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是弄潮儿 第139章

作者:大昊弟

  “魏涛。”

  “魏涛,抽一支?”

  很多人跟魏涛打招呼,他都笑着回应,然后,转身,跟在这个胆敢出现在他‘逆鳞之地’的女孩身后,缓步向着安顺街外走去。

  好些人很好奇,但也没有多嘴。

  孙雪娟直接在一家小超市的门口站下脚步,门口有几个人坐在破旧椅子和小板凳石凳聊天,看到一个乖巧女生突然站定,后面还跟着一个男人,这画面下意识都看向后面的人。

  “呀,魏老板啊。”开口的人是这家小超市的老板,但凡是相关生意的,跟魏涛母子关系都不可能好,果蔬超市里面酸奶饮料香烟都有了,眼见有抢生意的架势了,平时恭敬着,拿你家一些低价的货物,在背地里,一些搬弄是非阳奉阴违的说三道四话语可一点不少。

  尽管‘鲜时光’扎根安顺街,可也不是所有住户都是它的客户,也不是所有人都认识魏涛和周兴莲,即便是知道的,也不是所有人都对他们印象好,毕竟占便宜归占便宜,谁还没个远近亲疏,这条街虽说‘鲜时光’一家独大,还有两家果蔬超市还‘生存着’,十多家的小超市之间,你跟我好,我跟他好,你跟我近,我跟他近,小小一条街,人际关系也复杂着呢。

  包括一些在周兴莲棋社里输钱输的不舒服的,出来以后,也不会说什么好听的,好在现在鲜时光里,除了小海之外,陆江把自己一个堂弟陆淼,也给介绍过来干活。

  陆江只是蛮楞狠辣,不是脑子不好使,老弟来的时候就一句话,你特么将周阿姨当成自己亲妈,以后钱不带少赚的。

  对魏涛,也是一句话,老板,我这个弟弟一根筋,从小就听我的,很老实,很憨厚,平时三巴掌打不出个屁来,可真要是遇到事了,他真能顶得上去。

  见了一面之后,魏涛暂时将陆淼留在了安顺街,不声不语,就是干活,一切听指挥,周兴莲让干啥就干啥,不打折扣,随便安排,也不会客气,让吃就吃,让喝就喝,没事了,到旁边的租书铺,借本武侠书,能看好几天。

  基本上店里有两个年轻人,日常碰到一些客户口角或是如何,魏涛不用担心母亲吃苦,具体的活儿有庞家母女,他也放心,让母亲成为地主家大太太的慢慢放弃干活去享清福,但又需要大家带动着她忙乎着,免得整日心宽体胖的吃,免得空余时间多了就想着打麻将。

  曹曦雨放假了,时不时拉她去逛街,她喜欢,还锻炼身体,还不用干活。

  关锦月也会时不时的拉她出去逛商场。

  店里有什么事,好事母亲出头,麻烦事,安排这么多员工做什么的?

  跟这些对立的邻里,基本上都是员工出面应对,谁要是跑到周兴莲面前去说一些有的没的,刺激到她生气,魏涛也不惹事,就是带着祝喜春等人,六七个人,往你店门口或是家楼下一坐,喝冰镇饮料,打扑克,抽烟侃大山。

  一句话,在母亲的身上,魏涛是没有原则的。

  所以,当孙雪娟站在了人多的地方停下脚步,当小超市的老板带有几分暗嘲的打招呼,他并没有一点想要退让的意思,冲着那老板呲牙,然后冷冰冰的盯着对方,你以为我会忌惮的,偏偏是我不在意的。

  抿了抿嘴,孙雪娟走进店铺内,买了一瓶矿泉水,站在门口小口小口的喝着,尽管没有任何言语,没有任何表示求救的意思,也没有任何委屈害怕的表情露出来,但这整个过程,都在给门口这些人讲一个故事。

  我是学生,现在很晚了,有一个男人,一直跟在我的身后,我不敢回家了,只敢站在人多的地方,可他,一点也没有忌惮,就堵在门口。

  怎么办?

  我现在不敢走?

  你们能帮帮我吗?

  “魏老板,这怎么意思啊,得罪你了?”尽管超市小老板开口了,话语里也没有将魏涛放在一个尾随者的身份,再不济,大家也觉得赚了钱的魏涛,不至于做出类似卑劣的行为,只当是有仇有怨。

  “没。”魏涛拿出手机,给关锦月打了一个电话:“你担保的,你来解决,楼下,宏明超市门口。”

  电话那头瞬间挂断,不到一分钟,关锦月就一路小跑的出现在魏涛的面前,也出现在孙雪娟的面前。

  看着孙雪娟手里拎着的一点蔬菜,那塑料袋是统一定制的‘鲜时光’专用塑料袋。

  视线一扫,关锦月就明白了,看了看周遭,上前拉着孙雪娟的手:“走啊,我送你回去。”

  她的出现,她的态度,都在向周围传达一个信息,我们认识的,你们别误会了。

  周遭的人是迷迷糊糊,但看到关锦月出来,都知道这位天之骄女,尤其是当她参加完高考后扎起头发抬起头,那才叫一个光芒万丈,也让这安顺街的人,都认识了这个曾经小透明的女孩。

  魏涛跟在两人身后,有了关锦月在,这个画风就变了,不再是尾随,而是他作为一个男人,担当护花使者。

  到了街口的学校侧围栏前,关锦月停下脚步。

  这里,距离正街十几米的距离,距离里面住宅区也是十几米的距离,有两个街道组织安装的路灯照亮了这片区域,让晚归家的人,不至于对这段从正街进来到住宅区的路有畏惧。

  “啪!”

  很脆的一声响,关锦月放开手,顺势抡起巴掌,对着那张乖巧样貌平静神态的脸,狠狠一巴掌抽过去。

  一巴掌,扇了孙雪娟一个咧呛,其退后两步,倚着围墙站立,头发因为身体形态变化而显得有些凌乱,呼的一声,吹散挡在眼前的头发,看着关锦月。

第228章 好好说话

  啪!

  抬手,又是一巴掌,实打实,不带一点折扣。

  “你可以滚了。”

  关锦月的声音,透着冻彻骨髓的寒冷。

  尽管只是非常短暂的几次碰面,魏涛还是第一次从这个叫做孙雪娟的女孩表情和眼神中,看到一丝犹豫、纠结、不安的情绪波动。

  “为什么?就因为我来了这里。”终于开口了,声音很好听,清澈。

  “滚!”关锦月没有怒不可遏的状态,却将怒极的态度全部释放出来。

  孙雪娟微微皱眉,回头看一眼安顺街这条小街,点点头:“我知道了。关锦月,早点去大学报道。”

  说完,转身往正街走去,在她的眼中,从始至终都没有魏涛的存在,而当他挡在了身前时,孙雪娟依旧清淡如水,哪怕一边被连续抽了两个耳光的脸颊出现了青肿的痕迹,依旧很无所谓。

  “魏涛,不要给自己找麻烦,我承认,曹海洋是个人物,但你要知道,动用力量的比例,取决于既得利益和长远利益的获取,我会注意,不会招惹到周校长,你也不要跑来横插一脚,就算是曹海洋也会衡量一下,没有收益的强出头,有没有任何意义。”

  卧槽,这都什么鸟人?

  大智近妖吗?

  近尼玛个嘚啊。

  啪!

  一记大比兜子,照着刚才关锦月扇打的痕迹,又来了一下。

  魏涛开口:“好好说话,说人话,装鸡毛大尾巴狼。”

  孙雪娟手在校服裤兜里一掏,一把小的卡簧刀,刀身弹出来,照着魏涛的就捅了过来。

  是捅,不是划。

  两者对于一把‘侧跳’方式刀而言,杀伤力天壤之别。

  魏涛毫不怀疑眼前这个女孩是真的敢用那把卡簧刀,扎入自己身体任何要害部位。

  “卧槽!”

  就见一道身影飞奔而来,直接一记飞踹,从侧后方,直接踹在了孙雪娟的后腰上。

  砰!

  孙雪娟的身体直接撞在了小学的侧围栏上,还带着一点反弹力量,疼痛感可想而知,但她的手,始终紧紧握着那把卡簧。

  狠,是非常强的战斗属性。

  可你要知道,实力是有差距的,并且,在狠之上,不是不要命,还有一个蛮,这类人不轻易拼命,但他们似乎脑子里缺根弦,不怕拼命,也不知道什么叫做害怕,做起事情来,往往都是随心所欲,真到了情绪来了,你必须承认,再狠的人再不要命的人,也怕这类人突然之间进入到疯癫状态。

  陆江就是这样的人,他完全符合穷山恶水出刁民的形容,加上家里从小也困难,对他也疏于管教,从很小的时候他就有一个既定认知,甭管是谁,拿拳头说话。

  在孩子里,我是孩子王。

  大一点了,被成年人欺负,打不过怎么办?

  练呗,不就是身高体壮力量大吗?除了这些,还有差距吗?

  身高练不起来,身体缺乏均衡的营养摄入,家庭条件决定了这方面的补是不成立的。

  但陆江有自己的方式,我猛吃,玉米我一顿吃十穗,别的不懂,多吃,长力气。

  还饿,家里没油水,怎么办?

  进山,虽说兴隆乡附近没有什么大山,但即便是华夏这样人口密度超高的国家,也有着大量没有被开发的山林区域,或许山的两侧都是村庄,可你永远也不可能让这山成为人畜无害的地方。

  进山抓野味,先是埋陷阱,跟着老猎户学,用扎枪,用梭镖,用大斧子,总之陆江是想尽一切办法的吃,也不懂营养论,吃的多总归是没错,为了吃,他需要一直动起来,在这样畸形的进补和消耗下,他的力气大了,尽管没长高还横着长。

  有力气,那就没问题了。

  谁欺负我来着,老王家那小子,比我大七岁,多个毛,揍回来。

  姜家老小子,村里一霸,擦,放倒他,没人敢跟我炸刺。

  那一战,两人是镰刀铁锹菜刀乱飞,谁也不服,浑身都成了血葫芦还在打,最终陆江胜了,且是一战将对方的胆给打破了,不仅敢下死手,也不怕死,到最后疯癫的笑着,拿着菜刀,双眼充血,浑身都是血,他那将对方当成了猎物的样子,彻底吓坏了对方。

  也是狠人,也不怕怎么样,可大家都知道,陆江的猎物,最终都进了他的肚子,那眼神,对方没有觉得自己看错,如果不服,可能没有什么以后再战的机会了。

  可以说,没有让家里赔钱到欠债出去打工之前的陆江,根本不可能为魏涛所用,也驾驭不了这个家伙,哪怕是当时有祝喜春等人不断揍他,哪怕有唐岑直接让他凶狠无处使用,也依旧驾驭不了。

  外出那几年,他在外面见到了真正的人情冷暖,也见到了真正尔虞我诈,他的凶狠依旧有用,却远没有在乡下那地方有用,他以为自己卖命就能从老板那里换来足够的金钱,结果却是被人当成傻子耍。

  不止一次,让人打成一条死狗,他以为自己这辈子学不会低头,可当下一秒你就会残肢断臂成为废人时,他不是怕了,是懂得了什么叫做妥协,我还没有让从小为我背负一切的父母享福,我如果残废了,最好结果是死在外面,一旦回家,那自己就是罪人,势必会拖累父母。

  最后一次,陆江学会了服软,他怕了,不是怕这条命没了,是怕这条命没的没有价值,或是没不了还给家里继续添乱。

  在心底还有一份孝心面前,有了挂牵,也就不再是那个完全蛮楞混不吝的陆江,所以他选择了服软低头隐忍,想要多赚点钱回来,一次绝佳的机会到来,当他的狠渐渐重新被老板认可调到身边当保镖司机后,一次在南边抢夺生意的荒郊野外,他在关键的时候,跑了,将老板完全的放弃了。

  那老板后来没了。

  陆江有报仇了的快乐,也有没能履行自己职责的些许自责,前者碾压后者,在那边名气也臭了,换个地方混混,敢打敢拼,并不难出头,只是辗转几个老板,也都不过是拿着廉价的工钱使唤他,心里不痛快,但也忍了下来,一直到他将家里外债钱都还了,最终陆江选择了回家。

  既然都是廉价,我回老家去好不好,找个老板,开个车或是给你当个贴身的跟班,离父母近点。犹记得自己离开家走时母亲和父亲的话语,可以说是这辈子第一次觉得自己被刺痛了。

  “孩儿啊,到了外面,要吃饱穿暖,要顾好自己,家里面有我们呢。”

  没有煽情,也没有痛哭流涕的画面,更不存在恨铁不成钢的纠结,就只是一句普普通通的嘱咐,再回首,陆江希望自己可以为他们做点什么,然后自己可以享受一下这个花花世界。

  南边的花花世界,太美好了,他以前根本不知道一顿饭吃几万块钱是什么感觉,一瓶酒几万块钱什么感觉,一群女人围着你转是什么感觉?

  后来他也不知道,他只是看到过,在旁边当一个跟班小弟看到过,他向往,只是即便他很卖命了,换来的不过是一点点廉价的赏赐或是一两次手指缝流出来的女人让你尝尝鲜。

  他本来没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对,人家老板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我羡慕嫉妒又如何,以后自己赚钱了再去享受。

  回到老家,一问乡里乡亲,谁是大老板,附近有没有大老板,你们认不认识大老板?

  魏涛和刘大龙就出现了,然后陆江先去的天然居,到那一看,迎来送往的刘大龙显得很卑微,很市侩,这样的人估计不缺一个能打能杀的帮手。

  之后,才去找魏涛。

  一个月五千,这是他给自己的定价,当时也只是拿对方当个普通老板,不存在什么别的感情,你给我钱,我帮你忙,给多少钱,我卖多少力。

  直到跟祝喜春在一起时间长了,先是听到他口中的老板,再是自己亲眼看到这位老板的行事风格。

  完全颠覆了他对‘老板’这个词汇的认知,他一直觉得自己见识很广呢,在南边跟过好几个老板,又是采矿的,又是放局的……

  他都觉得回来想要找个向南方那样需要自己的老板挺难的,结果这位,让他发现自己以前的认知都是错的。

  吃饭,有时候即便不能同桌,司机身份坐在一旁或是外面,那也是屋里贵的,外面肯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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