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阎ZK
巨龙簇拥。
李观一心口,青铜鼎内赤色玉液进度猛然加快。
这些异相,非肉眼所能见。
青铜鼎内的玉液快速上升,那乞丐看着眼前这个少年人。
这些时日里他也暗中观察李观一,第一次见面之时孱弱平和,却给自己带了吃的喝的,第一次还可以是心善,可之后自己有一天说口渴难捱,第二天便多了一壶酒,就知这小子如果不是心善到了迂腐的层次。
就是心思活络,认出自己身手,应该也是有所求。
可就算是这样,也是足足一个月没有主动来攀谈攀关系。
直到今日,才主动前来说这话,也是对着山神来说,而不是对着自己直说知道了自己是逃犯,只如一个糟了缇骑,正常祷告的少年人,心细有谋,不急不缓。
乞丐心中赞赏,忽而豪迈一笑,拱手深深一礼,道:“这一个月来,多谢小兄弟你给我送些酒肉解馋。”
“这一次更有劳你来给我送信,不过眼下看来,咱怕是没法在这儿窝着了啊。”
这乞丐慨叹一声,往那里一坐,撕下一只鸡腿放入嘴里大口咀嚼,而后提起一壶酒往嘴巴里面大口吞咽,这一只大肥鸡,连带着十个大白馒头,这些吃的够常人一家子,这乞丐风卷残云便吃了个干净。
吃完了,拿着一根鸡腿骨挑牙缝,道:“饱了饱了。”
旋即慨叹:“我确实受了伤,不想和这帮狗崽子硬打,最好谁都不知道咱在这儿,可能没法多呆了,小兄弟你传了消息给我,我不能不领这情,来,这些天有劳你给我带些酒肉,这给你。”
这乞丐从怀里摸出了一颗大拇指大的夜明珠,递给李观一,豪迈道:
“出来没带金银,这珠子还值些钱,你拿去!”
李观一看那珠子圆溜溜明亮,一看知道价值千金,却是摇了摇头。
乞丐愣住,旋即大笑起来,道:“是我的错,你若是贪财的人,早就去了官府把我供出来了,那五百两银子拿着还比我这珠子来得安心些,不用担心给人查出什么问题来。”
李观一摇了摇头,道:“不是。”
“我也想要。”
“可是我护不住这珠子。”
“拿了反而麻烦。”
乞丐饶有兴趣道:“护不住?哦?你这意思,是想要从我这儿得点其他东西?”
“哈哈哈,你说,你想要什么?”
李观一点了点头,心里面想过各种念头,赤龙之身和青铜鼎有关,不能说;剧毒的来历涉及到了十年前的逃杀,也不好暴露,李观一最后抬起头,开口,只剩下言简意赅的几个字:
“我想要和你学武!”
眼底窥见那一条赤色苍龙,心底浮现出一丝渴望。
十年前的那一场雨夜始终下在他的心底,那铁骑的云纹在身后如影随形,他渴望得到保护自己和婶娘的力量,可他身中剧毒,唯一能指望的就只有青铜鼎,以及这能让青铜鼎有变化的大汉。
那乞丐大汉端详着李观一的眼睛,忽而咧嘴一笑。
哗啦一下,已经出现在李观一的身后。
抬手一下按住李观一的肩膀,又捏了捏他手臂,脊背,扬了扬眉,道:“根骨意外地相当不错,不过,你中过毒?”
“毒素侵蚀筋脉根骨,怕是让你根骨降了一档不止。”
“嘿,后背伤得不轻,陈国夜驰骑兵手底下那些个缇骑做的?”
“一帮子欺行霸市的草包。”
他抬手在李观一后背上轻轻一拍,一股柔和的气息涌入了李观一体内,背后的青肿迅速消失,这乞丐盘膝坐在李观一前面,双手环抱身前,手指轻轻拈着胡须,看着眼前这少年人,眉头微微皱起。
根骨虽然只是稍好,可难得心性活络细腻,进退有度。
在这个年纪来说,已颇惊人。
只是收徒传承,并非寻常事情。
他一身所学驳杂,皆已臻至于极高境界,随便扔出去一门功法固然可以,可是他性情豪迈,做不出这样事情,可是传授武学神功,也绝对不是这么简简单单的事情。
况且,这孩子……
他看了看李观一衣服上的痕迹,就知道这孩子刚刚没有半点挣扎反抗,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衣襟上的痕迹代表着他刚刚被那缇骑提起来砸在桌子上后,直接翻过身来趴着,把自己的脸藏起来了。
人都怕死。
这是人之常情。
越是聪慧机敏者越是惜命。
但是武者不同,武夫需有三分戾气!
这样谨慎,心思活络的孩子,是有才气,却少了这三分恶气戾气,不适合他的路子,但是在这般时候遇见了这样少年人,倒也是起来了三分惜才之心,收徒不可武断,便起了考校之心,道:
“夜驰骑兵的狗腿子已经发现我了,我不能在这里呆太久。”
“明天我就会走,现在我先去周围看看情况,你若是真的有心学武,今夜正是鬼节,今天晚上子时,来此地寻我!”
此地偏僻,陈国关翼城虽然不宵禁,但是鬼节午夜时分一个人跑到山神庙里面见逃犯,却也绝对不是什么胆怯的孩子能够做得到的事情,如果这小子可以做到的话,便也算是有几分胆气,那么临走前,传他一门功夫又如何?
大汉下定决心:
“我传你一门妙法!”
第4章 慕容秋水
那大汉说完这话,摆了摆手,旋即就在李观一眼皮子底下消失不见了。
他环顾了左右,都没能察觉到什么踪迹,就只好点了点头,大声道:“那我午夜会过来的。”
只留下了空洞回响,这才确定那大汉就算是还在这里,也不会露面。
李观一在外面饶了两圈之后,回了家里。
他们在关翼城的家,其实是一间有些年头的小院子,李观一放慢了脚步,用早就劈好的柴火生火,淘米做饭。
炊烟升起,米饭的香气也慢慢弥漫开来,做熟了米饭,又炒了两个素菜,今日到了每旬开荤的时候,他给自家也炖了一只老母鸡,还蒸了鸡蛋羹。
用不着李观一去喊,木门吱呀一声响了下,一名面容苍白,却是神情活泼灵动的女子扶着门走了出来。
李观一的婶娘。
这十年来的前八年,一直照顾着李观一的至亲。
两年前身上的伤势和病症爆发,这才倒下,那时十岁的李观一靠着上辈子还留着点儿的数学基础,给人算账挣些散钱,每天工作完之后回来再做饭,都是因为前面八年婶婶的照顾。
人心都是肉长的,那八年的含辛茹苦,换来了这两年的悉心照料。
李观一还记得自己第一次毒素爆发的时候,痛得昏天黑地。
痛苦到了这个程度,就像是癫痫病的病人一样,要小心剧痛时候咬断舌头,孩子的五感更为敏锐,那时候他才三四岁,掌心的肌肤能感受到花瓣上细微的绒毛,能在风中嗅到春花的香气,所以被痛得直昏过去。
如同坠入无底深渊里面,像是梦中踩空了,却一直地坠下去。
朦朦胧胧感觉有人握着自己的手掌,有温热的液体流淌入自己的嘴巴,就像是一条滚烫的火焰之河,把那阴寒的剧痛缓缓压下,而后李观一就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等到他醒过来的时候,风过树梢,北辰高悬挂于苍青的天空上,肃杀清冷,他枕在婶婶的膝盖,抬起头看到女子温暖的目光,看到她手腕淌出血的牙印,感受到嘴中铁锈般的血腥气。
那时婶婶骑奔马带着他,发现他患病之后从马背上滚落在草地上,心疼他,舍不得用布子,只用自己的手腕塞住了李观一的嘴,李观一剧痛时候废死力气去咬,咬出了个很大的伤口,好在没伤着动脉,剧痛之中的温暖就是婶婶的血。
他那时候抬起头,看到星空悬在美丽女子的背后,她微微笑着询问他好些了吗?星光和月光从大树的树梢照在她的脸上,光华树影晃晃悠悠的,她的手腕上还有伤,却还在笑,摸了摸孩子的眉心,唱着那首东陆的母亲会为孩子们安睡时唱的歌谣。
那一夜李观一睡得很好。
那都是过往的记忆了,现在,十二岁的李观一为面色苍白的女人盛了一碗汤,小心放好,递过去一双筷子。
那眉宇柔美的女子喝了口汤,微笑起来:
“还是狸奴儿做的饭菜好吃,比婶娘我的手艺好多了。”
李观一眼角挑了挑。
狸奴是李观一的乳名,许多官宦世家出身的孩子,乳名后面常加个奴,这不是是什么折辱,王献之小名官奴,前世的南朝宋武帝刘裕,小名寄奴,只是狸奴更是亲昵。
狸奴便是猫,狸花猫,如此叫他就像是长辈在他年幼时候叫他小猫咪咪一样,李观一曾经一本正经地表示自己已经不小了,不要用这样的称呼,却反而被婶娘取笑般用亲昵语气喊了足足三天狸奴儿。
他早知道自己这位婶婶性格深处绝不是看上去那样温软。
经过这些年的相处,李观一早就已经明白怎么样应付自家婶娘,只是低下头,筷子飞舞,闷头干饭,倒是让那女子觉得好生没趣,好在李观一做的饭菜确实不错。
虽然比不上那些费功夫的名厨。
可是柴火烧的炉子火气旺,锅气足,早上还在啄着菜的母鸡,城外村子里今天早上还沾着晨露的蔬菜,炒出来的饭菜总归是很好的,有一种扎实的感觉,吃饱喝足,李观一收拾了这些菜。
婶娘的身子日渐变差,最近李观一已不让她做这些活儿了。
把这些琐碎事情做完,李观一又一如往日,从有些窄小的木屋墙壁上,摘下来了一张琴,然后在女子的指点下开始抚琴,琴音悠扬,时而清越激荡,已是颇有火候。
在婶娘发现李观一年少老成的时候,就开始教他抚琴了。
琴棋书画。
哪怕是在这些年四处为家的时候也没有中断过。
说她自己不通晓武艺,只有这些还弹的不错,李观一学到三五成的火候,往后怎么也可以靠着琴音养活自己,实在不行,我家狸奴儿长得好看,琴棋书画俱通,吃点软饭也可以硬气些。
李观一强调说是养活我们两个,婶婶便只是笑,然后伸出手来把他的头发揉的一团乱。
这一张琴是婶婶一直带在身边的,琴身笔直,声音清越,只是尾部焦黑,倒像是从火灾现场里面抢救出来的。
抚琴的时候,婶娘握着一卷书,安静缩在椅子上,眸子微闭,宽大的袖口垂下来,漏出一节白皙却消瘦的手腕,她整个人都仿佛被笼在衣袍里面,显得尤为清瘦,忽而听弹错了音,懒洋洋睁开眼睛,手中的书卷轻轻在少年人头顶敲了下,道:
“弹错了,狸奴儿。”
“怎么,有心事么?”
李观一的心当然是因为云纹再现,因为那一座鼎即将填满,自己身上的剧毒有了救治的可能性而稍有些波动,只是一个失神便让婶娘听了出来,剧毒事情和自己冒险的事情可不能说,迟疑时候,婶娘已笑起来。
她笑着,琥珀色的眼睛看着少年,手中的书卷在李观一的衣摆上点了点,又滑落下来点了点他的膝盖裤腿上,道:“你最不喜欢的事情就是濯衣,平素见到泥土地都会绕远路走,生怕溅上泥点子。”
“有人去药铺闹事了?”
婶娘往椅子上靠了靠,一手托腮:
“回春堂在府衙里有些关系,还雇佣了三个锻体到了头的武夫。”
“能在回春堂闹事的寥寥无几,能让你失神的,我猜猜,是见着了咱们的仇人那波儿人了?”
李观一张了张口,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这女子带着他东躲西藏安然无恙十年之久,心思细腻得很,他此时的性格谨慎,全是在这十年耳濡目染之中从婶娘身上学来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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