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日终焉 第272章

作者:杀虫队队员

  “这叫什么话?”地狗说道,“苏闪之所以做出现在的选择,是因为她对这里并不了解。”

  “那你也没有权利替别人了解。”章晨泽解释道,“在我的视角看来,你在让苏闪做一个她更加不了解的选择,这并不公平。”

  “哼……”地狗冷哼一声,随后转过身去,沉声说道,“苏闪,这么多年来我第一次见到你,看到你依然失去记忆生龙活虎,我替你开心。但是在这里,相信任何人都会吃亏。”

  “是吗?”苏闪反问道,“可是在我看来,这场游戏中是她们一直在保护队友,而你一直在想方设法的杀人。”

  “可我没有杀你。”地狗说道,“从头到尾,我都没有对你使出任何一支「灾厄」。”

  听到这句话,苏闪慢慢皱起了眉头。

  难道自己没有收到「灾厄签」,不仅仅是地狗的战术吗?这里面还夹杂了私人感情?

  “可你……”苏闪还要说什么,地狗却直接推门出去了。

  “不好意思,确实太晚了,我要赶不上末班车了。”地狗在门外说道,“你们在这里休息一晚吧,有缘再见。”

  “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苏闪最后问道。

  “我……?”地狗眨了眨眼睛,“我只是一条想要摆烂的野狗,可能会咬人,但不会咬自己人。”

  他从外面关上了房门,转身没入了黑暗中。

  四个女生此时终于松了一口气,这场游戏算是彻底结束了。

  现在除了苏闪之外,其他人的情况都不算太好,秦丁冬和林檎受了伤,而章晨泽现在还能从头发中掏出蝗虫。

  “你们怎么样?”苏闪看了看秦丁冬和林檎。

  “还能怎么样……?”秦丁冬无奈地摇了摇头,“一个受了内伤一个受了外伤,你要给我们运功疗伤吗?”

  “毕竟你们看起来不太好……我有些担心。”

  听到苏闪的话,众人扭头看向了她,要说这里有谁一眼看上去就很让人担心,除了秦丁冬就是苏闪了。

  她的双眼通红,脸上挂着两条格外显眼的血痕。

  “怎么了?看我做什么?”苏闪问道。

  “你……你没事吗?”章晨泽有些担忧的问,“你的眼睛……”

  苏闪这才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颊,翻手一看,指尖竟全是鲜血。

  “我这是……?”

  “你没有感觉不舒服吗?”章晨泽又问道。

  “倒是没有……只是感觉眼前有些模糊……”苏闪用自己的袖子擦了擦脸颊,可几秒之后感觉双眼也有些刺痛了。

  “我们至少活下来了。”苏闪没在意,又转头看向了林檎和秦丁冬,“你们二位是前辈了,我想问问在一场「地级」游戏中全员存活,大约是什么水平?”

  二人仔细思索了一下,慢慢地皱起眉头。

  是的,在地级游戏中全员存活是非常罕见的情况。虽然地级不会每次都将所有的「参与者」赶尽杀绝,但他们一定会杀人。

  毕竟每一场地级游戏的目的就是用「道」来吸引参与者,然后直接购买他们的死亡。

  “不得不说……全员存活很罕见。”秦丁冬轻轻咳嗽了两声,“但我这和死了区别不大,所以不能给你打分,你最好的选择应该是让我死。”

  “可能我还是不习惯这里的「生存法则」。”苏闪解释道,“我认为只要活着,就能去做更多的事,就好像别人睡了我却没睡,我就能比别人的每一天都长一些。”

  “什么歪理……”秦丁冬叹了口气,找了个墙角倚靠着坐下,“今晚我们估计出不去了……需要在这里过夜。要不是你的话,我估计能睡个好觉……”

  章晨泽听后转过头看向她:“你们都说晚上不能出去……这里晚上有什么古怪吗?”

  “是的,你可能想象不到。”秦丁冬闭上眼睛靠在墙上,轻声回答道,“外面有像虫子一样的人满街跑。”

  “像虫子一样的……人?”章晨泽微微一怔,似乎有话想说。

  「桄榔」!!

  还不等几人反应,一个玻璃房间的门忽然被什么东西猛然撞开,巨大的声音回荡在房间之内。

  “哎?”

  几个人扭头望去,只见一件黑色的女士西装从房间中跳了出来,此时两个袖子撑在地上,抬起衣领的部分看着众人。

  它不仅看起来像是一只蝗虫,上面更是爬满了真正的蝗虫,让几个女生看了一眼便感觉汗毛倒立。

  “我差点忘了还有这个东西……”苏闪皱着眉头望向这件西装,然后慢慢瞪起了眼睛,“章律师……这东西到底是怎么产生的?”

  苏闪分明看到这件西装上有一个发光的蝗虫轮廓。

  “我不是很确定……”章晨泽说道,“好像是因为我做了什么……将这件衣服变成了「蝗虫」……”

  林檎此时和秦丁冬对视了一眼,感觉情况有些怪异。

  这听起来分明是「回响」,可她们在长达七年的时间里从未见过这个女人。

  如果她的「回响」这么强大,为什么会隐匿这么久?

  林檎的脑海中浮现出了齐夏的身影,而秦丁冬却想到了陈俊南。

  似乎有某些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导致那个房间里的所有人都没有在「终焉之地」露面。

  苏闪深吸了一口气,将章晨泽拉到身后,然后和那件怪异的黑色西装对峙着。

  由于这个东西的本质是「衣服」,所以苏闪并不知道杀死它的方法,只能立住双脚,尽可能的表现出自己的气势。

  章晨泽皱着眉头看了看这里的聚光灯,微微一思索,走到墙边将房门打开了。

  室外的空气瞬间灌入了房间,带着「终焉之地」独有的腥臭味。

  那件西装似乎也意识到了什么,扭头看了看漆黑的室外,在沉寂了一会之后,它用力蹬起衣袖,冲着室外跳了出去。

  章晨泽也立刻将屋门反锁,众人悬着的心才终于放了下来。

  若没猜错,这件像是蝗虫的西装将一直在「终焉之地」徘徊,因为它不是生物体,所以不存在「寿命」的概念。

  “虽然我杀死了你……但也算是让你永生了吧……”章晨泽低声说道,“这很公平。”

第378章 我叫章晨泽

  我叫章晨泽,我说谎了。

  我今年三十三岁,在成都打拼了十年。

  如果说我愿意将我的经历分享下来,发表到任何一个公众平台,都有可能会成为红极一时的独立女性代表,毕竟一个来自小山村的女孩,靠自己的努力成为了成都最有名的律师之一,不论怎么想都是值得学习的对象。

  可我却不愿意这么做。

  我想摒弃我从前的一切,到这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重新开始。如果有可能的话,我永远都不想跟那个小山村扯上关系。

  我有我的抱负,也有我的理想。

  我想成为优秀的人。

  为了这个目标,我愿意做任何事。

  在律师事务所刚刚创立的那段日子,我没有钱租房,于是在事务所里的沙发上睡了三年。

  我每天五点起床收拾事务所,然后在公共厕所里洗漱、化妆。晚上的时候借口加班晚走,去五元一次的大众浴池洗澡。

  三年来没有任何一个下属知道我住在这里。

  这种苦我都熬过来了,只因为我心中有梦想。

  如果我不能成为一个优秀的人,我会永远被那个山村困死,不仅是我,还有我的后代。

  但我时常在想,我可能根本就不会有后代。

  假如我能灿烂而辉煌的过完自己的一生,那已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我的童年如此悲惨,从公平的层面来说,我的未来理应幸福一些,我不敢奢求自己会过上多么好的生活,只要能得过且过,让我自己觉得舒服即可。

  “章姐章姐!!”事务所里的小孙拍了拍我,把我吓了一跳。

  这个年轻的男孩子来了三年,替我摆平了不少棘手的官司,在众多年轻人当中,我最看好的就是他。

  “怎么了?”

  “你怎么走神了?”小孙笑道,“快看!新娘来啦!”

  我顺着他手指的地方看过去,今天的新娘子萌萌正穿着一身镶满了亮片的纯白婚纱,在聚光灯的照耀下,搀着父亲的手臂一步一步的走向舞台。

  除了小孙外,萌萌就是我最得力的助手,她跟我打拼了六年。

  现在能看到她走向婚姻殿堂,我真的替她开心。

  那个帅气又温柔的新郎拿着捧花,向着萌萌和她的父亲大步走了过去,旁边的观众同时拍手呐喊,送予他们最真挚的祝福。

  但说实话,接下来的环节我并不喜欢。

  在主持人的要求下,萌萌的父亲要亲手将萌萌的手交给新郎。

  然后当着萌萌、新郎和几百位宾客的面,郑重其事的对新郎说:“萌萌以后就托付给你了。”

  此时有不少宾客轻轻抹擦着眼角,仿佛落了泪。

  主持人也用煽情的声音说道:“从此以后,这个男人会代替父亲,永远照顾你,无论他贫穷或富裕,都会对你不离不弃……”

  萌萌站在舞台上,看着激动的父亲与新郎,又看了看附近哭成一片的宾客,冲着我一脸苦笑的耸了耸肩。

  我了解萌萌,我也知道她的意思。

  若不是因为习俗、因为传统、因为家中所有的亲戚都这样做,她绝对不会允许这种环节出现在她自己的婚礼上。

  短短的几句话,几乎否定了萌萌此生的所有努力。好似没有了爸爸和新郎的照顾,她就成了一个嗷嗷待哺的孩子。

  她仿佛随时都会饿死在家中。

  为什么结婚的原因一定是找个依靠呢?为什么不能是因为爱情?

  这些年跟着我干,萌萌每个月至少有六万块工资,就算没有人照顾她,也依然可以过得很好。

  毕竟萌萌付出的努力也不比我少,她是个非常优秀的律师,现在的一切都是她应得的,这很公平。

  萌萌没有要一分钱的彩礼,也没有给双方的家长添任何麻烦。

  她只是和新郎用二人自己存的钱买了一套几十平的小房子,然后又一起出钱购买了家具,在两个人的共同努力下,正式开启了人生的第二阶段。

  接下来的日子中他们依然会一起奋斗,直到购买更好的家具,直到住上更大的房子。

  这是我认为的爱情最好的样子,它像是一杆稳定的天平,永远不会倾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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