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世界中的黄铜龙 第257章

作者:北落师门77

“再漂上一晚,咱们明天早上就能到。”昂热接过啤酒,打开船灯说道。

安德点点头:“这样倒是不错,就当出来旅游了,就是这地方选得不好。”

“要是按照历史,西夏可是在华夏西北,那地方的气候你会喜欢的,”昂热打开啤酒,一饮而尽:“可惜这家伙显然不会按常理出牌。”

南北美洲是一片罕有人迹的大陆,这片土地与世隔绝,发展出了自己的一套生态系统。

这种现象不仅发生在生态学与人类学领域,更出现在龙族史上,南北美洲的龙族遗迹很少,相比华夏五步一坟的遗迹密度,这里就是一片龙族不曾光顾的荒地。

“所以当年他被你们吓破了胆,或者在那次爆炸中重伤,只能躲到这里来。”安德喝着可乐,分析道。

昂热点点头:“是啊,梅涅克最后那下绝对伤到了他,可惜没能留住。”

他抬头望向天空,这些年他一直都在尝试回想当年秘党的辉煌,奈何当时的他也不过是初出茅庐的新人,

对秘党的许多事物都不了解。

也正因为如此,当年秘党管理层破灭导致许多宝藏都失散在各处,昂热尝试过追回了一些,但他甚至不确定那是不是秘党的东西。

准确来说,秘党已经死在了卡塞尔庄园中,现在的秘党,不过是昂热在残骸上修修补补出的照猫画虎,这也是他一直以来的遗憾。

……

深夜,昂热钻进船舱中沉沉睡去,安德坐在甲板上,恍恍忽忽地望着天,发着愣。

卡……

细微的响动从河岸边传来,安德向那处看去,一片黑暗中,似乎有某个人影跌跌撞撞地朝这里跑来。

他跑到船灯光芒照耀的地方,挥舞着双手,大喊道:“救命!救命!SOS!”

昂热揉了揉眼睛,从船舱里爬了起来,跟着安德一同看向岸边求救的人影,对方身上破破烂烂,衣不蔽体,皮肤贴在骨骼上,蚊虫咬出的大包小包层叠层,片连片,显然是个落难在雨林中的家伙。

“开船吧,”安德冲着昂热说道:“看起来我们运气不错,有向导了。”

昂热发动游艇,缓缓靠岸,灯照在那人黝黑的皮肤与遍布全身的疤痕上,落难之人忍不住捂住了仅剩的左眼,安德立在船头,丢下软梯。

“上来吧,你运气真不错。”安德发出一声轻笑,故作深沉地说道:“特别是遇到了我们……”

此时,下头的男人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了,他抓住软梯,用尽全身力气,三步并作两步爬上游艇的甲板,瘫软在上头,像狗一样喘着粗气。

“这游艇可不少钱呢。”昂热抱怨道,安德却笑着指了指瘫在地上的男人:“你不觉得,他这幅样子,非常熟悉吗?”

那人身子一颤,手悄悄向下身伸了过去,昂热走进了几步,便看到那人好像青蛙一样弹了起来,从裤子里拿出一把小刀,刺向走过来的昂热。

“不自量力啊,小子。”安德摇了摇头,只是一个瞬间,昂热身影闪动,随后那人就被砸倒在了地上,手中的小刀也被夺下。

昂热嫌弃地擦了擦手,恍然大悟道:“这不是那个被风魔小太郎追捕的毒头吗,居然还活着。”

安德点了点头,这人的样子他在报告中看到过,只是此刻蓬头垢面,不太好认罢了。

“小子,给你个机会,带我去那地方,”安德用西班牙语说道:“哪个地方你懂的。”

男人抬起头,露出了泛着黑色的牙龈,他在狂笑:“你死定了,神使会杀了我,也会干掉你们!”

就好像回应了男人这句话一般,话音未落,无数死侍就从河岸两边的丛林中出现,包围了安德等人所在的船只。

第五百零三章 神使

布斯卡是个毒头,和大多数他的同行一样,负责从背后的大毒枭手里拿货,然后分发给手下的小弟,这样一张麻药的流通网络就建成了。

布斯卡只是这个庞大利益链条上的一个小节点,干着一份没有规划,也没什么前途的工作,随时准备在某一次枪战中丢掉自己的小名。

不过他运气一向不错,一次次的在恐怖的街头斗争中活了下来,随后逐渐晋升,直到今天。

在几年前,他接手了一个大活,很大很大的活。

从岛国来的货船里,装载着能让人眼睛发出黄光的药水,他拿到一部分货源后,将药水与咳嗽水混合,只要几一点点,便足以让那些瘾君子发狂。

喝下混合好的药水后,身体会出现许多异样,有些人无法习惯这种药物,会严重腹泻,而那些眼睛发出黄光的,便是布斯卡需要着重关注的家伙。

他们会在药物的诱惑下被集中起来,统一送往亚马逊深处,由一位被称作神使的大人物接收。

布斯卡为神使大人送了好几次货物,他脑子不笨,记下了去的路,但对那家伙嘴里进化之类的东西完全不感兴趣,只想当个拿钱跑路的日子人。

但这种生活并没有持续太久,同样从岛国来的一群恐怖杀手盯上了他,要不是布斯卡的替死鬼够多,他早就成为了风魔家的刀下亡魂。

在从手下那里得知了黄眼睛怪物的传闻后,布斯卡一个激灵,急忙调集手上的资源,朝着亚马逊雨林中跑去。

他知道,只有那个神神叨叨的神使,才能救得了自己。

作为前往过多次亚马逊雨林的毒头,他有着自己的门路,在危机四伏的雨林中躲藏许久,悄悄绕过风魔小太郎的追捕,朝着神使所在的圣所逃去。

但直到快到时,他才发现,圣所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座辉煌的城市,覆盖着黄金的大金字塔几乎让他发狂,也让接下来的事情变得好像梦境一般。

威严的羽蛇神刮起飓风,将他吹上高空,当他在树冠上醒来,眼前的城市已经消失不见。

他在那里寻找了三天,却一无所获,就在他准备放弃的时候,神使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哦,是这样吗?”神使在听完他的讲述后,露出了渗人的笑容:“你犯了个错误,这种错误,只有用血来还。”

神使身影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无数黄色眼睛的怪物。

布斯卡见过这些“怪物”,或者说,他曾见过这些怪物还不是怪物时候的样子,那是他这些年给神使送去的人类。

一场追逃开始了,神使似乎在戏耍他,或者想要将他作为鱼饵,那些怪物明明能瞬间将他撕碎,却一直跟在他的身后,游而不击,只是偶尔撕下他的血肉,催促着他进行这个血的游戏。

直到现在,瘫倒在甲板上的布斯卡绝望地放弃了挣扎,作为一个毒头,能拖着两个一看就很有钱的阔老去死,这辈子也算是值了。

他认得昂热身上的卡塞尔校徽,那是追捕他的人带的标志,布斯卡知道这两人不一般,但面对那些黄色眼睛的怪物,只凭他们两个手无寸铁的家伙,可远远不够。

布斯卡笑了,笑得肆意,在里约,他们生来苦难,死的时候,总还是要笑笑,这样体面些。

可安德显然不打算让他体面地去死,一脚踢开颤抖的布斯卡,面对如潮水般的死侍群,安德露出了微笑。

“我们来对地方了昂热。”安德冲昂热比了个大拇指:“瞧啊,他们多么欢迎我们。”

“是啊,”昂热钻进船舱,他这次可不是只带了一把折刀来,

作为秘党领袖,有必要的话,他可以在船上装一整个军火库:“我去拿点礼物,来送给这些家伙吧。”

几秒后,昂热扛着一挺火箭筒,背上背着重机枪走了出来,把火箭筒放到地上,昂热拿起了背上的重机枪。

那是一挺有着六个枪管的加特林,属于装备部的得意之作,是这群地精在观看了电影终结者后受到启发制造的作品,枪身用了特殊的炼金工艺,非常轻便。

这样哪怕装备部的地精,也能轻松把这六管加特林拿起来,过一把cos州长的瘾。

“见见我的小宝贝!”昂热按住了加特林上的电钮,电机转动,六管的机枪中喷出骇人的火焰,安德可以拿自己的鳞片担保,装备部的混蛋们一定加强了子弹的枪焰。

但这并不意味着这把机枪是什么中看不中用的装饰品,恰恰相反,在金属风暴中,爬在船身上的死侍血肉横飞,被高速的子弹千刀万剐。

唯一的缺点,是这把枪并不持久,看似漫长的弹链只用三十秒就消耗殆尽,昂热随手丢下机枪,抄起火箭筒打出一发,内含汞溶液的炮弹落在死侍群中,释放出对于龙族来说足以致命的汞雾。

死侍在汞雾中哀嚎,水银顺着呼吸道进入他们的肺中,让他们痛不欲生。

“可惜了,这些东西只能算是玩具。”昂热长出了一口气,下方的死侍已经被消灭得七七八八,而机枪与火箭筒也消耗殆尽,昂热一刀割开扑过来的死侍咽喉,将对方的尸体踢下甲板。

“我就说了,应该直接派军队过来的。”安德随手丢出一颗火球,杀死最后一头还在喘气的死侍,无奈地说道:“没有后勤的现代武器就是一块废铁。”

“这地方又没有石油,我可使唤不了米国的大兵。”昂热耸耸肩,把自己带过来的小玩具放好,看向还趴在地上的布斯卡:“现在问题解决了,我们该去问问这家伙了。”

呼……

突兀地,安德与昂热抬起头,看到了一个身穿白金色袍子的人站立在空中,他向着安德冷漠地说道:“凡人,你也想要打扰吾主的安眠吗?”

布斯卡颤抖起来,神使,神使来了,他感到死亡已经悄悄朝着他逼近,但旁边,安德与昂热却露出了笑容,嘲讽的笑容。

一根火绳直冲天际,安德喝道:“装神弄鬼的,给我下来!”

第五百零四章 人骨念珠

神使很奇怪,作为驻守在乐土边缘,负责为神明募兵的使者,他从十二岁起就离开乐土来到了凡界,这里的人类贪婪而愚昧,没有人能与他一战。

直到今天,他靠着神明赐予的力量翱翔于天际时,见到了下方的安德两人,直到那火焰化作绳索,封死他的每一丝退路时,神使才反应过来,自己碰上铁板了。

或者用更加宗教化的口吻来说,他遇到了魔,恐怖的天魔。

安德站在甲板上,看着火焰缠绕住神使周身,他用力一拉,神使从天空中坠落,狠狠地砸在甲板上,撞出了一个深深的凹陷。

昂热倒吸一口冷气,默默为自己的游艇哀悼了两声,旋即有些疑惑地问道:“他……这么弱?”

《剑来》

“唔,或许我们还是要小心点。”安德相比昂热要谨慎些,一颗火球丢出,炸响在对方泛着焦香的肉体上,将他从三分熟烤到了全熟。

这时,安德才小心翼翼地用法师之手把对方从坑里提了上来,抖了抖,一颗半焦的头颅从袍子里滚了出来,安德见状,有些无奈地回头说道:“好像……死了?”

安德与昂热都很无语,对方穿着一身华丽的袍子,出场逼格又如此之高,吓得安德还以为对方会来个一袋米康几楼,所以下手稍微重了一点。

没想到对方不躲不闪,硬生生吃了安德一击,直接被烧成了焦炭。

见状,安德与昂热相顾无言,只能把目光再看向匍匐在地上的布斯卡,安德走到对方面前,踢了踢他:“现在,能好好谈谈了吗?”

布斯卡心有余季地瞟了一眼旁边神使的尸体,赶忙点点头:“大人您想要知道什么,我都可以说。”

“哦,这么主动,”安德找了张椅子坐下:“那就都说说吧。”

见到安德的神情,布斯卡就像是竹筒倒豆子一般,把这些年的所作所为说了个遍,连当年六岁拿着手枪抢劫的事情都说了出来,听得安德一阵皱眉。

旁边的昂热则翻找着神使的尸体,不时插上两句嘴,补充些自己知道的信息。

“既然如此,那你只需要带路就好了。”安德对布斯卡的服从非常满意:“布斯卡先生,你是个好向导吗?”

“当……当然,大人。”布斯卡强笑道:“我从三岁就开始为我妈妈拉皮条了。”

不去理会拉皮条和带路有什么关系,安德走到昂热身边问道:“看出了什么?”

昂热扯开神使身上被火焰烧得破破烂烂的白袍,些许稀碎的东西稀里哗啦地撒了一地,那是类似硬币大小的装饰,被火烧得有些黑,还碎裂了不少。

“这是,骨头?”拿着这些硬币大小的装饰,安德手掂量了几下,似乎是用骨头制造的装饰品,上面有着些许花纹,是直接凋刻上去的。

昂热点点头:“这是人骨,而且,似乎都是头盖骨的一部分。”昂热面色有些难看,他拿起神使的头颅:“你看他的头顶上。”

安德伸手摸去,感觉了几下:“他没有头发,不,是剃过的。”

说罢,安德眼皮抽抽了几下,把神使衣服扒拉下来,在对方的手腕上,找到了一串念珠。

“他妈的,这是个和尚?”安德看着念珠的样式,忍不住爆了句粗口。

与昂热对视了一眼,两人都对这个结论有些不可思议,一个和尚在南美洲成了神使,这种事情未免有些过于后现代。

安德掂量了几下手中的骨质品,想起了自己当年在高原遇到的那些个大和尚,严肃道:“如果这个结论正确的话,那这些骨骼,可能是人的眉心骨。 ”

在高原上,当地的和尚们相信眉心是智慧的中心,因此在这些人死后,便会将眉心骨取下,做成念珠或者是袈裟,成为一件难得的法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