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6小山村 第516章

作者:仙风盈袖

  哦,还有黄精。

  山里总共就弄到那么一点黄精,被高明程播种后精心管理了一年,之后又移栽到深山里去了,直到现在,他还没有去挖过的。

  但这也不急,年头久的黄精才有药效,并且还能再繁衍的更多一些,到时候采挖了也可以自家吃,用来炖肉就是最简单的做法了。

  复杂一点,就九蒸九晒的做成仙人余粮。

  所谓的仙人余粮,其实有好几种,除了黄精,还有松针、松子、山核桃、黑枣、仙人掌结的果、柏子仁等,这些全部是山里能够采集到,并且能够果腹的食物。

  当然了,黄精的药效还是挺好的,常吃对人的身体是有益的。

  高明程想着想着,突然就有股冲动,想去山中狂奔,将这段时间积攒下来的压力释放掉。

  他这么想的,也这么说了:“多美,明天是周末,我们回一趟高家村吧!”

  如今他们两个的主要精力都放在幼儿园,好不容易放假了,不趁机回村走走,那就没时间啦!

  许多美听了,眼睛一亮,瞬间说道:“好啊,我还想去看看大姐,她上次生孩子遭了大罪,也不知道现在好些了没有。明程,我们明天早点起床,去买了礼品后,就开车回村里!”

  “行啊!”高明程一口答应下来,心中也隐隐开始期待起来了。

  第二天一早,他们六点就起了床,收拾好东西后,先开车去附近的一家米粉店吃早餐,等吃完早餐后,别的店铺也就陆续开门了,许多美去买了两罐麦乳精和一些点心糖果,又去肉铺切了两块五花肉,一块是两斤的,这个送给大姐,另外一斤就是自家中午吃的。

  准备齐全后,一辆汽车便行驰在国道上,带着归家心切的一家三口回到了山清水秀的高家村。

  汽车并未在老村停下,径直开到牛尾岭,还未停稳,就听到熟悉的狗吠声,原来黑虎和精灵它们已经循声迎来了。

  “黑虎!精灵!大黄!大黑还有小黑!嘻嘻,我都认识!”小旭旭趴在车窗上看着几条狗,一一将它们的名字喊了出来,然后得意的笑着。

第668章 山之景

  在八月初时,高明程回村把高壮一家接走,之后为了筹备幼儿园招生开学的事情,一直忙的很,足足一个多月的时间没有再回过高家村了。

  这一个月里,陈大松倒是隔三差五跑到县里给他送货,地里的那些西瓜香瓜,也让陈大松全部都摘了送到幼儿园那边了。

  时隔一个月,高明程再次回到高家村,竟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他和黑虎精灵等狗玩耍了一阵子,就有些迫不及待的进山了。

  不过在进山前,他还有些准备工作要做。

  高明程从杂物间取出一把标枪,然后打了一盆水,端到门前的磨刀石那儿。

  门前的桂花树下摆着一块磨刀石,需要磨刀的话,就可以搬个凳子坐在这里磨刀。

  先用水把磨刀石和标枪的枪头都打湿,然后就可以磨了。

  这把标枪有阵子没有使用过了,枪头蒙尘,看着就有些钝了,但只需要磨一会儿,枪头的刃口就会重新变得亮白,恢复锋利之态。

  许多美知道高明程是要进山的,但她不明白高明程为什么热衷于进山,因为对于她来说,进山是一件很累的事情。

  许多美从小就要进山捡柴火,还会进山采野果吃,每次下山后,往往人都会累的直不起腰了。

  后来嫁给高明程,高明程就没怎么让她进过山了,不管是采挖草药还是捡柴火,全部是高明程去做的,她只需要做家务和管理门前的菜地。

  许多美一回村,就和她二姐许多玉搭上话了,于是等高明程磨好标枪,准备出发时,许多美就找到高明程,说道:“中午我们去二姐家吃饭,你下山后,记得到那边去。”

  高明程点头,说道:“行,家里的灶台肯定都有灰了,搞起卫生来也麻烦。”

  许多美抿嘴笑了,说道:“那你可别指望二姐家的灶台有多干净了!”

  高明程一愣,随即笑了笑。

  乡下是烧柴火的,柴火灰尘大,炒菜时油烟也大,哪怕是勤快的人家,厨房也难免积满灰尘,得等到过年前再来除尘去了。

  高明程向来不是一个洁癖的人,在他看来,只要锅碗是干净的,菜也是干净的,那就行了!

  高明程将枪身抛起,然后又自然的接住,他笑道:“我走了,等我给你们带猎物回来吃!”

  除了带上标枪,高明程还带了一个塑料袋,随手塞进口袋里,以防万一在山里找到什么野果,也好有袋子装。

  和以往一样,他领着黑虎和精灵,就往山里走去,矫健的身影走在山路上,如猿猴般灵巧。

  大黄照旧带着大黑和小黑相送,一路送到半山腰才停下,而这时,高明程已经加快速度,以一种黑虎和精灵都很难追上的速度,狂奔在山林之中。

  一面狂奔,他还一面吼叫出来,声音传的很远很远,并且还有回声传来。

  鸟惊兽走,但它们发出的细微动静,又衬托的山中格外的寂静。

  人走在山中,放眼望去,皆是一片绿意。

  而这绿意又并非一成不变,有苍翠、有深绿、有淡绿,还有些树木的嫩叶是红色的,色彩的变化,就多种多样了。

  有些树木的嫩叶是红色的,这对于山里的孩子来说,似乎是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但要是问他为什么嫩叶是红色的,他十有八九是回答不上来的。

  高明程的学历低,自然也不知道,但多亏了前世的互联网信息大爆炸和自媒体的发展,在无聊刷网页时,奇奇怪怪的知识点,就以猝不及防的姿态进入他的大脑了。

  他这才知道,原来嫩叶之所以是红色,是因为花青素增多,也是植物为了防止病虫侵害,因为食草类昆虫对蓝光部分敏感,却缺乏红色感受器,就相当于红色的嫩叶能够屏蔽掉病虫。

  奇奇怪怪的知识点,在高明程的脑海中一晃而过,他并未在意,目光在层层叠叠的林木中掠过,辨认出熟悉的植被来。

  黄栀子已经挂果,但果实青绿,还没有变黄,这个得等到九月底或者十月初时,才能够采摘炮制晒干成药的。

  同样的,柏树籽也还未成熟,柏树上,挂着满树的柏树籽,看着宛若绿色的小星星。柏树籽是一种药材,也能够用来制香。

  除了这些不能吃的,高明程的目光还停留在捻子树、毛栗树和野柿子等树上。

  在山中沟壑的藤蔓中,还有几株蔓延的到处都是的野葡萄,野葡萄成熟的晚,这个时候还挂着果,果实大多很小,一串果实中,大多是青绿色的,只有少数变红了。

  变红的就可以吃了,但味道挺一般的,高明程只在小时候进山摘过野葡萄吃,后来就没这份心思了。

  但既然遇到了,他也伸手摘了几颗野葡萄吃,入口酸甜,肉少籽多,也就只吃了一个味道。

  至于毛栗和野柿子,现在都还没有成熟,高明程从树下经过时,都没多给一个眼神。

  他在山中尽情的奔跑,当跑到一座山的山顶时,朝四周眺望,见矮山如山包,见远处高山如万仞,身处其间,有种意气风发之感。

  一路跑到这里,高明程总算有种松了松筋骨的感觉了,他对着远山嚎了两嗓子,心中积攒的郁气,瞬间便烟消云散。

  驻足赏景片刻,树丛中有动静传来,原来是黑虎和精灵终于追了上来,两狗在树林中狂奔着,累的舌头都吐了出来。

  高明程看到两狗傻兮兮的模样,忍不住哈哈笑着,伸手摸了摸狗头,逗着它们。

  歇息片刻,见两狗状态有所恢复,高明程就说道:“走吧,找猎物去!”

  他今天带了标枪来,自然是希望能够有所收获的,不说打到一头成年野猪,至少要打到一头黄麂吧!

  有两狗带路,高明程提着标枪,开始漫山遍野的追寻起野猪的踪迹来,如今山中的大型野兽,就属野猪最多了,现在已经是九月,正是野猪开始疯狂进食长秋膘的时候。

  山中有大量的葛根,而葛藤上的叶子和地下的根茎,都是野猪最喜欢的食物。

  高明程一路走来,就看到不少野猪啃食葛藤留下的痕迹,还有土壤被拱起,啃食葛根的痕迹。

  不过现在不是啃食葛根最好的时节,因为现在这个时候的葛根含淀粉量不高,不但口感没有那么好,营养价值也一般。

  除了被啃食的葛藤,高明程还看到一些野生山药,山药的叶子很好辨认,宛若爱心状,并且藤蔓上还会结出很多小小的山药豆。

  山药的繁殖分两种,一种是根茎繁殖,如果是种植的话,最好选择根茎繁殖,才能够当年采收。

  还有一种繁殖就是用山药豆播种,这藤蔓上的众多山药豆,其实就是山药的种子,落地就能生根发芽的那种。

  当然了,也可以摘下来煮熟吃,口感很粉糯。

  高明程之前进山时,没怎么看到野生山药,没想到在这里长了这么多的一片,并且看藤蔓的粗细,就知道这山药的年头不短了。

  要不是山药得等到十月份才能够采收,高明程现在就想采挖一些了,山药炖排骨、山药炖鸡,那是又好吃又有营养!

  高明程默默地把这个地方记下来,打算等十月有空了,再到这里来采挖一些山药回去。

  脑海中如此想着,突然高明程似乎听到了什么动静,再看前面带路的黑虎和精灵,它们似乎也有所察觉,神情变得警惕起来。

  高明程知道,前面大概率是有猎物了。

  高明程忍不住握了握标枪的木杆,眼中跃起一抹亮光。

  脚步在这一刻似乎变得更轻了,高明程循着声响,终于看到山坡底下的一群野猪了。

  野猪家族一共有六头野猪,其中四头野猪体型较大,只有两头野猪体型较小,此时它们正低头啃食着食物,领头的野猪格外的警惕,一有风吹草动,它就会机警的抬头四望,在解除警告后,才继续低头啃食着。

第669章 一种乐趣

  黑虎和精灵藏身于树丛后,高明程也驻足不前,野猪机警,跑的又快,发起怒来,还会横冲直撞,会给人带来不小的麻烦,因此狩猎野猪,最好不要靠的太近,以偷袭为佳。

  在后世时,住在山脚下的人们,经常会选择最简单的方式狩猎,那就是冬天时,在山脚下选一块合适的地方,布置一片电网,等晚上野猪下山觅食,就会撞到电网上,从而被电到。

  高明程没有电网,也不需要电网,他手中的标枪,就已经足够他进行狩猎活动了。

  被打磨过的枪头在阳光下泛着亮白的光芒,当标枪被大力投掷而出时,破空声骤然响起,而响起的那一刻,枪头已经精准的刺中一头野猪的头颅了。

  大脑遭受了致命伤,受伤的野猪自然轰然倒地。

  周围还在低头觅食的野猪们,纷纷吓了一跳,瞬间惊慌而逃,眨眼间,就已经隐入山林中了。

  两狗立即从藏身的林间蹿出,朝倒地的野猪跑去,犬吠响起,仿佛在昭告山中的野兽,这是它们的猎物。

  高明程也朝野猪走去,低头打量着自己的猎物,这是一头母猪,个头不大,也就百十斤,是高明程最喜欢的重量。

  山中的药材是年份越高越好,但山中的猎物,却不是年龄越大越好,谁都知道,羊羔猪仔肉,才是最贵最好的。

  年龄大的母猪皮厚肉粗糙,而年龄大的公猪,则腥臊味很重,需要放很多调料去除味才行。

  高明程吃来吃去,就喜欢吃这种不大不小的母猪,因为这种母猪大概率是还没有生产过的,肉质鲜嫩,腥臊味也不重。

  高明程拔出标枪,开始给野猪放血,想要野猪味道好,及时放血和开膛破肚是关键!

  放好血后,高明程轻松的扛起野猪,循着潺潺流水声,来到一处水源处。受地势和天气影响,牛尾岭山中蓄水丰富,但地表水却不多,即使看到了,也大多是小溪流,只有数量有限的一些池塘。

  下半年降水减少,山中的地表水也浅了不少,这条小溪中的水,看着就不深,蜿蜒流向山下。

  烈日当空,热浪不停的扑打而来,却被山中的林荫遮蔽几分,人身处山中,只要没有被阳光直射到,那还是挺凉快的。

  但气温摆在这里,所以高明程决定在山里给野猪开膛破肚,然后再把野猪扛下山去。

  他手持标枪,腰间还别着一把杀猪刀,现在正好用杀猪刀开膛破肚,心肝肺可以不急着先掏出来,但苦胆、猪肚、大小肠却是要取出来,然后就着溪水,将之进行清洗。

  清洗干净后,用之前带来的塑料袋装着,这样就不会污染野猪的腹腔了。

  一通忙活下来,时间也不早了。

  高明程见黑虎和精灵,已经将自己丢给它们的猪肝分食完了,便说道:“走吧!回家去!”

  黑虎伸出舌头,舔着嘴角的血迹,饱餐一顿后,它已经恢复了体力,看着状态就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