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役骑士的次元之旅 第134章

作者:怠惰笨淡

相比凭自身的神力能够实现一切的生活,神灵们更喜欢这个处处不便的世界。祂们为了让这个世界变得更有趣,而不是长久地被能近乎无限地产生怪物的地下城绑住,赐给了人子们“恩赐”。

得到了恩赐的人子,便成为了神灵的“眷族”,要付出劳力满足神灵的各种要求。

这对于当时饱受怪物威胁的人们来说,简直就是血赚的互惠互利。所以,这种关系迅速地确立下来,并一直延续至今。

获得了恩赐的人,根据赐予恩赐的神灵所擅长的方向(掌管的权能)不同,未来的发展方向也会产生分歧。有的成为了制药师;有的成为了锻造师;有的开始发展商业;有的则是要进入被神灵施加封印而变得安定的地下城,打倒在里面滋生的怪物,而这种人被称为“冒险者”。

林麟所看的英雄谭,也可叫做冒险者传记。

而其中一部分故事提到,在欧拉丽之外的地方,也有神灵玩什么“王国游戏”,靠眷族的关联性建立起了王国。在欧拉丽之外的地方,生存着太古时期未被剿灭的怪物的后代,它们虽然有危险性,但远不如地下城里的原生种。因此那些地方对于天神的吸引力着实有限,绝大多数天神目前都是在欧拉丽周边生活。

而眷族的——“冒险者”的存在形式,至少从林麟找到的记录中看,已经千年多没有发生丝毫变化了。这个世界,还真是如沃兹所言的一般停滞。

确认到了这些情报之后,林麟便与老店长道别,离开了书店。

现在可以尝试与这里的人进行交流了,只要聊得别太深,一般都不会露出马脚。

那么,林麟也就该面对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了——今后在这个世界,究竟要怎么生活下去。

他的身上没有这个世界的钱。而凡是存在贸易的世界,没有钱基本都是寸步难行。

就算是假面骑士,也得恰饭。林麟这家伙虽然是个正体不明的瓶子精,但他一直以来都活的像个人样,也不打算试试自己会不会饿出毛病,所以只能顺从习惯与本能。

可是,要怎么赚钱呢?

这个世界的整个社会的基础,就是眷族。无论是什么样的店铺,基本都是处于某某眷族的管理之下。在欧拉丽的外部还好说,欧拉丽之内的话,不加入眷族就相当于没有得到合法身份,根本找不到工作。别看书店的店长是个老爷爷,人家也是隶属于托特眷族的,年轻的时候还下过地下城呢。

林麟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加入眷族,毕竟他的身体构造,应当和这个世界的这一批“神代人种”不一样的。这要是被神灵发现,指不定是作为有趣的玩具对待,还是作为碍眼的异物驱逐。

按照林麟对宗教与神话的了解,他这样的外乡人,怕不是会作为类似“异端”的家伙被处理掉哦。

林麟苦恼地挠了挠头,在询问路人之后,最终决定去巴别塔看看。听说欧拉丽最大的锻造眷族——武器与防具的售卖者赫菲斯托丝眷族的根据地就在那里。

他觉得,以他作为鬼习得的锻造知识,说不定能去应聘当个最低级的铁匠或者帮工什么的。

眼下先解决吃住问题,其余的以后再说。

第122章你会打铁,还会弹琴?

“你会打铁?”

听说林麟想要当铁匠,一名男性人类从店内出来,打量着他开始发问。

“会一点,自己打造过铁剑。”

“就你这体格?行吧,我考考你。”

他看了一眼林麟,与他那两米多高,满是肌肉的壮硕身材相比,林麟确实就有些瘦了。毕竟,林麟无论怎么锻炼,基本体型都不会有什么变化,线条只有脱了衣服才能显出来,从外表上看自然就和生前差不多,有些文弱书生的感觉。

一番询问之后,男人还算满意地点了点头。

“一般般吧。虽然有很多错漏和冗余,但你毕竟还没有领受恩赐,以后你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拥有神灵的恩赐,锻造这个过程就会变得相当简单。以林麟的知识来看,在没有现代设备辅助的情况下,锻造一柄铁剑或者青铜剑那样的武器,怎么着也得几天。但是有了恩赐呢?那就和现代工序的效率能比一比了,几小时就能出货。

而在这个过程中,很多林麟所知的知识,都被恩赐的力量跳过了,甚至有可能已经失传。所以这个男人才说出了那种话。

这与其说是与神灵共度的时代,倒不如说是依靠神灵而存在的时代。眷族里只有神才能吸纳新成员,这一点无可动摇。等哪一天神灵玩腻了溜了,人类的文化断层恐怕要花费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弥补回来。

林麟想了想,试探性地问了一下:“那个,我如果只做帮工,挣点钱吃饭,能不加入眷族吗?”

听到林麟的这句话,男人的脸色立刻黑了下来。

“你小子什么意思?瞧不起我们赫菲斯托丝眷族吗?!我们可是世界第一的锻造眷族,你明白吗?!”

“我……我只是想混口饭吃,等凑够路费就要离开欧拉丽回家了。”

这个理由也还行,男人的脸色缓和下来。每天都会有无数人从世界各地汇聚到欧拉丽来追寻梦想,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会在这里碰壁,然后灰溜溜地离开。在他眼里,林麟大概就是碰壁了,却又被骗光了钱。

——只是一个随处可见的乡巴佬穷小子而已。

他叹了口气,摆了摆手:“那你走吧。我们吸纳成员是很严格的。要是被你把奥秘说了出去,我们的生意还怎么做?”

见状,林麟只好告辞离开。

人家家大业大,也不是做慈善的,当然有自己的规矩。如果是眷族成员,那就利益相关,自然不会往外吐露秘密。但一个外人,又没有确保能完全保密的手段,这当然不能接受。

离开了巴别塔,林麟想了想,走到了街上去继续寻找眷族碰运气。首先他去了商业类眷族,期望着能靠记账或者搬货讨生活,然后人家表示只缺护卫不缺杂务。之后,他找了一些开店的眷族,比如开书店开酒馆的,结果最差的情况下,差点被人给打出来。

“不想加入眷族就滚!臭乡巴佬的死活谁管啊!”

很明显,大小眷族之间还是很有差别的,小眷族的人大多都和流氓没什么两样,那个素质是完全没法和赫菲斯托丝眷族比的。林麟早就对不入眷族必遭白眼的情况有心理准备,所以也不怪他们。

但严格来说,真要打起来的话,那个差点和他动手的号称自己有lv2的“冒险者大人”,够呛能打过不摇瓶子的林麟。他的身体能力撑死就是个半人类水平,走路脚步虚浮,明显没学过武技,也只有身体素质值得一看。

让林麟评价他的战斗能力的话,顶天也就ss级。

在喝骂声中离开这条街,林麟看了看转红的天色,换了条街继续。

真要是全都失败了,那就饿一顿明天再说呗。只饿一顿又出不了事。

按照林麟这一天积累下来的经验,他这次将目标锁定在了酒馆的身上。之前有家酒馆差点就要他了,可惜来了个女孩竞岗,把他比下去了。唉,颜值高就是可以为所欲为。

盘算着与老板谈判的说辞的林麟,很快就注意到了这条街上的一家酒馆。现在的时间已经接近傍晚,正是生意开始红火的时候,店里的食客已经开始变多。

要是等到彻底忙碌起来的时候再去谈,店长可能就会嫌烦而拒绝。要谈,就得趁现在。

打定主意,林麟走入了这家酒馆——“丰饶的女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