情况明显不一样,自己真要是这么干了,搞不好要犯众怒。

为了讨好一个×子,平白无故惹一身骚,怎么想都有些犯不上。胡安思来想去觉得不值当,于是就又问了自己的手下一句。

“这个彩虹歌舞团,他们有打算常驻吗?”

“好像并没有,我打听过了,他们大下个月就要启程北归,要去其他城市巡演。”

“哦这样啊!”

听到手下说彩虹歌舞图并不会在炎木城常驻,最多再两个月就要离开,胡安暗自松了一口气,心说这就好办了,了不起接下来两个月不去找凯蒂,等这个彩虹歌舞团自己走了,自己再买点小礼物哄一哄就算了。

于是胡安心里有了主意,什么也没说,挥挥手让手下先下去。但此时的他并没有意识到,就因为自己这会儿什么也没说,竟然让被他打发走的手下,无端产生了一些不必要的联想。

被打发走的手下名叫玛鲁,不同于一般马仔,这小子因为有一个漂亮的姐姐,并且还很识相的主动爬上了胡安的床,因而让玛鲁得了一份比较轻松的肥差,被胡安叫到自己身边听用,主要就是当个跑腿的传声筒,只要记忆力可以,嘴巴再严实一点就行,所以并不需要他有什么厉害的大本事。

而玛鲁也的确干的还不错,一直本本分分的给自己跑腿办事。胡安见他做事还算利索,也就放下心来,勉强当个专门负责做杂务的心腹来使用,真正要紧的事情只有其他(有本事的)心腹供自己差遣。

但问题是,胡安看出这小子没什么大本事,平日里只给他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去办,但玛鲁自己却渐渐感觉良好起来,以为胡安老爷叫自己到身边听用,是欣赏他的“才华”。再加上他这几个月一直干的不错,还得了几句不咸不淡的夸奖,于是不知不觉间飘了起来,觉得自己行了,要多为姐夫分忧才是。

所以打发走了玛鲁,胡安自己很快便将彩虹歌舞团抛之脑后,专心处理手头更重要的业务,但玛鲁却不这么想,认为自己一直想要的表现机会终于来了。

在他看来,姐夫打听彩虹歌舞团的事情,十之八九是看上这家正当红的歌舞团,想要强行收购,将其纳入纳瓦罗家的产业。

于是出了胡安的办公室大门,玛鲁便一溜小跑的直奔西城区风街,这边是炎木城的平民窟所在地,因为汇聚了大量的底层渣滓,所以也叫老鼠街,全是那种烂命一条,所以无所畏惧的混混。

玛鲁过来后,找到自己的发小,堂哥玛芬,对方是老鼠街一个底层小帮派的老大,手下有十来号小弟,平日里主要承接一些干架、耍无赖之类的业务,在这炎木城里一直不入流,总想着找机会傍上真正的大哥。

玛鲁找到玛芬,告诉对方自己这边有个好差事,办妥了之后,说不定有机会被胡安大人赏识,和自己一样进到纳瓦罗家门下做事。能当上豪门的看门犬,总比当吃不饱的野狗强。

玛芬一听有这好事,当即表示包在自己身上。

底层混混的悲哀莫过于此,眼界小见识少,做事盲目又不计后果,但有时推动事态发展的,恰恰就是这些头脑简单的二愣子。

另一边,卢德的计划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岩窟王》的大面积推广,使得休谟的信仰在短时间内大幅激增,迅速稀释着本地原本的信仰浓度。这种奇怪的变化,相信假货那边肯定已经有所察觉。

但此时的卢德一点都不怕对方发起进攻,甚至还很希望对方能主动露头。

因为卢德已经可以确认,至少在炎木城这里,假货并无其他“神明级别”的帮手。只要对方出现,早就有准备卢德将立刻发起围攻,凭借己方在“神数”上的压倒性优势,将假货当场擒下。

神明的确无法被寻常手段杀死,但就像战神对休谟施加的“剁手诅咒”一样,制伏手段还是有的。

一旦对方被抓,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假货到时候只能像被万恶美国佬按住的意大利人那样,眼睁睁的看着他将“菠萝”放到披萨上面。

不过等了好些天,卢德发现假货比自己预想的还要能够沉住气,也不知道是过于谨慎,还是单纯的怂,真的一点都不为所动,黑手兄弟会也是毫无反应,任由戏剧继续传播,影响越发壮大。

这种安静让卢德隐隐有些不安,总觉得对方也有自己这边不了解的行动,但又一时间猜不到是什么。

而就在卢德分析着眼下的局势,看还有哪里自己没有注意到时,瑟维丝突然一脸焦急的找到卢德,将一个坏消息带了过来。

“大师,不好了,巴尔被抓走了。”

本章完

听到瑟维丝明显带着惊慌的大喊,卢德先是愣了那么一下,然后略微想了想才终于是反应过来,巴尔是彩虹歌舞团的男演员,同时饰演了青年版爱德蒙和阿尔贝这两个角色。

得益于《岩窟王》的大热,巴尔现在在炎木城里大小也算是个名人,平日里出门逛街总能被认出来。

卢德一开始对这小伙子的印象不错,对方是彩虹歌舞团的老成员了,早在松树镇的时候就见过,为人既踏实稳重又勤劳肯干,演技相当扎实。

但这次在炎木城相遇,卢德假借雨果之名,只有瑟维丝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他突然发现,这个巴尔时不时的会用一些怪怪的眼神看自己,结果一问瑟维丝他才知道,这孩子在某些方便……不是很耿直。

了解了真相后,卢德便有意疏远了对方。

瑟维丝告诉卢德,巴尔是早上出门的,说是要去物色一下炎木城的土特产,等北归路过老家时,给家里人捎一些回去当伴手礼。

结果眼看着今天第一场就要开演了,巴尔出门到现在人没回来,剧院这边却收到了一封据称是绑匪差遣乞丐送来的勒索信,对方一开口就要五百金币的赎金,限他们三天内准备好,同时不得对外声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