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世界探花郎 第217章

作者:贫道爱烫头

  凶悍霸道的蹄爪在肥大的躯体的衬托下成了小短腿,不,小短猪蹄,趴在地上,舒服的哼哼唧唧,好似方才的重拳不是殴打,而是按摩,看向林轩的目光,不再是恐惧,反而带着三分讨好。

  林轩医术惊人,又有远超当代的见识,立刻意识到,火麒麟身上的火气不是主动形成的,而是吸收天地元气的能力太强,虚不受补,积蓄过度的元气透体而出,形成了火气。

  麒麟瑞兽,原本并不凶悍,只不过火气积蓄过多,影响了智慧,想要尽一切可能发泄出来,而火麒麟的实力太过强悍,简简单单的发泄对于人类而言也是极大地祸患。

  五百年前,大梵天对决火麒麟的时候,火麒麟的火气足以绵延百步,大梵天以神箭射穿火麒麟,就如同水库泄洪,积蓄的元气有了倾泻的通道,身体不再难受,本体意识占据主体,不愿伤人,跑回了凌云窟。

  可大梵天的箭术太过惊人,火麒麟受伤昏迷,身体吸收天地元气,自动痊愈。

  火麒麟再一次出现在人间的时候,断正贤和它大战,斩下一块鳞片,同样给了元气倾泻的通道,这一次,火麒麟没有昏迷,主动留下那一块破绽,免得日后无法发泄。

  聂英和于岳能够碰巧砍到缺失鳞片的那一部分,当然也是因为火麒麟主动相让。

  至于被天皇重伤,被聂风所杀,不过是一次涅槃,或者说是歇斯底里的发泄,重生之后,火麒麟的身体得到充分的成长,足以对战大日宗果,在风云三那个变态无数的地方,也是一方豪强,那,才是火麒麟真正的实力。

  如今这个身体,还在吸收元气强化筋骨,发挥不出那等实力。

  这样一来,火麒麟以前搅闹人间,被各路高手伤害,最终却能死而复生,实力大进,也就说得通了。

  林轩的捶打就如同打铁锻造,不仅消除了火麒麟身上散发的火劲,还让它炼化元气的速度加快,感觉到林轩并无杀意,自身又得到了好处,神兽本能占据上风,露出了讨好的表情。

  而这表情在林轩看来,就是一只被哈士奇夺舍的猪成精了。

  你是神兽啊,你的威严呢。

  威严个狗屁,本世界是武侠世界,不是修仙世界,纵然是天地所钟爱的神兽,拥有不逊色于成人的智慧,也是野兽本能居多。

  至于什么神兽尊严不甘心被人骑乘,呵呵,只不过是被骑着不舒服罢了,谁腰上挂着一百多斤都会感觉别扭,既然别扭,当然不愿意了,厉害的就反抗,不厉害的,挨几鞭子就老实了。

  “你能听懂我说话?”

  火麒麟点了点头。

  “我可以帮你缓解你的问题,助你快速成长,作为报答,我需要你为我带路,数十年前,有一个绝世强者到了凌云窟,在石壁上留下了一些图录,你带我找到那幅图,如何?”

  武无敌的强大远超火麒麟遇到的任何敌人,大梵天断正贤之类的在武无敌面前连动手的资格都没有,因此,火麒麟对于武无敌的印象极为深刻。

  若非武无敌太过霸道,直接就要降服火麒麟,让火麒麟当他的坐骑,或许当初一人一兽已经达成协议了。

  这等高手留下的东西,自然是难以言喻的宝物,林轩若是拿到宝物翻脸不认人,那可就麻烦了,火麒麟暗自盘算,不知该不该带林轩去。

  “无须担心,你麒麟一族乃是天地钟爱的瑞兽,伤之不详,曾经伤过你的人,没有一个有好结果,我可不敢妄自挑衅天数,若是还不放心,你大可施展一些麒麟一族的秘术,定下约定,如何?”

  林轩这话也就是随口一说,这又不是玄幻世界,哪来的平等契约,万没想到,火麒麟听了这话,竟然吼了一声,看了林轩的蝶恋花一眼。

  林轩会意,拔刀出鞘,竖在地上,火麒麟靠近两步,把缺鳞片的那一小块皮肉向着刀锋一撞,点点血液流下,蹄爪一挥,血液绘制成了一个独特的图案。

  麒麟血契!

  本世界虽然是武侠世界,可既然是神兽,血脉之中当然有传承,水神老祖卜潜双手沐浴龙血,智慧大涨,创出神水诀,很难说是他自己创的还是龙引导的。

第419章 无二刀法

  神兽的血液蕴含的能量是惊人的,聂英吞下麒麟血,体内基因受到麒麟基因入侵,聂家人代代都有疯血症,水神老祖沾染那么多的龙血,要说没被龙影响,绝对不可能。

  火麒麟血脉之中传承着麒麟一族的能力——祥瑞。

  什么叫祥瑞?说白了就是运气,或者说是气运,命数。

  得到麒麟认可的,那就是祥瑞之人,事事顺遂,伤害麒麟的,就会被天地唾弃,事事不顺。

  纵观整个风云世界,伤害过火麒麟的,没有一个有好结果。

  火麒麟以血液定下的约定便是如此,若是林轩遵守约定,便会得到火麒麟的友谊,即便以麒麟血练功也不会生出疯血,若是林轩不遵守约定,就相当于被厄运女神盯上了,后果不堪设想。

  林轩当然不会违背约定,帮助火麒麟也是好事,这货补得太过,放点血什么的很有好处,放出来的麒麟血,不管是培养灵药,还是用于练功,都是大有益处,林轩的血蚕,可是很久都没有进化了,吸收一些麒麟血,想来可以再度进化。

  这些年,为了缓解虚不受补,火麒麟多次故意受伤,用自身血液浇灌灵药,在它的老巢附近,生长着大片的血参和血菩提。

  这些灵药日夜受到麒麟元气滋养,又有凌云窟内万年山泉滋润,一日积攒的药力相当于外界十日,很多灵药的药力已经超越了万年参皇。

  火麒麟自然不敢吞服这些灵药,林轩知晓狡兔三窟的道理,只摘了三分之二的灵药,他日遇到危险,逃入凌云窟保命,这里就是一处安全屋。

  想了想,又在另外一处隐蔽的石洞内放置了一些药草,作为第二处安全屋,天下间,没有比凌云窟更加安全更加隐蔽的所在了。

  把药材分门别类的装好,留幽若在此等待,林轩和火麒麟去找寻武无敌留下的十强武道,不是林轩吝啬,而是幽若武道境界太低,看这些东西有害无益,甚至可能因为思虑过度而伤了心神。

  武道修行一步一个脚印,循序渐进,最忌讳好高骛远,贪功冒进,林轩找寻十强武道,也只是为了多一些保命的底牌,免得遇到帝释天之类的强手的时候毫无还手之力。

  三百年前,武家先祖武无二为了天下苍生和大邪王初代主人云顶天大战,两败俱伤,云顶天临死之前满腔怨恨化为两个诅咒:灭尽佛门,武家永生永世不出天才。

  云顶天虽死,诅咒却留在了大邪王之上,虽然大邪王被封入苦心佛之内,数百僧尼日夜诵经,武家诅咒也没能缓解,直到武无敌这一代。

  武无敌的父亲是一个风水大师,利用玄门术数改变了命格,破除了大半的血咒,诞生了武无敌这位武学奇才。

  刀枪剑戟棍,拳掌退爪指,无一不精通,而这十门顶尖武学,被武无敌留在了凌云窟之内,也就是,十强武道。

  一刀:无二刀法;二枪:问天枪诀;三剑:天命剑道;四戟:大易戟谱;五棒:虎哮棒集;六拳:山海拳经;七掌:玄武神掌;八腿:烈强腿绝;九指:圆融金指;十爪:甲骨龙爪。

  十种神功,每一种都是当世顶尖绝学,林轩也不贪多,专一领悟无二刀法、山海拳经、甲骨龙爪三门,其余的只能先把图记住,以后有时间再细细体悟,甚至,山海拳经和甲骨龙爪也可以放下,无二刀法才是最重要的。

  武家祖传的绝学便是刀法,无二刀法是流传最久远,内容最完善的绝学,最关键的是,林轩擅长刀法,领悟刀法事半功倍,若是去领悟戟法枪法,那自然是事倍功半,自讨苦吃。

  云断青天、抽刀断水、横风急雨、山城急雨、独一无二、穹天之怒。

  就如同林轩预料的那样,先领悟刀法才是最合算的,六式刀法在林轩脑海中循环不休,就算是引动天雷的那招穹天之怒,也被林轩领悟了大半。

  忘情天书十五招法决,最强一招名为“天意”,利用天地的力量毁天灭地般攻击目标或者躲避吸收一切绝不可能抵挡的伤害,天意不可违,天意一出束手就擒。

  这一点和武无二顺应天命,临阵创出的穹天之怒有五成相似。

  翻天三十六路奇的三十六种变化中,有一招名为“奇门暗启借天威”,便是凭借自身真气引动天雷的招式,配合最终一招“来生再见奇缘尽”,威力翻倍,毁天灭地。

  林轩并非单独参悟无二刀法,而是把无二刀法和忘情天书,翻天三十六路奇结合起来参悟,触类旁通,穹天之怒,天意,奇门暗启借天威,来生再见奇缘尽四招武功均有领悟,尤其是来生再见奇缘尽,没有比这一招更适合作为底牌的了。

  天下武功,无论正邪,都是循序渐进,最终杀招大多是最后一招,不把前面练全,杀招要么没法使用,要么只能用出阉割版。

  以十强武道而言,不把十种武功全部领悟,最终的十方无敌,十方皆杀,十方皆灭,强极十道,无天剑虎决便不能施展。

  可这翻天三十六路奇却大不相同,倾尽一切天魔解体的绝杀“来生再见奇缘尽”无需完全领悟其余三十五招就能施展,且威力不受影响,实在是居家旅行,杀敌保命的必备绝招。

  林轩静静地悟道,火麒麟看了一眼,走到蝶恋花边上,用力一划,血肉被划开,鲜血直流,部分鲜血渗入土中,滋养血菩提血参等灵药,部分留在蝶恋花之上,淬炼神兵。

  血蚕飞快的爬过去,张开大嘴吞噬血液,吞噬到极限之后,融入林轩体内,吸收麒麟血液,释放精华能量强化林轩的血肉筋骨。

  说起来也巧,自从蝶恋花碎成千片,吸收向雨田魔种进化为魔刀千刃,一直没有沾染过鲜血,对决雄霸,紫衣老大,刀皇的时候,造成杀伤的都是刀气,不是刀锋。

  本想找个高手开锋,没想到竟然有神兽贡献鲜血,大赚特赚。

第420章 四颗神石

  伤害神兽会受到诅咒,哪怕有火麒麟的认可,也不能肆意伤害,因此,林轩只是把蝶恋花倒着插在石壁上,露出锋刃,火麒麟想要放血,自己过去蹭。

  动手的是火麒麟,伤神兽的是兵刃,和林轩的关系少了很多,以林轩和火麒麟的亲善程度,自然不会有任何问题。

  “小麟啊,别天天放血,你也锻炼锻炼,我不是传你搬运气血的法门了么,怎么还这么懒!”

  和火麒麟相处数日,林轩彻底明白火麒麟这身肥膘肉是怎么来的了,作为当世唯一一只麒麟,受到天地钟爱,吸收天地元气的速度远超常人,林轩这个没有经脉用身体直接吸的都自叹不如。

  吸收的天地元气,自发融入到血液筋骨之上,若是火麒麟时常运动,每天绕着凌云窟密道跑十圈,就算没有功法,也能炼化吸收,可这货实在是太懒,能躺着就不站着,高摄入,不运动,不胖就有鬼了。

  林轩到来之前,火麒麟都是靠着四处作乱随后找寻高手伤害自己放血缓解,如今林轩常驻凌云窟,火麒麟每日最爱的事就是让林轩用寒冰拳头对着它乱锤,林轩的力量掌握的极其完美,比任何按摩都舒服。

  若是林轩悟道没空,火麒麟就自己给自己放血,然后叼着被鲜血滋养的灵药过来卖惨,林轩以前想的真没错,这不是麒麟瑞兽,这是被哈士奇夺舍的大肥猪成精了。

  “小麟”这个称呼是取名困难症的林轩随口取的,本来想叫小胖的,被火麒麟的撒欢儿楞给憋回去了。

  凤凰分公母,公的称为“凤”,母的称为“凰”,麒麟也是如此,公的称为“麒”,母的称为“麟”。

  这种说辞很多地方都有,遵守的却不多,比如称呼别人家的儿子为“X家麟儿”,女性名字中带有“凤”的数不胜数,没人管是公凤凰还是母凤凰,也没人管是公麒麟母麒麟,

  这只火麒麟是母的,林轩称之为“小麟”,就如同林轩称呼自家徒儿都是“丫头”,毫无文采,粗鄙,粗鄙至极。

  一月时间一晃而过,火麒麟放了数斤血,精力过剩的情况缓解了很多,林轩又为她量身打造了搬运气血的法门,等到她练成了,每日多跑两圈,就不会有当初的问题了,成长速度也会大大加快。

  就算小麟懒到家了,林轩每隔三五年过来放点血,也能缓解问题。

  在林轩的劝说下,小麟已经把那片鳞片长好,以现在的成长速度,等到天皇来偷龙脉,定会把他的完美一击烧成炭烤猪蹄。

  林轩对于龙脉没什么兴趣,比起血菩提,血参,麒麟血,龙脉算个什么玩意。

  轩辕皇帝的脊骨?狗屁,轩辕皇帝的活动范围距离这里差了几百上千里,怎么可能死后葬在此处,那应该是一位人类先贤的脊骨,林轩没有刨坟掘墓的兴趣,既然是先贤,就好好地在陵寝之中沉睡吧。

  “小麟,我走了,过些时日再来看你,若是有一个身上环绕着风的气息的少年到了此处,你就引导那个少年去聂英自囚之处,明白么?”

  火麒麟点了点头,眼中闪过一丝不舍,随后哼哼唧唧的回到窝里睡觉去了。

  幽若抽空为她做了一个大石床,火麒麟甚是喜爱,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在石床上趴着,被林轩逼着去锻炼的时候,就驮着幽若四处跑。

  凌云窟内并非只有这些人,数百年来,进入凌云窟寻宝的高手不计取数,这些人随身的兵刃,携带的秘籍都是不错的宝物,幽若的根基还无法修行十强武道,千奇百怪的秘籍也让她的实力进步不小。

  离开凌云窟,幽若问了一个好奇很久的问题:“师父,小麟那么和善,怎么被称为麒麟魔呢?”

  林轩随手拔起一根狗尾巴草,搓成碎片,道:“若是狗尾巴草有生命,组成群落,在众多狗尾巴草眼中,我就是恶魔。

  小麟和善,是因为我缓解了她的症状,以前她无力缓解充沛的精力,四处跑动,火气散发出来,烧毁房屋,烧死百姓,在百姓看来,自然是麒麟魔。

  当初聂英为了阻止火麒麟为恶,大战火麒麟,虽然伤了小麟,却吞了麒麟血,使得聂家世世代代都受到疯血困扰。

  为此,聂英拜托拜剑山庄庄主傲日以至寒材料打造一把绝世兵刃,用以克制火麒麟和聂家人,宝剑非一日可铸成,傲日为了让后代人不忘使命,编造了麒麟魔的传说。”

  “聂家的雪饮刀不就是至寒的宝刀么?”

  “不,够寒,但不够凶,传闻当初女娲娘娘补天之时,留下四颗神石。

  一颗名为‘冰魄’,晶莹剔透,眩目非常,置于死人口内,可保尸身不会腐烂,永远不变。

  女娲娘娘留下祝福:冰魄会遇上一对有情人,若是这对有情人一个人先死,冰魄会使那人尸身不腐,为存活的人留下一丝念想。

  一颗名为‘白露’,石中之铁,铁中之石,寒气足可化气为冰,冰封三尺,是铸造兵刃的上等材料。

  女娲娘娘留下祝福:白露会被铸造成一把绝世神兵,最终落在一个心地善良、愿为众生幸福而甘于作出牺牲的人手中。

  一颗名为‘黑寒’,同样是石中之铁,铁中之石,寒气略逊于白露,但有吸纳元气为己用的能力,女娲娘娘有预感,黑寒会被打造成一把绝世好剑。

  女娲娘娘留下祝福:黑寒会遇到一个同样置身于黑暗的剑手,剑手和神剑一同为苍生而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