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后有两个女儿的我当然要作弊啦 第10章

作者:秋水辰星

  “妈妈,今天在做什么好吃的呀?真香。”杏子问道。

  “在做火锅汤底呢,老鸭汤火锅,等到把汤底做好了,正好去接桃子。”

  “哇!一定很好吃!”杏子喊道,“我现在就忍不住了呢!”

  “现在还没熟呢。”千寻走出来,继续围着被炉坐着,“杏子酱,要看电视自己放吧。”

  “嗨!”杏子打开电视,换了好几个台都是下午场的电视剧,最后换到一个音乐台,看起了演唱会的录像。

  电视里的演唱会是一个在扶桑很有名的歌姬前往华夏开的一场“世界巡回演唱会”,emmmmm,就像前世的那些国内歌手一样,大部分的行程都在国内,然后在国外也顶天是去新加坡大马加个一站,甚至根本不用出国,就在港台演唱一场就能号称“世界巡回演唱会”。

  杏子跟着电视里的歌哼着调子,这名歌姬确实在扶桑很火,大部分曲目都是耳熟能详的。

  “哇,能不能换一个台啊,我最讨厌她的歌了…”稻叶加奈苦着脸说道,“我都没办法静下心来画画了。”

  “诶?很好听啊!”千寻说道,她对这个世界的明星倒是没什么特别的看法。

  “这个山本绫香就是个碧池啊!她嫁过两次人,其中一次还是当小三把原配挤掉了,这种人的歌听着就恶心啊!”稻叶加奈说道。

  “这样吗?那有她自己写的歌吗?自己作曲或者填词?”

  “就她还会写歌?她唱的歌全都是别人写的。”

  千寻笑眯眯地说道:“那我们不能因为歌是她唱的就否定歌曲啊,这样岂不是本末倒置了啊?”

  “诶?可是歌曲是她唱的啊…”

  “那我问你啊,假设我的漫画开始连载了,然后有学生拿着我的漫画书去把其他同学打了,难道就要否定这本漫画吗?”千寻问道。

  “这,这不一样啊!”

  “哪里不一样了啊?”千寻伸出手指,“原作是我,画画的是我,难道仅仅是因为漫画被人买走了,你不喜欢买走漫画的人,就要否定我这本漫画吗?”

  “等等!”稻叶加奈揉着太阳穴,“我总感觉哪里不对的样子…”

  “怎么就不对了呢,我们要对得起劳动者的工作成果啊!”千寻偷笑道。

  “妈妈,不要再说歪理啦!”杏子在一边捂着肚子笑道,“再说下去我都就忍不住了啦!”

  “嗨嗨~杏子酱,以后你一定要好好学习!”千寻说道。

  “嗯!”

  “不然的话,就会像你稻叶加奈欧巴桑一样,被人调侃了不知道怎么反驳,而且你看稻叶加奈欧巴桑很可怜啊,这么冷的天,大家围着被炉取暖,就她一个人在工作。所以杏子酱一定要认真学习,以后就可以招聘像你稻叶加奈欧巴桑一样的可怜家伙帮你工作了!”千寻一本正经地说道。

  “哈哈哈哈~妈妈,我实在忍不住啦!”杏子被彻底逗乐了,倒在榻榻米上笑得一抖一抖的。

  “千叶桑…”稻叶加奈用可怜兮兮的眼神看过来。

  “乖,快画,今天要完成十张哟!”千寻眯着眼说道。

  “不是一整天十张吗?这还有两个小时就天黑了啊!”

  “所以你才要快点画呀!”

  “可是分到下午这点时间,顶多就是三张吧…我都已经完成两张了…”

  “对啊,才不到一个小时你就完成了两张,所以要对你的速度有信心呀~”

  “老娘不干了!”稻叶加奈大怒。

  “呐,门就在那,出去记得关门!”千寻指着门口。

  “哇…”稻叶加奈苦着脸,“我是谁,我在哪…”

  杏子拿起遥控器,换了个记录频道:“妈妈,不要打搅稻叶姐姐工作啦,陪我看动物世界吧!”

  “好呀~”千寻拍拍身边,“来,杏子酱,和我坐一起。”

  “嗯!”

  千寻比杏子现在只高十多公分,已经不能像抱桃子那样抱着看电视了。

  电视里播放着非洲的纪录片,前世千寻就看过不少非洲的纪录片,狮子大象角马斑马大猩猩,不过无数的映像都敌不过赵忠祥那一句…

  “春暖花开,万物复苏,又到了交…”

  啪!千寻一手捂着杏子的眼睛,一手在遥控器上拍了一下,随便换了个频道。

  咳咳,什么鬼啊!为什么还真的放这个啊!虽然声音不是老赵的,但是这就是同样的节目吧!

  “诶,妈妈,怎么了?”杏子一脸茫然。

  “咳咳,没什么,我们换个频道吧!”千寻故作镇定地说道。

  “咳咳!”稻叶加奈捂着嘴,忍住笑。

  “这个时间的电视节目真无聊啊…”杏子打了个哈欠。

  没办法,下午这个时间,这些电视台也不知道放什么好啊!一天中最没营养的时间段,电视台不是播放着各种老掉牙的电视剧,就是各种神奇老中医狗皮膏药,或者就是电视购物广告。动画片要到五点才有,每天动画的黄金播放时间有三个,每天早晨的子供向动画专场,下午五点开始到七点结束的少年、少女漫专场,以及晚上11点以后的深夜档。

  “千叶桑,你可以把你的漫画给杏子酱看呀!”稻叶加奈说道。

  “那么,你告诉我哪一本我画的漫画适合杏子酱看呢?”

  “比如说,四月是你的谎言,我特别喜欢这样的画风呢!而且看上去,这是一个女主角拯救男主角,让他重新感受到希望的治愈之作呢!”稻叶加奈说道。

  “你喜欢治愈类的漫画?”

  “对呀!如果男女主角最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就好了,我就喜欢这样的大团圆结局呢!”稻叶加奈脸上满是笑容,“不过,为什么你要给这部漫画取名叫《四月是你的谎言》呢?”

  “咳咳!名字嘛,你不觉得这样很有文艺气息嘛!至于剧情嘛,当然是甜蜜温馨的、治愈人心的结局啦!”千寻打着哈哈,治愈人心?大团圆?赶紧给我滚去马里亚纳海沟啊!

  “哦,对了,千叶桑,我听小林编辑说,你在网上和一个漫画家吵起来了?现在你的漫画终于确定要连载了,可以去打回来了呀!”

  “诶~对哦,我都快忘记了!果然是时候告诉他,什么才叫做画漫画了呢!”千寻眼睛一亮,当即掏出手机,“哈哈,区区半月刊《FUNNY》,销量三十万很了不起吗?”

  登录上论坛,千寻重新开了一贴,咳咳,因为连续好几天开帖子说进度,千寻被很多人点了关注,但是理所当然的,肯定都是看戏的啊!连续多天被吊打,现在终于到了反击的时候了!

  “我的漫画已经正式通过连载会议!”

  “我的漫画《乒乓》,画功3分往下,已经正式通过了《MAGIC RISE》和《YOUNG MAGIC》的连载审核,将从同时在两本杂志上连载,《YOUNG MAGIC》连载单话,《MAGIC RISE》连载双话,一周共连载两话。

  说到做到,我会让某些人知道,什么叫做画功,什么叫做画面感,3分的画功如何画出让人眼前一亮的画面感,敬请期待!”

  发布!

  千寻抬起头,发现杏子正盯着自己:“杏子酱你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干嘛?”

  “妈妈,你就是在网上和《FUNNY》的漫画家吵架的那个编辑啊…”

  “诶?我已经这么出名了吗?”

  “班上经常有男生在讨论这个事情啊…他们可喜欢那本漫画了…”

  阿勒?这不是青年漫画吗?居然已经污染到十二岁的小孩子了吗?果然这样的渣作,就应该直接打死啊!

  PS:我发现日常章节真不知道怎么取章节名,这个太难了…

第15节 015-帖子和戏

  千寻的帖子在论坛里引起了轩然大波。

  一般来说,业界的基层部分,也就是创作者这些幕后存在,是很少拉到台前的。

  大家顶多也就是在杂志上或者是论坛里偶尔听到一些关于创作者的奇闻轶事,比如说为了让鸟山明不搬家所以修建了高速公路,井上雄彦不想学其他人气漫画拉长灌篮高手的剧情怒而完结,富坚老贼白天打麻将晚上玩直子…咳咳…

  虽然群英社打算进行漫画家偶像化的尝试,但是那些人气漫画家们,大概是不愿意抛头露面的,除了在单行本要发售的时候上电视做做宣传,其他时候连博客都不愿意发。

  在业界越来越难过的时代,连群英社都开始思变,那些有点追求的小漫画社,当然也不会就这么混下去,现在想来三岛聪应该也是漫画社专门推出来的尝试网络宣传的试验品吧,恰好身上有新闻,那就试试!前两天《FUNNY》的销量还真就提升了,很多人好奇,这本登上连载一炮而红的漫画究竟是什么样的作品。

  一名被编辑连续三次拒绝的作品在另外一本杂志上一飞冲天,怎么看都像是一个美丽的“扶桑梦”,这不正是吃瓜群众喜闻乐见的嘛!

  而被怼的小编辑,原本以为只是一个小丑,每天还装模作样发帖子说自己投稿啊,稿子被群英社接收了之类毫无营养的东西,怎么看都是在故意作秀,甚至还被认为是故意在炒作,什么投稿,什么稿子被接收,是个人就可以啊!说得自己多重要一样,最终还不是要掏邮费让杂志社把原稿寄回来?

  不对,这种一辞职就说要拿出一部漫画投稿的,可想而知是什么水准吧,还有必要花钱拿回稿子吗?

  然而刚刚过去一周,事情都还在发酵,当事人就表示自己的漫画被群英社选上了,而且马上就要和大家见面了!

  最让人惊奇的是,这部漫画居然是同时连载在两本杂志上,一周两话!

  上一部同时连载于两本杂志的漫画,还是十多年前!而且那部漫画的作者,是成名已久的前辈,而现在,一个一周前还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漫画社的小编辑的家伙,居然一步登天投稿成功不说,还是两本杂志同时连载!

  假新闻吧?

  千寻的帖子下面满满的都是怀疑,这种事情怎么看都是天方夜谭。

  不过马上就有“神通广大的网友”表示,自己的某某某亲戚在群英社工作,亲眼见证了一本出自新人之手的漫画,直接引起了《MAGIC RISE》和《YOUNG MAGIC》两大编辑部的哄抢,并且闹到了总编处,然后在总编的裁决下勉强达成了一周各连载一话的协议。而且当这名新人漫画家到场后,才发现居然是一名“美少女漫画家”,真正的美少女,今年高中才毕业,她的漫画得到了总编的认同,这是一名真正的“天才”!

  “哇,这个家伙又露头了,千万别让我知道他是谁!”稻叶加奈翻看着帖子,怒火中烧。

  “谁?三岛聪?”

  “就是这个把你的老底都发在网上的家伙啊!”稻叶加奈指着留言者的名字,“那时候我的漫画刚刚登上连载的时候,也是这个家伙爆出来的。群英社也不管一管这种家伙!”

  “哈?你该不会认为他真的是有亲戚在群英社工作吧?”千寻用怜悯的眼神看着她。

  “诶?那他是?”

  “这应该是群英社的宣传小号吧,这种一看就是内部口吻的夸张语气,绝对是官方故意透露出来的啊!”千寻摇摇头,一副你真是图样图森破的表情,“而且当时漫画社内部可完全不是什么争夺我这本漫画,群英社家大业大,什么好作品没见过?而且你还是连载过的人,这种事情有什么好争抢的吗?最终还不是要请总编过目,拍板的最终还是总编啊!”

  “哈?还有这种操作?”稻叶加奈睁大眼睛,一副被骗得智力-100的样子。

  “漫画你也看了,你觉得这本漫画值得他们抢?”千寻说道,“你看,下面这就有人质疑了吧!”

  很快下面就有人质疑,说之前打赌是说明了“画功不到三分”,而且楼主也说明了这本漫画画功在三分以下,两大编辑部为了一本“画功不到三分”的作品发生哄抢?

  “那妈妈的漫画是不是真的被哄抢啊?”杏子好奇地问道。

  “勉强算吧,但是并不是这一部,而是一部偏黑暗向的作品,那本漫画在我看来,各方面都有九分的水准吧。”千寻摇摇头。

  “好棒!”杏子欢呼。

  “那当然了,等我的漫画火了,单行本发售了,我们就搬家到大房子里去!”千寻有些骄傲地说道,“至少也得有个一百平,然后一人一间卧室!”

  “不要大房子,”杏子摇摇头,“妈妈,大家都住在一起,很温暖呢!”

  “多亏杏子酱和桃子酱呢!所以这个屋子才让人感觉到温暖啊!”千寻伸手摸摸杏子的头发,笑眯眯地说道。

  “嘿嘿~”

  稻叶加奈打了个哆嗦:“肉麻~”

  “要你管!”千寻怼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