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跳舞
已经是2002年九月份了?!!
卧槽啊!!!!”
站在游乐场的一个零食贩卖亭门口,看着餐桌上不知道是哪个客人扔掉的报纸上的日子,陈诺表情扭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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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这只猪做了什么?”
坐在自家房子前的台阶上,福克斯不满的看着面前地上的这只小猪。
很显然,这只猪的反应不太对头,仿佛焦躁的趴在那儿,四个蹄子拼命乱蹬,但是却被一只脚踩住了身子动弹不得。
这只脚是属于西德的。
“前会儿它明明很乖的。”福克斯不满的看向西德:“你肯定是对它做了什么。”
西德不回答。
“其实我真正想问的是,我们为什么要养一只猪?我并不喜欢这种宠物猪,只有那种娇滴滴的扮可爱的小女孩才会养这种宠物。
我们为什么要养一只猪?”
西德翻了翻眼皮:“那个家伙能养一只猫,我为什么不能养一只猪?”
福克斯眨巴着漂亮的大眼睛看着西德。
过了会儿,小女孩才皱眉道:“可是,我们该喂它吃什么?”
“超市里肯定有宠粮饲料的。不过……”西德想了想,低头看着这只猪:“如果它听话的话,就喂它吃那些宠粮。
如果不听话的话,就喂它吃辣椒油,你觉得怎么样?”
福克斯想了想,小女孩缓缓的摇了摇头,很认真的回答:“不听话的话,难道不该是杀了吃肉么?”
不知不觉,地上的猪忽然停止了挣扎。
西德笑着收回了踩着它的脚,对福克斯挤了一下眼睛:“看,养宠物其实也不难的对吧。”
小叶子其实就不喜欢吃猪肉。
对她来说,猪肉这种东西,肥的太腻,瘦的又容易塞牙。
她甚至觉得,如果这个世界上的食物都变成棒棒糖,那就是再好不过的了。
好吧,炸薯条可以留下。
Emmmmm……冰激淋也可以留下的。
因为不喜欢吃猪肉,所以小叶子其实此时此刻心中是有点忐忑的。
今天是九月十二日,也是小叶子同学成为一名光荣的小学一年纪学生的第十二天。
很不幸的是,今天她带去学校的午餐,就是有好几块猪肉。
粉色的塑料饭盒里,一层米饭上,铺了几根青菜,还有几块手指宽的红烧猪肉。
虽然欧秀华总对小叶子说,说小叶子小时候最喜欢吃肥肉了。
但是小叶子都不肯相信。
而且,每次欧秀华逼小叶子吃肉的时候,小叶子心中就无限怀念自己的哥哥。
哥哥就从来不会逼自己吃不想吃的东西——事实上,哥哥给自己吃的东西,全部都是很好吃很好吃的。
尤其是棒棒糖,还有圣代,还有奶昔,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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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秀华白天要上班,幸好小叶子上的这所小学,是全区的公立示范学校,学校里弄了一个午间小饭桌的服务,专门为一些因为工作繁忙,家里又没有老人在身边照顾,以至于无法中午接孩子回家吃饭的家长,排忧解难。
由学校出面雇了几个校工,还有两个生活老师,中午组织一些不方便回家吃饭的孩子,在学校解决午餐。
其实午餐都是家里自己带来的,校工和老师,只负责帮忙把孩子带来放在学校食堂冰箱里的饭菜拿出来热一下,同时盯着孩子们好好吃饭,以及午餐后的午休。
陈小叶磨磨蹭蹭的吃完了自己的午饭,磨磨蹭蹭的去自己洗自己的饭盒。
然后,看着饭盒里剩下的三块肉,小姑娘的脸上纠结了很久。
垃圾桶就在旁边。
不想吃。
但是,又更不想倒掉。
哥哥和母亲都教过自己,浪费粮食是不好的。
而且,更早之前的记忆还没有忘记,在顾家的时候,没得吃的可怜记忆,还残留着一些碎片。
终于,纠结了一分钟后,小姑娘皱着眉头,一张小脸鼓成了包子一样,伸两根手指,飞快的捻起一块块肉,快速送到嘴巴里,用力闭着眼睛,奋力咀嚼了七八下后,咕嘟一下吞下去。
就像吃药一样。
做完了这些,小孩子仿佛得到了某种心理上的救赎,长长的松了口气,眉宇间也轻松了很多,不再纠结了。
今天下午只有两节课。
放学的时候,学校的门口已经站满了等着接孩子放学的家长了——其实倒是老人居多。
欧秀华其实也已经在这里等了十分钟了,只是此刻的欧秀华,脸上紧紧绷着,双手不自觉的藏在自己的工作服口袋里,手指用力的撵着口袋里的线头来回的搓着。
每次心情紧张的时候,这是欧秀华的习惯动作。
她此刻没有像别的家长那样站在学校门口,而是坐在车里。
车也不是什么好车。
一辆破旧的面包车,看得出来有年头的,挡风玻璃上还贴了好多张不同年份的年检标签。车身上倒数喷刷了几个醒目的大字:XX物业。
这个XX物业,正是欧秀华如今上班的单位。
第374章 【家事】
这种车自然不可能有空调的,但是却在副驾驶座位前,架设了一个小小的电风扇。
九月的天气还是有点热的,此刻风扇吹出来的风却是对着欧秀华的。只是这个风,却让欧秀华越发的焦躁。
“一会儿,接了孩子,我自己带孩子会去就好了,真的不用麻烦你了……”
欧秀华说着,扭头瞟了一眼车厢里……
面包车里的座位都拆掉了,空出来的车厢用来拉货的。此刻,欧秀华的自行车也被放在了车厢里。
“不麻烦的,小欧。”司机摆手笑着。
“不行。”欧秀华摇头:“你还是赶紧回去吧,万一让经理发现你用单位的车开出来帮我接孩子,你肯定会被扣工资的。”
“没事的,经理今天不在。而且……平时他对这种事情也都是睁一只眼闭一眼的。
上次经理的妹妹搬家,都是我开着车过去帮忙拉东西的。
经理人很好的,只要不耽误公司里拉货的工作,平时我们用车做点自己的事儿,经理都是不问的。”
欧秀华用力抿了抿嘴,思索了一下,又道:“这样真的不好,我心中不踏实的……”
“真的没事的。”司机努力的笑着,然后摆摆手:“对了,还有一会儿才放学对吧?你坐一下,我去对面小店里买包烟。”
说着,司机开门飞快的走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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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长伟今年四十四岁。
相貌普普通通,本事普普通通,能力普普通通,头脑也普普通通。
是那种扔进大街上人堆里,就再也找不出来的那种,最最平凡的人。
这辈子没做出过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情,也压根没打算过做出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情。
侯长伟没念过多少书,他这个年纪的一代人,年轻的时候都被那个特殊的十年耽误了。
小学毕业后就没念书了,如今的文化程度,自己看看报纸看看书是没问题的,但再多的墨水就没有了。就这,偶尔一些时候,看书看报的时候,遇到一些生僻字还是靠猜的。
不过不要紧,看得懂就成。
父亲过世的早,母亲倒是还在世。
他自己,无儿无女。
准确的说,侯长伟是一个中年鳏夫。
七年前老婆去世了,白血病。
去世之前,两口子的日子还算恩爱,偶尔也吵架,但总体还成。
只是一直没孩子。
去医院查过,说是问题出在了侯长伟身上。
他一开始很纳闷的。
自己之前和老婆在一起从结婚之后,两人的那方面的事儿,一直都还挺正常的也挺和谐的。
自己从没觉得自己不中用啊。
不过医生解释了,说这个问题和男人的那个能力不是一码事。
后来医生用了一个形象的比喻:空包弹。
侯长伟才听明白了。
听明白了后,两口子也没办法,这个病不好治。
侯长伟后来倒是对老婆很好,心中怀了一分愧疚。
自己有这个问题,这辈子怕是没孩子了,而老婆跟了自己,也要落得一个一辈子无儿无女的结果,就挺倒霉的。
然后,又过了些年,老婆生病了。
侯长伟无怨无悔鞍前马后的伺候着,一家家大医院跑着。
拖了一年半,到底还是没能把老婆留住。
人走了,最后就剩下个骨灰盒,埋在了郊区的一个公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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