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6小山村 第83章

作者:仙风盈袖

  高明程跑去给细奶奶家帮忙,许多美则跑去给许多玉家帮忙。

  今年许多玉怀孕了,虽然村里的女人没有那么矫情,但这会儿赤脚下田还是有一点点的冷,所以张成远没让许多玉去田里插秧,只在家里做家务。

  等插秧结束后,一年的春耕就忙的差不多了,接下来的事情就没有那么的忙碌了。

  高明程琢磨着该进山一趟了。

  春季是动物们繁衍生息的季节,所以高明程没有频繁的进山打猎,偶尔进山查看蜂箱的情况时,也顺便在查看动物们的踪迹。

  自从开春后,野猪们又满大山的撒欢了,吃嫩笋、啃根茎、翻找虫子,在泥潭里打滚,在松树上蹭一层厚厚的松脂,那日子,快活的很。

  黄麂的踪迹也被高明程捕捉到了,由于黄麂的特性,它们占据一片地方后,是鲜少会转移的,所以很好找到。

  高明程这次一大早就进山了,进山后,居然难得的目睹了豺狼捕猎野猪的画面。

  只见在一处较为平坦的山沟里,一群野猪正在咀嚼着鲜美的葛藤叶,这个野猪家族不算太大,只有八头,其中有六头大的,两头小的。

  就在它们啃食的欢快时,一群豺狼悄悄地出现,呈包围状态将野猪群给围住了,豺狼的性情十分沉默而警觉,行动又敏捷,因此那群野猪根本没有意识到危险的降临。

  若非高明程的五感敏锐,又是凑巧站在一处山丘上,只怕也难以察觉到其中的危险。

  去年冬天时,高明程在栎树林那边狩猎到一头野猪,当时就被豺狼们发现,并且一路尾随到下山的位置,虽然双方没有发生冲突,但也说明豺狼擅长潜伏以及行动敏捷。

  忽的,从山沟的四面八方响起嚎叫声,伴随着嚎叫声起,所有藏在树林中的豺狼也朝着野猪群冲了出去。

  嚎叫声才起,野猪群就开始惊慌起来,因为四面八方都有嚎叫声,都有围堵,因此野猪群瞬间失去了逃亡的方向,只能仓促的朝着前面而去,但冲至豺狼面前时,有几条豺狼忽的跳起,朝着野猪的眼睛抓去,这是它们一惯的伎俩,先围堵,再抓瞎猎物的眼睛,接着咬掉耳鼻、嘴唇,撕开皮肤,然后再分食内脏和肉。

  也有直接对准猎物的肛门发动进攻,连抓带咬,把内脏掏出,用不了多久,就能将猎物瓜分得干干净净。

  它们的狩猎手段,可谓是十分残忍。

  更可怕的是,它们往往是一个族群甚至两三个族群一起狩猎的,数量能够多达三十头!

  此时山沟中就至少有二十头豺狼,并且它们之前嘴里发出的嚎叫声,是具有召集性质的,倘若周围还有豺狼在,那么听到这嚎叫声,就会朝着这边跑来。

  野猪群很快就被豺狼们冲散了,野猪的体型虽大,但在豺狼的围堵追逐下,很快就被冲散了,体能更好,性情更凶猛的雄野猪是最先跑掉的,母猪和小猪落在了后面。

  咻地一声,一头豺狼突然高高的跳跃起来,它迅速的和目标猎物缩短距离,然后精准的落在目标猎物的头上,锋利的爪子瞬间将目标猎物的眼睛抓瞎了!

  野猪受伤后,哀嚎声响起,但这不能让狩猎者心软,紧接着,其他五六头豺狼也朝着这头受伤的野猪包围过来,它们的爪子锋利,牙齿尖锐,不断的在野猪身上留下一道道的伤痕。

  野猪起先还哀嚎不断,但很快哀嚎的声音就逐渐弱了下去,最后只剩下苟延残喘的哼唧声。

  高明程看到已经体无完肤的野猪,心中亦是一阵胆寒。

  即使捕猎到一头猎物了,但其他的豺狼并没有就此放弃,它们仍然在追逐着另外一头野猪,并且这头野猪更惨,被掏肛了!

  狩猎到两头野猪后,就足够豺狼族群享用了,于是豺狼们停止追逐,开始沉默的吞食起来。

  目睹这一切的高明程悄悄地从山丘上离开,他握紧了手中的标枪,朝着一个方向快步跑去。

  他注意到,还有两头野猪虽然没有被豺狼族群狩猎到,但都已经受伤了,其中一头更是伤了一只眼睛,仅靠着另外一只眼睛才仓促逃走的。

  现在,高明程要去捡剩饭了。

  呃,准确的说是要去趁猪不备,就地捡个便宜。

第141章 毙命狗嘴

  高明程刚得到鸟铳时,还是把玩过一阵的,也特意练过枪法,但最终他发现铅弹太软,并且铅有毒,因此他慢慢的还是把鸟铳给搁置了。

  今早准备进山狩猎时,他就拿了一把标枪。

  这把标枪是由附近的铁匠打造的,高明程特意让铁匠打造的沉手一些,铁块就用了六斤,再加上柘木做成的枪杆,约八斤左右了。

  柘木也是一种名贵木料,可以做家具,也可以做弓,还可以做杵,质地很坚韧。

  之所以要做重点,就是在投掷的时候,能够产生更大的威力,足以刺破野猪的皮。

  “黑虎,追上去!”高明程对身前的黑虎喊了一声,今早他是带着黑虎一起进山的。

  黑虎嗅觉灵敏,那野猪又是受了伤的,就算躲藏了起来,也容易被黑虎追踪到。

  而高明程只需要跟在黑虎的身后,就可以顺利的找到那头受伤的野猪。

  因为豺狼的捕猎,附近这片山林格外的静悄悄,许多动物都闻风而逃,那些逃脱包围圈的野猪们,没有受伤的已经躲藏了起来,受伤的依旧情绪激动的在山林中奔跑着。

  越是奔跑,伤口越是被振开,刺激的野猪嗷嗷叫。

  黑虎跑得快,高明程也不慢,一人一狗很快就追逐到一头受伤的野猪了,正是那头被豺狼抓瞎了一只眼的野猪。

  野猪一路狂奔着,但显然体力已经快要不行了,它的一只眼睛完全被抓瞎了,眼眶处流出大量的鲜血,除了眼睛,身上也有几道抓伤,但野猪的皮厚,那些抓伤倒不是特别的严重。

  由于野猪一直在奔跑,所以高明程迟迟没有把手里的标枪投掷出去,但这时黑虎猛地发力,一面发出响亮的狗吠,一面朝野猪冲杀而去。

  狗吠和豺狼的声音是有些区别的,但豺狼的体型类狗,因此当黑虎冲杀过去后,原本就被豺狼抓瞎眼睛的野猪,更是被吓得肝胆俱裂,毫无搏杀的意志。

  黑虎很快就追逐上野猪了,悍勇的朝野猪的身上咬去,它倒是不像豺狼那般下狠手,却也是咬向野猪的脖子。

  野猪受到强烈的惊吓,发出哀嚎声来,但面对黑虎的攻击,它只能毫无章法的挣脱着。

  但黑虎的咬合力很强,能够轻易的咬死一只兔子,现在咬在皮糙肉厚的野猪身上,也是死死的不松开,不管野猪怎么摆动着头,试着挣脱,黑虎都不松口。

  高明程看到这一幕,知道这头野猪已经是强弩之末了,他也没有上前动手,就站在一边,看着黑虎大展神威。

  最终,在黑虎的撕咬下,野猪的生机逐渐断绝了。

  黑虎察觉到猎物不能再动弹了,这才松开嘴,它站在毙命的野猪身边,冲高明程骄傲的“汪汪”叫着,恍若一个英勇的战士般。

  高明程走了过去,先是伸手抚摸了一下黑虎的狗头,夸赞道:“黑虎,好样的!”

  这真是一条好狗!

  “我给你记头等功,好肉都分你一份!”高明程大方的许诺着。

  黑虎极其通人性,又和高明程相处久了,明白高明程所说的意思,于是立即高兴的叫了起来。

  山林寂静,狗吠声就显得格外的响亮。

  高明程环视一圈,暂时没有发现危险,但在深山之中,必须要格外的警惕,于是他走到野猪的面前,弯腰将野猪扛在了肩膀上。

  这是一头壮年公猪,原本它幸运的逃脱了豺狼的猎杀,却万万没想到,最后会死于一条狗的嘴里。

  只能说时也命也。

  “回家去!”高明程说道,辨认了方向后,大步离去。

  黑虎没有负重,欢快的走在前面,它看似欢快,却对周围报之警惕,任何的风吹草动,都被它提前察觉到了。

  好在,一路都很顺利。

  这一次,没有再遇到豺狼群尾随,也没有再遇到盗蜜的黑熊,至于偶尔碰上的松鼠、野兔、野鸡等,不值一提。

  一大早进的山,下山时,也不过才十一点。

  好在他家就在山脚下,又和老村隔的远,因此他扛着野猪回家,也没有被人发现。

  进了自家院子后,高明程随手将院门关上。

  这附近虽然大部分是他开垦出来的地,但也有部分是村里其他人过来开垦的。

  将肩膀上的野猪丢在地上,高明程扭动着肩膀脖子,放松了一下肌肉。

  家里静悄悄的,许多美并不在家,春耕结束后,她又去了董飞霞家里学习如何裁剪衣服去了。

  上回在县里集市上买回来的衣服,都被她拿到董飞霞那边,在董飞霞的带领下,把衣服拆了,然后照着打板,最后才又顺着针脚给重新缝好。

  如此一来,董飞霞也可以做出最新款的羊城外套了。

  这是老裁缝们都有的手段,只要有一件样品,就可以复制出类似的款式来。

  所以在服装市场上,一旦有卖的火的衣服,很快就会出现类似的款式,而正品想要占据市场,就得在面料上下功夫,面料比仿制品好,那么手头宽裕的顾客们,自然还是愿意买正品的。

  高明程先是进了厨房,咕噜咕噜的喝了一大碗的茶水解渴,然后才拿着菜刀走了出来。

  他出来时,正巧看到黑虎如同守卫般,守护在野猪的身边,而精灵则围绕着野猪撒欢儿,时不时想去咬野猪,但就它那口嫩牙,压根咬不破野猪的皮呢。

  不过,精灵也不算小了,可以适当的进行狩猎的训练了。

  他准备找个时间,让黑虎带着精灵去掏兔子窝,狩猎第一步,先拿野兔下手,谁让野兔繁殖快呢。

  “让让。”高明程伸手把精灵拨到一边去,又顺口说道:“黑虎,看好你小弟!”

  黑虎立即懂事的拦住精灵,不让精灵再靠近野猪了。

  没有狗的打扰后,高明程就开始专心的剥皮起来,刚剥了一小块皮,他就顺手切了半斤猪肉下来,丢给黑虎,又给精灵也切了一块二两重的肉。

  得到鲜肉的奖励,黑虎心里颇为高兴,它发出一声轻叫,然后低头吃肉。

  精灵也跟着学,对面前的肉块发起了进攻,精灵刚来时,才断奶不久,高明程给它吃的,大多是软烂的熟食,后来就学着啃一些骨头,到现在,高明程会偶尔给它吃一些生肉,有意的让它的性情变得凶猛起来。

第142章 和最硬的关系见见面

  高明程如今处理起野猪来,也算是驾轻就熟了,很轻易的就把野猪的皮剥了下来,然后将整个剥了皮的野猪放到干净的大木板上。

  当初特意做这块大木板,就是为了方便处理野猪这种大货。

  这头野猪,高明程不打算拿去卖。打算一部分鲜吃,一部分风干,另外还要再拿出一点来送人。

  春耕已经结束了,高壮的婚期近了,再过半个月,就是高壮结婚的大日子,另外听他妈的意思,最近是打算给三弟高明万相看对象了。

  他结婚基本没花家里多少钱,所以现在就有余力给老三讨媳妇,至于老四,今年上半年就要初中毕业了。

  说起来他们家都是学渣,虽然儿子们都读到初中,但也都是混日子,高明程就不说了,就说老四吧,打小学开始,就不好好读书写作业,他们班上有个桥下村的学霸,很是会读书,就是家里穷的很。

  于是老四就想了个法子,每天给那个会读书的同学带一点吃的去,然后哄着别人给自己写作业。

  什么李子成熟了,就带一把李子,毛栗熟了,就带一把毛栗,有时候还从鸡窝里摸一个鸡蛋去。

  总之,这份情谊就结交下来了,有学霸同学帮着,老四在学校的日子过的还不错。

  高明程重生回来后,曾经对老四说过,让他和学霸同学相处的更好一点,能让学霸同学给他辅导,那就更好了。

  因为那个学霸同学,后面考上了人大,并且一直读到研究生,毕业后,就在特区的一家公司上班,混的十分不错,只是后面全家都搬走了,村里的这些关系,也基本就断了。

  但老四如果能和对方关系更好一点,没准以后还能沾点光什么的。

  当然了,高明程也只是随口提了一句,至于老四怎么做,就看老四自己的了。

  高明程刚把野猪的内脏掏出,把肉切割好,大门就被人打开了,进来的是许多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