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我体内有九只金乌 第250章

作者:可怜的懒虫

  这天之神光,姜尘挡不住,刚才若无太初神剑,他已经没了。天之神光挡不住,这阵法姜尘也破不了,看样子他是在劫难逃了。

  可姜尘却完全不慌。

  这阵法他是破不了,但却有人能够破的了。

  这龙鲸身后有人,姜尘身后就没人了吗?不,他有,非但有,还非常的多。

  阐教弟子就那么几个,如何能与截教弟子比?无论是质量,还是数量,都比不过。

  正了正衣冠,姜尘突然对着虚空拱手一拜。而他拜的方向,正是截教门庭,金鳌岛的旧址所在。

  继而,就听姜尘朗声喊道:“今有阐教弟子欺人太甚,师弟无能,无制敌之手段,还望诸位师姐师兄显灵助师弟一臂之力,以除大敌。”

  “无能师弟玉斗拜上!”

  说完,姜尘对着金鳌岛的方向,又是躬身一拜。

  也是这时,蓬莱岛上,第二道天之神光扫来,转瞬之间,就来到了姜尘的面前。

  对此,姜尘并无反应,任那神光刷来。

  因为他知道,会有人来救他的。

  自姜尘来到蓬莱岛后,天上就不知有多少道目光正在注视着他。而这些目光的主人,正是截教众仙。

  所以,姜尘的请求,他们都听到了,也一定会出手帮忙。同样的,正是因为知道,自己的身后站着截教群仙,姜尘才敢如此嚣张。

  不然的话,真当姜尘傻吗?以为南极仙翁不在,蓬莱岛就任由自己拿捏了,那不是搞笑吗!

  散仙圣地要是这么容易拿下的话,也不会在东海屹立这么多年不倒了。

  就姜尘一个毛头小子,还想打破蓬莱岛的防御,看不起谁呢,是散仙群体,还是南极仙翁,或者说是元始天尊?

  正因为有着十足的底气,姜尘才敢如此嚣张。别说南极仙翁不在蓬莱岛,就是他在蓬莱岛,身后站着截教众仙岛姜尘,也不怵他。

  到时候,截教众仙一涌而上,十个南极仙翁也不是对手,阐教十二金仙,不,现在就剩九个了,阐教九大金仙齐至,也不过是送菜的而已。

  ……

  天之神光刷来,眼看着就要落在姜尘的身上,这时,就见一道金光袭来,直接将那天之神光收了去,化解了姜尘的危机。

  姜尘抬头,朝那金光袭来的方向看去,就见一个混沌气缭绕的金斗,从天地尽头飞来。

  同时,蓬莱岛上空,忽有亿万星光垂落。仰头一看,却是不知何时,天上已经挂满了繁星。

第347章 刮地皮

  混元金斗,白日显星!

  看到这一幕,姜尘哪里还猜不到出手的人是谁。分明就是感应随世仙姑云霄娘娘与斗姆元君金灵圣母。

  前者是截教内门第一人,后者是通天教主的二弟子,截教除大师兄多宝道人之外的第一人。

  两人都是截教数一数二的高手,云霄娘娘就不说了,以一己之力废了阐教十二金仙,可见其实力之恐怖。

  至于金灵圣母,封神榜所封神明之中,当以她为尊。也就是说,她是封神榜封的最大的官了。

  斗姆元君,这是亿万群星之首,尊贵到了极点。论及地位,仅次于四御上帝,便是天庭五老,地位也要弱其三分。

  可以说,只要玉帝不发话,金灵圣母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号令众神,真正的天庭巨头,位高权重。

  不提金灵圣母生前如何,反正神位加身之后,三界之中,能胜过她的绝对没多少,群星之力加持,就是道尊出手,估计都扛不住她一击。

  有她二人出手,这蓬莱岛上的护岛大阵,破定了。

  轰隆隆!

  猛然间,混元金斗爆发,万道金光摇拽而出,铺天盖地般的朝蓬莱岛刷去。

  刹那间,日月无光,天摇地动。

  蓬莱岛上的护岛大阵,被那混元金斗发出的金光一刷,骤然疯狂的扭动起来,就好似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抓着,不断的变幻着形态。

  同时,它身上的光彩渐渐退去,像是要归于平凡。

  世间有言:开天辟地间有一金斗,内按三才,包藏天地之妙,因果不知,劫数不显,神通不明,为截教三霄娘娘所有。

  这就是混元金斗,先天地而生,为洪荒十大先天灵宝之一,合三才之道,玄妙无穷。

  可装尽天地万宝,收尽宇内群仙,具有极强的收人收物之能。号称装尽乾坤并四海,任他宝物尽收藏。

  真就是金光一出,任你法力通天,也是在劫难逃。

  心念一动,更是可以削去顶上三花,除尽胸中五气,化去一身法力,使得千年万年的修为尽数化成流水。

  不过,混元金斗的威力虽强,但据姜尘所知,此宝不是被太上老君给收走了吗?怎么兜兜转转的,又回到了云霄的手中?

  可姜尘转念一想,就想通了其中的道道,以大欺小就已经够丢人的了,若是连后辈的法宝一并贪了去,那太清圣人以后就真的没脸见人了。

  若是同辈之间争斗,法宝被人夺走了也就夺走了,技不如人,也怪不得别人。可长辈对晚辈出手,把人拿下也就算了。若是还把晚辈的法宝给黑了,这就令人不齿了。

  想来,以太清圣人的身份,还做不出这样的事。故而,在封神量劫结束之后,太清圣人又把混元金斗还给了云霄。

  另外,云霄与其余的截教弟子不同,她不是魂入封神榜,而是肉身上榜,截教唯一一个肉身上榜之人。

  当年在九曲黄河阵中,太清圣人只是将云霄镇压,并未将其打杀。当时不杀,事后自然也不会杀,不然何必多此一举。

  云霄没死,可封神榜上却有她的名字,这显然是肉身上榜的标志。

  ……

  ……

  咔嚓!咔嚓!

  一阵扭曲过后,蓬莱岛上的护岛大阵,轰然破碎,露出了岛内的真容。灵药成片,神树成林,瑞兽奔腾,仙气盎然,灵泉涓涓……

  当真是好一副仙家圣地。

  也是蓬莱岛倒霉,碰上了混元金斗。其护岛大阵虽强,但因三才的关系,却被混元金斗所克,轻易的就被其破了去。

  混元金斗可是应先天三才之道而生的顶级先天灵宝,任何三才之物,都会被其所克。

  所谓的先天三才大阵,还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如何能挡住混元金斗之威?

  轰隆隆!

  大阵破后,天穹之上,有群星压下,刹那间,蓬莱岛上的虚空,变得异常的沉重。

  岛内群仙更是觉得,自己的背上,好似压了一座太古神山一般,万分的沉重,压的直不起腰来,只能趴倒在地。

  这是斗姆元君以星辰之大神通,加重了蓬莱岛的重力,使得此地仙人全都失去了反抗之力。

  “谢过两位师姐!”

  对天上一拜,姜尘直接化成一道金光,冲进了蓬莱岛。几个闪烁间,他就来到了一脸懵懂的龙鲸面前。

  龙王提醒的对,这头龙鲸留不得了。到了蓬莱岛后,他的利用价值已经耗尽了,眼下他唯一的作用,就是去死,好把一切真相掩盖掉。

  嗯,一开始,龙鲸确实没有想到,此次蓬莱岛之劫,就是因自己而起。但当他看到出现在自己面前的姜尘时,一切就都明白了。

  “你,是你,怎么会是你呢?”

  指着姜尘,那头龙鲸被震撼的说不出说来。他确实没有想到,姜尘竟然会有这么大的能量,连蓬莱岛都能攻破。

  没有搭理龙鲸,姜尘举起太初神剑,就要将他干掉。可就在这时,许是知道自己在劫难逃,那龙鲸突然回过身来,不甘的怒吼道:

  “你杀了我,我师尊一定会为我报仇的。你破坏了蓬莱岛,仙翁也一定不会放过你的。”

  “切……”

  闻言,姜尘的表情很是不屑。还报仇,南极仙翁都自身难保了,他拿什么报仇。且,就算南极仙翁没事,他也不会在此时找姜尘报仇。

  南极会报复姜尘吗?会,这是肯定的,毕竟吃了这么大亏,但绝不是现在。而是等此事平息之后,再过一段时间,才会对姜尘出手。

  姜尘这边刚闹完蓬莱岛,那边就出事,傻子都知道是南极仙翁干的。到时候,就算南极仙翁背后站着元始天尊,上清圣人也不会放过他。

  所以,南极仙翁不会立即报复姜尘,而是会等个几千年,再寻找合适的时机报复。

  而几千年之后,要是姜尘还没成长到足以抗衡南极仙翁的地步,那也不用他出手了,再拖一段时间,姜尘就自己老死了。

  因此,姜尘根本不怕南极仙翁的报复。他就是一个亡命之徒,别人应该怕他才对。

  “死!”

  没有多余的废话,姜尘先是将上清神符贴在太初神剑之上,接着又以先天八卦催动此剑,这才一剑将龙鲸的元神搅碎,并送他的先天真灵回归天地。

  上清神符也好,先天八卦也好,太初神剑也好,都有屏蔽天机之能。

  三者合一,姜尘确定,龙鲸是真的死了,就是有人以大法力聚魂,也休想找到他的一丝残魂。就是推演天机,也算不到关于龙鲸的任何信息。

  属于龙鲸的天机,完全是混沌一片,理不分明了。

  “收!”

  接着,姜尘一挥手,将龙鲸的尸体收了起来,来了个毁尸灭迹,如此就真的是毫无痕迹了。

  做完这一切之后,姜尘开始思考接下来该干什么了。就这么离开,肯定是不行的,此回他已经把南极仙翁得罪死了,就算此时离开,南极仙翁也不会放过他。

  另外,事情闹得这么大,姜尘要是就这么离开了,难免有虎头蛇尾的嫌疑。所以,姜尘可以走,但一定要把事情闹大,才能走。如此,也不枉费他前面铺垫了那么多。

  但要如何把事闹大呢?这是一个问题。这个时候,姜尘真是后悔没把孙悟空带在身边。若说搞事,这猴子才是专业的。

  想起猴子,自然就想起盗蟠桃,然后姜尘眼睛一亮,知道这么把事闹大了。

  蓬莱岛上,什么最珍贵,当然是那一片火枣林,以及岛中央的那口化仙池了。只要把这两样宝物拿走,这事就闹大了,也足够南极仙翁肉疼的了。

  顺便的,姜尘也能大赚一笔,也算不虚此行了。不然的话,来蓬莱岛一趟,就杀了一头龙鲸,这怎么算,姜尘怎么觉得自己亏。

  想到就做,姜尘具有相当强的行动能力。放出神念在蓬莱岛上一扫,他就找到了火枣所在的地方,然后,身影一晃,就来到了火枣林中。

  许是南极仙翁太过自信的缘故,这偌大的火枣林,别说是守护阵法了,就是连守护灵兽都没有一头,明晃晃的栽在这里,也不怕被人偷了去。

  嗯,也确实没人敢偷。

  在蓬莱岛偷南极仙翁的东西,这是想活了吗?

  姜尘也没打算偷,他是来直接抢的。嗯,不对,这也不是抢,而是赔偿,是南极仙翁对他的赔偿。

  南极仙翁不但派人劫杀姜尘,还要抢他法宝,何其之过分。如今姜尘找上门来,拿他几棵树、搬走他一口池子,当做赔偿。

  这过分吗?

  不过分,一点也不过分。