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6小山村 第34章

作者:仙风盈袖

  有些不讲究的人家,煮猪食的锅和煮饭的锅是同一口。

第57章 油盐不进

  灶膛里的火焰烧的旺盛,油锅发出滋滋的声响,猪油特有的香气弥漫在空气中,从简陋的厨房蔓延至整个小院。

  高明程时不时用锅铲翻动着猪油,好让它们炸的更均匀些。

  熬猪油的火候也很重要,等到熬得差不多了,就要马上把油渣捞出来,否则油渣烧焦了,就会影响猪油的品质。

  高明程平日里其实很少做厨房里的事情,好在相关的一些经验和技巧,足以让他做好这件事了。

  退火,捞油渣,再将猪油装进坛子里。

  这坛子是陶瓷做成的,为了以防高温炸开,因此坛子是放进盆里,然后盆里再装上一大盆的冷水,以此达到降温的目的。

  这种做法,是他们村里家家户户都会的,他从小就见过不少次了。

  每次谁家要是熬猪油了,那么一旦闻到香味,村里的孩子们就会聚集到那户人家里去,等着熬好猪油后,好分吃油渣。

  每当这个时候,主人家也会大方的打出一碟子的油渣出来,再撒上一点点的盐,刚炸好的油渣那是酥脆香甜!

  其实论油渣的口感,还是水油更好,所谓的水油,又叫网油、花油,是猪内脏的边上弄下来的油,并且往往还会带着一条猪连铁。

  水油之所以叫水油,就是因为它含水量多,然后出油量少,因此价钱比板油要便宜些。但炸好的油渣,口感却更加的酥脆,尤其是炸的焦香的猪连铁,很有嚼劲。

  高明程从油渣中找了一块带筋膜的,然后丢进嘴里,咔嚓,油渣在口腔爆开,带给人别样的享受。

  这是脂肪带给人的快乐呀!

  高明程一连吃了好几块油渣,突然听到外头有脚步声响起,他听到这脚步声时,眉头就微微皱起,连口里的油渣都瞬间不香了。

  几秒钟后,厨房门口处进来一个人,那人先是试探性的探出半边身体来,当看到厨房里的人是高明程时,她瞬间挺直了身体,整个人的气势就上来了。

  “高明程,你才赚了十块钱,就贴给他们家了?你是不是傻?”罗小华气的大骂。

  之前就说过,人在村中生活,是很少有私密的,比如昨天高明程帮着抬棺材,赚了十块钱的事情,不过半个小时,整个村的人都能够知道。

  所以许多美知道了,他妈罗小华也知道了。

  “你从小就帮着他们家的高壮,现在吃他们家几口饭,那也是应该的,你竟然还花钱给他们买猪油吃!还买米?你怕是脑子进水了!”

  “走,回家去!不准在这里住了,把那米和油也带走!”

  罗小华说着,就要动手去拿东西。

  高明程哪里会让她把东西拿走,他从裤兜里掏出十块钱来,说道:“这油和米,是细奶奶给我钱,让我帮着买回来的。呐,你看,我的十块钱还在这里。”

  高明程给他妈展示了一下十块钱,然后就又放回裤兜里了。

  他速度太快,看的罗小华有些不满,却也只能瞪了他一眼。

  她瞧了一眼满满一大盘的油渣,又看了一眼装满了油的坛子,心里有些不是滋味,酸溜溜的说了句:“他家也没个壮劳力,居然日子过得这么好!难怪你都舍不得回自己家了!”

  她一面说,一面还不忘伸手去拿油渣吃,她吃的速度很快,好像吃少了,就吃亏了一样。

  高明程任由他妈吃油渣,只是问了句她来干嘛。

  罗小华理所当然的说道:“高富家的老房子,你爸昨天已经买下了,你反正也没去铁路上做事,这两天有空的话,就去那边帮着收拾一下。等过几天,再选个好日子,你哥嫂他们就搬进那边房子去住了。”

  高明程皱眉,说道:“我没空去收拾,你自己去。等到搬家时,我再帮着搬东西。”

  罗小华当即恶狠狠地瞪着高明程,但高明程没服软,最后她也没办法,只得说道:“你哥嫂他们搬出去后,你就回来住,自己有家不住,住别人家,也不怕村里人看笑话!”

  “这家里也还没有分家,要用钱的地方多的很,你把那十块钱给我,等你以后结婚了,还得置办东西。”

  高明程的眉头皱的更紧了,在听到他妈的脚步声时,他心里就有了一个猜测了,现在听到他妈这样说,倒也不意外。

  其实他手里还有点钱,这十块钱给他妈也行,但他不想给。

  “妈,我记得你之前说过,我要是娶许多美的话,你一毛钱都不会给我,我也不指望你给钱了,我自己攒钱娶她,分家时,家里的东西也不要,把我的那一亩田给我就行。”

  83年是按照人头分田的,他们家一共八个人,共分到九亩多一点点的的田,至于地,那都是自己开荒出来的。

  高明程开口要分走一亩田,也是没毛病。

  但这句话,一下子就让罗小华暴跳如雷起来,指着高明程的鼻子大骂:“你还要娶她?她有什么好的?你不要忘记了,她是没有田的!到时候你们只有一亩田,怕是要穷的饿死!”

  “我警告你,你要是娶他,我一毛钱都不会给你,也不会帮你们!”

  “好,我知道了。”高明程平静的说着,反正上辈子没帮,这辈子也不指望。

  罗小华看他油盐不进,最后只能气呼呼的走了,临走前,还不忘抓一大把的油渣。

  高明程目送她离开,心里微微的叹气。

  83年分田时,他还小,在村里根本说不上话,当时许多美的二姐和张成远已经结婚了,但因为张成远是外村的,加上还是入赘的,所以一开始村里根本不肯给张成远分田。

  可是田对于农民来说,那是何等的重要?

  所以许家四姐妹都在村里闹,闹出一阵动静,最后双方都各退了一步,那就是村里同意给张成远分一亩田,但是呢,许多美就没有田了。

  当时许多美更小,也无力为自己争取,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

  也是因为这些,他妈才总是看不上许多美。因为许多美除了长得好看一点,那是再没有一点优点了。

  但谁让他就是喜欢上许多美了呢?

  哪怕再来一次,他也没想娶别人,因为他已经习惯许多美的存在了,许多美也成为他生命中的另一半了。

第58章 一次性卖出

  罗小华的到来,令高明程的心情稍稍有些不好,也对赚钱感到更加紧迫了,于是吃过午饭,下午时他又去了山里,这一次还是弄蜂蜜,他打算弄多一点,等到了县城的集时,就一起带去县城里卖掉。

  今天是四号,六号时就是县城的集,他打算今天弄蜂蜜,明天再去山里打猎,最好再打到一头黄麂,然后一起带去县城里卖。

  等这些东西都卖掉后,他手里的钱,应该就有小一千了。

  这两天,高明程独自一人奔波于深山之中,这种静谧、自由的感觉,让他很着迷。

  前世他不喜欢大山,觉得大山束缚住了他,他喜欢外面的花花世界,喜欢和人争强斗狠,他的人生顺利过,也波折过,经历了不少的事。

  但现在重回86年,他却有种返璞归真的感觉。

  尤其是得了那两页金箔纸后,他每晚打坐入定,于清晨在山中练拳,肆意奔跑于山间树林,随手可得肉食。

  如果选择像前世那般,离开这个小山村,前去城市之中,那么必定要日夜奔波,必定要住在狭小的屋子里,难以伸展筋骨。

  为了这份自由和畅快,他也不愿太早进城,而当他选择进城时,必定是有所家底,能够在城里生活的很好时。

  而这份家底,大山就可以赠予他。

  日子一晃而过,也如高明程所愿,不但弄到更多的蜂蜜,还弄到了两头黄麂。

  这黄麂是他特意活捉的,就是为了避免天气炎热,肉会变质。

  九月六号,晴。

  高明程醒来后,照例去半山腰打了一套拳法,然后大约六点时,便挑着担子,准备去县城了。

  之所以要挑着担子,就是因为他没车代步!

  蜂蜜没有合适的容器灌装,仍旧放在那口大坛子里,好在坛子很大,足够容纳四五十斤的蜂蜜,担子的另外一边,放着两头被绑住四肢的黄麂,黄麂是活的,这样卖的价钱能够高一些。

  黄麂的个头不大,两头合在一起,不足百斤,坛子本身的重量加上蜂蜜,也不轻了,但还是比黄麂轻上那么一些,人在挑着担子时,就会出现一头重一头轻的情况。

  但解决的法子也容易,只要移动扁担的位置,使得重的靠前,轻的靠后,这样就能够更协调了。

  他挑着担子,行走如风般,快速的穿梭在乡间小路上,一路上遇到不少同样挑着担子前去县城的人,也有个别人是骑着自行车的,在自行车的后面,一边绑着一个大竹筐,里面堆满了东西。

  在半路时,高明程还遇到一对特殊的父女,那父亲也是挑着担子,但一边担子上堆满了菜,一边担子上却是蹲坐着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

  那小女孩穿着一身碎花裙子,扎着两个小辫子,一双眼睛圆溜溜的,泛着灵活的光彩,看上去很机灵漂亮。

  她看到了高明程,眼睛里都透出光亮来,大声的说道:“爸爸,你看那个哥哥,他走的好快!”

  他的爸爸是一个长相憨厚的人,也看了一眼高明程,笑呵呵的说道:“爸爸年轻时,也走得那么快的!”

  “是么?爸爸好厉害!”小女孩有些将信将疑,但还是夸了爸爸。

  父女两个一同发出畅快的笑声,而这笑声在高明程的耳中渐渐变低,直到彻底听不见了,因为他的速度远超那对父女,早就走在前面去了。

  饶是他速度快,也花费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才抵达县城的农贸市场,倘若他没有挑着担子,也无需刻意放慢步伐的话,以他奔跑起来的速度,最多只要花费半个小时。

  高明程抬腕看了一下手表,还差五分钟就七点了。

  他没急着去找地方摆摊,而是先去吃了点东西,吃东西的时候,就和人打听了一下,有没有大量收购蜂蜜的地方。

  这次的蜂蜜,最好能够一次性卖掉,哪怕便宜点也没事,一点一点的卖,不但没有容器装,也耗费时间。

  在这里摆摊卖早点的人,自然对这里极为熟悉,于是指点了高明程几个地方,让他过去问问。

  高明程吃下最后一口食物,把碗一放,道了声谢,挑起担子就走了。

  按照指引,他来到一家杂货铺,这家杂货铺占了两个门面,摆满了各色各样的东西,店老板的生意很好,不少人在那里挑选着商品。

  高明程开口问他收不收蜂蜜,那老板竟然看都不看一眼,直接挥手说不要。

  高明程看他忙着卖货,也就不多停留,挑着担子继续走了。

  倒是有人注意到他带来的东西,上前询问了下,知道他没有容器装蜂蜜,有些人颇为遗憾的走了,倒是有一个人告诉他,可以去一家店买些罐子来。

  高明程听了劝,跑去买罐子了,如果没人肯收蜂蜜,那么自然得一点一点的卖了。

  谁知他去了卖罐子的地方,那卖罐子的老板知道他买来装蜂蜜卖的,于是问他蜂蜜多少钱一斤,又提出想尝一尝。

  高明程行事大方,用勺子舀了一勺出来。

  山里的野蜂蜜,都是最醇厚的。

  如果是自己养的蜜,如果摇蜜频繁了,可能会发生蜜还没有彻底酿好,水分较多,不够香甜的情况。

  但野蜂蜜就没有这个担忧,在高明程取蜜之前,蜂蜜们已经在山里经营多年了。

  “好浓稠的蜂蜜!甜!太甜了!”

  “你这蜂蜜怎么卖?”

  显然,这是一个识货的,尝了一口后,就动了买的心思。

  “散卖的话,七块钱一斤,如果全部都收了,就算六块五一斤。”高明程很希望一次性卖掉,因此暗示了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