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6小山村 第228章

作者:仙风盈袖

  但这个时候,其他的野鸡已经迅速的藏匿到茂盛的灌木丛里去了。

  高明程也不贪心,拎着那只战利品,继续下山去。

  回到家中后,见距离做晚饭还有点时间,高明程干脆不剥皮,而是去毛,其实兔子皮也挺好吃的,带皮的兔肉炒着吃更爽口。

  上半年时,兔子的皮毛稀疏,容易掉毛,即使剥皮,兔子皮也卖不上价钱,但凡是用皮毛的,一般都是在秋天猎杀,然后剥皮硝制。

  他烧了一大锅的水,又拿出两个大盆子出来。

  许多美看到他弄回来这么多兔子,脸上却没有多少高兴的神色,她踌躇片刻,才说道:“我听村里的老人说,孕妇是不能吃兔子的,否则生下来的孩子就会是兔唇。”

  “胡说!”高明程下意识反驳。

  兔唇明明跟遗传有关,他家祖辈几代人都没有兔唇,许多美那边也没听说有兔唇,何况上辈子他两个儿子都好好的呢!

  然而许多美却深信不疑,或者说她是不敢冒风险,毕竟她现在是孕妇,任何对腹中孩子不好的事,她都不会去主动触碰。

  因此她说道:“反正我不吃兔子。”

  高明程本想跟她说道理,但看到许多美一脸坚定要忌口的模样,他想了想,还是算了。

  现在家里条件好,又不是只有兔子肉吃。

  许多美不想吃,那就不吃吧,省的她吃了心里也有负担。

  于是他一笑,拎着那只野鸡,说道:“也许知道你不肯吃兔子,这只野鸡就刚好自投罗网了!今晚把这只野鸡炖了,你多吃一些。”

  许多美被高明程逗笑了,笑吟吟的应了。

  但她看着那些兔子,又说道:“现在天气热,这么多兔子也放不住。要不,给爸妈送一些去,也给我二姐送一只去?”

  高明程看了眼地上的兔子,的确是有些多,如果一只只的去毛,也怪麻烦的,于是他拎着四只兔子,就往老村走去。

  临走前,还让许多美帮他看着火烧水。

  许多美应了,虽然她不敢吃兔子,但给兔子去毛和爆炒,那是没有一点问题的。

  高明程拎着兔子,一路快走,先是到了许多玉的家,张成远不在家,还在外面的地里做事,许多玉则在家里看孩子。

  高明程先是给了她一只兔子,然后继续往老村走去。

  剩下的三只兔子,分别是给他爸妈、细奶奶、以及高守旺家。

  送完兔子后,他也没有多停留,快步回到家中,这时,铁锅里的水也烧开了,正好可以烫毛去毛。

  高明程先把那只野鸡的毛弄干净,然后交给许多美去厨房里炖上。

  野鸡肉紧,要炖久一些才行。

  剩下的那些兔子,他手速很快的去毛,但兔毛很细,是很难去干净的,所以最后还得拿一堆稻草来点燃,然后把兔子在火上燎烧一下,这个时候,皮上的细毛就会被火烧干净,发出滋滋的响声来,并且皮也会变得紧实起来。

  弄干净了毛,接下来还得开膛破肚。

  他一共弄了十三只野兔,现在送了四只出去,自家还剩下九只。

  他决定给两狗留两只,今晚爆炒两只,剩下的则卤熟了吃。

  卤熟的食物,能够放个一两天也不会坏。

  另外,乡下也是有天然冰箱的,那就是把食物放在竹篮里,然后用一根粗麻绳将之悬挂在井里。

  井水冬暖夏凉,把食物悬挂在距离井水几厘米的上方,既碰不到水,又能够借井水的冰凉之气,保存食物不会迅速的腐烂变质。

  等到地里的西瓜长好时,把西瓜放进井水里泡一会儿,西瓜就会变得清甜可口,十分的解暑。

第348章 三姐夫来通知喝满月酒

  高明程把兔子处理好后,先将一只兔子一分为二,分别给了黑虎和精灵吃,并且把内脏也分给它们吃。

  另一只兔子,他打算留到明天时,再给两狗吃。

  安排好两狗的伙食后,高明程端着一盆的兔肉朝厨房走去。

  此时,天色渐黑,西边的天空只有一抹余晖斜照。

  “我来炒菜,你去烧火吧。”高明程说道,让许多美坐在灶膛那儿负责烧火。

  他们这算是互换身份了,以前总是许多美炒菜,高明程负责烧火的。

  但现在许多美是孕妇,孕妇不能久站,久站的话,孕肚就会有下坠感,于身体不利。

  有一个体贴的丈夫,许多美自然不会自讨苦吃,乖乖地坐在灶膛那儿负责烧火。

  铁锅里,还在炖着那只野鸡,此时热气从锅盖的缝隙中冒出,整个厨房里都弥漫着诱人的香味。

  他的灶是两大一小,相连在一起的灶台。此时小灶在煮饭,一口大铁锅在炖鸡,但还有一口大铁锅是空着,于是高明程开始洗锅。

  在他洗锅时,许多美也把那口灶给烧了起来。

  直接从烧着的灶膛里拿一根燃烧着的柴火,放进那个空灶膛里,一点火光瞬间照亮黑魆魆的灶膛,然后火苗的热度开始传递给铁锅。

  她顺手从旁边捡起几根柴火放进去,小小的火苗便瞬间变大。

  三个灶膛都燃烧着火,一股热气从灶膛里冒出,使得许多美有些燥热。

  夏天时,烧火也是一个苦差事。

  高明程已经洗锅放油,等油热后,就开始把剁碎的兔肉放进去爆炒,他不是先放葱姜蒜爆香,然后再放肉炒,而是直接放肉炒,把肉炒得焦香后,这才放姜蒜和干辣椒,至于新鲜的辣椒,得出锅前三分钟再放,到时候青椒断生后,就立即装盘,这样青椒才好看好吃。

  锅铲翻炒着,带起阵阵肉香,炒熟后,足足装了两盘子。

  高明程又洗锅,快速炒了个苦麦菜,这种大铁锅炒蔬菜是最好不过的,这样炒出来的蔬菜,炒熟了也依旧绿油油的,且水分很足。

  炒蔬菜最忌小锅小火的炒,那样蔬菜中的水分就会流失,颜色也会变黑,口感也就不那么爽口了。

  苦麦菜出锅后,半瓢水倒进空锅子里,在细微的滋滋声中,高明程洗净了锅子,紧接着又是一顿操作,先是放油炒糖色,然后倒半锅的水,再把卤料、酱油和兔肉放进去,盖上锅盖煮着。

  高明程的这种做法,可能味道不是那么好,但只要卤熟了,照样吃的津津有味。

  “米饭和鸡汤也都好了,准备吃饭吧。”高明程说道,把调味好的鸡也用大碗装了起来。

  “好。”许多美应着,把灶膛里剩余的火都转移到卤兔肉的那口灶里去,为了防止中途火会熄灭,又放了一根大柴火,足够烧到他们痛痛快快吃完晚饭了。

  饭桌上,高明程独享爆炒兔肉,许多美则独享那道炖鸡汤,至于苦麦菜,则是两人用来调剂口味的。

  简简单单的一顿饭,吃的两人十分的满足。

  饭后,高明程让许多美去休息,自己则在厨房看着火,等锅里的兔肉卤熟后,就可以熄火了。

  直到熄火前,高明程才放盐调味,在他的认知里,食物就是得出锅前再放盐调味的。

  他把锅盖继续盖着,让兔肉继续泡在卤汤里慢慢入味。

  此时他一身的臭汗,于是决定去水库里洗澡。

  这回他没去村里人常去的那个水库洗澡,而是去了和隔壁村共享的大水库里洗澡。

  这里离老村比较远,除了涨水捉鱼和放水灌溉农田时,村里人比较少过来。

  由于去年天干,导致今年涨水时,根本没什么鱼,所以今年村民们的饭桌上,算是少了一道菜了。

  他一路跑到水库边,此时月色照人,附近静悄悄的,只有虫鸣之声响起。

  若是仔细听,倒是可以听到蛇在草丛中游走的声音。

  高明程就看到了几条蛇,但他没有在意,脱光了衣服,就跳进水库里去了。

  昨天和人比赛游泳,虽然最后还是他赢了,但他对于自己的发挥不是很满意,于是今天打算多练习一下。

  这个大水库比起昨天那个水库,还要更大一些,四下又无人,正适合他大展身手。

  他在水中畅游着,不知不觉竟然游到对岸隔壁村那边去了。

  许多美的大姐许多金,便是嫁到这边村子,他记得许多金家还会种茭白来卖。

  这个水库,离这边的村子更近,因此有些村民就会在水库附近的地里种植茭白和茨菇来卖。

  这两样东西,因为在市场上量少,所以价钱颇为不错。

  高明程正打算游回去时,突然听见一处茭白地里发出声响。

  茭白长得比较高和密,遮挡着高明程的视线,躲在里面的人也极为小心,只敢发出低微的声音来,但奈何高明程耳力好啊……

  无语了几秒,高明程动静很小的潜入水中,悄悄地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家人们,谁懂啊,大半夜来游泳,居然碰见野鸳鸯了!

  高明程的心情郁闷的不行,因为许多美怀孕了,他都已经被迫吃素好几个月了,结果还遇到这种事!

  他愣是在水里泡到清心寡欲了,这才回到家里去。

  回去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锅里卤好的兔肉拿出来。

  大铁锅炒菜时很好用,但它也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容易生锈。

  所以还真不能把兔肉放在锅里一整晚,到时候铁锅生锈,毁了一锅的好菜。

  ……

  第二天时,高明程决定去小富山转转,果树种下已经有几个月了,不过除了多长了些新枝嫩叶外,目前还看不出什么来。

  倒是那些为了给黄精遮阴而种下的玉米,已经茁壮成长起来了。

  玉米已经开花,再过一段时间,就有嫩玉米吃了。

  种植玉米时,最好是一排排的种植,而不能单排种植,因为这样不好授粉。如果授粉不好,那么长出来的玉米,就会出现很多空瘪的地方,到时候一个人吃一亩地的玉米,就不再是笑话了。

  高明程倒是多种了两排,但既然凑巧在开花时在村里,那么他决定人工授粉,这样才能够有效的提高产量。

  授粉挺简单的,就是把花粉洒在雌穗的花丝上。可以采集花粉来完成授粉,也可以摇动植株来授粉,高明程怕麻烦,直接摇动植株,雄穗上的花粉,便纷纷落下,正巧落在下方的花丝上。

  如此,便算是完成授粉了。

  高明程在小富山转了一圈,又蹲在池塘边上盯着看了一会儿,之前他跑到隔壁县,去买了一些鱼苗回来,都投放到这个池塘里去了。

  买的鱼苗也都是附近水域里常见的品种,草鱼、雄鱼、鲶鱼等。

  这些鱼很好养活,因为养殖密度也不大,都不需要人为的投喂饲料,靠吃水里的浮游生物就行。这样长大的鱼,肉质才好吃。

  望着只有小儿巴掌大的鱼苗,高明程心想,快快的长大,年底餐桌上的鱼,就靠你们了!

  他正蹲在岸边看鱼呢,张成远朝这边大步走了过来,看见他后,便大声说道:“何志刚来了,说他们家明天办满月酒,喊我们去喝酒。”

  何志刚,就是许多美三姐许多月的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