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表世界 第414章

作者:宝可梦

“哦?那拿来吧。”

琰罗从黄飞鸿手中顺走了全部的墨镜,这些墨镜其他都是圆形的镜片但有一副是方形覆盖面颇大,有了这眼镜就不用戴上帝面具遮挡面孔了,毕竟那应该是西方的宝物,七国联军中说不定有人认识,除非必要还是先放在储物勾玉之中比较好。

“诺,也给你一个。”

见李书文盯着自己手中的墨镜,眼中满是好奇,他于是扔了一副过去。

“谢主公!”

李书文顿时大喜,就好像三国志里的武将被赐给了宝物一般,忠诚度估计都提升了几点,这个时代墨镜是很稀罕。

“主公,我给你介绍一人。”

黄飞鸿苦着脸示意向身边道:“这一位是我的结拜兄弟,天津的武者,霍元甲。”

“霍元甲?”

琰罗看向这名男子,对方气势沉稳,相貌憨厚中带着一丝灵动,一看气质就十分不凡,和黄飞鸿这样的人杰,给人的感觉差不多。

“见过大人。”

霍元甲不知道琰罗的身份,见黄飞鸿和李鸿章,居然都称对方“主公”,刚才李鸿章还下跪拜见,心中诧异抱拳行了一礼。

在黄飞鸿的说明下琰罗得知,李鸿章抵达北京前特地悄悄路过天津查探动静,那时霍元甲先是因为和押送皇粮的镖局起冲突,被抓入监狱,但大学士徐桐爱其武功人品出手救了出来,再后来与义和团发生冲突,因为看不惯那些拳民装神弄鬼,连洋人妇孺都杀。

总的来说,就是这霍元甲比较圣母,义和团与八国联军战斗时他受到波及受伤,正好被李中堂遇到聘为保镖2号,养伤时和黄飞鸿情投意合(友情),于是斩鸡头烧黄纸喝了交杯酒(结拜)。

“嗯,也是一个人才。”

琰罗扔了一副墨镜:“这个送你。”

“多谢!”霍元甲顿时大喜,他前一阵看李鸿章和黄飞鸿都戴墨镜,就颇为羡慕,但不好开口索要,没想到这看起来很俊秀的“主公”居然抬手就给了自己。

黄飞鸿看的无语买的东西,被琰罗拿来做人情……

“请问,大人的身份是?”

这个时代的武者是没什么身份地位的,和下九流之人差不多,最大的出头就是能投靠权贵,比如李书文就依附袁世凯,穷文富武,习武要大吃大喝补充元气要用药材打熬筋骨,如果没有权贵投靠,就只能开武馆依靠弟子供奉。

霍元甲都有心思真的给李鸿章做保镖了,可“中堂大人”太声名狼藉,而且,作为武者心中还是有一些傲气和爱国情感的,所以还在犹豫。

琰罗双手背在身后,正要说话,这时李书文跳出来:“此乃是原初,终极之帝,永远平定天地的绝对不灭的君临者,即秦始皇。”

李鸿章:“……”

黄飞鸿:“……”

霍元甲:“……”

李鸿章和黄飞鸿,到是知道琰罗去找秦始皇墓了,还知道在西安城创下了五行盟,但没想到眼前是秦始皇,“主公”伪装成了始皇帝?这胆子也真够大的,居然伪装功耀千秋的万古一帝。

霍元甲的心中十分无语,2千多年前的秦始皇?他转头看向李书文:“阁下是?”

“李书文。”

“神枪李书文?”霍元甲大惊,这可是在武林中杀神般的人物,“你不是在广州巡抚袁世凯手下?”

现在袁世凯的名声还不差,而且镇压义和团极为强悍,在其他人看来是一位“能臣”,至少比名声败坏的李鸿章强多了。

不过听到这句话,李书文顿时勃然大怒:“我李书文乃是顶天立地的汉子,袁世凯那狗官何德何能,也有资格让我效忠?这个世界上唯有一人,能让我甘心为其出生入死,为主公,刀山火海也敢闯,枪林箭雨也等闲!此人唯有始皇帝!”

琰罗斜眼看着这家伙,怎么觉得这句话这么耳熟呢?好想在天津时也听到过。

然后李书文又诉说了一番5个月前,英国人斯坦因爵士召集全世界的冒险家组成探险队,进入陵墓地宫唤醒始皇帝,自己进入骊山陵墓地宫看到九鼎和咸阳古城的经过,听的霍元甲咋舌不已,李鸿章和黄飞鸿也大感稀奇想去陵墓地宫一观。

这一番话下来,霍元甲已经至少有七成相信眼前就是复活的秦始皇,否则又有什么资格让大学生李中堂效忠下跪?他抱拳道:“在下霍元甲,修炼迷踪拳也算略懂一些武学搏杀之道,听闻始皇大人在西安建立五行盟,意图重现大秦荣光。”

他面色肃穆之中带着愤意:“这天下是满人的天下,也是洋人的天下,只有我等汉人受欺压,在下虽只是一粗鄙武夫也有不平之心,愿为始皇效力,夺回我汉人的天下!”

琰罗:“善。”

第六百六十七章:衣服与头发

黄飞鸿向琰罗献上墨镜,善于投机经营的李鸿章,见状也献上礼物希望得到“主公”的赞赏,他取出一只包装精美的木盒,打开后里面是一根根的小棍子。

“雪茄?”

想不到能在1900年看到雪茄。

“此物名雪茄?”李鸿章也颇为吃惊。

雪茄的名字出现在1924年,徐志摩和梁启超一起宴请泰戈尔,这位印度诗人抽了一根雪茄随口询问这玩意的中文名字。徐志摩思考了一番说道:“卷如茄,燃如雪,就叫做雪茄。”

不过说实话名字再好听也是烟,那个时代因为中国的落后将一个个优美的名字都给了西方事物,看看那些国家,道德的“德”,法制的“法”,英武的“英”,美丽的“美”。外国人给中国起什么名字?china:瓷器,数千年文明的国家就只有瓷器么。

还是汉唐作为天朝上国拥有自信,给别人起的名字:“犬”戎(狗一样的士兵),倭“奴”(矮小的奴隶),匈“奴”(凶恶的奴隶),乌“孙”(黑孙子)……

雪茄在这个时代和墨镜一样是不折不扣的稀罕物,琰罗本体不会抽烟秦始皇分身也不会,毕竟吸烟有害健康,不过抽雪茄也没什么,别说是这个就是抽大烟都没什么,水银之躯——区区烟草的毒性能比得上汞?

他将这玩意装在口袋里,即便不抽平时给小弟扔一根,也可以提升忠诚嘛。

目前七国联军还没打到北京,估计要一个多星期才会来,李鸿章要进宫觐见慈禧,现在的北京卧虎藏龙不知隐藏了多少高手,琰罗不愿意搞事,也就不打算去探一探100多年前的故宫有什么不同,让中堂大人派管家在圆明园附近买了一处大宅子,带着手下们住进其中。

李书文,黄飞鸿,霍元甲。

都是这个时代的格斗家,国术大师,三人在一起那是相当有共同语言,在这一处里世界三者的实力水准,李书文毫无疑问是最强,这很可能是现在全中国最强大的功夫高手了,霍元甲其次,毕竟是未来的津门第一,而黄飞鸿只是广州十虎之一。

天津是北方武林最繁荣的地方,与广州作为南方武林中心相对。

日后还有“北元甲、南飞鸿”的说法。

这处大宅子院子广大,三人平时交手比武,闲时喝一喝小酒。

霍元甲和黄飞鸿纯粹武功比不上李书文但两人有其他特长,黄飞鸿医术高超,而霍元甲,居然会“奇门遁甲”,当然他和真正的道士没办法相比,毕竟他的奇门遁甲只是为了配合迷踪拳这一套拳法,在修行时略有涉猎罢了。

两人和李书文交手后都十分后悔,怀疑无法达到最高的境界会不会是因为分心,没将全部的爱与热情投入在武学上。

“都过来。”

琰罗向院子中正在讨论拳理的三人发出了呼唤。

桌子上摆放了几只纸袋。

打开后里面是一套一套的西服还有黑色锃亮的皮鞋。

“这是朕让李中堂,找京城最好的裁缝,为你们定做的衣服。”

这个年代的清人都是长辫子,这三名武功大师也是如此,李书文比较特殊,他是红发——至于身上的衣服,还是那种传统的长衫。

“洋人的衣服?”

三人互相看了看,李书文抱拳道:“主公不必为我们花钱这洋人的衣服和鞋子可不便宜。”

“不要丢了朕的面子,毕竟你们是始皇帝的护卫……可惜没有耳麦。”

墨镜、西装、皮鞋都穿上,才应该是保镖该有的装扮嘛。

“你们的头发打不打算剃掉?”

“什么?”

先前只是衣服还没什么,琰罗说了这句话,三人立刻大惊失色:“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

这是“孝经”中的开宗明义章。

“当初清朝攻占南方,就下达过剃发令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

琰罗淡淡地说道:“你们现在的头发不也已经剃过了?而且还是前颅剃光在后面留一条长辫子,看起来和猪尾巴似的。你们不要中儒家的流毒,留不留头发和孝顺不孝顺有什么关系?”

“陛下。”

李书文没有称呼主公而是换了一个庄重称呼:“您不也留了头发吗?这是汉人的传统。”

秦始皇·琰罗和本体的发型当然不同,英魂分身一头长发从脸颊的两侧和后方披拂下去,直到小腿弯。

“汉人的传统?传统有用,大宋就不会被元朝灭掉,这天下也不会被满清占据,现在的中国也不会在列强欺辱之下毫无还手之力。”

“短发干净易清洗,人也显得精神,朕是炼成了水银之躯每一根头发本质都是肉身精气与水银、灵气的结合,所以不好剃掉。”

秦始皇·琰罗的头发黑白相间,最外层是黑发,下方则是被水银侵蚀变色的白发,而且因为修炼水银之躯吸纳和氏璧灵气,原本银白色的水银变成蓝白色,现在的发色等于黑+白+蓝,披散在两侧和身后一大片,发丝盘卷无风飘荡,看起来颇为华丽。

“好,我剃掉!”

第一个出来表态的居然是霍元甲。

“既然加入大秦,自然要断绝和满清的联系,我愿剃发明志!”

黄飞鸿原本还在犹豫,但想一想自己的老爹都挂了还想什么孝经?咬了咬牙:“我也愿剃头,这大清人不作也罢,这辫子不要也罢!”

两人都这样说了李书文也不好反对,其实作为习武之人,他对头发有时也颇为厌恶因为战斗会受到干扰。

之所以不想剪,更大的原因是舍不得这一头灿烂美丽的红发。

“作为表彰,朕秦始皇愿亲自为你们剃头!”

琰罗抬起右手,五行之力中的金行在手中凝出一把金剪刀。

他没学过怎么理发,剃不出什么华丽的造型,最终给霍元甲、黄飞鸿理成了鲁迅与周树人的平头,而且是前颅光秃秃,只有后半部分,两人面面相觑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李书文目睹这一幕,这名枪神的心中也第一次涌起了惊恐。

他差点都要对琰罗大喊“不要过来,你走开”了。

“放心吧,朕刚才只是手生,现在已经熟悉。”

在李书文的强烈抗拒下,琰罗始皇硬上弓,不过没为其剃成与前两人类似的平头,而是剪了个中分,严格来说这次剃的还不错,没成杀马特,也没变成狗啃,只是缺少前半边显得有些怪异,话说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武功高手气血充盈,能以精气刺激毛囊之中发丝的生长。

无论李书文,还是霍元甲、黄飞鸿,专心运功刺激头发缺少的过几天估计就能长出来。

第六百六十八章:乾清宫慈禧说唱

秦始皇·琰罗一身西装、礼帽、皮鞋、墨镜,腰佩和氏璧,手拄文明棍,站在一片断壁残垣之前,在他身后是同样西装墨镜,面色严肃用凌厉目光警戒着周围的三名保镖:李书文、黄飞鸿、霍元甲。

“这就尴尬了。”

前来北京琰罗并不是要帮清政府对付八国联军,毕竟,满清经营两百多年势力根深蒂固,这一次战争才能让清廷彻底的失去人心,统治破产,所谓不破不立。他最大目的一是来看看热闹同时见识一番5级世界的龙气、皇气是什么,第二是阻止外国人抢劫中国的东西。

就好像日后圆明园十二兽首,都不得不花巨大代价去试图买回来。

那仅仅是水龙头啊!

这个分身闲着也闲着,算是找点事情干,同时也是尽到一名“皇者”的责任,毕竟秦始皇的身份是大秦之皇,华夏之主,可没想到圆明园已经被烧掉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