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开局逮到高冷校花超市偷窃 第686章

作者:陆远秋

  “欧叔叔的儿子呢?”

  “皮肤太白,我讨厌皮肤比我白的男人。”

  “这都讨厌?行行行,给你找个小麦肤色的总行了吧?”

  女人没说话,中年男人笑了下,只要女儿愿意跟他交流,那情况就还在可以掌控的范围内,他继续问道:“开宾利的那个李叔叔,他儿子呢?”

  “太老实了,没见过这么一本正经的人。”

  “那你喜欢……骚一点的?还是浪一点的?或者贱一点的?”中年人笑着用手在身前打转,比画起来,声形并茂地去描述。

  女人瞪了他一眼,在沙发上翻了个身:“…贱一点的吧。”

  “okok。”中年男人点头,继续记录:“河对面住着的那家呢?他儿子。”

  “那就是个闷葫芦,一句话都不说,在一起的话我能无聊死。”

  “喜欢话多的?不对啊,我记得你讨厌话多的人啊。”

  女人蹙起眉毛,手机放下,一边形容一边解释:“也不用太话多啊,起码能跟我表达一下相反的意见,偶尔能拌拌嘴,吵吵架的那种,也不至于太无聊,跟他说话,他只会说嗯,我真想一拳塞他嘴里……”

  她说完看向爸爸,不知道这个中年老毕登能不能对上自己脑电波。

  “行,你喜欢能和自己拌拌嘴的人……”

  中年男人打下这行字的时候稍微挠了挠头,眨了眨眼睛,好奇怪,越来越熟悉的感觉。

  “老陈的儿子呢?”他又抬头问道。

  “他啊!提他我就来气,你给我找相亲对象之前能不能调查清楚一点?知不知道他仗着自己家里有钱有背景,上学的时候脚踏多只船,还瞧不起普通人,打压同学,傲得不行,恨不得告诉全天下自己家里什么情况,妥妥一二世祖。”沙发上的女人生气地回应。

  中年男人看了眼女儿,一边分析一边记录:“所以你喜欢…即便家里有钱有背景,性格也不傲,感情还专一,与普通人之间相处没架子,很低调,不会仗着富二代身份欺负人的男人……”

  “OMG!你喜欢陆远秋啊?!”中年男人吃惊得手机没拿稳,掉落在了地上,人往后一靠,胳膊往后一抬,表情很震惊。

  坐起身的女人则怔怔地望着爸爸,脸色定格了几秒钟后,才恍惚地立马摇头否认:

  “我没有…我…我不喜欢他。”

  中年男人沉默地看着她,“咕咚”一声吞咽了下口水。

  他就说怎么越记越熟悉。

  这不就是照着陆远秋的标准去找吗?

  女人低下头,抬手往上撩着长发,又缓缓抬起头,眼神有那么一刻的慌乱,脸上的表情却很快用愤怒掩盖:“滚啊!!我不相亲!别烦我!!”

  她站起身拿着手机气冲冲地朝楼梯走去,身后这时传来中年男人的声音:“白清夏知道吗?”

  女人停下脚步。

  左手抬起按在了护栏上,五指扣紧,指甲发白。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转过身,眼眶却已经泛红身子微微弓着,好像一瞬间变得脆弱不堪。

  她朝爸爸哭着摇头,眼泪流了下来:“她不知道,别告诉她……”

  “夏夏是我最好的朋友。”

  ……

  我!叫柳望春!

  记住我的名字!

  记不住的话,小心我揍你。

  见过沙包一样大的拳头吗?

  ……好吧,没那么大,但它超硬!

  哈哈。

  我生来就是个开朗活泼且爱笑的女孩。

  我不爱哭,也讨厌哭,我认为这是懦弱的人才有的表现。

  自我懂事起家里就很有钱,资产是上了幼儿园的我掰着全部的手指头也数不清的数字,也许是因为这个,从小到大我所认识的朋友无数,每天都能见到各个圈子中的人群,而他们的身上都挂着一个金灿灿的“有钱人”标签。

  他们性格乖张,做事不顾后果,因为总会有人出现帮他们处理烂摊子,擦干净屁股。

  我没有妈妈,但有个妹妹,可我和她关系不好,所以我虽然爱笑,但其实我很孤独。

  我想要朋友。

  于是我试图融入那群少爷小姐,我出手比他们还要大方,他们也很欢迎我,可没相处几天我就渐渐发现我和他们原来不是一类人。

  渐行渐远之后,我开始寻找新的朋友。

  后来我发现,那群“少爷小姐”口中所说的普通人,他们并非一无是处,他们身上也有闪光点,我甚至在其中找到了一个我喜欢的男生,和他谈了我人生中的第一段恋爱。

  但是,和他们的相处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当我不再主动买单,他们对我的态度就发生了一些变化,尽管很细微,但我还是察觉到了,并且感受到了那股愈发强烈的…疏远感。

  甚至讨论话题的时候,我一凑近,她们就会散开。

  我很难过。

  我只不过是在无数次的主动买单中有那么一两次忘记主动罢了。

  也许在她们的眼中,买单亿万次都不会把家里的钱花完的人,不请客真的很抠。

  于是我再次吃饭主动付钱。

  唱k主动前台买单。

  他们对我的态度果然又变好了!

  可是我开心不起来。

  渴望的友谊,好像并不存在。

  直到有次偶然间听到我的初恋和别人说,和我谈恋爱,那谈的就是个取款机啊,要什么有什么,从那天开始我才意识到,就连这个“恋人”,好像都没主动送过我一件礼物,哪怕是一些并不值钱的小玩意,他的甜言蜜语一度让我以为我谈了世界上最棒的一段恋爱。

  我好久没哭了,那次哭了一整夜。

  第二天找他分手,并把他揍了一顿,还欺骗朋友说是因为性格不合。

  从那以后,我继续用金钱维护着我和普通人之间的友谊,至少她们很乖,和她们还能聊得来,而这种朋友间相处的虚假并不能对我产生真实伤害。

  最重要的是,在她们聚一块聊天的时候,我的加入并不会让她们散开啦!

  我想,我柳望春应该不适合交朋友吧,他们觉得我就是个傻大款,应该是吧。

  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了一个不太一样的普通人……她很真诚!

  哈哈哈哈哈哈!

  抱歉,遇见她我真的很开心,提到她都会开心得想笑,想立马抱抱的那种…开心。

  谢谢。

  让我交到了人生中的第一个正确的朋友。

  原来,普通人里还有着不需要你主动买单,就能真诚地把你当作朋友的人。

  因为她,我认识了第二个人。

  原来,有钱人里还有着说话,做事不高傲,很低调,心地善良且热心肠,以积极正能量的态度去面对生活的人。

  我以为这辈子很难遇到的两种人,结果在我17岁这年都遇到了。

  而且他们俩真的好配啊!

  简直配我一脸。

  更让我想想都要笑出声的是,这俩人竟然还互相喜欢,嘻嘻~

  啊啊啊!酸臭酸臭的。

  我要撮合他们在一起。

  于是在他们两人相处的时候,我会故意把夏夏撞到陆远秋身上,看到好闺蜜脸上飘起红云,我差点偷笑出声。

  可这俩人又好别扭啊,明明互相喜欢却还不摊牌。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这个时候竟然还杀出了程咬金。

  小小怜冬,竟然敢当众撩拨陆远秋,简直big胆!

  军训大巴旁,我如天神降临!杀上人前!夺走了龙怜冬递给陆远秋的冰棒,并让夏夏将陆远秋领走。

  咔嚓,一口咬碎龙怜冬的冰棒,嚣张地看着她,将她的大胆想法扼杀在摇篮之中。

  有我在,你还敢想着从夏夏的身边抢走陆远秋?

  谁来了都不行!

  哼!

  我也不行…

  不过我这么好……陆远秋为什么总喜欢跟我吵架啊?

  没关系。

  我又不喜欢他。

  尽管他打篮球很帅,篮球场上充满朝气。

  尽管他唱歌好听,舞台上的表演青春且充满张力。

  尽管他很爱笑,仿佛不会有什么事情能影响到他乐观的心情。

  尽管他很爷们儿,能将欺负草草的混蛋打得屁滚尿流。

  尽管他很温柔,凭一篇日记就想出了治愈一个人的方式。

  可他对我并不温柔。

  我也毫不掩饰地表达着对他的讨厌。

  在我家衣帽间换衣服时竟然不把门关好,气得我火冒三丈。

  在橘城三人合租,我天天与他吵架,半夜虽然蒙着头睡觉,却还是很难睡着,经常中午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