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造化斋主
司花婼看得双眼都要冒星星了。
“痴人做梦!你把茶艺当成什么了,小孩子的过家家游戏吗?我真是闲得无聊,居然在这里跟一个无知的狂徒浪费时间。”
陆姓女生自然不会相信,合上扇子后,转身离开。
见此情形,司明终于下决心帮忙,便向司花婼道:“既然找不到合适的替补,干脆换个剧本怎么样?”
司花婼回过神来,苦笑道:“好剧本哪有那么容易找?而且就剩下三天,连练习都来不及,更别说表演时的配合了。”
“正好我这里有个剧本,一共只有三个角色,这样就算只有三天时间,也足够来得及。”
“你有剧本?什么名字?”
“《牵丝戏》。”
第两百九十一章 无法回头
《牵丝戏》是司明前世看过的一首小众向的古风歌曲,讲的是一位操偶师的故事,总体呈现一种说不出的凄美感。
单看歌词很难看出创作者想要表达的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有种九十时代中国电影的味道——只讲艺术不会讲故事。
司明最初听的时候,也以为这是一首堆砌辞藻,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歌,直到看了讲述歌曲背景故事的文案后,才恍然大悟,原来歌曲是从人偶的视角开唱。
单看歌曲本身,司明顶多给它打个70分,不过有了故事背景后,立刻发挥画龙点睛之效,足可臻至90分。
当然,眼下要出演戏剧,所以歌曲反倒是次要的,歌曲背后的故事才是真正的主体。
司明将故事内容讲了一遍,发现对面毫无动静,心中不禁疑惑,难道是自己讲故事的能力太差?要不要干脆把歌也唱一下?
然而,现在的他不是平行世界的他,就一破锣嗓子,跟音痴不过一线之差,开唱之后怕是更添恶感,把一首哀伤情歌唱成无厘头搞笑。
蓦地,对面传来了抽鼻子的声音,低头看去,发现司花婼已是泪眼汪汪。
“好感人的故事(哧溜),尤其是最后那句‘暖矣,孤矣’,有种说不出的难受(哧溜)。”说完,抽出一张纸巾擦了擦眼。
有那么夸张吗,感觉跟《聊斋志异》里的故事也差不多?
司明无言,虽说他也觉得《牵丝戏》这故事很不错,当初看的时候也隐约有些感动,但那是配合歌一起听的双重作用,单独拎出来的话总觉得还差点什么。
司花婼的感情腺比他预想的要丰富得多,总觉得最初见面时留下的那个印象,现在已经崩毁得差不多了……
其实,司花婼的感情固然比一般人要丰富,可司明也不免落入了现代人的思维惯性。
这个世界虽然有小说家创作故事,也有广播和电视这两种多媒体传播方式,但缺少了网络这种信息高速化的载体,普通人日常能够接触的信息量其实并不多,甚至连国家领导人,每日接收的信息量也不一定比得上网络时代的宅男——信息的价值率另说。
事实上,海洲也就素国完成了电视机的普及化,在美国只有贵族用得起电视,普罗大众接收的新闻传播方式依旧是报纸和广播,水平大致跟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的中国相当,娱乐手段匮乏得很。
“既然你也觉得这个故事很优秀,就拿来作剧本吧,反正里面就三个角色,书生、人偶、傀儡翁,而人数越少,配合的要求越低,只要找个有默契的同伴,三天时间足够完成排演。”司明提议道。
司花婼思考了一会,摇头道:“不可否认,剧本非常精致,但内容实在太少了,用来演出的话,怕是十分钟就结束了,这样是拿不了高分的。”
“那就填充内容、拓展剧情,顾总中傀儡翁有一段回忆过去的情节,正好拿出来作为补充的场景,展现他过去的人生,从而完成剧情上的铺垫,最后当画面拉回现在时,随着傀儡翁付之一炬,一下子将积累的压力全部引爆,把剧情推向高·潮。”
作为一名小说家,司明表示灌水实在太简单了,给他一段百字大纲,他可以轻轻松松灌水出十万字的内容。
“听起来好像可行,但时间上来得及吗,只剩下三天了,如果改剧情用去一天的话……”
“写一个完整的剧本很难,但只是粗纲的话,一个小时就够了。”
司明向女侍要来纸和笔,当场写了起来。
《牵丝戏》的人物对话不多,甚至连动作都很少,因此没必要对台词薄批细抹,只要写一下故事的发展和人物的心理活动就行。
戏剧演出是个小短篇,司明自然不会按照网文的套路来写,他用了好莱坞的电影剧本模板。
前面的百分之七十是铺垫,层层递进,不断给主角增加磨难和压力,并在七十这个时间点来个大转折,情况急转直下,通常是主角遭到反派算计,陷入最危险的局面,最后在百分之八十五到九十之间,再次引爆剧情,让主角上演惊天大逆转。
这是好莱坞长期拍电影总结出来的最佳模板,相当于黄金定律,在地球上固然会被影迷吐槽无新意,又是老一套的爆米花,在海洲却属于没有被摸索出来的先进理论。
当然,好莱坞拍的多为英雄片,所以结局往往是主角胜利,正派合家大团圆,但《牵丝戏》可不是喜剧片,因此最后的剧情引爆并不是为了让主角反败为胜,而是进一步升华主题,发挥画龙点睛之效。
卸下伪装的司花婼显然不是一个能耐得住好奇心的人,当下便靠了过去,在一旁看司明写的内容,因此在司明写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她也已将内容都看完。
“我发现一个问题。”司花婼用严肃的语气说道。
“什么问题?”
司明扫了一眼刚写完的剧本,字不算难看,故事逻辑也没有出现错误。
“人偶这个角色要怎么演?真人的话,就算是祝旋怀来演也大了一点,使用人偶的话,我们可不懂如何操作傀儡,更别说制作出如此精美的傀儡,那得去找传说中的偃师才行。”
偃师是《列子·汤问》中杜撰出来的一个人物,他亲手制造出来的人偶,不仅外貌完全像一个真人,能歌善舞,而且还有思想感情,甚至有了情欲,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
故事中,在戏快要演完的时候,人偶眨着眼睛去挑逗穆王身边的妃嫔。穆王大怒,要立刻杀死偃师。偃师吓得半死,立刻把歌舞艺人拆散,展示给穆王看,只见它里面有着肝胆、心肺、脾肾、肠胃;外部则是筋骨、肢节、皮毛、齿发,虽然都是假物,但非常齐全,把这些东西重新凑拢以后,人偶又恢复行动。
穆王试着拿掉它的心脏,它的嘴巴就不能说话;拿掉肝脏,它的眼睛就不能观看;拿掉肾脏,它的双脚就不能行走。
这种境界远超智能机器人,已经是神仙才能掌握的技艺。
当然,《列子·汤问》的这一篇本来是吹牛文,或者换个好听的说法,这是一篇科学幻想寓言,属于那个时代的科幻小说。
在故事的结尾,列子又说鲁班和墨翟的学生,东门贾和禽滑釐听说了偃师的技艺,分别告诉自己的老师。于是,这两位老师傅便终身不敢再谈论技艺,只有时刻老老实实地守着他们做木工用的圆规和直尺勤学苦练。
明明是瞎编的故事,却说得煞有其事,现实中奈何不了你,我就在文章里让你们俯首称臣,当这篇文章流传出去后,还真有不少人相信这件事,认为鲁家和墨家输给了一个名叫偃师的匠人。
以吹牛倒逼真相,不得不承认,列子把精神胜利法玩出了一个新高度。
司明当然不打算真的做这么一个人偶出来,虽说道具也是戏剧的重要组成部分,精良的道具可以给整部戏加分,但真要做出这么一个活灵活现的人偶,未免有种喧宾夺主的感觉,容易让所有人把目光都集中在上面,从而忽视了故事本身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