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每天奇形怪状 第136章

作者:洛绫

“那就是我这个种族的原因了,不过消耗也相应降低了,还算可以!”

一点魔法值的范围魔法,先不说攻击里,别人的魔法值肯定放不了十个魔法。

估计放两三个就要停下来休息了。

而陈轩发现,狼王一死,那些刚刚遍地都是的史莱姆,又跑回来了。

噗扭噗扭的满地都是,让她走起路来都感觉太麻烦,毕竟这玩意数量多了就挡路。

不小心踩到的话,还会摔跤。

陈轩刚刚撑着阳伞的时候,就不小心摔了一跤,收获了弹幕里一大堆的AWSL。

毕竟萌萌哒的萝莉,在这平地上摔跤,那画面还是很可爱的。

尤其是,陈轩因为羞耻心,啥话都没说地爬起来时,那种感觉就更萌了。

放在观众眼里,这就是小萝莉忍住不哭,从地上爬起来,还拍了拍自己摔跤弄脏的裙子,然后生气了!

没错,陈轩生气了。

这些该死的史莱姆,也太挡路了。

于是他抱着尝试一下的心里,用了一次这个血继限界。

“好痛!”

用伞柄下自带的尖锐利刃,划破自己手腕,血液喷涌而出。

但一接触到空气,这些血却变成了红色的雾,将范围十米内全部笼罩。

整个天突然变成夜晚,到处都是血红色的雾气,头顶一轮血月高挂,代表着不详于恐怖。

实际上,只有站在陈轩这个魔法范围里,才会有这样的景象,外面还是艳阳高照。

而这番变化,让地上一直爱噗扭的史莱姆,全部停下来了,抬头看着天上。

大概他们的脑袋里,还不知道为什么,天空会突然变成晚上。

没有了,明天凌晨见!

第175节 第一百七十四章 史莱姆的女王

然后,这些史莱姆就被一柄柄红色的利剑,各种插入。

一下子,陈轩十米范围内的史莱姆,全部被清空,掉了一地的零钱,却没有任何一只,给他提供任何的经验,看来陈轩必须要吸血,才能升级。

这就很头疼,打怪没有经验,只有零钱,那就意味着,他升级会很困难。

尤其是这地方,好像只有史莱姆和狼王,史莱姆就算吃了也没有经验,狼王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刷。

偏偏新手村要十级才能走出去,他要升到十级,估计还要在杀好几次狼王才行。

陈轩就这样带着血继限界,绕着走了一圈,发现周围到处都是空气墙。

显然是对新手的保护,不让十级之前接触到其他高等级怪物。

而陈轩的这个血继限界技能,竟然是个永恒能力,启动时消耗一点后,只要他不主动取消技能,就会一直存在,倒是挺不错的。

尤其是在绕了出生地一圈之后,陈轩收获了无数的零钱,还有一大堆的史莱姆尸体。

这史莱姆的尸体,应该是打怪掉落的素材,就是不知道能哪来做什么。

在直播间里问了一下,好像也没人知道有什么用。

其他主播都是打些什么兔子之类的小怪,陈轩这里小怪却是有史莱姆,逛了一个小时,也没在发现狼王,看来狼王想要刷新,还得在等一段时间。

陈轩无聊之下,把那个技能给收了,红色的血雾突然变回血液,被皮肤吸收。

这技能效果,好像还做的挺棒的,至少他没见过哪个游戏,能把这细节做出来过。

不过在血雾被收回后,陈轩感觉肚子又有点饿了。

显然这就是消耗魔法值少的代价,把血释放出体外之后,会造成无谓的浪费,看来也不是能够随便使用的技能。

这样看来,零钱对陈轩就没什么大用处。

用来买装备的话,他又拿不了剑,也穿不了板甲。

即使力量因为装备雨伞的缘故,上升了十点,可他已经有雨伞了,不需要在用别的武器,至于说要身上穿防护的铠甲,怕是他穿起来连动都动不了。

十点力量穿板甲显然是没可能的。

所以这些史莱姆掉的零钱,陈轩真不知道有什么用,尤其这附近,连个npc都没有。

想买点道具,都没得。

因为太过无聊的关系,他把地上重新刷出来的史莱姆抱在怀里,开始给史莱姆捏成各种形状,还一边看别的主播打起源。

才发现,人家出生就在村子旁边,不仅有NPC发布任务,送装备。

打怪也有经验获得。

虽说没他效率那么夸张,一下子升五级,可现在也已经超过他不少了。

即使,陈轩并没有想和这些主播争第一的想法,但人家玩的那么起劲,他却只能坐在地上玩史莱姆,人和人之间的差距,怎么就那么大呢?

“妈妈!我们已经十级,前往达卡城汇合了,你多少了?”

未央这时发来一个消息,让陈轩更加不开心,他竟然还没两个孩子等级升的快。

之前还自信满满,说要练级后带他们,结果孩子都开始离开新手村,他还在这里摸史莱姆,太憋屈了!

“我才五级,这吸血鬼的种族升级比较难,你们先一起玩,我很快就来。”

这何止是升级难,这简直就是地狱难度,别人一个个的等级都超过他,他现在还在五级没动过。

但就这么摸着摸着,还真被陈轩摸出点名堂来。

【恭喜才不是大小姐,你因为爱护史莱姆,被它们选为女王了。】

【获得称号:史莱姆女王。】

【效果:方圆十里范围内存在史莱姆,就会超你靠拢,它们是你最忠实的部下,会听从你的命令。】

emmmmmmm……这也行?

陈轩现在,更加不知道说啥好了。

合着刚刚他杀的那些史莱姆,就不是史莱姆了是吧?

还是说,这个称号,只要抚摸史莱姆半小时以上,就能获得?

可是谁那么无聊,在新手期的时候,不打怪跑去抱着史莱姆狂摸?

大概就他这个,等狼王刷新的蛋疼种族,才会有这种闲工夫,毕竟打怪没经验,他何必那么勤劳呢?

然后她就被狼王从后面扑倒了,就像被个变态扑倒的小萝莉那样,半人高的狼王压在背上,让陈轩动弹不得。

不论怎么挣扎,十点力量在十级的鹿狼面前,屁用都没有。

“放开那只吸血萝莉让我来!”

看到这样一幕,弹幕里兴奋的快要爆炸了。

小萝莉被压,这不就是现实版的美女与野兽吗?

“喂!你们要不要那么变态啊!史莱姆们!给我压住它!”

陈轩稍微吐槽了一下观众,然后终于想起自己能命令史莱姆,大喊出声。

这群本来还围在他身边,蹦蹦跳跳的史莱姆,一下子好像疯了一样,一只只跳起来试图撞翻狼王,可狼王始终是BOSS,凭借史莱姆那一级的力量,根本没办法办到。

于是这群史莱姆居然一只只的融合在一起,最后变成了一只巨手,直接把狼王给捏着身子抬了起来,再狠狠地拍到了地上。

哪怕是狼王,被这用力一砸之下,也感到头晕目眩,一时半会没法从地上起来。

陈轩那还等什么,不顾脖子上被狼王撕咬的伤口,直接扑到狼王身上,一口就对着它脖子咬下去。

他脖子上的伤,在飞速愈合,刚刚还狰狞的伤口,现在已经变回之前的白嫩皮肤。

没多久,地上又只留下一只,被吸干了血的干瘪狼尸。

这杀狼的速度,大概没人能比陈轩更快了。

这次狼王的死亡,陈轩又升了三级,然后她又学到了一个魔法,血魔剑。

那就是用自己的血液,变成一柄锋利的剑。

他就说,手无博鸡之力的血族,要怎么应对近身战斗,原来这才是他的武器。

不过,这也太省钱了吧!

血族难道是省钱大师?

一个群体魔法,一个单体强化魔法,难道隐藏种族都这么强的?

结果这回狼王又给他爆了个装备,一套和雨伞配套的哥特萝莉装,金色品质。

第176节 第一百七十五章 移动天灾

并且这衣服也和雨伞一样,是全加十点属性的,这下陈轩这个角色就不弱了,而且比其他人的还强那么点。

毕竟初始点数,并不会增加全属性二十点那么多,撑死一个增加几点就差不多了。

连出两件金装,这可已经不是欧能够证明的了。

就连海豹都不过如此。

其他主播和玩家,在新手村能拿到一件金装,就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事情。

这玩意爆率非常低,只有杀BOSS的时候有1%的概率掉落,小怪是不会掉金装的。

加上没人会牺牲自己等级提升,在新手村一直蹲boss。

新手村的boss会掉金装,可那都是低级装备,用不了多久就要被换下来,牺牲练级的时间刷金装,怎么想都是不划算的。

做任务NPC给的,穿齐一套也不比一件金装差,没必要为了那点提升,去浪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