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跑盘
法医将尸体反过来,指着受害人右手说道:“受害人的右手食指被切断了,是死后被切的,现场并没有发现断指,凶手很可能带走了。”
他又指着死者的背部:“受害人这个位置有电击伤,受伤时间与死亡时间相近。”
迈克尔总结道:“也就是说,受害人被人从身后电击,晕倒后杀害,切断了手指。”
法医点头:“这种可能性很大。”
“凶器呢?”
“从切痕的伤口看应该是锯齿类的工具。”
阿米尔说道:“之前两名死者身上没有发现被电击的痕迹,这说明凶手在不断的学习和进化。
不过,凶手为什么要切断受害人的一根手指。”
卢克答道:“我在二楼书房发现了一个保险柜,保险柜可以用指纹解锁。
保险柜的柜门是打开的,只发现了一些文件。
我怀疑保险柜还有其他的贵重物品,应该是被凶手带走了。”
阿米尔想了想:“保险柜有多大?”
“一米高,宽八十公分左右。”
阿米尔看着贝拉姆·索洛的尸体,若有所思道:“按照唐吉·布伦斯之前的说法,贝拉姆·索洛将从信众那里骗的钱财都换成了金条,这个保险柜很可能就是用来藏金条的。
现在看来,凶手不仅仅是为了杀人,也是要带走那些金条。”
迈克尔微微皱眉:“凶手已经作案三起,前两起案件都是杀的有钱人,但凶手却并没有动他们的财物。
为什么这次却是带走了金条?”
阿米尔答道:“在我们看来,金条代表着财富,但在那些信徒眼中,金条是用来重塑金身的。
凶手极有可能也是信徒。
他带走金条的目的很可能是为祂重塑金身,在万圣节迎接祂的降临。”
迈克尔点点头:“这样就说的通了。
想要融化大量的黄金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凶手很可能会找专业的金店铺子打造。
我觉得这也可以作为一个调查方向。”
阿米尔摸着下巴:“说到调查方向,我还有一个想法。
如果我的推测正确,凶手还会再杀一个人,而这个人被砍掉的应该是躯体,代表着强壮。
既然咱们已经知道了凶手下一个目标的特征,是否能提前找到受害人加以保护,同时提前布置,等着凶手落网。”
露易丝耸耸肩:“这个想法不错,但我们得知道谁才是凶手心目中强壮的代表。”
迈克尔脱口而出:“汤姆·布雷迪,身高一米九三,体重102公斤,硬汉中的硬汉。
据我所知,他最近就在纽约。”
“Come on,如果是二十年前的汤姆·布雷迪还差不多,他现在已经老了。”阿米尔翻了个白眼,说出了一个名字:“米洛万·伊贝。
一九九五年出生,身高两米零三,体重160公斤,大力士比赛的纽约区冠军。
浑身上下都是脂包肌,我觉得他能打死一头狮子。”
露易丝望向卢克:“你觉得呢?”
卢克指向自己。
露易丝“……”
迈克尔笑了:“你是认真的吗?”
阿米尔嘀咕道:“自恋的家伙。”
“有什么问题吗?我本来就很强壮。”卢克挥动右臂,亮出自己的肱二头肌:“每个人对强壮的定义是不同的,这个没有统一的标准,也无法界定。
而且,凶手很可能并不知道你们口中的大力士。
而他选择的目标你们也未必认识。
所以,这个调查方向只是理论上成立,不确定因素太多了。”
阿米尔反问:“那你有什么好办法?”
卢克拿出了信众名单:“这份信众名单上一共有七十六人,其中记录了每个人的详细资料和照片。
根据我们的推测,凶手应该就是这七十六人中的一个。
我们可以用排除法,缩小凶手的范围。
例如,在第一起凶杀案中,凶手杀死格蕾丝·布隆伯格后,恰好被格蕾丝·布隆伯格的情人菲利波·卡特看到。
根据他提供的线索,凶手应该是一名男性。
而这个名单中有三十二名男性,这就将范围缩小了一大半。”
卢克顿了顿,继续说道:“而且,我推测凶手很可能患有某种重大疾病,时日无多,所以才会选择重新选择一具完美身体。
这个条件会让嫌疑目标更加明确。”
露易丝问道:“你怎么知道凶手可能患有某种重大疾病,有没有可能是他在给自己‘深爱’的人寻找尸体?”
卢克道:“我觉得这种可能性不大。
就像唐吉·布伦斯,他的妻子因病去世,但他还是保留了妻子的尸体。
他希望在祂降临后,可以让自己的妻子复活,他觉得祂不仅能让妻子复活,还能治愈妻子的疾病。
而且,唐吉·布伦斯深爱着妻子,如果他选择用其他人的尸体,那么他的妻子即便复活,也不再是原来的妻子。
所以我猜测凶手大概是自身出了问题,才想找一具完美的尸体重生。”
阿米尔点点头:“我赞同这个推测。
而且,除了以上特征外,我们还有一个目击者菲利波·卡特。
格蕾丝·布隆伯格被杀时,他远远的看到了凶手,我们可以协助他辨认,进一步缩小范围。”
露易丝看了一眼手表:“我去联系他。”
露易丝拿着手机走到一旁打电话。
过了一会,露易丝面色凝重的走过来:“伙计们,联系不上菲利波·卡特。
我打第一通电话,他没有接听。
我第二次打电话,手机已经关机了。
这个家伙什么情况?”
阿米尔答道:“莫非这个家伙有所隐瞒,再次接到FBI电话,以为咱们发现了问题,准备逃跑。”
迈克尔说道:“还有一种可能,凶手想要灭口。”
卢克道:“会不会是你们想复杂了,这个家伙只是想单纯的睡个懒觉。”
第六百一十章 抓捕
一个小时前。
一辆黑色本田车开进一个高档社区,在社区公路行驶一段路程,汽车打开右转向,停在了一栋豪华别墅附近。
汽车右侧的车窗降下来,驾驶室里坐着一名黑人男子,正是第一名死者格蕾丝·布隆伯格的情人菲利波·卡特,也是案件的目击者。
菲利波·卡特盯着斜对面的别墅,脸色阴晴不定,不知在想些什么。
大约等了半小时,别墅的房门打开了,一个衣着时尚、四十岁左右的白人妇女背着挎包走出别墅。
菲利波·卡特下车,翻身越过了栅栏,将走向车库的白人女子吓了一跳,向后退了几步。
“菲利波·卡特,你怎么来了?”
菲利波·卡特哼道:“萨拉斯女士,早上好,见你一面可真不容易。
之前叫我小宝贝,现在开始叫全名了?”
卡琳·萨拉斯看了一眼手表:“我不知道你有什么事,但现在我得去上班了,有什么事晚点再说。”
“你在心虚?”
“什么?”卡琳·萨拉斯双手抱在胸口。
“你同意让我去你家暂住,又为什么要出卖我?”
“我没有出卖你。
是FBI主动找上门的,我并没有告诉他们。
我只是觉得我家不安全了,才让你离开的。
那样对你对我都好。”
“狗屎!
如果你没有出卖我,为什么我一出门,就被FBI抓住了。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你们是一伙的。”
卡琳·萨拉斯嘲讽道:“你以为FBI跟你一样蠢吗?
我的确说过你不在,但他们未必相信。”
“蠢?你是在瞧不起我吗?”
“No,是你自己瞧不起你自己。”
菲利波·卡特反应了过来:“也就是说,你早就知道他们可能在外面等着,还是要把我赶出去?”
“No,我不知道,我也是事后才想清楚的。
我没有故意要出卖你,也没有这个必要,这样做对我没有任何好处。”
“没错,对你的确没有好处。
你只是怕我连累你,然后就毫不留情的把我赶了出去。”菲利波·卡特大声质问:“你把我当什么了?流浪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