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我的小泰迪
叶南重重点头。
“好!”
方仲永从凳子上起身,连带笑意的将叶南扶起。
“今日,你便为我方仲永的弟子!”
紧接着,周围便响起一连串的道贺声。
“恭喜先生!”
“恭喜先生!”
“恭喜仲永喜得佳徒!”
孔缺从袖子里取出一佩早已备好的玉环,递给叶南。
“这是我年少时的随身物,内含一丝大儒文气,佩戴在身能镇小妖小祟,便送予你了。”
叶南抬头看向方仲永。方仲永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道。
“还不谢过你孔叔父。”
“南谢孔叔父赠!”
叶南接过这玉环。他的年纪还小,不好挂在腰间,于是绕了几圈,缠在手臂上。
然后,王安石也送来一件礼物。
“这是一支青檀木羊毫小楷,是我在东京(指宋朝首都汴梁)宝坊购得。原本打算自己收藏,如今便赠予你了。”
青檀木,在天下无数树种当中,与文气最为相合,一直都是读书人的最爱。这一只小笔,怕是价值千金。
这次没等方仲永,叶南恭敬的伸出双手,将这支如成人小拇指粗细的羊毫接过。
“南谢过王叔父!”
第四七九章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尝试(修)
自叶南拜师方仲永之后,春去秋来,冬过夏至,十年岁月一晃而过。
今年足有四十七岁的方仲永,已是两鬓微霜。
但十五岁的叶南,体型却依然圆润。尽管这在这个年代看来是富贵的象征,可仍是让他苦恼不已。
“每天一百个仰卧起坐,一百个俯卧撑,然后再跑十公里,简直有用过头了啊!肥肉可以减下去,这一身肌肉要怎么办啊!”
“南儿。”
今日席间,方仲永磨了磨手里的筷子,看着已经只比他低半个头的叶南,感叹道。
“自你拜我为师后,同年过了童子试,一首《墨梅》才气三尺一,诗出鸣州,震动一时,被誉为‘大宋神童第一’。但六年前我劝你府试,你说再推迟几年,三年前我劝你府试,你说还没准备好。”
“还有三日,便是府试报名截止。今年,府试、解试、省试,三试同岁,不知你准备好了没有?”
“老师莫急。”
看着方仲永那就差把自己赶出去科举的焦急模样,叶南哭笑不得。
“这十年,学生博览群书,终于准备好了。虽不敢保证三元及第,但必定榜上有名!”
“好!”
一看叶南竟然答应了,方仲永激动的直接站了起来,对外面高喊道。
“阿昌,备马。南儿,随我去县衙报名!”
看着方仲永这么激动,叶南赶紧拉着他坐下,劝道。
“老师,老师,先把饭吃完,再去也不急啊!”
……
阿昌全名方昌,比叶南年长一轮。十年前差点醉酒误事后,方仲永便在方家村雇佣了他作为仆役。但洗衣做饭,下田耕地一应事务,依旧亲力亲为。
和方仲永一起坐着嘎吱嘎吱,减震系统极为恶劣的牛车,叶南对驾车的方昌笑道。
“阿昌哥,这次麻烦你了。”
“不麻烦,不麻烦。”
方昌赶紧摇头。
虽然就辈分来说,他是叶南的表哥。但实际上,叶南是方仲永的弟子。主仆之分,他老爹一开始就在他耳朵旁说了好几遍了。
在方仲永给叶南报名的时候,连金溪的知县都被震动了。
大宋第一神童这句话可不是叶南自封的,而是官家说的。
这位神童自童子试后,蛰伏了十年。如今,终于打算出关了吗?
这位知县使劲夸着叶南,说他肯定上榜,就连解元也是不难,并表示有什么困难可以来找他,一路送着方仲永与叶南离开县衙。
然后,这个消息从这位知县这里,迅速向外传递。
很快,先是抚州,然后整个江南西路都知道,这位‘大宋第一神童’,终于要开始自己的科举之路了。
……
与此同时,汴梁城内。
刚刚下朝,和别人吵了一架的王安石,黑着脸回到家中。
一看王安石这表情,他儿子王雱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当即规规矩矩的,避免被心情不好的爹爹找到机会收拾了。
就在这时,门外响起一声鹰啼。
王安石走出门外,不久,拿着一份书信边走边看的他,脸上难看的表情不见,渐露笑意。
“这个小家伙,如今终于打算入场了吗?”
王安石收起书信,对一旁正吃饭的儿子笑道。
“阿雱,今年的省试,你有对手了!”
因有着六窍玲珑心,性格孤傲的王雱,眉头渐渐皱起。
平日里少言寡语的他,难得开口问道。
“是谁?”
王安石笑道。
“是你方叔父的徒儿,叶南。”
王雱想了想,面露疑色。
“大宋第一神童?”
“正是!”
提起这个,王安石也是一阵好笑。
大宋一直都有神童之说。什么八岁就能成诗的天才,十二岁的少年举人。但五岁就能诗出鸣州,天下未有,几乎就是半圣胚子。
当时官家也是一高兴,说出‘这是我大宋第一神童’来,结果转头就后悔了。特别是之后,叶南一蛰伏就是近十年,搞得官家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在王安石收到书信的时候,官家那边,一个大太监也收到了消息。
“哦?那位大宋第一神童,快十年,这是决定要参加科举了吗?”
想起这事儿,大太监对下面人笑了笑。
“让人去盯着府试和解试。如果这位神童依然出类拔萃,那不妨送他一送,也好证明官家的眼光;若不行的话,就不要让他来汴梁会试了。”
“是!”
下面一个小太监点头应声,低头哈腰的下去了。
……
半月后,临川府放榜,叶南的名字赫然在列,添为案首。
其作答经义全对,并赋诗一首《明日歌》,以‘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长才气三尺九寸九分,诗出鸣州,差之毫厘镇国。
诗出当日,江南西路震动。
……
等看完榜,又去老师那里接受教诲,回到家中,叶南迎来了一位声音如黄鹂般清脆,面容与牛奶般雪白,身形娇俏,玲珑可爱的小美人。
“哥哥!”
男女有别,方囡没有如年少时那般,抱着叶南就啃,但脸上的亲近之色,任谁都能看出。
“囡囡。”
冲方囡一笑,叶南对随后而来的方虎,林红行礼。
“舅舅,舅母。刚刚我从老师那里回来。老师说,最近我风头太甚,不宜继续呆在乡下。他劝我现在赶去洪都府,等待解试。等解试之后,便启程去汴梁城找王叔父,参加六月后举办的省试。我想,自我得了案首,定有纷纷扰扰不断。舅舅舅妈一家不妨去汴梁吧。”
“要去汴梁?”
这个年代,对于普通人来说,背井离乡是迫不得已的事情。
方虎一时迟疑,但林红却马上推了推他。
“没错,要去汴梁!”
他们两个黔首,在这方面当然没有先生思考的周全。
而且此去汴梁,不只是为了叶南。
方囡年纪大了,也该许人了,但女儿可是自己的心头肉。那些七里八乡而来的媒婆,无论说的如何天花乱坠,林红都没有被打动。
因为在宋朝,不同姓之间就算是表亲,也是能成亲的!她一手将叶南带大,看着他和方囡自小亲近,两小无猜,早就有了打算。
放叶南这么一块美玉独自去汴梁,恐怕不用几日,就要被别人家的官宦小姐给抢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