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6小山村 第66章

作者:仙风盈袖

  “黑虎!追上去!”黑虎闻到血腥味,目露凶光的朝着受伤的野猪追去。

  论速度,狼狗的速度可不比野猪慢,但若是一对一的话,一头狼狗也不是一头成年野猪的对手。

  但若是一群狼狗围堵,那野猪就没有胜算可言了。

  常言道,蚁多咬死象。

  虽是冬季,但山里的植被依旧很多,就算是那些落叶乔木,也还有枝丫抢占着空间。

  之前高明程也弄到过一头野猪,那会儿他没有鸟铳,也没有猎狗帮忙,全凭自己一个人去追的。

  若是好走的地面还好,若是遇到不好走的灌木丛,他就很难追上去。

  可现在不同了,他有帮手了!

  黑虎在追杀猎物时,并不会叫,像一道黑色的箭矢,紧紧的追在野猪的身后。

  那野猪本就受了伤,在奔跑的过程中,不断地有鲜血从伤口处流出,低落在枯黄的树叶上。

  黑虎盯准了目标,一个纵跃,直接追上野猪,张嘴咬在野猪的屁股上。

  野猪皮厚,但黑虎的牙齿很锐利,这一口咬下去,牙齿嵌入皮肉中,疼的野猪越发惨叫起来。

  高明程跟在后面,见状直接把鸟铳放在地上,拔出腰间的匕首。

  有黑虎咬住野猪,那么他完全可以持匕首杀过去。

  一人一狗的配合下,那头受伤的野猪无奈的接受了命运的安排,脖子被割开放血后,就轰然倒在地上,它虽然没有马上毙命,但也无力再逃了。

  “汪汪!”黑虎冲高明程表功般的叫着,上肢攀在高明程的身上,等待着奖励的摸摸。

  “干的漂亮!我等下给你奖励!”高明程满意的摸了摸黑虎的头,手感还挺不错的。

  黑虎正值壮年,又是凶猛的公狗,若非那原主人急着要钱去替儿子治病,只怕未必肯卖掉黑虎。

  家里的小狗崽也取了新名字了,叫精灵,那小狗崽也很通人性,对环境熟悉之后,表现的极其可爱,虏获了所有人的心。

  可惜,它目前只能卖萌,而不能打工。

  等野猪彻底断气后,高明程上前把野猪倒提着,让血管里的血全部流尽。

  杀猪杀鸡之类的,都需要放血,而杀斑鸠就不需要。

  因为不用放血,所以活着的斑鸠,都是用手捏住它的口鼻,直接让它窒息而死。

  拔毛也不必烧水浸泡,可以直接拔掉。当然了,用热水浸泡一下也没问题就是了。

  高明程直到这时,才有空仔细打量这头野猪。

  这是一头母猪,但是看身体状态,应该还没有怀孕产崽过,它长得很强壮,如果活着的话,那么明年开春肯定会诞下一群小野猪。

  将野猪提起,高明程估摸着有个一百八十斤重,刚经历过食物丰富的秋季,这些野猪们都长得很好。

  高明程从附近捡了一些枯枝,又堆拢了一些枯叶,准备生火。

  在生火前,他又用匕首划开野猪右上肢的一块皮肉,从里面切出一块肥瘦相间的肉,约一斤左右。

  他将肉丢在地上,说道:“黑虎,奖励你的,吃吧!”

  “汪汪!”黑虎轻叫一声,欢快的低头去吃肉。

  高明程接着又给自己切了一块一斤左右的肉,然后拿出随身带着的盐,将之腌制调味。

  再用削去树皮的木棍插上,放在火堆上烤着。

  在等待烤肉烤熟时,高明程又从腰间皮带上摸出一个小瓶子,这瓶子是钢制的,并不大,能够装半斤酒左右。

  高明程从他爸那儿买了一些酒,这些酒有的用来泡人参,做成了人参酒,有的做成了捻子酒。

  他现在随身带着的,就是人参酒,疲累时喝上几口,能够很快就恢复精神。

  火焰的热力,使肉一点点的烤熟,散发出阵阵肉香来。

  高明程喝一口酒,再吃上一口肉,刚才的疲累就完全消散了。

  只是喝酒吃肉之余,高明程的眼睛余光注意着密林深处的动静。

  那儿,有狼群在窥视!

第113章 危机引而不发

  直到高明程吃饱喝足了,藏于暗处偷窥的狼群依旧没有现身。

  狼是一种很聪明的动物,它们在发起攻击之前,都会进行观察,如果有胜算,就制定战术,将猎物拿下,如果没有胜算,那么狼群为了减少损失,就会放弃发起攻击。

  高明程的五感敏锐,因此察觉到躲藏在暗处的狼群,但这些狼群一共有多少头,他也不太清楚。

  所谓以不变应万变,他刚打到一头野猪,正是收获的时候,狼群若是对他发起攻击,他要么保护猎物,和狼群斗在一起,要么舍弃猎物逃跑。

  这两种选择,高明程都不想选,刚好肚子也饿了,不如原地吃喝一顿,补充好体力干架。

  黑虎也察觉到狼群的存在,它不安的躁动着,警惕的盯着远处,因为感觉到有危险,因此它吃起肉来是十分的迅速,高明程的烤肉还没有烤熟时,黑虎已经把一大块肉给吃的干干净净了。

  它显然在为即将到来的战斗做准备。

  但危机却一直都引而不发。

  高明程不想主动和狼群对上,但也不能再继续耗了,于是他捡起身边的鸟铳,又一把扛起地上的野猪。

  百多斤的东西压在身上,轻轻松松,并不显得沉重。

  “黑虎,警戒!”高明程命令道,立即得到黑虎回应般的低叫声。

  于是一人一狗在狼群的注视下,快步的离开了这片栎树林,朝着山脚下的高家村而去。

  整个下山的过程,那种被窥视的感觉依旧很明显。

  高明程回头望去,能够在草丛灌木的后面,隐约看到狼群的身影,他们这儿的狼,棕褐色的皮毛并不好看,显得有些土气,并且个头也不大,老一辈的人都喊豺狼。

  前世时,也听过他们这边的山里有狼,但是狼很少下山,并没有伤人的传闻出现。

  哦,在更早的时候,大约五十几年时,倒是有狼群下山的,不只是狼群下山,甚至华南虎都曾下山扰民过。

  当时生产队的人就组织人手进山打虎,那会儿如果打死了老虎,是叫做打虎英雄,而后世打死了老虎,那是牢底坐穿!

  但也因为打虎事件,原本遍布国内大部分地方的华南虎,在94年时,就因为人们的长期猎杀,而逐渐在野外灭绝了。

  现在是86年,他们这儿的深山里应该是还有的,但肯定数量并不多了。

  高明程只用了三分的注意力在脚下,其他七分的注意力都在豺狼们的身上。

  其实豺狼并非是狼,但是它们的狩猎方式,倒是和狼群差不多,都是采取接力式穷迫不舍和集体围攻、以多取胜的办法。

  它们的爪牙锐利,胆量极大,显得凶狠、残暴而贪食,一般先把被猎物团团围住,前后左右一齐进攻,抓瞎眼睛,咬掉耳鼻、嘴唇,撕开皮肤,然后再分食内脏和肉,或者直接对准猎物的肛门发动进攻,连抓带咬,把内脏掏出,用不了多久,就将猎物瓜分得干干净净。

  所以,高明程并不想和它们正面对上,实在必要时,也只能是舍弃猎物,独自逃跑了。

  但豺狼群却迟迟没有发动攻击,一直到临近村子的矮山了,豺狼群才停止了跟踪,它们站在原地等待了一会儿,然后在头领的带领下,返回了深山里。

  高明程望着它们离去的背影,有点想不明白。

  他猜测着可能是这几年人们大力灭杀狼、虎、熊等凶兽,给它们造成了人类并不好招惹的印象。

  要知道,人们在对付豺狼群时,会使用一种杀伤力极大的手段,那就是把炸药藏在猪肉里,然后把猪肉丢在豺狼群会经过的地方,等到豺狼们发现猪肉,并且大块的啃食时,藏在猪肉里面的炸药就会发生爆炸,将豺狼群给炸伤炸死。

  因为这种种手段,山里的豺狼数量锐减,混到后面也成了保护动物了。

  不管是什么原因,豺狼们退走了,这对于高明程来说是一个好消息,他身上的这头野猪保住了!

  顺着山路下了山,高明程没有回到细奶奶家,而是直接进了自己的新家。

  新家虽然空荡,但有一个隐蔽的院子。

  他打算在这里把野猪处理好,然后再带着处理好的肉回到细奶奶家。

  老村那儿人员密集,这人多眼杂的,扛着一头野猪过去,总有些不好,高明程也懒得和人说客套话,若是有人问他要点内脏、要点骨头什么的,他也不好拒绝。

  新家这边没有水井,只能从外面的水库提水来用。

  高明程打算开春后,就请钻井的人来钻一口井,这样以后用水才方便。

  这会儿他从房间里找到两个水桶,对黑虎说道:“你守家!”

  “汪汪!”黑虎回应着,后肢盘坐在地上,如同警卫员般的守在野猪边上。

  高明程快步朝水库走去,冬季是枯水期,原本水面有十七亩的水库,现在只剩下三四亩大小了。

  等到开春雨水多了,水库里的水就会慢慢的涨起来,而若是遇到极其干旱的时候,那么整个水库都会干枯掉。

  因为这水库里的水,就是当地山里汇聚而来的,并没有外来的河流注入水源,所以受自然天气的影响很大。

  高明程提了两桶水,便返回了新家。

  院子里,黑虎尽职尽责的守在野猪的边上,并没有偷吃一口。

  高明程拿出匕首,便准备处理野猪了,这第一步就是剥皮,等剥掉皮后,就可以把猪肉放在一块大木板上处理了。

  这是高明程特意让木匠打的,原本他们村里的人杀猪,那都是把门板拆下来用,之前高明程也是拿旧门板用的。

  但是呢,高明程现在对自己的能力,那是十分的自信,自认为以后会经常猎到野猪这种大型猎物,那么经常拆下门板也麻烦,于是干脆让木匠直接做一块大木板出来,这样可以用来处理野猪,也可以用来晾晒菜干和药材。

  总归是用得上的东西。

  虽然只有一个人处理,但高明程全程状态轻松,手起刀落,就将野猪肉分割好了。

  但高明程此时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该去买把锋利的斧头了!

  匕首虽然锋利,但切割肉还好,处理骨头就有些不行了。

  嗯,买斧头的事情,安排上!

第114章 高壮的桃花运

  在高明程忙着进山打猎时,他的好兄弟高壮也在忙碌着。

  他忙着相亲。

  这年底时,正是各家各户忙着串门的好时候,前不久,高壮的姑姑姑父带着孩子回村给细奶奶送年礼,于是又说起姑父那边村里的一些情况,有哪些适龄的女孩子。

  高壮的姑父也是木匠,和高壮的爸爸原本就是朋友,后来娶了高壮的姑姑后,两家就更加亲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