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流浪的十七少
“这是……”李牧问道。
“虎贲军律,骑兵不行跪拜礼,这是虎贲军最高的礼仪。”将闾一笑,随之杀生剑出现在手中,在空中挥舞出一个炫目的剑花。
李牧也有样学样,抽出镇岳,划出一道剑光。
“参见上将军。”一声怒雷般的呼喊,在军阵中响起。
李牧端坐在马背上,肃然的看着虎贲军团,这几万兵,全身披甲,威武雄壮,飞矛,战剑、箭壶、弓袋、骑盾、青铜战戟,手臂上还有连环弩。
各种军械一应俱全,军威雄壮,弥漫这一股肃杀之气。
以李牧的眼力,虽然是浮光掠影的扫了一眼,但是,这支军队在寒风中的手脚,身体的变化,从他们拔剑呼喊,动作合一,流畅到了极点,虎贲军的战斗力,绝对是大秦兵卒之冠。
却没想到,将闾哈哈一笑:“虎贲军虽然是从南阳大营,百里挑一的将士,来到雁门也打过几仗,但是,对草原的地理地势,气候变化,和狼族作战的特点,又和中原不同,还需要多加磨练,才能赶上玄甲。”
“玄甲。”李牧陡然想起,当日扈从蒙恬的军队:“玄甲悍勇,可惜只有三千人。”
将闾摇头一笑:“老将军有所不知,玄甲的建制是两万,在七国大战中屡建奇功,只可惜他们隶属咸阳禁军,担任扈从父皇车驾的重任,不能出战草原。”
李牧一笑,皇帝的扈从军团,自然是不能随便出战的,道:“上将军这五万雄兵,已经是优中选优,个人战力自然不差,尤其他们的进退配合,默契,浑然一体,已经深的兵家要义,不动如山,其徐如林,将军带兵的本事可见一斑。”
将闾笑道:“他们虽然训练有素,但帝国已经十几年没有战役,缺乏的是铁血磨练。老将军,你来担任这支军伍的主将如何。”
李牧断然摇头:“老朽虽然能吃饭,但毕竟已经老了,战死沙场自然无所惧,但一军之魂皆在将军身上,老朽出山只为了辅助,而非领军,给上将军当一个幕府参赞,已经心满意足了。”
将闾讶然:“老将军何必推辞。”
李牧真诚道:“老朽并非推辞,而是真心之言,各国军卒训练战法各有不同,指挥方法也各异,贸然领兵,只会耽误战事。
昔日老朽是赵国军队之魂,但如今上将军才是大秦军神,只有上将军,才能让他们百死用命不避凶险,贸然换将也会形成掣肘,反而对战事不利。”
将闾也懂这个道理,笑道:“那老将军就担任我的副将,行兵法事。”
李牧抚须大笑,回到将军幕府之时,二人已经多年老友一般,无话不谈了。
上将军府早已设置了宴席,一是庆祝上次的大捷,而是庆祝李牧归来。
狼女诺敏指挥着一群军士,将宴席安排妥当,却有意无意中躲避李牧和王离的耳目。
现在她虽然换上了中原人的服侍,一套素雅的长裙,显得靓丽婉约,和草原的装束大相径庭,但王离却是见过她的。
而猎狼人的名头,更是让她从内心深处感到惧怕。直到今日,她才知道这个让狼族闻声丧胆的猎狼人,竟然是昔日的赵国上将军李牧。
走到中堂落座,将闾站在案几之后,扫视众将:“从今日起,李牧老将军担任幕府副将,众将谨记。”
“诺。”众将齐声答应,对于李牧他们也是由衷的敬佩。
“多谢上将军。”李牧换上戎装,精神焕发,躬身一拜。
“众将落座吧!”将闾笑道。
因为狠抓民政的原因,将闾已经很久没升帐了,主持军伍的一般是杨瑞和韩信,如果不是沾了李牧的光,这段庆功宴还不知道等到什么时候。
将闾没穿戎装,在一群战将中显得有点另类,在他帅案一旁,给李牧单独设置了一个案几。左右都是军中大将,一个个正襟危坐,目不斜视。
李牧扫视了一圈,见众将并无做作,完全是从内心发出的恭敬,这种森严的军威,都是长久养成的习惯。
不由得暗自点头:“上将军年纪虽幼,却是治军有方,怪不得嬴政敢让他领兵出征。”
雁门是帝国的门户,比起九原更加的重要,从这里可以长驱直入,进入中原腹地。
当日蒙恬猜测,帝国可能让这位太子领军出征,他还将信将疑,中原战场有王翦给他总揽大局,他的任务只是杀敌而已。
但是将士在战场上的胜利,绝非仅凭将士的勇武,还有后方的供给,而这些事情却需要和文武百官打交道。
人心之相悖,就有可能造成军伍的失利,甚至饮恨沙场。
而将闾来到雁门的时间并不长,短短时间,就将这群骄兵悍将收服,太子爷的手段可见一斑。
第0314章 十万飞骑
众将敬酒一轮之后,大厅已经安静下来,李牧喝的脸颊通红,眸光也十分兴奋,一个老卒苦守边陲,猎杀狼族,却被同胞视为叛逆,那种心酸只有自己知道。
现如今虽然没当上上将军,但却已经是将闾的副将,太子爷是不可能长时间留在边关的,一旦战役结束,肯定要返回咸阳。
而这段时间,就是自己熟悉边陲防务,帝国军卒的时间。一旦将闾回归,雁门主将势必要自己担任起来,蒙恬驻守九原,自己驻守雁门,加上武阳辛胜,三军相互呼应,自然可以保边疆无恙。
而将闾是身穿太子袍服来迎接自己的,那是以君迎臣的礼节,虽然暗自差异这小子怎么这么大胆,但是从他行事来看,却是一个心思缜密之人,敢这样做必然有其原因。
所以,李牧也大胆的建议,调整雁门防务,很多事情,他已经想到了将闾的前面,这是一个真正出身行武的老兵,又在雁门之外呆了这么多年,熟悉这里的一山一水,想的自然要比将闾周全。
将闾很欣慰,九岁领军走出咸阳,各种艰险磨难经历的多了,但是真正能够帮助他的人极少,有时候,有些人不仅不能帮忙,反而拖后腿。
而这一次用兵,山川地理环境,都不如在中原作战,而敌人却是前所未有的强大,有这样一个老将在身边提点,心情也轻松多了。
“十年以来,帝国忙于内政,无暇顾忌草原,才让狼族趁机崛起,但是帝国防务,守成重于征讨,主要是依靠边塞,长城,烽燧,关隘构筑成层层防御,所以也就造成了雁门兵卒,骑兵少步卒多。
但也丧失了帝国军卒的机动性,近距离作战可以,但是,深入草原作战,却需要组建一支人数超过十万的骑军。”
李牧一边说,一边看将闾的脸色:“雁门距离九原将近两千里,没有骑兵就不能策应九原所部,但是,小股骑军在草原上根本就没自保之力,数量一旦超过十万,即便是狼族分兵来袭,也足以自保,甚至歼敌。”
将闾微微点头:“老将军这样分析的原因,是因为狼族虽然有四十万大军,却需要分兵驻守狼居胥山,而头曼也咬住了九原这块肥肉,不肯撒嘴。”
“不错。”李牧大笑,和聪明人说话就是简单:“草原地域广袤,狼族一旦兵败,可以四处分逃,但想要在草原上伏击他们,却并非易事,好的牧人伏地听声,就可以判断出几十里外,大军出动多少骑兵,从而决定是战还是逃。
如果帝国只想将狼族防御在长城之外,自然无需十万骑兵,但是,想要打一场歼灭战,却需要九原军和雁门军相互配合。”
将闾笑道:“我从南阳大营带来了七万兵卒,其中一万备军已经交给刘季了,剩下的六万,几次出兵草原战损一万五,仅存四万五千铁骑,雁门守军五万,上郡守军五万,但是他们需要驻守边关,不能出战草原。为今之计,只能从南阳调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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