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从只狼归来的路明非 第126章

作者:火龙果大亨

这种箭是专门用来针对无甲目标的,中者立毙。

稍微目测,已有上百人从这条林间小路走过,他们完全直线前进,最前方的部队拿着陌刀在前方劈砍灌木开路,似乎是有什么紧急的事情。

一群拿着阔刀长弓的人自然不会是去别人家里做客,夜深人静,又有春雨遮拦视线,今天是个很适合夜袭的日子。

而这这附近的城池只有一座——白帝城。

如此看来,这些家伙,就是刘秀派来剿灭公孙述的队伍了。

古人向来喜爱称呼混血为“南蛮”,“胡人”,这些人穿着南蛮服饰,是在暗示自己是混血种么?

诺顿和康斯坦丁,恐怕就是在今天...

路明非小心地远离这支秘密部队,来到最高处的山崖眺望。

他的眼睛已经习惯了黑暗中的光线,高处的视野很好,能看到屹立在岛上的白帝城,还有远处的青铜宫殿。

白帝城周边本该是围绕的江水,这座城池是典型的军事堡垒,易守难攻,可如今江水干涸,徒步便可以从河床进入。

路明非听着树枝被踩裂的破碎声,这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这片密林里,藏着很多人,似是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要去攻城。

这个时间点刘秀已经称帝,基本上统一了中国的东方,接下来便是西伐。

想要统一,白帝公孙述是讨伐的大头。

路明非和这些人的目标并不冲突,他要去取黄铜罐,这些人要攻城。

他望着远处的城市,忽然间耳廓微震,侧头一望,抽出楔丸,躲入岩石的阴影里,迈着幽灵般无声的步伐。

这是一处荒芜的山崖,没有密林遮蔽,只有几块大石头吸收着日月精华。

雨水让地面变得潮湿,踩上去,有青苔,很是滑溜,一个魁梧的身影从山崖下探头,却是一点都不笨重,像是灵活的猴子,几步便跨上山崖。

他的眼睛里燃着熔岩般的金色,接近两米的身高,铁灰色的半长发。

路明非松开了手,把刀插入刀鞘中,从阴影里走出来。

那人猛地回头,摆出一副跆拳道的架势,却在看见路明非的脸后,发出一声怪叫:“怎么是你!”

“你怎么会在这儿?”芬格尔绷紧的肌肉垮下去,长长地呼了一口气。

“我还想问你呢。”路明非说:“你怎么会在这儿。”

“我不知道啊。”芬格尔挠头:“我本来在酒店里看电视剧的,刚看到容嬷嬷扎紫薇,结果忽然那银针发出一道奇异的光,闪得我睁不开眼,再次睁眼的时候,就在这树林里了。”

“下边好多人。”芬格尔耸耸肩:“我看他们都穿着古代人的服饰,我们这是穿越了?被吸进电视里么?”

“倒不是吸进电视里了。”路明非叹了口气,“但是...怎么说呢,和你想的也差不多,就是穿越了。”

“真穿越了啊!”芬格尔吹了一声口哨:“那我们还回得去么?回不去岂不是留在古代三妻四妾,我听说你们中国的古代人,老婆多得用手指都数不过来,那不是爽歪歪。”

“你想多了,有钱才能三妻四妾,没钱连老婆都讨不到。”

“咱们可是现代人啊,什么炼钢造纸,肥皂玻璃,来钱的路数不是多得不得了么。”

“话是这么说,但你看咱俩这样子,像是会这些的么?”路明非拍了拍芬格尔的肩膀。

路明非望了望远处的白帝城,心中有些犹豫。

他在想要不要把事情的真相告诉芬格尔。

路鸣泽说给他安排了一个搭档,看样子就是芬格尔了。

一个时辰的时间,和上次一样,时间到了一切应该就会恢复原样。

雷娜塔从黑天鹅港里带出她的小熊佐罗,还有那些雪橇犬,这样看来,如果他能找到黄铜罐,老唐就能复活。

只要把芬格尔搁在这儿,让他等一个时辰就好了,以他皮糙肉厚的程度,淋会雨,吹会风,也不会有什么事。

路明非不喜欢把无关的人牵扯进来,但芬格尔并不是无关的人,他和自己一样,都是老唐的朋友。

其实路明非看得出来,芬格尔虽然装作没事人,但在老唐走后,他就再也没有打开过cs。

路明非也是一样,两人都心照不宣地去网上找别的游戏玩。

那张银行卡就放在桌子上,路明非很少去打理它,但卡的表面却总是干干净净的,没蒙上过灰。

这张卡的事情,路明非只告诉过芬格尔,而学院至今也没有来询问过他们关于这张卡的事情,他们都很有默契地没有上报学院。

毕竟要是让学院知道了,这张卡多半也会被当做“重要研究物品”被收走。

芬格尔到底对老唐的死释怀了多少,路明非不知道,但他肯定没有完全释怀。

“我接下来要说的事情,你千万不要害怕。”路明非于是深吸一口气。

“怕?我怕什么?”芬格尔说。

“那边是白帝城。”路明非指着远处的城池说。

“我知道。”芬格尔拍着胸脯,“我来之前去网上查过攻略,虽然和现代的白帝城差距有点大,但仔细分辨还是能认出来。”

“我们现在所处的年代是两千年前的汉朝。”

“这你都知道?你从那些士兵的装备里认出来的么?我只看得出来那是古代人的服饰。”

“诺顿和康斯坦丁就在白帝城里,河床那边的,是诺顿的青铜城,你还不知道这事,我曾经来到过中国,执行‘夔门’计划,从青铜城里把康斯坦丁的卵带回学院。”

“你和我说这个干嘛?这不是秘密任务么?”芬格尔眯起眼睛。

“现在,一颗完好的卵在白帝城里,如果一个时辰内,找到卵,就能让老唐复活。”路明非没有回答芬格尔的问题,而是自顾自地说着:“一个时辰后我们就会回去,一切回归原位,你会出现在酒店的床上继续看容嬷嬷扎紫薇,我的意思是,我要去白帝城里找卵,你可以在这等上一个时辰。”

“找卵?你疯了么?”芬格尔走过来,抓住路明非的肩膀:“那可是龙王!青铜与火之王!你想让他复活!”

“老唐是我的朋友。”路明非刨开芬格尔的爪子,“我没来卡塞尔之前,他一句一句地教我怎么用英语对付面试官,连着几个晚上开视频纠正我的发音,我和他打了一个暑假的游戏,去芝加哥火车站之前在他的出租房里玩了5天。

他来纽约机场为我接机,带着我坐灰狗在高速公路到处跑,那天晚上他还请我吃了牛排,吃完去华人街的网吧通宵了一整晚,我们在出租房里一头睡到了下午。这些才是我所见到的、所经历的事情。”

“诺顿和老唐不是一个人!”

“我不知道是不是,但是苏醒记忆的诺顿选择了自杀。”路明非说:“他明明可以用火焰吞噬所有人,但他没有,你知道么?他死之前,让我拥抱他,我照做了,我以为他会回来,可他又把我推开,用自己的利刃刺穿了自己的胸膛。

所有人都以为是我用楔丸贯穿了龙王的心脏,把我当做英雄,可我不想当英雄,我只想那个周五什么也没发生,我们三个租一辆车,从山间公路开到芝加哥市区,然后去一家高级餐厅吃意大利面,再去网吧开黑。”

“...”芬格尔沉默了。

路明非走到崖边,没有回头,伸出装备着魔动义手的左手,“放心吧,一个时辰后你就能回去的,就当是做了一场奇怪的梦。”

“等等。”芬格尔整个人的气势忽然变了,像是一把出鞘的利刃,浑身散发着逼人的锋利气息,“人死了就是死了,你凭什么笃定拿到卵他就能复活?”

“我不能笃定,但倘若有一个这样的机会摆在你面前,你会放弃么?”路明非说。

“复活...”芬格尔看向自己右手。

曾经,这只手总是会握紧另一只手,握到出汗都不松开。

他忽然大笑起来,“复活,哈哈哈,死人复活,这真是我听过最好笑的笑话。”

“喂,你真相信能让死人复活吗,哪怕他连尸体都没有了。”芬格尔的眼里燃着炽热的火焰,眼底处,明亮的金色熔岩流动。

“我相信。”路明非回答。

芬格尔走上前与路明非并肩站着,散发出某种强大的自信来:“我们一起去吧,找东西,两个人效率肯定更高,不过你要答应我一件事,如果我帮你找到卵了,并且老唐真的复活了,你必须要告诉我你是怎么让老唐复活的。”

“你也有想要再见到的人么?她死了么?”路明非侧头望着这个雄狮般的男人。

“死了,但我每天每夜都在想她。”芬格尔说:“虽然我只是个‘f’级,但是帮我们的's'打打下手还是没问题的。”

“别胡扯了,你要是'f'级,那恺撒都得贬到‘g’去了。”

“冤枉啊,我哪里敢和恺撒比,要是恺撒要来揍我,一分钟内我就得下场。”

“确实,不过是赢着下场。”

“你什么时候看出来的?”

“车站见面第一天,我还以为卡塞尔里面全是你这样的猛男呢。”

“那么早么?我觉得我伪装得挺好的啊。”

“外观打扮是可以糊弄过去,但内在的架势是骗不了人的。”

“你是武术大师么,chinese kung fu?”

“这是一种经验,看得多就明白了。”

“那你觉得我的演技怎么样?”

“那是演技?我以为你在生活上就是一个废柴。”

“你这算是在夸我还是在损我?”

“当然是在夸你啊。”

第一百六十三章 放下所谓的命运吧,康斯坦丁

“白帝城在历史上最终毁于诺顿爆发的烛龙,序列114,毋庸置疑的火之暴力。“路明非和芬格尔一边赶路,一边商量对策。

“我大概能猜测烛龙的威力,从序列上来说,112号言灵·莱茵就能造成恐怖的通古斯大爆炸,爆炸威力相当于2千万吨tnt炸药,超过2150平方公里内的8千万棵树焚毁倒下,比gd原子弹的威力还要大上1000倍,而烛龙的序列是114号,威力只会更甚。”芬格尔说:“但是那是诺顿压箱底的绝招,相当于他的终结技,不是随便能交出去的,这种级别的言灵划分的等级叫做‘灭世’,真的有毁天灭地的能力。”

“我想诺顿毁灭白帝城时,肯定没有使用出完整的烛龙,不然这一带的地图都要重画,也许是那些混血种做了什么,又或者是诺顿没有能力使用完整的烛龙。”路明非说。

“这支军队是皇帝刘秀的军队是吧?是专门用来剿灭龙王的么?”

“应该是,这是一次有针对性的袭击,这支部队在刘秀入川后才建立,文献中记载,在这次袭击后,青铜与火之王便失去了踪影,汉光武帝成功统一中国的东西方,建立东汉王朝。”路明非回忆在文献上看到的细节。

他在古德里安教授的实验室工作了好几个月,只要是与青铜与火之王相关的文献,他都会多看上几眼,然而这部分的记载相当少,并且年代久远,大多只是传说。

虽然没有详细记载,但诺顿和康斯坦丁大抵就死于刘秀组织的这次突袭。

路明非对这位传奇的皇帝做过一些调查。

据说刘秀出生的当晚没有灯火,却有赤光照耀整个房间。

刘秀虽是汉室后裔,但由于推恩令,到他这一代已经是小小的一个分支。

所谓推恩令,是汉武帝为了巩固政权下达的重要政令,它要求诸侯必须把自己的领地分给自己的子弟,这样便可以逐步削弱诸侯的势力,让割据天下的诸侯国越变越小,不能对汉朝的统治起到威胁。

刘秀虽然流着汉室的血,却没权没势,只能靠着种田为生,若非出生于乱世,怕是要当一辈子的农民。

他自己还有一个哥哥,这位哥哥的一位朋友,犯罪牵连到了刘秀身上,让他也被捕入狱,经过监狱的改造之后,刘秀从一个文静青年变成了一个混混流氓。

刘秀最为人称道的不止他的军事才能,还有好运气。

就像是命中注定要当上皇帝一般,他的经历难以复刻。

王莽在刘秀尚未起势时抓过他,当时王莽几经周折顺利篡汉,但他的心中一直不安宁,因为他知道他的天下不是靠着一刀一枪打下来的,很多人并不服从他,而且刘氏的宗亲散布各地,光是打着“汉室正统”的名号就能聚集起一股不小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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