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峰爱涵
借着夜光来到了后花园的凉亭。
孙尚香站在月光下,仰着头,小脸倔强。
“小丫头,风高夜黑正是杀人的好时候,你可是要杀我灭口?”
“哼,你是我未来夫君,我为何杀你?”孙尚香皱了皱琼鼻,娇哼道。
“那你深夜叫我前来,手里还拿着匕首,是要干什么?”
秦朗叹了口气,怎么古代的孩子比现代的孩子还要难缠。
这孙尚香,不是拿着长剑就是拿着匕首,哪里像是大户人家的小姐。
“唰……”
孙尚香一用力,把匕首扔了过来。
在夜光的照耀下,仿佛一抹冷芒,耀人心魄。
“这是送你的,给你保命,等我十四岁的时候,别忘了来娶我!”
这柄匕首很锋利,手柄上刻着凤鸟,华丽且实用,一看便知价值不菲。
看孙尚香的意思,这是定情信物?
这一次返回三国,倒是也带了一些小物件,虽然在现代不怎么值钱,可放在古代绝对新奇,总不能白收小姑娘的东西。
“丫头,我还得回礼呢。”
“不用……”孙尚香挥了挥小手,在宽松的外衣里拿出了一条皮带,“我在你房间里找到了这个东西,很是奇特,也很结实,我很喜欢!”
这特么不是裤腰带吗?
鳄鱼牌腰带,卡子是不锈钢的,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确实会很奇特。
那一身衣服是让丫鬟拿去洗了,这皮带一直放在床头的。
这丫头,偷进我屋子了?
“你那个大包裹,也是奇怪,我怎么也打不开。”
秦朗松了口气,那背包是拉链的,这小丫头没有暴力拆除,还算是懂事。
就是这性格,可不是娇滴滴的大小姐,能不招惹就先不要招惹了。
“你既然喜欢,那就送与你了。”
“哼,算你还识趣,你此去宣城,一定……一定要小心才是!”
孙尚香的声音柔弱了一些,说完后转身离开了花园。
秦朗拍了拍额头,简直是造孽啊,难道古代的小姑娘,都是那么早熟的吗?
十四岁就要成亲,谁特么能下得去手?
第四十八章这个时代
第二天一大早。
秦朗穿上了一身甲衣,把衣服装进了包裹里,带着孙权和一队士兵向着宣城开拔。
宣城距离长沙足有八百多里,谓是袁术领地的两个对角距离,幸亏水路通畅,若不然只是奔波之苦,就得要了人半条命。
经过了半月的路程,一队人马在宣城地界上岸。
这一路而来,秦朗对于汉朝末期的乱世,又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
船行了不多远,就能看到飘着的浮尸,一群野狗在河里把浮尸往岸边拖拽。
空气中漂浮着淡淡的腥臭味。
这种场景在一路上已经是常态,河流缓慢的地段,总会见到。
有穿戴富贵的,也有穿着甲衣的,更多还是衣衫褴褛的。
这个时代……人命是真的不值钱。
“妹夫……”
“啪……”
秦朗扬着手,一个脑瓜崩敲在孙权的脑袋上,“你刚才叫我什么?”
“咳咳,先生,一路走来浮尸众多,且大多身有刀伤,这件事你怎么看?”
“你……你以为你是狄仁杰啊,还是我是元芳,还我怎么看?”
“狄仁杰是谁,元芳?”孙权茫然。
乱世之中人不如狗,那些衣衫褴褛的平民百姓,肯定是被剥削而死的。
身穿甲衣的士兵,战死沙场,却来不及收敛尸体,在河流里被鱼虫啃咬,很有可能是败军之兵。
至于那些衣着富贵的尸体,很有可能是遭到了劫匪之祸,
宣城如今就是匪乱。
以土匪的力量就敢攻城,就可以看出这个时代乱成了什么样子,也可以看出宣城的守卫力量薄弱到何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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