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峰爱涵
城内的百姓要是跑光了,所有的一切全都会陷入停滞状态,黎阳城能守上几天?
况且,随着战争的进行,守城士兵总归会减少数量,城内的百姓就是最直接的兵源。
可是依然有大半的百姓,在守城将士反应过来之前,逃离了这一座城池。
举家逃难可不是那么容易的,尤其是大规模的举家逃难,在加上这个时代的交通落后,平民百姓只能靠双腿行动,一路上吃什么?喝什么?
一路逃离,扔下一路的尸体。
第一批尸体就是老人的,或者是伤残有病的。
第二批是孩子,年龄不大,只能依靠大人才能活着。
第三批是女人,这就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唯有最强壮之人,才能在这一场灾难般的逃亡中活下来。
若是中途遇到一个愿意收留百姓的城池,这些人活下去的就多一些,但是现在各城之间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万一流民之中隐藏着袁绍的内应呢?
一路上没有任何一座城池愿意打开城门,接纳这些流民的,这也就导致流民一路向着徐州方向逃来。
秦朗带着队伍往冀州方向前行,就要路过曹操的领地,为了在路上训练士兵,避免更多的麻烦,秦朗专门寻找荒山野地赶路。
野外生存是极其重要的一门训练课程,不仅要学习各种可以生存的技能,分辨恢复伤病的药物,寻找用于果腹的食物,布置陷阱,痕迹追踪,隐藏手段,等等一切特重要作战的技巧。
如何分辨毒虫毒物,如何躲避猛兽凶禽,如何在瘴气中长时间坚持,陷入沼泽的时候如何自救……
这里是天然的障碍训练场,也是天然的野性训练场!
在这里,不仅仅可以训练各种作战技巧,更可以训练出最为坚韧体魄。
每晚找到安全的休息营地后,秦朗还会传授士兵们化妆技术,敌后潜入技术,甚至是独身一人执行任务时,需要面临的困难。
秦朗的手段,让众多士兵叹为观止,以往……荒野就是士兵们的坟墓。
尤其是战败之后,大量的士兵逃窜进荒山野地,几乎有一大部分都要葬在其中。
可直到现在,这些将士们越发感觉,这里就是他们的主场,在这样的地方,将战无不胜!
秦朗也得到了将士们的认可,一般人是做不到这一切的,最起码,张飞就做不到。
夜晚。
赵云抓了一只野兔,这可是荒山野地,深山老林中最好的食物了。
在所有的士兵之中,赵云学的最为认真,作为四哥最讲义气的兄弟,必须要帮帮场子!
“四哥,莫要给我火折子,我再试试钻木取火!”
赵云拿出了工具,按着木棍和绳弓,“唰唰……”的拉了起来。
钻木取火的关键点就在于摩擦,赵云摩擦的带劲,很快就冒出了火星子,在黑夜中极其显眼。
烧烤的香味飘的极远,上千号人就算是在资源丰富的地段,也不可能每个人都吃上野兔。
“混蛋,你这个疯子,有大路不走,非得穿山越岭,你神经病啊!”
一道凄惨的嚎叫声在远处传来。
袁熙一直被带在队伍的边缘,参与不到士兵们的训练,却又受尽了苦楚。
谁打的猎物,也不会分给一个囚犯。大家身上都绑着沙袋,一天下来体力也达到了极限,更不会去照顾一个囚犯。
袁熙每天只能吃些残羹剩饭,有时候困了累了不想走,就被负责看管他的士兵用绳索拖着,在地上狠命的摩擦。
袁熙也发狠,我特么就不动,你就拉着我摩擦吧,我就不信你敢弄死我!
直到有一次,队伍来到了一片荆棘地,袁熙的倔脾气上来了,又被用绳索拖着走。
结果一根荆棘扎了进去,扎的很深,就连看管袁熙的士兵都觉得愧疚,把自己打到了一只田鼠,烤了熟了之后给了袁熙。
袁熙崩溃了,一边哭着一边吃,欺负人啊,太特么欺负人了!
我是袁绍的儿子,到徐州为使,我做了什么了?我就是想收拾刘备,想收拾你这个混蛋,不也是没有说出来吗?
我就是看上了貂蝉,也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也没有表现的太浪荡吧?
何至于如此?
都说两军交战不斩来使,你让我受此侮辱,还不如杀了我!
“官人,那袁熙又在叫了,要不要我配上一副麻沸散,给他灌下去?”
营地中央,搭了一个简单的帐篷。
貂蝉拨弄着火焰上的野兔,绝美的脸庞在火光的映照下,仿佛身处在魔幻之中。
此时的貂蝉还是男子模样的打扮,但是秦朗是知道的,貂蝉是女子,而且是美丽至极的女子。
“咳咳……”
秦朗赶紧把视线扭到一旁,幸亏知道你是女子,若不然,我都要怀疑自己的取向了。
“不必如此,让他去嚎叫吧,正好在夜里引一些野兽过来,我训练的时候,可是一次好觉也没有睡过!”
“官人,都说方外之地安逸快乐,你却受了那么多的苦,妾身实在是心疼难耐!”
貂蝉放弃了野兔,伸出手指,在秦朗的脸颊上划过。
指尖触碰间,脸上感觉麻麻的,整个身体就变得麻麻的,连心里也变得麻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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