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偷瓜养猹
……
越往北走,就越发的冷了。
“灰恢恢——”
但犬夜叉一点都不冷,炎蹄时刻不停的朝着他涌火,化作一团烈火流星,在夜空划过。
很嚣张。
“嘿,都说了,你的火焰最没用哒!”
犬夜叉骑在谁都可以骑的炎蹄背上,朝着北方而去。
奈落还是不想动弹,给了他一个锦囊,说是如果情况不对就捏碎里面的东西,然后挥挥手,让炎蹄送他滚。
忽悠失败。
犬夜叉只能悻悻的去了,不过没关系,就算奈落不在,他也不怕杀生丸,自己也有妖刀了,谁怕谁啊!
“杀生丸,你给我等着!”
夜色下,火光熊熊,邪见老远就看到了。
“杀生丸少爷!那是?”
“来了。”
眉头一挑,杀生丸漫不经心看了一眼,炎蹄的速度的确很快,长得也很讨喜。
性格,性格温顺。
一路上都在和犬夜叉较劲的妖马,在靠近了此处,突然就安静了下来,托着犬夜叉不怎么敢靠近。
“下去啊,死马,你不是怕了吧!”
犬夜叉恶劣的笑着,然后看着炎蹄不甘而屈辱的降下,低头垂目的温顺极了,这才满意的决定放过它。
犬夜叉大爷饶恕你一路上的放肆了。
“滚吧。”
炎蹄怒目而视,然而那个可怕的妖怪已经看了过来,如果是过去,炎蹄大概还会靠近过去,试图挑选新的主人。
更强的那个!
那么现在,算了吧,算了吧。
它认可的人都不怎么喜欢骑它,反倒是让其他人为所欲为。
夜色下,这个世上又多了一匹伤心的马。
“杀生丸,这就是你要找的地方?”
犬夜叉已经靠近过来,沿着杀生丸眺望的方向看过去,一座孤坟,以及众多野兽包围着,怎么看都不像是很有气势的样子。
他有些狐疑。
“你们是不是搞错了,这种地方怎么可能埋着老头子。”
虽然从未见过,但一路被斗牙王毒打过的妖怪毒打了一番,他对这个便宜父亲的认知还是有的。
一个字,强。
两个字,很强。
三个字,斗牙王。
可是眼前这一幕,就这?那群妖狼族的地方都不如。
“邪见,人头杖。”
杀生丸也不反驳,命令一声。
“是!杀生丸少爷!”
无视了一干犬夜叉到来之后,突然有些骚乱的野兽,邪见扛着人头杖就朝墓穴冲了过去。
跺!
一把插在坟头上,然后充满了希冀的看着。
作为小妖盖邪见的随身武器,人头杖最主要的功能就是探测,杖上有着女人与老人两颗头颅,只要找到了目标——
咔嚓咔嚓……
一阵阵木质结构,齿轮转动的异响,人头杖有了反应。
杀生丸,犬夜叉,都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
邪见也一样。
但是,邪见的表情慢慢从兴奋,自得,实现了人生价值的满足中变成了“怎么会这样呢”。
“怎么会这样呢,为什么是女人的头颅出现反应?莫非,这并不是老爷的墓穴,可是不对啊,人头杖的反应那么激烈……”
空气,隐隐变得尴尬了起来。
犬夜叉瞪眼等待了许久,看到杀生丸的表情逐渐冷了下来,一愣。
“杀生丸,你们该不会找错地方了吧?”
杀生丸没回答。
他不是第一次找错地方了,但……是第一次带着犬夜叉见证自己找错了地方。
满头大汗的小妖盖一个激灵,感觉冷汗爬上了脊梁,不敢回头,不敢转身,看着人头杖打哆嗦。
完啦!
人头杖,人头杖,你动啊!你再不动一下我死定了。
在他的虔诚祈祷中,已经完成又一个目标勘测的人头杖,缓缓的,慢慢的,的确动了起来。
反应很强烈,是找到了墓穴的反应。
邪见热泪盈眶,没错,是这里,就在这里,没有找错,只是不那么容易进入,被误导了……让我看看,真正的入口究竟在哪。
他站身,扭头,不敢看杀生丸的表情,看向了人头杖所指的目标。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犬夜叉在狂笑。
冲天的狂笑声响彻在墓地之中,犬夜叉拍着肚皮,哈哈大笑,快要倒地不起,杀生丸隐隐有颤抖的迹象,大概率会翻脸灭口。
啪啪啪啪啪啪——啪!
拍肚皮的犬夜叉忽然拍的特别响亮,笑容也止住了,狐疑的看向掌心。
“什么东西偷袭本大爷!”
奇了怪了,不提刀枪不入的火鼠裘,半妖之体,他掌握了风缠之后,浑身皮实得能和杀生丸对欧拉,什么东西居然吸他血。
“犬夜叉少爷,犬夜叉少爷,是我啊,是我啊……”
一张薄薄的妖怪皮从掌心掉落下来,像是死掉了,却还能开口说话,声音精神。
“您为什么会和杀生丸少爷在一起?而且还来到了老爷的疑冢,难道您,”
一只胡子都花白了的跳蚤妖怪痛心疾首,挥舞着手臂,
“犬夜叉少爷,您要是被威胁了……”
犬夜叉收敛笑容,面无表情,伸出手,曲指——
“犬夜叉少爷?您这是要?”
砰!
随后吹着手指尖,仿佛开枪之后,吹掉烟气一样。
夜空中响起了一连串的惨叫,和小妖盖看到了救星一样的大吼声:
“杀生丸少爷,就是他!人头杖指着的方向就是他,这个妖怪一定掌握了真正的老爷墓穴的位置,人头杖一定没有错!”
杀生丸闻言,看了过来。
月光下,三个掘墓人盯着守墓人,投下了阴影落在坟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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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三章 真相只有一个
我的名字是冥加,一只跳蚤妖怪。
可不要小看我,这些年我经历过多少风风雨雨啊。
在我还是一只小跳蚤,初开灵智,并没有修成妖身的时候,并不在东瀛,而是在美丽博大的中土大陆上。
那时,我还很瘦,常住在一个叫‘诸葛亮’的人的家中。
这个人的血很好喝,还被当世的人,称之为经世之才,人送外号‘卧龙’,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叫庞统,外号叫‘凤雏’的家伙,也经常来诸葛亮家,经常讨论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让我也尝了尝。
口感也很好。
但人类,总是那么短暂,那个叫凤雏的,后来便不见了。
冥加一直跟在诸葛亮身边,直到有三个家伙,好家伙,三番五次的来找诸葛亮,结果,诸葛亮跟他们走了,我也流浪了起来。
就这么辗转人世,时代变迁,那些人全都死了,但我还活着,这是妖术的胜利!
最终也不知怎么的,流浪到了东瀛,过起了颠簸流离的生活。
然后,结识了斗牙王,他的血也挺好喝,从那以后,冥加就追随在斗牙王身边,称呼斗牙王为老爷。
当然,血还是要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