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从只狼归来的路明非 第262章

作者:火龙果大亨

“那你先退下吧,如果有需要,我会帮叔叔婶婶他们转告的。”路明非叹了一口气。

“遵命。”侍者深深鞠躬。

老丈人这一招下马威,真是用的很熟练。

普通人见了这仗势,怎么着也得缓上一个星期。

“明非啊,你真和那个...上杉越大人的女儿谈恋爱了吗?”叔叔把屁股往路明非这边挪了挪,小心翼翼地把头附在路明非的耳边。

“更准确地说,我们已经结婚了,下午领的结婚证。”

“你不是才19岁吗!?”

“日本法规定16岁的男性就可以结婚了,等到我22岁之后,可以再去民政局领我们国家的证。”

“哦哦。”

路明非有一搭没一搭地回应着叔叔的话。

他在想,是不是把叔叔婶婶的记忆清除了更好。

但就日本这边来说,蛇岐八家已经不打算大规模清除国民的记忆了。

首先这是个非常耗费时间和精力的过程,这世上可没有那种随随便便吃一颗药就能便利洗脑的药丸。

多年来,混血种们进行记忆清除的方式都是使用催眠系的言灵,而拥有催眠系言灵的混血种是十分有限的,几十上百个人还好,如果需要清除记忆的人有一个国家那么多,至少得耗费几十年的功夫。

历史上大规模的记忆清洗,最多也只是针对一个城市,就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上来说,进行大规模的记忆清洗,是不可能做到的。

其次,从白王的口中,和之前所收集到的多方情报来看,黑王的复苏日期基本确切无疑了,就是玛雅历法预言的2012年12月12日。

现在是2010年,离黑王的复苏还有两年,谁也不知道那时世界会变成什么样。

与其把精力放在隐瞒龙族的存在上,倒不如想想怎么阻止,甚至是面对黑王的复苏。

上杉越觉得秘党那种藏着掖着的做法很小家子气,倒不如大气一点,对有能力的普通人公开龙族的存在,为末日的来临做准备。

关于这方面,还没有一个定论。

秘党那边似乎是准备派使节团,来日本进行谈判和实地考察。

但副校长已经表明立场了,他站上杉越这边。

昂热校长则是急匆匆赶回了卡塞尔,要去参加校董会议。

混血种的世界,因为白王的此次复苏,迎来了翻天覆地的大浪潮。

所有人都不得不面对一个即将到来的现实:黑王的复苏。

那位,或许从地球诞生之初就存在的王,见过数个纪元毁灭新生的、所有龙类的始祖,世上一切超凡之力的起源,黑王尼格霍格,终将在约定之日归来。

谁也不知道尼格霍格拥有怎样的权能,或许它打一个响指,所有人类就会从生,变成死。

在这种灭世危机的面前,其它东西,好像都变得微不足道了。

但再长的路,还是得一小步一小步的迈,凡事都得讲究一个先后顺序。

上杉越穿着古旧的和服出现在chateau joel robuchon的门口,源稚生源稚女分别搀扶着他的左右手。

绘梨衣穿着巫女服,跟在三人身后。

上杉越威严十足,举手投足之间无不透露出两个字:气势!

今天要处理的事情,和末日无关,他要为他的女儿,安排婚礼!

证都领了,不办婚礼,成何体统?

如果黑王的复苏真的无法避免,那他的孩子更应该在剩下的日子里获得幸福,这是一个老父亲,必须负的责!

在保护人类之前,他首先是三个孩子的父亲!

叔叔婶婶感受到这位影皇的气势,几乎快要屏住呼吸。

这种感觉就像是领导专门来你家慰问你了,真是连气都不敢出一个。

第二百九十四章 家庭晚宴

穿黑衣戴白手套的侍者,为上杉越拉开了座椅。

他第一个入座,然后源稚生和源稚女分别坐在他的身边,绘梨衣则是坐在了路明非身边的座位。

源稚生和源稚女的耳朵上都戴着黑色的耳蜗,他们的听力还没有恢复,至少还得一周的时间才能痊愈。

但在这样一场家庭晚宴里,他们不必说也不必听, 真正的话事人,是他们的父亲。

叔叔婶婶挺直了腰,双手端正地放在了腿上,像是幼儿园里听话的乖宝宝。

“上菜吧。”上杉越竖起手,一辆银色的小推车立刻出现在走廊。

“两位就是路明非的叔叔和婶婶?”上杉越双手搭在桌上,上下审视叔叔婶婶,脸上并没有笑容。

侍者将伊比利亚火腿切成薄片,整齐地摆在装着沙拉的盘子里, 那柄银色的尖刀,锋利而又美观,划过火腿时,仿佛带着凌厉的刀风,叔叔感觉脖子处凉凉的,总觉得自己要是不识趣,那把刀就会架在他的脖子上。

“是的,是的,很高兴认识您,上杉越大人!”叔叔拿出了接待领导的谄媚笑脸,打起百倍精神:“我是路明非叔叔路谷城,这是我的内人和儿子...”

婶婶也陪着笑脸,一个劲地附和,时不时还夸路明非两句, 说路明非在他们家, 又勤快又听话, 小胖弟都快看呆了, 他这是第一次看妈妈这么发自内心地夸赞堂哥。

路明非叹了一口气, 觉得果然叔叔婶婶还是不适合这种风格的见面会,虽说叔叔是个讲究“体面”的人,但今天的场合未免太过体面了,整个chateau joel robuchon都为他们这一桌客人服务,里里外外还站着上百个黑衣人保镖。

比其他人稍微优待一点的待遇叫做“体面”,但优待过头,就变成惊吓了。

“先用餐吧,我们边吃边说。”上杉越压压手,侍者为众人倒上1976年伊贡·米勒产的tba级冰酒。

伊贡·米勒号称世界冰酒的皇帝,再好的年份也不过出产300瓶子tba级冰酒,只能在拍卖会上看到这种酒的身影,叔叔根本没见过这种酒的酒标,但也能从酒瓶的高贵包装里感受到这不是凡品。

绘梨衣拿起酒杯微微抿了一口,饶有兴趣地看着叔叔婶婶的脸,她听不懂上杉越和叔叔婶婶的谈话,因为他们用的是中文交谈,而她对中文一窍不通,她只是觉得叔叔婶婶的表情有些滑稽, 带着莫名的喜感。

叔叔用眼角的余光看着绘梨衣, 觉得这個女孩好生漂亮,皮肤又白, 五官又好看,路明非还真是好本事,把这么一个公主拐回了老路家,简直和他老爸一个样。

“我的女儿上杉绘梨衣,已经和你们的侄子路明非领了结婚证了,两位应该知道这件事了吧。”上杉越喝了一口酒,神色淡定地叉起一片卷沙拉的火腿放到嘴里,他的动作没有遵循标准的西餐礼仪,但举手投足间都有着不一样的气势,让人觉得就该这样吃。

“知道,知道。”叔叔一个劲地点头,“路明非能娶到上杉越大人的女儿,是他的福气!”

“以后我们就是亲家了,倒也不必这么见外。”上杉越摆摆手。

“绘梨衣小姐嫁到我们路家,那简直是蓬荜生辉,我们怎么敢怠慢呢?”叔叔搓着手,一点不敢放松。

“其实本该和路明非的父母商量这件事的,但你们也知道,因为某些原因,他的父母一直没办法联系上。”上杉越擦了擦嘴,放下了手中的刀叉。

“唉,路明非这孩子,读初中的时候,就被他的爸妈丢到我们家来了,七八年了,他的爸妈除了偶尔寄信回来,一次面都没露过,也不知道在忙什么。”叔叔叹了口气。

“所以没办法,希望你们能代替他的父母出席。”上杉越放下了手中的银叉,“我也就不绕弯子了,今天找你们来,是为了给我的女儿筹办婚礼,既然她是嫁过去的,那就入乡世俗,按你们那边的风俗来办婚礼,当然,这事也不劳烦两位操心,除了邀请宾客以外,其余的事情我们这边都可以包办,也就是说,今天我们商讨的,主要是婚礼的日期。”

“那...依上杉越大人来看,什么时候办会比较好呢?”叔叔试探口风。

“我的意见,当然是越快越好。”上杉越说:“就这个月月底吧,两位意下如何?”

叔叔和婶婶面面相觑,虽然觉得路明非大一就要结婚这件事很扯淡,但也不敢往外说。

“就按您说的来的吧。”叔叔最终还是选择服软,不服也没办法,从进入这间餐厅开始,这件事就由不得他们做主了,别人愿意在餐桌上说这件事,是给你面子,那几百个冷血杀手可不是摆设。

叔叔可听说了,这个上杉家是什么黑道皇帝,他就一普普通通老百姓,怎么敢和黑社会犯浑?

再说,又不是要你交保护金,虽说在21世纪的中国,路明非这个年纪结婚确实早了一点,但以前哪家不是十几岁就去说媒了,也就是这几十年,才把结婚年龄往上提了提,他应该为侄子高兴才对。

“好。”上杉越终于笑了:“我的女儿长这么大,还没出国旅游过,她既然嫁过去了,以后肯定还是跟着路明非生活,所以在婚礼举办之前,我打算把她送到你们那边去住一阵子,等她适应一些后,就举办婚礼吧。”

“请放心,我们一定照顾好绘梨衣小姐。”叔叔打了包票。

“没事,她不住你们那儿。”

叔叔松了一口气,倒也是,别人好歹是黑道公主,怎么会住他们那个旧小区呢?

这样也好,免得到时候哪里出了问题,还要找他当负责人。

“今天的餐品还合两位的胃口吗?要是吃不惯,我可以嘱咐厨师做一些中餐。”上杉越挥挥手,让守在餐厅里的黑衣人全部走了出去,那股逼人的气势总算消散了些,他其实也不想摆架子,但路明非的叔叔婶婶,明显和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要是真的心平气和,隐瞒身份,把吃饭地点放在某个温馨的家庭餐厅,谁知道会有多少鸡皮蒜毛的麻烦事冒出来。

“西餐也挺好的。”叔叔觉得这总算有了一些家庭晚宴的气氛,不由得又看了一眼侄子的新娘。

绘梨衣注意到他的视线,友好地微笑,还挥了挥手,看起来没有什么公主的架子,挺亲和的一个小姑娘。

叔叔也挥了挥手,就当是第一次见面打招呼了。

气氛缓和下来后,上杉越的话匣子也打开了。

毕竟除了影皇意外,他还是个开了几十年拉面摊的拉面师傅,很快就活跃起餐桌的气氛。

一开始叔叔还有些拘谨,渐渐的,喝着酒,吃着菜,也慢慢地放开了。

绘梨衣也为他倒酒,气氛相当融洽。

酒足饭饱之后,上杉越也没多留。

需要处理的事情还有很多,现在正是最繁忙的时候。

上杉越安排了专车把叔叔婶婶一家送到高级酒店,还为他们订购了回国的机票,明天就把他们送回家乡。

上车之前,叔叔把路明非拉到路边,取出烟盒,点燃一支烟,嘴里发出嘶嘶的声音,然后吐出一口烟圈。

“差点把你给忘了。”叔叔把烟盒递到路明非面前。

“我不抽烟,叔叔。”路明非摆摆手。

“其实吧,小时候我就知道我和你爸爸不一样。”叔叔收起了烟盒,自顾自地抽了一口手里的烟,“你爷爷那会穷,伱奶奶又过世的早,我和你爸爸基本上没有一个地方定居的,经常是东跑一跑,西跑一跑,什么地方有活干,我们就去什么地方,你爸爸干什么事都比我强,爷爷那会经常拿着他的名头训我,说都是一个妈生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叔叔你知道爸爸是混血种吗?”

“那时候我怎么会知道咱老路家的人居然是什么人龙混血,我只是很羡慕你爸爸,他不仅干活比我强,空闲的时候,也不和我们那群小孩一起玩,倒是跑到教书先生那去借书来看,先生觉得他聪慧,私底下也不吝啬,教他读书写字,我认字都是他带我认的。”

叔叔回忆着从前:“后来爷爷看我们俩都认字了,就咬咬牙,把我们供去上学,你爸爸可厉害了,入学第一个学期,就考了满分,写的文章还被县里拿出来表扬,靠着发的奖金,我们才能读下去。

爷爷过世之后,我们兄弟俩的生活支出,都是靠他读书挣来的奖金,我考试成绩不如他,但在他的辅导之下,也混了个大学生的名头。那是我们俩第一次分开,他去了国外留学,足足四年没我没见过他的面,等他回来的时候,我才知道他娶了外国老婆。”

“叔叔那时候结婚了吗?”

“没啊,我当时才毕业,国家分配了工作,认识你婶婶都是单位里安排的相亲。”叔叔笑了笑:“以前大学生福利比你们现在好多了,房子工作都是包分配。不过比起你爸爸,我还是差远了,他把乔薇尼带回来的时候,街坊邻居都惊呆了,到处都说路家那个路麟城有出息。”

路明非静静地听着,叔叔说起这些的时候,记忆仿佛很清晰。

也是,那段日子,就只有爸爸和叔叔两个人相依为命,换谁也忘不了吧。

“你爸爸回国的时候穿的可时髦了,那叫什么来着,对,英伦风!还有你妈妈,看起来就像是电视里的模特,走在大街上,回头率那是百分百。”叔叔竖起大拇指。

“是这样吗?”路明非取出怀里,爸妈的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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