霓裳铁衣曲 第192章

作者:克里斯韦伯

第477章 迎击

  “那你说应该怎么办?”泉渊男建叹了口气:“咱俩没有阿爹的威望,大哥又在唐军那边招诱,没有大王的威望,根本没法稳定局面,更不要说抵抗唐军的进攻了!”

  “高藏这小子就是个长反骨的!”泉渊男产冷声道:“留着早晚是个祸患,不如今晚我派两个可靠的将其了结了,在王族中挑一个半大孩子继位便是了!”

  “这怎么可以!”泉渊男建吓了一跳:“眼下是什么局势?外有唐军入侵,内有各部离心,如果高藏这个时候死了,肯定有人会起来闹事,咱俩可不是阿耶有足够的威望能压伏众人呀!”

  “那二哥你说怎么办?”泉渊男产怒道:“就听凭高藏那小子胡闹?”

  “只有暂且忍耐!顾全大局!”泉渊男建道:“如果先击退唐军,我们才有未来。不管怎么说,军队还是掌握在你我两人手中,只要你我兄弟之间不出问题,那高藏就翻不了身。现在咱们且先让一步,先把内部稳住,只要打败了唐军,剩下的事情都简单!”

  “击败唐军,哪有你说的这么容易!”泉渊男产低声抱怨,但他还是被兄长说服了:“也罢,这件事情我不管了。至于唐军攻占新城的事情,你打算怎么办?”

  “必须立刻派出大军前出乌骨城,控制住鸭绿江一线,否则人心动摇,大局就不可收拾了!”

  “这倒是!新城这么容易陷落了,靺鞨各部那边肯定人心动摇!如果就这么不管,肯定会有人投靠唐人那边!”泉渊男产点了点头:“这样吧,我领兵出镇乌骨城,二哥你留守平壤,如何?”

  “那就辛苦三弟你了!”泉渊男建笑道。

  “自家兄弟,说这些就生分了!”泉渊男产笑道:“再说乌骨山城是咽喉之地,若不以重兵镇守,平壤亦无法安寝!”

  泉渊男建兄弟口中的乌骨城是当时高句丽最大的山城之一,依照唐《高丽记》记载:“乌骨城在国西北,夷言屋山,在平壤西北七百里,东西二岭,壁立千仞,自足至巅,皆是苍石,远望巉岩,壮类荆门三峡;其上别无草木,唯生青松,攫斡云表,高丽于南北峡口,筑断为城。”

  按照考古结果,乌骨城位于辽宁凤城的凤凰山上,利用左右两山的悬崖为壁,山势低凹处以楔形石块垒筑城墙。南西各口用土石横筑一高大城壁.城有外城和内城,外城城沿山脊逐段而修,呈卵形,周长近16公里。是一座非常典型的高句丽山城。

  与众不同的是,高句丽人在早期攻陷辽东原有郡县之后,并没有占据原有的郡县城市,往往将其废弃,另外在附近的险要地带修建山城,将其作为自己的政治军事中心。而与刚刚被唐军攻陷的新城不同的是,临近鸭绿江的乌骨城是高句丽在辽东地区的战略支撑点,泉渊男产领大军前出乌骨城,既可以屏蔽平壤,又可以支援遍布整个辽东的上百个山城,无论是从军事上还是政治上都是一着很不错的应对。

  “二哥!”泉渊男产伸手搭到了泉渊男建的肩膀,压低了声音:“我领兵在外,但是有两件事情放心不下,一个就是这个高藏,这可不是个安分的家伙;还有就是新罗人和百济的唐军,也会顺势北上!”

  “三弟放心,我晓得!”泉渊男建点了点头。

  “那就好!”泉渊男产笑道:“二哥,如果真的到了万一的时候,我是说那个时候,也得先把高藏那小子给解决了,你明白吗?就算真的要开门投降唐人,也得咱们兄弟几个,轮不到这小子!”

平壤王宫。

  花园里充溢着愉悦的松木清香,高大的松树从四周拔地而起。这里还有野杜鹃和耸立的灌木,藤蔓在石壁上攀援,橘红色花朵下长满了绿色的浆果,高藏知道再过两个月这些浆果就会变成紫红色,甜美而又多汁,他小时候很喜欢在花园里和兄弟们追逐打闹,而叔父则在二楼的窗户上微笑着看着这一切。打闹结束后他把这些浆果塞进嘴里,大口咀嚼,弄得头发、脸、脖子、手上都是那种粘稠的汁液,奶妈不得不用把他塞进装满温水的木桶,用毛刷用力刷,弄得他哇哇呼痛,直到弄干净为止。

  而现在这一切都过去了,叔父早已入了土,一杯毒酒结束了他的生命,奶妈也在两年前去世了,自己甚至没有机会亲自送这位可敬的老人离开这个世界,当初和自己在花园中奔跑打闹的同伴有的已经离开了人世,有的也不在平壤,而自己也不再是那个无忧无虑的孩子,唯一不变的唯有这座花园。

  “陛下!大将军领军出城了!”侍从的声音让高藏转过身来,他右手隐蔽的握紧了袖子里的匕首,问道:“去哪里?做什么?”

  “听说是前往乌骨城,抵御唐军的进攻!”

  “哦!”高藏的右手松开了刀柄,笑道:“有大将军出师,寡人无忧矣!那大莫离支呢?”

  “这个小人就不知道了,应该还在平壤吧?”侍从用不那么确定的语气答道。

  “嗯,寡人明白了,你退下吧!”高藏挥了挥手,示意侍从退下。待到侍从走远之后,他才露出了兴奋之色。他很喜欢这座花园除了因为能带来美好的回忆,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宫廷的墙壁和房门都是长耳朵的,虽然泉渊男建答应了自己的要求,但谁也没法自己挑选的人里就没有泉渊男建兄弟安插的奸细,而在空旷的花园里,他不用担心隔墙有耳。

  “泉渊男产去了乌骨城,平壤只留下了泉渊男建一人,这可是难得的好机会!”高藏兴奋的踢了一脚旁边的松树,树冠发出哗啦哗啦的声响,相比起那个骄横跋扈的泉渊男产,泉渊男建就好相处多了。当然最重要的是只要自己能够找个机会刺死泉渊男建,那就能赶在泉渊男产从乌骨城赶回前控制住平壤城。一想到这里,高藏就兴奋的不能自己,曼声吟道:“韩亡子房奋,秦帝鲁连耻。本自江海人,忠义感君子!”

“倭人什么时候有这么多骑兵了?”金钦纯低声问道,星星点点的雨滴落在他的头发和胡须上,将其黏在一起。

  虾夷人在马背上摇晃,四人一排的经过,他们的弓和箭囊在马鞍的两边摇晃,而步兵则在道路两旁的洼地行军,竖起的长矛犹如移动的密林。正在田地里忙碌的新罗百姓好奇的聚成团,对这些异国军队指指点点。

  金钦纯手握缰绳,将马稳住,试图数清在雨雾交加的汉江沿岸究竟有多少行骑兵。数到一百三十几时,他被一旁的传令官的话语打断,但肯定有更多。他们的队伍无穷无尽,源源不断。

  身为金庾信的弟弟,金钦纯并不是靠兄长的荫蔽爬到今天的位置,就如同大多数天才的弟弟一样,他自觉的站在兄长的阴影中,成为当金庾信的手臂。他没少和倭人打过交道,知道对方坚忍不拔、能吃苦、是出色的山地步兵和弓箭手,可可从来不以善骑闻名。

  “这些都是王都督的义从!”金仁问笑道。

  “义从?”金钦纯皱起了眉头:“什么意思?”

  “就是感念王都督的大恩,自愿从军的倭人!”金仁问笑道:“这些大多数是虾夷,他们居于倭国的东北部,善于骑射,所以骑兵会多一些!”

  金钦纯张了张嘴,他不知道金仁问说的这些是真是假,但他还是无法相信所谓“义从”,毕竟一个唐人将军,能够让一群倭人感念大恩,为他卖命,这也未免太荒谬了吧?

  金仁问似乎看出了金钦纯的心思,笑道:“你不知道吗?王都督曾经出使倭国,调停倭国内乱,在倭人中声望很高,要不然这次出兵,怎么会有这么多倭人军队?”

  金钦纯看了看远处的行列,低声道:“这么说来,那位王都督还真是位了不起的大人物呀!”

  “你等会可以把这句话告诉他本人!”金仁问抖了下鹿皮斗篷,甩落上面的雨水,调转马头:“走吧,我们回去吧!王都督应该已经到了,如果去晚了我们就失礼了!”

  金钦纯调转马头,紧随着金仁问向营帐而去,沾满了雨水的斗篷格外沉重,勒住他的肩膀,让他的脊梁发酸,他开始有些后悔担任这次出兵的副将了。

  当两人回到营帐,脱掉又冷又湿的披风,帐篷里干燥温暖的气息让金钦纯立刻心情愉快起来,他看到火盆旁站在一个中等身材的男人,正出神的看着墙上悬挂的地图。听到声音那个男人回过头来,胡须浓密的脸上露出温暖的笑容。他张开双臂,笑着迎了上来:“仁寿兄,小弟今日做了个恶客,还请见谅!”

  “无妨!”金仁问张开双臂,与来人拥抱了一下,对那个男人介绍道:“三郎,这位便是我的副将金钦纯,他也是庾信公的弟弟!这位是大唐熊津都督府都督王文佐!”他对金钦纯介绍道。

  “哦,久仰大名!”王文佐笑着向金钦纯点了点头:“此番出兵高句丽,要多多仰仗了!”

  “不敢!”金钦纯笑了笑,他这才发现可能是因为留了大胡子的缘故,这个王文佐近看要年轻多了,比原先的刘仁愿至少要年轻二十岁,不由得暗自吃惊。

  “仁寿兄,外头已经连续下几天雨了,这里是你的地头,渡船和粮草就都指望你了!”王文佐在火盆旁坐下,笑嘻嘻的说:“我丑话说在前头,我这次带的兵马里有大半是倭人,他们的军纪可是不咋地!”

  “无赖汉!”金仁问啐了一口:“你放心,我早有准备了。你这次有多少人马?”

  “一万出头吧!”王文佐一边烤火,一边笑道:“大概一半倭人,一半是百济人!”

  “只有这么点?”金仁问吃了一惊:“没有唐兵?”

  “唐兵大概有一千人,另外还有一千我的卫兵!”王文佐笑道:“没办法,仁寿兄你也知道,这几年国内送来的轮换戍卒越来越差劲了,老的老,小的小,后来连手脚有伤的都送来了。老子这里可是熊津都督府,又不是养老院!娘的,总要留些守家吧?”

  “我是有耳闻,但没想到到了这种地步!”金仁问点了点头:“你没有写奏疏给朝廷说说?”

  “说也没用!”王文佐叹了口气:“奏疏送上去了,也就是兵部和下头打文字官司,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反正就是送不来几个像样的人,送来了也是想方设法跑掉。其实这也不能怪朝廷,没粮没饷的,谁愿意呆在这种鬼地方!”

  “鬼地方?不至于吧?”金仁问笑了起来:“我看你呆的挺乐此不疲呀!”

  “我和他们又不一样,我在这里是大都督,各种各样的好处说不尽,他们呆这里就是个大头兵,家里的老婆孩子田舍还指望着他们!”王文佐叹了口气:“换了我是他们,我也想回去!”

  王文佐和金仁问聊得热闹,倒把金钦纯丢到一旁去了。金钦纯也不说话,坐在一旁微笑着作陪,毫无尴尬的模样,过了半响功夫,王文佐长叹了一声:“反正我这次就这一万人,我们这路兵马主要指望你们新罗人了!”

  “无妨!”金仁问笑道,他目光转向金钦纯:“高句丽也是我们新罗人的世仇,讨伐高句丽人也是我们的心愿,我说的对不对呀?”

  “仁寿将军说的是!”金钦纯笑道:“王都督请放心,这次我国一共出兵四万,加上你的一万人,足可以打到平壤城下了!”

  “那就好!”王文佐笑道:“这次我就都仰仗二位了!”

王文佐呆了一会儿就离开了,金仁问将其送出帐外,待他回到帐内,金钦纯道:“唐人又在让别人替他们流血!”

第478章 无壳乌龟

  金仁问静默不语,只当没有听见,金钦纯见状也不再多言,径直出帐去了。

熊津都督府军营地。

  帐外,人来人往。王朴听见马的嘶鸣,有人在抱怨背脊酸疼,有人则在索要蜂蜡来保养弓弦。整个营地就好像一只巨大的蜂巢,吵得他的脑袋嗡嗡作响。和衙前都的所有新兵一样,王朴在出征前跃跃欲试,兴奋不已,但随着征途的持续,疲惫、磨脚、扭伤逐渐缠上了少年们,每个人都变得疲惫不堪,失去了开始的劲头,给与王朴最后一击的是风寒,他病倒了,不得不上了预先准备好的驮畜,随队前进。

  “水,有水吗?”王朴觉得自己很渴,他向一旁的仆从问道,那仆从应了一声,拿了只陶碗过来,笑道:“你运气不错,军医采了不少荨麻,煮了茶汤,快喝两口!”

  王朴道了声谢,喝了碗荨麻茶汤,那仆从又给他倒了一碗,王朴接过陶碗,一边小口啜饮,一边用手抱住温热的陶碗取暖。这时他觉得自己舒服了不少,脚上也有了力气,便站起身来,裹紧外衣,走出帐外。他很快就找到自己的一伙,发现同伴们正围拢在篝火旁,便慢慢走了过去。

  “锅里煮的什么?”王朴问道。

  “王朴你病好了!”看到王朴走了过来,同伴惊喜的站起身来,让出一个空位来:“是麦粥,这几天上头发的是麦子,又没有大石磨,只能粗粝去壳煮粥吃了!”

  “行军打仗能有麦粥吃就已经很好了!”王朴盘膝坐下,锅中传来麦香味,让他的肚子顿时咕咕叫了起来:“闻味道应该是去年的新麦呀,真不错!”

  “就是有些寡淡了!”有人笑道:“若谁能打只野味来便好了,哪怕有只兔子也好呀!”

  “兔子?”旁人笑道:“你没听说过吗?大军过境,寸草不生,咱们这次可是有上万人,这么多人过去别说兔子,就算老鼠都难找!”

  “其实鼠肉也很好吃的!尤其是秋天的田鼠,都长得肥嘟嘟的,剥了皮,掏了内脏,洗干净了,用木签串了放在火上烤的焦黄,那个味道呀!不比兔子、鸡肉差!”有人一边说话,一边遐想,嘴角不禁流出涎水来。

  “你这臭小子别说了,越说老子越饿!”

  “就是,咱们这次可是出征打仗!你小子却尽想着吃喝!临阵肯定要坏事!”

  那个说田鼠好吃的少年被一伙的同伴围攻,气的满脸通红,结结巴巴的反驳道:“说的好像就我一个人想吃一样,你们几个不想吃肉?可不是我说要是能打只野味来就好了!要临阵坏事的分明是他!”

  “对,对,刚刚说野味的是他!”

  看到矛盾一下子又转到了另一个同伴身上,王朴禁不住笑了起来,他捡起一根干柴敲了敲铁锅:“别吵了,大伙儿先吃粥吧!待到攻克平壤城,夷灭高句丽后,我买一支羊,请大伙儿吃个痛快!”

  “好,好!”

  “还是羊肉好!”

  火堆旁引起一片叫好声,这时麦粥也好了,众人拿出碗筷,围在火堆旁吃了起来,王朴吃了一碗麦粥,出了一身汗,渐渐有了力气,只觉得原先的病好了。

  “咦,你们有没有闻到?有人在烤肉!”方才那个说鼠肉不比兔肉鸡肉差的少年突然问道。

  “这里哪有烤肉?是你想的太多了吧?”有人嗤笑道。

  “就是,你这么想吃肉就去找肉,剩下的粥归我便是!”

  面对众人的讥笑,那少年却坚持的很:“我的确闻到了,你们不信也仔细闻闻!”

  王朴见他神色郑重,不像是作伪的样子,便也嗅了起来,果然也闻到了一股烤肉香味:“不错,我也闻到了,应该是从左边飘过来的!”

  “对,是左边,好香,那是左厢的营地!”有人道:“好像那些靺鞨小子便是在那边,他们哪来的烤肉吃!”

  “听弓术师范说那些靺鞨小子的弓术都很厉害,是从娘胎里带来的!该不会他们打中了什么猎物吧?”

  “瞎说,我就不信他们从娘胎里出来就会射箭!”有人冷笑道:“走,过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众少年们站起身来,顺着肉香向左走去,他们穿过一条宽阔的走到,看到七八个棋盘般分布的篝火,每个火堆旁都围坐着十来个少年,正是衙前都左厢的营地。不过这些少年十分警觉,王朴等人距离还有二三十步远,最近的一个火堆旁人已经站起身来,各操刀杖弓矢,为首的用颇为生硬的汉话喊道:“什么人?”

  “我叫王朴!”王朴上前应道:“是衙前都右厢第三队的旗头!你们是左厢的吗?”

  听到王朴的回答,火堆旁为首的那人喊了两声,原本紧张的气氛松弛了下来,他上前两步,右手按住胸口,向王朴单膝下跪:“不错,我们是左厢一队的!在下阿克敦,见过上官!”

  借助火光,王朴看的清楚眼前的少年体格敦实,头皮当中被剃干净,两侧的头发编成小辫,正是靺鞨人的打扮,作为最早投靠王文佐的本地豪强子弟之一,王朴自然被另眼相看,别的同伴还在当小兵、伙长的时候,他已经是一队掌旗之人。他装出一副神色威严的样子,问道:“起来吧!我刚刚奉命巡营,闻到你们这边有肉香。这里是新罗盟国之地,周围都是新罗百姓,你们可是偷了当地百姓的家禽牲畜?”

  “没有!”阿克敦闻言一愣,赶忙摇了摇头:“我们没有动当地百姓的家禽牲畜!”

  “那这你们火上烤的是什么?”王朴声音又严厉了几分。

  “是白鹳!还有野鸽!”阿克敦答道:“宿营后我带了两个兄弟去河边射中的!您若是不信,可以看看羽毛!”

  王朴走到火堆旁,只见火堆上放着四只已经被烤的焦黄的飞禽,已经看不出是鸡鸭还是他说得白鹳野鸽,不过地上有个两捆被收拾整齐的翎羽,确实不是鸡鸭这等家禽能有的。

  “这些翎毛你们留着干嘛?”王朴问道。

  “留下来当箭羽用的!”阿克敦笑道:“虽说上头有发箭矢,但还是不如自己做的用的顺手!”

  王朴恋恋不舍的看了一眼篝火上的烤禽,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既然不是偷来的禽鸟,那就算了吧!”他正准备转身离去,却被阿克敦拉住了。

  “旗头大哥还请收下!”阿克敦从火堆上拿了只烤白鹳送了过来。

  “你这是作甚?”王朴强忍住诱惑,伸手推拒:“你们打的猎物,我怎么能拿!”

  “依照我们靺鞨人的规矩,猎人打中了猎物,遇到旁人都要与其分享的!”阿克敦笑道:“既然今日凑巧碰到,也莫要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