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明教天师
“快快快,有人正在掩饰给我们看毛笔的妙用!”
几名青年迅速的来到了店铺的门前,满脸震惊的望着眼前的场景。
只见,一个中年男子,手上握着一支毛笔,沾了点墨水之后,便在泛黄的纸张上龙飞凤舞的绘画着。
虽然字体潦草,写出来的纸歪七八扭。
但是,毛笔的作用也直接呈现在所有人能的视线中。
一直写了十几个字,才出现墨水不足的迹象。
也就是说,这种毛笔的出现,完全可以减少他们在写字上浪费时间的苦恼。以往的那种‘笔’,几乎每写几个字,就需要再次的沾墨水,简直让人烦恼至极。
原本已经有了完好的思路,但就是因为一个停顿,打乱了所有的思绪。
毛笔的出现,顿时就让所有人沸腾了。
“难怪,我就说了,怎么今天竟然多出了这么多人来排队!原来,这里又出现了一款全新的物品!”
“这个东西,貌似还是出自二公子的手。简直太让人震撼了,二公子果然不亏是天才,连毛笔都想了出来!”
“可不是,赶紧排队,我可不想与毛笔失之交臂啊。”
“……”
众多人纷纷加入了队伍之中,不仅仅是为了买纸,还是为了买上一支毛笔。
毛笔就像是一种崭新的事物,让他们心里生出了无限的好奇。
一支支商队来到了店铺的大门前,满脸惊愕的望着这火爆的场面,完全不明所以。
“什么情况?明明前几天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怎么今天突然之间,人数有多了起来?”
商队的领队人尽是不解,心里如此想着。
很快,一名青年抓住了路人,在对方不满的情况下,将两枚秦半两帝国,笑问:“小哥,这怎么回事?前几天不是已经越来越少人了吗?怎么今天又突然多出了这么多的人!不应该啊。”
路人收起了秦半两,眉宇间带着几分笑容,解释道:“这你就不知道了吧。那是因为二公子他,有研发出了一种全新的东西。有助于咱们的写字树枝。以往我所用的‘笔’来写字,墨水还没开始写就已经完了。这次可不同,这种名为毛笔的东西,只要沾上一点墨水,就能写出了几十个字呢!”
说到这,路人满脸都是崇拜的表情。
二公子的名头,在咸阳已经是家喻户晓。
基本上所有人听到这个名字,首先表现出的表情不是敬畏,而是尊敬。
纸张的研发、毛笔的研发,让嬴子亦的名头,直接成为了所有人心目中的伟人。
特别是一些文人,写了很多的诗句,为的就是赞赏嬴子亦的为人。
在面临如此巨大的利益的诱惑,却仍然能够坚持本心,将纸张的价格压制到最低,让所有人都能够用上这种纸。
“原来如此!”
顿时,商队的所有人都恍然大悟。
原来,在这里竟然是又一次的出现了堪比纸的那种神奇的东西。
随后在商队的领队人的命令之下,所有人再次的加入了排队的队伍之中。
……
几天后。
桑海,小圣贤庄。
齐鲁三杰,伏念、颜路、张良三人都恭敬的望着前方的一名老者,器宇不凡。尽管年过半百,但仍然肤色红润,是一位长寿老人. ....
此人,正是掌门人伏念的师叔,也正是当今世上,儒家的辈分最高的人,荀子。
相国李斯,还有曾经的韩非,就是出自于他的教导。
“师叔,这就是传闻中的,毛笔!”
张良缓缓将手上的毛笔帝国,说道。
“毛笔?”
荀子双眼一闪,露出了几分诧异,旋即接过毛笔。
“毛笔的用处,比我们以往所用的‘笔’要更加完善。基本上,只要稍微沾上一点墨水,就能一连窜的写出十几个字。以往的话,每当写完几个字就需要重新的沾墨水。但毛笔则没有这样的缺陷。可以说,是一项非常完美的发明。”
张良解释道。
毛笔的出现,对于他,乃至伏念、颜路两人来说,都是非常的让人吃惊的。
特别是他们还了解到了毛笔的作用之后,就更是觉得妙不可言。
更有的。
便是嬴子亦的名字,再次的浮现在三人的脑海之中,无法挥霍出去。
这位二公子,才华横溢,让他们三个人都忍不住感到了惊叹。
简直人中龙凤!
不仅仅制造出了纸,方便了人们的书写。还将毛笔给发明了出来,让书写文字变得更加畅通无阻。
这样的壮举,绝对是所有人一辈子都无法超越的成就!
“我来试试。”
3.1
荀子微微点头,右手握着毛笔轻轻的沾上了一丝墨水,旋即在泛黄的纸上书写着文字。下笔如有神,一笔带过,一连窜的黑色文字随之出现。
“好好好!”
荀子动手停止,脸色激动的站了起来,满脸都是赞叹的神情。
顿了顿,荀子脸上露出了几分赞赏:“这位传说中的二公子,真乃神人也!”
“师叔所言极是,这位二公子的才华,当真是令我等遥不可及。”
伏念、颜路、张良三人在这方面都自愧不如,点头如实说道。
“儒家当派人赶往咸阳。”
荀子再次说道。
“师叔亲放心,我已经安排人手前往咸阳收购毛笔。”
伏念心领神会的拱手,禀告道。。
第295章 桑海(第三更求订阅)
十几天后。
大秦东海之滨,桑海。
蜃楼高高悬浮于水面上,所有经过的人都是望而生畏。
一辆马车,驶入了桑海,身后一批批马,整齐的军队声势浩荡。每一位士兵,都穿着统一的铁盔甲。
最为古怪的,在队伍的后方,跟随着一百名面色木讷,动作僵硬却不知疲惫的士兵。他们没有武器,就连走路的姿势都异于常人。
桑海的街道上,人来人往,但都敬畏的避到两旁,望着中间走过的这一支庞大的军队。神情充满了惶恐。
为首的马车窗帘打开,探出了一个年轻男子俊秀的面孔,一双眼睛炯炯有神,旋即嘴角微动,说道:“终于抵达桑海了!”
此人,正是嬴子亦。
十几天前,嬴子亦就已经安排了小李作为造纸、造笔的话事人。在小李得心应有了之后,他便放心的离开了咸阳。
桑海一行,本就是他心里的其中一个目标。
将咸14阳的事情打理赶紧后,便与嬴政通报了一声,率领着三千黑甲军,还有一百僵尸军。浩浩荡荡的从咸阳出发,目标为桑海。
几乎花费了十天左右的时间,嬴子亦终于抵达了桑海。
实际上从咸阳到达桑海的时间并不需要很久,但嬴子亦在中途耽搁了一点时间,算是一路扫荡着劫匪过来的。
总的算起来,一路上杀掉的劫匪数量,共计五百人绝对不在话下。
血量,自然也吸收了不少。
“调出血量!”
嬴子亦将头重新收回马车内,大司命、少司命、晓梦三女平静的坐着,姿态不一,尽显不同的气质,不同风格的绝世魅力。
空气中仍然飘散着三女的幽香。
“现宿主总血量为,72106点。”
系统的声音回荡在嬴子亦的耳边。
七万点血量。
对于已经见识过更多场面的嬴子亦来说,这点血量,已经没有太大的波澜了。
距离开启下一层养蛊图鉴,需要一百万点血量!
所以说,目标太过于遥远。让嬴子亦没有刻意的选择存储血量。
若是刻意的存血量,也不知道要存到猴年马月。
一切顺其自然就好。
更何况,现在嬴子亦的实力已经达到了极为恐怖的地步。蛊虫只是他的力量之一,但并不是他力量的全部!
化神蛊的冷却时间也七七八八了。
至少,现在嬴子亦能够动用的力量,完全足以与盖聂卫庄等顶尖高手进行对碰。
再不济。
还有晓梦这位先天巅峰的强大护卫!
想到这,嬴子亦不由得露出了几分微笑。
“现蛊量为,噬心蛊111只,噬元蛊312只,僵尸蛊100只,化神蛊3只,迷乱蛊196只。”
噬元蛊的数量最多,也正是嬴子亦为了更快的提升内力才兑换的。
但这段时间以来,这些蛊虫都空置着,让嬴子亦感到了几分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