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世界中的黄铜龙 第121章

作者:北落师门77

“看起来你有些招架不住啊,”古德里安说道:“还好我救场及时。”

曼斯黑着脸看着吃着奶酪的古德里安:“但太明显了,而且这味道实在是……”

被打断的会议似乎并未影响曼斯教授等人的行程,很快,他们乘上火车,一路前往这次的目的地:夷陵大坝。

火车上,叶胜向着几人介绍起青铜城的具体情况,他脸色不是很好,但脸上还是一如既往地带着孩子气的笑。

“实际上华夏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发现了青铜城的存在,但一直都没有进行开发。”

“那为什么还要修夷陵大坝,不危险吗?”亚纪问道,这几天不知道怎么地,叶胜不再像之前那样与自己亲密。

“不,实际上不是修了大坝才找到的青铜城,而是因为有了青铜城才能修筑大坝。”叶胜解释道。

“没错,看起来过去的战斗改变了当地的地貌,”古德里安浏览着华夏给的资料:“导致当地的地质条件非常稳定,这才有了后来的大坝。”

在拿到资料后,曼斯才发现这帮混血种谨慎得离谱,按资料上的说法,大坝底下有一个超大的炼金阵列,哪怕一枚核弹在其上爆炸,都无法伤害到大坝分毫。

而任务配备的火力也高得离谱,各式各样的火炮,导弹单看参数都能让曼斯教授吓出一身冷汗。

“这可真是……”曼斯教授是位很古板的教授,他对屠龙的影响还停留在拿着手枪和刀剑与龙族面对面PK,不过华夏的混血种给他上了一课:

大人,时代变了!

最夸张的是,这帮人对青铜城内龙族数量的估计搞得离谱,一个小小的青铜城,被他们像广州的地铁一样塞了上百条龙以及一支以万人为单位的活灵军队。

甚至有人还认为青铜城能够变形为类似人型傀儡的庞大战争机械:那传说中秦始皇铸造的十二金人,并以此做了长达百页的预案。

而这一切的推测都有理有据,毕竟按秘党的估算,那其中可是藏着青铜与火之王的茧,而王沉睡的地方,怎么会没有护卫。

“这也太夸张了吧。”拉丁裔塞尔玛年纪轻轻,还未见识过这样的阵仗:“怎么可能有那么多龙挤在青铜城里面。”

“小姑娘你要知道,龙是会茧化的,”刘处长走过来说道:“如果茧化,他们的体型会大幅度缩小,按青铜城的大小,这是完全有可能的。

按照古籍记载,次代种龙族共一百零八名,也就是说青铜与火之王手下起码有超过二十名次代种,而他们统领的三代种不计其数,这样一算,我们的估计还是保守了。”

塞尔玛拘谨地坐直了身体,不得不说刘处长这一身健硕的肌肉正是她喜欢的,可惜人家早就结婚了,不然高低得发生些什么。

“那你们准备怎么办?”塞尔玛问道。

“如果不是时间上不允许,我们其实一开始打算直接把青铜城附近的水抽干,让他出现在地面上。”刘处长解释道。

“但现在我们的计划有了一些改变,如果里面的龙族跑了出来,我们就把他们轰成渣,如果他们不出来,我们就连同青铜城一起轰成渣。”

第一百八十五章 手枪与大炮

夷陵大坝附近,这里原本有一处沿河的小村庄,现在村民早已搬迁,住上了旁边新修的小楼房,随着大坝的建成,这些村民们会在旅游潮中赚得盆满钵满。

而卡塞尔来的几人终于见到了华夏为这次行动做的准备,数量多到夸张的各色弹药,百公里远的炮兵阵地,各色的深水炸弹让他们手上的小手枪相形见绌。

在原本的计划中,曼斯教授准备的最重的武器也就是一枚暴风鱼雷,还是未装药的版本,而现在看到华夏的配备,他才明白为什么华夏一直反对自己的计划。

“这些人都是混血种吗?”曼斯看着营地中来来往往的军人。

“不,大部分都没有龙血,”叶胜摇摇头:“他们和我们一样,都是屠龙的勇士。”

“我不明白,龙威的问题你们怎么解决?”曼斯问道

这个世界的龙族也有龙威,但不同于安德那样偏魔法的龙威,按秘党的研究,应该是龙族释放了某种信息素,刺激人体行成了恐惧反应。

“华夏有一些自己的方法,克服龙威并不算困难。”叶胜解释道:“而且按华夏的计划,我们会先由轰炸机空投一轮深水炸弹,

之后是百公里外的车载火炮阵地发动第一轮炮击,

然后是五十公里外的炮兵高射炮阵地发动第二轮炮击,

再到两公里外的迫击炮发动第三轮,等到我们和龙面对面的时候,炮弹已经轰炸过好几轮了,士兵的压力也会小许多。”

“大坝撑得住?”曼斯看着远方宏伟的超级工程:“青铜城离得这么近,如果肆意轰炸会出问题吧。”

第二天,华夏人启动了大坝中的炼金法阵,对大坝进行了又一轮强度测试,看着在炮火中屹立不倒的大坝,曼斯教授目瞪口呆。

“不可能,绝对没有任何一个炼金法阵能够做到这种事情。”曼斯作为炼金机械学教授,很清楚炼金术的极限在何处:“你们肯定作弊了。”

“这是华夏独有的技术,”叶胜解释道:“具体的细节我不便透露,但对于火焰与冲击的防护力很强,所以我们可以放心大胆地攻击。”

其实曼斯教授并没有错,没有人比他更懂炼金,但可惜他不懂魔法。

在见到了华夏的火力后,曼斯教授不再提他过去的那个计划,而是转头带着自己的队伍参与起了青铜城的研究工作,这古老的炼金机械让这位老教授大呼过瘾,颇有些此间乐,不思蜀的驾驶。

而坐在卡塞尔学院教室里的路明非也很希望曼斯教授就别回来了,现在他正在上曼斯教授的炼金机械学,但由于曼斯教授外出公干,于是教学的任务顺理成章地落到了他的学生头上。

“我们可以看到,这是一个最简单的炼金机械单元,”讲台上,一个红发的身影正在讲解着她手上拿的小物件:“由青铜和银构成的主体,预置了汞溶液通过的回路。”

陈墨瞳拿着炼金单元,向台下的学弟学妹们展示着这东西的结构,没办法,曼斯教授带着自己的全套人马跑去了华夏,连刚刚来实习的毕业生塞尔玛都没放过,只留下陈墨瞳这个可怜的小师妹。

天见可怜,自己不过才大二,就得站在讲台上讲课了。

不过好在诺诺经验丰富,讲台上的样子居然还像模像样的,而对于头子上课要好得多。

而在学院的钟楼里,两个人正旁观着这次授课,特别是观察着路明非的反应。

“看得出来,我们的s级显然对诺诺有些好感,但也就仅此而已了,我说安德,你太紧张了,哪个男人能够拒绝漂亮的妞呢?”副校长喝着酒,观察着路明非的反应。

“我检查了那女孩的血脉,没发现问题,”安德头疼地揉揉太阳穴:“但那孩子肯定有问题。”

“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会有些问题,你不能因为陈家欠你钱就这样对那个孩子。”副校长摇摇头,他只是觉得安德有些太小心了。

“我说尼古拉斯,你看到陈墨瞳的时候有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安德问道。

“我看每一个靓妹都会有反应,哪怕我已经一百多岁了,但本人依旧金枪不倒。”副校长炫耀似地拍拍肚子:“就我感觉陈墨瞳没有什么特别的,可惜身材差了点,要是再大些可能更对我胃口。”

“我会盯着她的,”安德看着屏幕中的红发女孩:“希望不要出事。”

“别太紧张,来喝一杯。”副校长拿出一瓶威士忌给安德倒上一杯:“这可是我的珍藏,在海上颠簸发酵了半年,风味更好。”

两人碰了碰杯,安德拿出了一柄匕首:“这是之前那家伙手里拿的匕首,你看看品质如何。”

副校长拿着一块手帕包着匕首,仔细打量着这柄利刃,匕首连柄大概十二英尺长,刀柄有大量漂亮的装饰,刀刃也是弯弯曲曲的。

“实战价值不大,”副校长皱着眉头:“这似乎不是一把匕首,更类似祭祀所用的祭刀。”

“如果我猜得没错,那帮家伙的目标是昂热,只有对付他才需要派出言灵是刹那的极速者。”安德回忆着之前的情况。

“看起来他们把这看作一场祭祀,用昂热的血来祭祀他们的神。”副校长点点头:“只有脑子不清醒的邪教徒才会制定这种计划。”

昂热作为秘党最强的剑,哪怕这些年很少出手,但也不是这样的人能够干掉的。

“邪教,毒品,现在这些家伙是越混越回去了。”安德摇摇头:“这么多年我们都没找到他们的老巢,这也就意味着一件事。”

“他们藏在尼伯龙根里,”副校长接话道:“真想看看啊,那炼金术的最高杰作。”

“没什么好看的,我和昂热都看过,一点意思都没有。”

“那是你们不懂欣赏,暴殄天物。”副校长捂住心口,一副心痛的样子:“那么大一个无主的尼伯龙根,你们居然就把他炸了。”

安德正想说些什么,一个机械的女声从旁边传过来:“安德先生,您标记的一号目标停在了芝加哥郊外的一处教堂内。”

“看起来我们的目标还是很清醒的,没有跑回老巢,”安德有些惋惜:“那就只能作为猎物,训练一下我们的雏龙们了。”

第一百八十六章 大奢宴

芝加哥的局面,和别处是不同的,西北边临着湖,城市便只能朝着东南发展,一条条铁路像蜘蛛的脚从芝加哥伸出来,连同着美国各地。

住在第一批临着湖的老住户就成了城里的old oney,用汉语说,这叫老钱,资历又老手里又有钱,而那些新来的家伙,那些贫穷的家伙就只能住在新开发的南部。

由此便形成了芝加哥北富南穷,北白南黑的格局,而在米国优秀的制度下,南部地区进一步糜烂,杀人贩毒层出不穷,让芝加哥成为了米国的谋杀之都。

但总有一些人是个例外,比如科普特小教堂的克拉克牧师,这座小教堂坐落在芝加哥的黑人区中,但这位克拉克牧师和他的名字一样,是一位健硕的白人男性。

克拉克是最近几个月新来的牧师,人长得很好看,看上去真的和克拉克·肯特(超人)有几分类似。

在黑人区中有位白人牧师本就是件稀奇事,但这处街区大多是些信仰虔诚的老人,他们为这个城市奋斗了一辈子,最后只能靠着微薄的养老金生活,对黑帮来说也没什么油水,因此这里还算和平。

那些老人们也很喜欢长相英俊的克拉克牧师,乐于前往教堂,一来二去,小教堂的情况也渐渐好了起来。

“谢谢您,牧师,”一个黑人老人用自己粗糙的手握住克拉克的胳膊:“我感觉好多了。”

老人擦了擦泪水,手抖得厉害:“当年我也像您一样高大漂亮,现在连自己的手都控制不了。”

“沃尔特先生,您是个好人,以后肯定会上天堂的。”克拉克安慰老人道。

“谢谢,谢谢。”老人沃尔特颤颤巍巍地站起身来,一步一挪地走出了教堂,在他身后,牧师脸上温柔的笑容已经消失不见。

克拉克厌恶地擦了擦手,他憎恨这份工作,如果不是为了活下去,他肯定不会来这里。

曾经,克拉克是个瘦弱的小男孩,家住在一所养老院盘,当他看到那些老人在衰老的折磨下哀嚎时,他就产生了一个念头:

生命是一辆列车,而克拉克他,不想下车。

他渴求永生,哪怕如蛆虫般或者也在所不惜,在他还未十岁时这个念头就在心里扎下了根。

克拉克在高中时期一直都是个古怪的人,他努力地学习生物学,渴望利用科技满足自己的愿望,而当他发现现有科技并不足以达成自己的目标时,他抛弃了科学,选择了玄学。

在经历了一系列乱七八糟的事情后,在昨天晚上,克拉克终于离自己的目标只有一步之遥了。

他走进教堂的地下室,上一个牧师是位神经紧张的老人,年轻时为了抵御核打击,在教堂地下修筑了一个庇护所。

而现在,庇护所中的椅子上,正被铁链捆绑着一个失去右手的男人,他的眼中燃烧着金色的火焰,这是即将死侍化的征兆。

一个混血种究竟能有多强?

如果一个普通人的战力是一,那么混血种的战力便是十。

但要是普通人加上铁链,电击枪和突然的偷袭,那战力便不下一百!

面对着自己这个下线无情地偷袭,早已身心俱疲的混血种还是中了招,被束缚于此。

“放了我,我身上有追踪器,那些人马上会跟过来的。”被安德斩掉一只手臂的刺客奄奄一息,他的生命即将走到尽头,只是靠着体内的血脉在强撑。

在发现了自己体内被安德安装的追踪器后,刺客没有选择返回组织的安全屋,而是联系了自己在芝加哥的下线,一个渴望永生的普通人,也就是克拉克。

本来这样的人是组织里制造死侍的最好工具,但现在他不得不尝试得到克拉克的帮助。

显而易见的,他失败了。

“你不想永生吗,你不渴望进化吗?”混血种在椅子上挣扎着,可惜他并非是以力量见长的类型,言灵也早已无法放出:“放开我,我能够给你你想要的一切。”

温文尔雅的克拉克脱下了牧师袍,露出身体上充满亵渎的纹身,五芒星,羊头恶魔还有撒旦邪恶的经文,这是他过去研究黑魔法得到的结果。

一幅幅毫无作用的纹身,只会给他带来麻烦。

但他还是研究出了一些东西,比如现在要进行的仪式。

“黄眼睛的先生,你知道吗?”克拉克将刺客拖入一个五芒星的法阵:“过去那些黑魔法师认为,只要进食一个人的血肉,便能得到他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