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云里
别说是她了,连季元卿自己都没意识到,她不敢看乐惜的脸的原因纯粹是懒狗的自我逃避,错误的以为看到乐惜的笑容会让自己产生码字的冲动。
那么, 我不看她的脸我就不会想码字!
我就能继续摸鱼!
第100节 第九十七章 《城市之光》
虽说很想摸鱼,但季元卿回家后算了一下,两个月之后差不多都快寒假了。
距离新年也就非常近了,说好的新年要出本新书当礼物给这个世界的读者。
时间只有三个月左右了。
“可恶啊,我的摸鱼大业要被终止了吗?”
只《城市之光》的话,加上周末时间,半个月也就写完了。
主要是季元卿还在纠结新年这本书要写什么。
她想拿一本足够震撼的,让这个世界的读者们都记住这个新年。
目前心里倒是有了几本候选,只是还在犹豫到底选哪个。
不过可以肯定是,摸鱼要停止了。
回到家写完作业后季元卿打开电脑,准备开始码字。
《城市之光》是心理罪系列的最后一部,如同之前的几部一样,《城市之光》获得的评价依旧褒贬不一。
有人认为这本里的情感纠葛太尴尬了,有人不喜欢结尾,有人觉得方木已经从一个可爱的愣头青成为一个索然无味的大叔了。
但这并不妨碍城市之光依旧受到了大部分读者的喜爱。
《城市之光》的立意在季元卿看来也可以说很出色,引用原文中的一句话“在某种意义上,它非常符合人类复仇文明中的一种——同态复仇。亦即以牙还牙,以血洗血。而与这种比较原始的报应观念相关的另一个词是:公平。”
如同这本书的简介:
「做了坏事,就会有报应!
这个城市中的人正在陷入前所未有的狂热与满足感中。这里有一道光,有一个神,有一把随时可能挥向作恶者的头颅的镰刀。他是正义的,强大的,同时又是神秘的。每个人都变得小心翼翼,谨言慎行,生怕自己成为“城市之光”的下一个目标。每个人又都变得肆无忌惮——“城市之光”是我们的!而他们自己,则希望成为那柄屠刀上的一段利刃。」
简单来说,便是有个人把自己凌驾在法律之上,制图用“以暴制暴”的方式来维护“正义”。
为了独吞拆迁款而将老母亲赶出家门,扬言有本事把他塞回去的姜维利被“城市之光”杀死塞进了一个巨大的水囊里,而那个水囊里还包含了不少羊水中的成分。
「“简单地说,”方木有些尴尬的做了一个手势,“他‘原路返回’了。”」
教师魏明军惩罚学生,要求学生于光一晚上做完一本习题集逼死了于光。“城市之光”找到他,绑住他的右手双脚,刺破他的血管要求他用钢笔蘸血算完习题集才能拿到手机求救。
之后网上更是出现了投票贴,城市之光针对之前法官判决扶老人案的结果,要对法官实施惩处,甚至在网上开了直播,让整个城市的人都来围观这场“正义”的惩罚。
「生活在这个城市中的人,在其或漫长或短暂的生命中,多少都受过他人的恶行相待。其中相当一部分恶行,仅能通过道德加以苛责。彼时彼地,法律显得既苍白又无力。我们也许会同情,会愤怒,但不会想到去击杀那些原本与我们无关的作恶者。别人的苦难,终究是别人的,我们的克制,多半源自于不曾感同身受。然而,一旦有人这么做了,我们的内心却难免感到快慰。民众如是,警察亦如是。」
“城市之光”成为了C市人民心中的“光”,甚至这个城市因为城市之光的出现改变了许多,“城市之光”究竟是对是错?在法律之外,杀人是部是唯一实现公平和正义的办法?
不是的,以暴制暴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信仰暴力,只会带来更惨烈的暴行。
而这本《城市之光》的主题便是这个。
这本书的简介中还有一句话:在这架天平开始倾斜,人人变成凶器的当下,方木选择做了一颗勇敢的砝码。
或许方木确实从一个可爱的愣头青变成了无趣的大叔,但他心中的光却从未熄灭。
而更有意思的是,邰伟曾经对方木说过“你不适合当警察”,正是因为方木以前也会如现在的“城市之光”一般使用一些并不程序正义的手段去制裁罪犯,但在这部《城市之光》中方木却不再是那个冲动的少年,他已经真正成为了一名人民警察,最终以警察的身份,法律的手段来解决问题,哪怕是会付出生命的代价。
就算季元卿自己当初看《城市之光》的时候,也会在看到“城市之光”处决那些人的时候感到一丝快慰,在原来世界刷微博的时候,看到某些非常离谱的案子,她也会愤怒,也会疑惑法律怎么会对凶手这么宽容?
凶手和受害人都是未成年,一个死于非命,一个却只是被管教几年?
但她对此无能为力无可奈何,如果这个时候出现一个“城市之光”,那她会对这个城市之光拍手叫好吗?
理智告诉她不应该,可感情却又做出了相反的判断。
但无论如何,人不能,至少不应该。
把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狂妄的杀死其他人作为对他的“惩罚”。
不过,在穿越之前她还看过一部电视剧,《非自然死亡》。
里面有一集也是“凶手”开了直播,不过那集的内容是校园暴力。
当时她老婆石原里美也说了几句和《城市之光》的内容有些共同点的话。
「在Y君的背后上有很多的疤痕,那是因经常遭受暴力对待而产生的伤痕。
他不断被欺凌,伤还没好,就又添新的伤。
而旁人却对这样的暴力熟视无睹。
被逼上绝路的他做出了最坏的选择,从法医学角度上来讲他是自杀的。
但是,我认为他是被杀害的。
这是用法律无法裁决的,名为霸凌的杀人。」
当时看到这里的时候,季元卿一个一米八的猛男愣是给看哭了。
一边哭一边喊着:“我老婆说的真对。”
在《非自然死亡》中出现的法律无法裁决的杀人,在《城市之光》中也有,不同的是手法,相同的确实两部作品都并不赞同他人再去用法律之外的手段进行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报复。
(郗怃就念xiwu,对,认半边就行了。
另外,石原里美我老婆,我是一般普通人。
安利非自然死亡,别看剧透别开弹幕,非常好看,我老婆也非常漂亮。)
第101节 第九十八章 键来!
《城市之光》比起《暗河》写起来要更轻松一点,毕竟《暗河》牵扯到了体制的问题,而城市之光则更多是对社会的刨析。
季元卿这会码字感觉自己下笔如有神...不对,下键?如有神。
键来!
天不生我季元卿,键道万古如长夜!
“收!”
“码字码字。”
每天晚上回来码两个小时左右字,周末的话最近也没什么事,剧组那边季元卿不打算再去了,也没有别的要去的地方,所以周末可以码五个小时左右,再多不行了,她会累。
悲,她的身体不支持高强度长时间码字。
好在她的码字速度比刚穿越来那阵子提升了一点,再加上不需要太多的思考,所以哪怕每天只写两三个小时也足够让她在十天内写完《城市之光》了。
不过,写完并不代表她要发,等她具体确定了心理罪电视剧上映的时期,赶着上映之前一个礼拜左右吧,把《城市之光》发出去,顺便还能帮电视剧宣传一波。
电视剧上映了肯定又会给她带来大量的新读书,双赢。
噢对,等这次活动结束了她拿到第一之后估计还会赚一波订阅。
啧,明明才写了一个心理罪系列,怎么感觉自己都快推理分类无敌了?
“不行不行,我要膨胀了,快冷静一下!”
“镜子!我镜子呢!”
季元卿赶紧打开手机前置摄像头看了看。
“不愧是我,前置摄像头都漂亮的没有死角。”
“好,冷静下来了。”
美貌使人上头,但自己的美貌却能让季元卿冷静。
毕竟她曾经是个猛男啊!
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季元卿很少刻意去照镜子,主要是每次一看到自己的脸就会产生一种有点魔幻的感觉,看了二十多年猛男的脸,突然变成了一个美少女,这谁能习惯得了?
所以每次一照镜子季元卿发现自己的心情都能飞速转换成一种说不出来的迷离感,能让她快速冷静下来。
不过...
这玩意估计不太会一直都好使,万一哪天她突然就习惯了怎么办?
毕竟还要在这里过一辈子呢,而且她觉得自己接受能力还蛮强的,迟早有一天会彻底适应的。
[一直看自己干嘛呢?你都看了五分钟了。]
系统有些不解。
“我在欣赏啊,给自己增加码字的动力呢。”
季元卿随口胡扯了一个理由,赶紧把手机收了起来。
只摸了一小会会鱼就被逮到了,悲。
等她把今天打算写的部分码完,时间已经到十一点了。
季元卿甩了甩有些疲惫的手,几个月的调养终于还是有了一点效果,此刻有些僵硬的手指虽然还是一如既往的消瘦,但比起几个月前的骨瘦如柴更匀称了些,比起常人依旧足够纤细的手指却比大部分人都更漂亮。
就像系统说的,单单一双手便足够拿去手模了。
坐着休息了一小会,季元卿关掉电脑起身拉开椅子准备去睡觉。
最近她的睡眠质量已经好多了,半夜突然惊醒的情况几乎不会再出现了。
睡眠质量的提升也让季元卿白天更有精神,尤其学习的时候注意力比起刚开学提高了不止一点半点。
不过,她还算不错的注意力在码字的时候异常容易涣散。
至少,在这几天写《城市之光》的时候她几乎每天都要摸一下鱼。
明明刚开始写书的时候还很有精神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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